煤矿区队班组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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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区队班组管理制度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
区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2013年5月
(一)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
一、各生产队应建立和完善班前班后会制度,要认真组织,切实解决生产中存在问题,决不做表面文章。
二、班前、班后会安排在两班交接的时候进行,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会议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班前、班后会应由当班班长或当班临时负责人主持。
四、班前、班后会主要内容应包括:
1.班前会:
会议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任务和施工方法,并根据施工类型、施工方法、人员、工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六必讲”。
此外,还要解答工作班成员对工作的所有疑问。
2.班后会:
班长要在本班结束后及时针对本班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正确评估。
对于工作中违章行为、工作怠慢、组织失误、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必要时向上一级领导提出处罚的建议。
对于存在不足要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以提醒本班成员避免以后工作中同类情况发生。
五、参加班前、班后会人员应遵守现场秩序,不得来回走动,不准接打手机,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迟到早退。
六、班前班后会必须逐项做好记录,填写认真,字迹清晰,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
七、班前班后会记录由生产钻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八、交接班制度
为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强化现场的管理力度,落实现场安全责任,使各项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到现场,经队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必须建立交接班记录,各班班组长、特殊工种必须在现场进行对口交接。
内容交接清楚后,交班人员方可上井,接班人员方可开工。
能够在当班处理的安全隐患,不准交到下一班。
2、交接内容:
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工作面是否存在隐患及生产当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要全面,记录要清晰,注意事项要明确。
3、接班后,在开工前当班班组长、特殊工种要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核实上班交班情况,及时排除隐患,并向本班职工说明现场注意事项及安全隐患内容,待隐患排除后方可开工,本班对上班存在的隐患处理必须有落实、有记录。
4、队组三大员负责检查交接记录的填写情况,凡发现有一项与现场不符或漏填,罚责任班组长每人50元。
5、交接记录本要保存完好,不得损坏,否则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班长交接班记录要每天上井后及时汇报到队组。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设立领导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班组安全管理目标。
3、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
4、认真编制工程项目实施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危险性大的要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并进行严格的审批及贯彻学习。
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6、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进行安全技术补充完善。
7、必须要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8、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施工现场,施工地点卫生、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
班组内的设备、工具、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隐患;
1)、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2)、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3)、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章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
5)、班组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以及交接班制度;
6)、新上岗职工必须明确安全监护人,在监护期内不得独立操作。
7)、班组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活动台账、安全生产会议台账、事故管理台账。
8)、文明生产是发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体现。
全体职工必须遵守文明守则,开创文明生产新风。
9)、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坚守岗位,杜绝各类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10)、上岗必须穿工作衣(鞋)戴工作帽。
对各种的劳动保护特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1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
12)、创文明生产环境,实行卫生区域责任制。
13)、房间和工作场所应做到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器具摆放规范整齐,图、表、册挂贴完好清洁。
14)、原始记录,凭证单据、台账、交接薄等要记录及时、准确、清洁、完整,按书写规范填写,按固定位置摆放。
15)、文明操作,文明检查,不乱摆放物料,不乱动、乱拆、乱卸设备,生产或检修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净。
1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地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強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结合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存在于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中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安全生产隐患危害程度按照隐患导致事故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
指可能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
重大隐患:
指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是指《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内容;矿有关文件专门规定的重大隐患。
(2)安全生产隐患类别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性质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灾和其它。
2.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矿领导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安监科负责全矿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管理;各业务科室负责本专业、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落实整改和复查工作;综合办负责后勤服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及落实整改工作;凡检查单位都要按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专人管理。
4.各单位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5.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工作负责;各业务科室及部门对本专业和部门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管理责任;跟班干部、班组长对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直接责任;安监部门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安检员、群监员、青岗员对各施工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负监管责任。
6.各级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排查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矿管理干部、安检人员、群安员、青岗员对沿途路线及区域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升井后必须在井口信息站登记在井下所查的事故隐患,安全信息站每天必须对所有登记的事故隐患进行筛选分类,向被检单位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7.隐患排查每月三旬,即每月1号、2号、3号,由安监站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对井下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
8.一般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由安全信息站通知有关区队、科室和生产调度室安排落实整改;隐患单位要在班前落实整改责任人,做到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内已整改的隐患,由业务科室负责验收,安监部门监督和复查,并汇报安全信息站备案。
9.《重大隐患》由安全信息站指派安检员盯在现场,直至隐患消除,整改情况及时向安全质量科长、安监科长汇报。
对科室、区队暂时无法落实的隐患,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制定方案落实处理。
10.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改,同时向县煤炭局汇报,并由矿长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按照“五落实”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由分管矿领导组织有关科室验收,安监部门负责复查;验收合格后,由隐患单位制定恢复生产方案,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经安监部门批准后,安全信息站负责下达恢复生产开工通知书,方可恢复生产。
11.对隐患的处罚,依照《矿务局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以及矿有关规定执行。
检查单位必须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隐患内容及处罚通知书,明确规定隐患限期整改的日期和处罚金额,对未按期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论处,并落实继续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12.各业务科室的隐患处罚必须与次月3日前交安全质量科,由安全质量科提交矿考评会审定后,报内行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13.矿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形成书面材料,并报县煤炭局。
