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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人办170号绵阳市人事局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绵人办〔2006〕170号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200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2006年,市人事局、编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有效推进了人事编制部门法制化管理水平。

根据绵阳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绵阳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党务政务目标普法依法治理考评工作的通知》(绵法建办〔2006〕1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一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市人事局党组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切实从思想上加以重视,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提高人事编制干部法律意识和执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以及“一把手”工程和“系统性”工程来抓,做到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和系统化。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局班子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利用党组会、局务会经常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密抓好结合,将其融入人事编制工作的各项业务工作之中。

为切实加强领导,适应实施《绵阳市人事局、编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际,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胥跃东任组长,副局长张朝太、编办副主任许登义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

根据职责分工,全局普法工作有局主要领导负责,党组中心组学法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和监督落实,普法面上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各党支部配合做好普法学习的检查,做到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保障有力。

(二)对照任务要求,制定普法规划。

根据“四五”普法的总要求和“五五”普法的新任务,结合人事编制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06年绵阳市人事局、编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将各项任务具体到各个科室和责任人,保证了规划总体目标的全面落实,做到了年初有部署、日常有监督、年终有总结。

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绵委发〔2006〕21号)和省人事厅、省编办印发的《四川省人事编制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川人发〔2006〕37号)精神,研究制定了《绵阳市人事编制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三)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

年初,在安排全年工作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各科室、中心年度共同目标,纳入年度考核。

与此同时,我们还注意将普法和实施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相结合,与科室、中心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书》,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而使普法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监管,构建工作网络。

加强对各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做到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构建起了上下联动、整体促动、全面覆盖的工作运行机制。

年内,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开展了《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培训和考试,300多组织人事干部参加了骨干培训,近16300余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考试并全部合格;面向县市区开展了《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条例》的督促检查,召开了全市学习贯彻《条例》的专题会议,采取上下承接、纵横延伸的工作措施,对41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条例》的培训和考试。

二、精心组织,完善制度,确保普法教育不走过场

市人事局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结合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提高了人事编制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创造了人事编制部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鲜活经验。

由于成效显著、成绩突出,市人事局年内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被省人事厅、省编办表彰为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一)精心组织,形式上做到“四个结合”。

我局创新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形式,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学法和考试考核相结合。

年内,局内先后举行了《公务员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知识的培训、考试,共计150余人次参加考试并合格。

截至目前,已举行党组中心组学习14天,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平台举办《公务员法》专题辅导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2次、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政策辅导1次,集中学法时间达120学时以上。

二是坚持普遍学习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在普遍性学习《宪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党章》等基本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突出人事编制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公务员法》、企事业人事管理法规、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劳动保障等人事劳动专业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人事编制干部执法水平。

根据学习情况,领导干部和职工撰写出心得体会文章24篇。

其中被省人事厅《人事调研》采用4篇,1篇被《四川人事信息》作为经验交流材料刊载,3篇论文获市直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优秀论文,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

三是坚持学习方法多样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采取“四个结合”,即学习国家大政方针与人事政策相结合、学法与人事行政相结合、在职与脱产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实施“五个一”措施,即在学习《公务员法》的基础上,做到配套法规下发后的一个月内原原本本全部学习一遍、每五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培训、每年至少写出一篇学法心得体会、每五年围绕普法至少讲一次普法课、每年写出一篇有关普法的调研或理论文章。

此外,还为每个干部职工购买了《依法行政知识读本》,先后派员参加了全省人事编制系统“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总结表彰大会暨“五五”普法动员大会以及学习考察活动、市法建办、市司法局组织的“五五”普法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是坚持载体宣传和普法教育相结合。

一方面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平台,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接待群众咨询达15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套),耐心接受法律咨询15人次,深受群众好评。

另一方面,积极开辟宣传载体,充分利用阳光政务热线、电视台、报纸、《绵阳人事》、绵阳人事编制信息网等大力宣传人事编制政策法规,为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年内举行的“阳光政务”热线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解决(答)问题7个,绵阳电视台、绵阳日报、绵阳晚报等市级新闻主要媒体通过刊发局主要领导撰写5篇理论文章或讲话材料,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和社会群众对人事编制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二)完善制度,效果上增强“四性”。