(四)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程序、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
保证各类事故及时、有效的进行抢救处理,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增加事故抢救中的安全系数,同时便于责任追究。
经队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程序。
一、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监员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安监科、单位值班人员汇报并说明事故的轻重程度。
调度室根据井下汇报事故的轻重程度,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分管专业领导、安监科长。
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协调抢救工作。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汇报制度,杜绝迟报、瞒报事故现象,凡因迟报、瞒报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二、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应及时补报。
三、报告事故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现场总人数、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有人数);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报告范围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较大以上涉险事故,事故性质暂时不清的较大及以上事故。
五、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实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五)学习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目标,不断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
1、职责分工
(1)队长是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教育培训负总责。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队组的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标准。
(2)技术员对本单位安全培训负责,负责煤矿“三大规程”的传达贯彻,认真做好本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传达学习和考试。
2、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方式和方法
(1)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
利用每天的班前会、每周的安全学习活动日或集中时间教育培训学习。
足额参加行业组织的专业培训。
(2)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
采用贯彻学习或互动式、采用每日一题学习活动。
(3)安全教育培训的方法:
采用提前备课,有讲有听有记录。
3、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安全生产岗位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4、安全培训的效果:
通过安全培训,使全体员工自身业务技能得到很大提高,增强了自身安全意识,能及时发现并排除现场不安全隐患,做到持证上岗。
队组定期要对安全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奖优惩劣。
(六)安全承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努力创造安全条件去生产”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全面落实“五个到位”,深化“双述”工作法,夯实安全基层,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现印发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安全承诺责任
1、为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确保安全生产,制定该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承诺制度,是企业职工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的基本保证。
3、全员进行安全承诺,承诺人必经认真履行安全承诺。
4、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
二、安全承诺内容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做到“三不伤害”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严格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禁止酒后入井,禁止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携带烟火入井。
3、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纠正违章行为。
4、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要求员工在事故危险时会使用自救器、并熟练掌握逃生技能及避灾路线。
5、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即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承诺人的重要承诺内容之一,做本质安全人。
三、安全承诺的要求
1、各战线各单位是实施安全承诺的主体,要全员参与安全培训并严格落实安全承诺。
2、安全承诺誓词:
我已接受过本岗位的安全教育,并熟知安全承诺书内容,愿认真执行,如违反本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
四、奖惩
安全承诺全员参与,如违反承诺,造成责任事故或情节严重的按照玉龙煤矿隐患责任追究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根据我矿相关制度,特制定区队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1、学习培训形式
(1)、每日一题
(2)、自救互救
(3)、白国周班组管理
(4)、班组长培训
(5)、手指口述、岗位描述
(6)、周五安全学习
2、学习培训时间
根据情况安排。
3、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1)、各位员工必须按时参加相应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2)、学习培训期间,参加人员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维持好课堂纪律。
(3)、学习培训期间,不允许迟到、早退。
(4)、每日一题所有员工都必须记在自己的学习记录上,每日一题月末进行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予以处罚。
(5)、所有学习培训内容相关负责人都必须做好学习记录,不得缺漏。
(八)民主管理制度
一、每个班组相应的成立以班组长为组长的班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二、实行班组和区队负责相结合的形式,处理重大问题都要经民主管理会议研究讨论做出决定。
三、班组长要及时倾听班组员工心声,了解职工疾苦,切实研究和解决职工提出的问题。
同时要经常班组成员进行走访,切实为班组成员做实事,做好事。
四、班组长及班组成员要按时参加区队召开的班组员工大会,班组长要积极参与每月奖金分配、工资升级以及班组长的任命等重大问题。
五、班组长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行政管理,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做到班组成员的“保姆”和“监护人”这两个角色。
六、班组长对不合理的处罚,有权向队行政负责人提出,并要求改正,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
对发现的问题,也必须及时向队行政负责人汇报,以求尽快解决问题。
(九)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有效地激励和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完成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逐步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绩效管理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即:
矿与所属各基层区(科)队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基层区(科)队与各班组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班组与班组成员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
2、安全绩效的考核分为三个层次,包括矿考核各部门、各基层区(科)队;各基层区(科)队考核班组;班组考核班组成员。
3、各单位必须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项安全培训及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无故不参加活动或组织不力的班组,当月按班组和班组长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组织当班安全生产,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机电完好达标,做不到当月按班组和班组长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坚持“三不伤害”原则,班组无轻伤人身伤害,出现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当月按班组和班组长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取消全年班组所有评优资格。
6、在各类检查活动中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整改而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当月按班组和班组长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7、班组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年监督岗员身边无“不安全行为”,群监员、青年监督岗员本人无“不安全行为”现象。
8、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色标醒目。
班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严格安全纪律、工作要求和劳动纪律。
各种记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记录。
9、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主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因采购不合格原材料、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等,造成伤亡事故的。
(4)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5)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6)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以及对肇事者姑息包庇,甚至嫁祸于他人的。
(7)对蓄意制造事故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他人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