我局坚持突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性、公开性、规范性、针对性上下功夫,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实际效果。

一是明确目标,增强计划性。

按照全国人事系统的统一要求,我局全面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并按时上报和备案,做到了执法有据、依法办事;制定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审查备案制度,切实增强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计划性。

二是“阳光作业”,增强公开性。

按照行政许可制度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进一步整合了办事流程和工作程序,制定出台了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和办法,规范了行政审批和政务运作程序。

对人事编制热点问题和重点业务采取各种形式公开,切实让群众知事、参事、监事,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年内,开展了人事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

三是完善制度,增强规范性。

全面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根据班子建设的新要求,编印了《绵阳市人事局班子建设制度》一书,同时制定了行政事务、依法行政、内部事务等六个方面的60余个规章制度,保证了人事编制业务管理的规范化。

四是结合实际,增强针对性。

针对构建和谐机关的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制定了《绵阳市人事局日常管理考核暂行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制度,结合公务员登记工作,会同市纪委、组织部转发了《关于实施公务员法的四条禁止性规定》,促进了机关依法管理,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依法治事,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治理工作,有效推动了人事编制工作业务的健康和协调发展,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群众满意率大大提高。

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事的意识明显增强,按照法律、规则、程序办事的观念和服务思想自觉树立,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2006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前组织的民意测评显示,对市人事局领导班子的满意度达100%、对科级干部的满意率达98.2%;本年内实施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中,民主测评数据显示,科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满意度都在85%以上,绝大部分民主测评票数都超过了96%。

(二)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观念进一步树立,未发生一起违纪违规案件。

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四项清理”回头看活动,重温并修订了领导班子五项“廉政承诺”,使全局干部职工都绷紧“廉政弦”;根据人员调整、岗位变动的实际,及时召开变动人员集体谈心会和廉政谈话会,消除干部职工的心理顾虑;通过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党员干部发挥积极能动作用,参与“争先创优”活动,以实际行动体现和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做到了廉洁自好不违法乱纪。

年内,干部职工中获县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达37人次,其中省级5人次,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未发生一起渎职失职、滥用职权以及治安、刑事案件。

尽管我局的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了既定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在“五五”普法工作以及法治工作实践中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努力实现人事编制部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绵阳市2006年度市级部门党务政务目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

人事普法依法治理自查总结

抄送:

市法建办,市司法局。

绵阳市人事局办公室2006年12月20日印发

附件:

绵阳市2006年度市级部门党务政务目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绵阳市人事局

序号

目标

内容

分值

自评得分

基础

工作

(30分)

1.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普法机构健全,专兼职人员落实。

5

5

2.充分发挥本部门工作职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班子议事日程。

5

5

3.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5

5

4.完成了国家、省统编“五五”普法教材的发行征订工作,做到公职人员人手一本。

5

5

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资料收集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5

5

6.完成了市法建办临时交办的工作。

5

5

法宣

教育

(30分)

1.年度组织本单位中层干部以上干部学法不少于4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不少于40学时。

10

10

2.参加了市法建办举办的“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7

7

3.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本部门、本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7

7

4.参加了市统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6

6

依法

治理

(30分)

1.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本单位做到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5

5

2.按要求公开单位职能、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设置群众意见举报箱。

5

5

3.本单位、本部门无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5

5

4.本单位、本部门无渎职失职、滥用职权酿成重大责任事故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5

5

5.本单位、本部门无治安、刑事案件,无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及其以上处分人员。

5

5

6.本单位、本部门综治措施落实,机关安全、文明、有序,干部职工遵纪守法。

5

5

工作

成效

(10分)

1.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本单位干部职工未发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4

4

2.通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本单位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

3

3.荣获市级以上表彰或有典型经验在全国、全省、全市推广。

3

3

合计

100

100

考核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200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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