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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复习资料第五章法人

第五章法人

(-)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北京市人民政府

B新华社

C上海市人民医院

D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

2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何者不可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A董事长B执行董事

C经理D监事

3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

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承受其法律后果

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4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

该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

现分公司因为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

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司考)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

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

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

6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

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

A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B该债务应以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

C无论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公司都应承担连带责任

D当德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公司承担补充责任

7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

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8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该事例中发生的现象是

A新设合并B吸收合并

C新设分立D派生分立

9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理?

()

A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B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法定代表人与企业法人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D法定代表人应当首先承担民事责任,不足部分,由企业法人承担补充民事责任

10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60万元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

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投资决策失误,致使公司遭受巨额亏损,累计负债100万元。

现公司全部资产仅为30万元,请问剩余的70万元债务应如何处理?

()

A由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偿还

B由甲、乙、丙平均分担

C由甲、乙、丙负连带责任

D由某有限责任公司偿还,无力偿还通过破产程序处理

1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不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B公司和股东对债权人承担按份责任

C公司和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不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12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

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

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

A无效B效力待定

C可撤销D有效

13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考)

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

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

14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前者印制的标准格式《货运代理合同》上盖章。

《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约定: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

”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红在合同尾部签字。

后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起诉乙公司,并要求此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蓝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李蓝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抗辩事由,下列哪一表述能够成立?

()(司考)

A第四条为无效格式条款

B乙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在第四条处签字

C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仅代表乙公司的行为

D李蓝并未在合同上签字

15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K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多项选择题

1下列为财团法人的是()。

A某股份公司B基金会

C寺院D某学术学会

2我国《公司法》第6条规定: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根据该规定,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设立采取的是哪些原则?

<)

A自由设立主义B准则设立主义

C核准设立主义D特许设立主义

3《民法总则》规定法人享有下列哪些人身权?

()

A名称权B名誉权

C荣誉权D自由权

4下列对于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何者说法是正确的?

()

A法人拟制说认为法人通过自己的机关实现其意思,进行各项民事法律行为

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通过其机关或者机关委托的代理人实现

C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不一定有民事行为能力

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终止

5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司考)

A法人机关无独立人格

B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

C法人的分支机构为法人机关的一种

D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

6关于事业单位法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司考)

A所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全部经费均来自国家财政拨款

B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从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C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占有的动产享有所有权

D事业单位法人名誉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诉诸精神损害赔偿

7黄逢、黄现和金耘共同出资,拟设立名为“黄金黄研究会”的社会团体法人。

设立过程中,黄逢等3人以黄金黄研究会名义与某科技园签署了为期3年的商铺租赁协议,月租金5万元,押3付1.此外,金耘为设立黄金黄研究会,以个人名义向某印刷厂租赁了一台高级印刷机。

关于某科技园和某印刷厂的债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司考)

A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某科技园的租赁债权消灭

B即便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某科技园就租赁债权,仍可向黄逢等3人主张

C如黄金黄研究会未成立,则就某科技园的租赁债务,由黄逢等3人承担连带责任

D黄金黄研究会成立后,某印刷厂就租赁债权,既可向黄金黄研究会主张,也可向金耘主张

8甲公司、乙公司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合作开发的A区房屋归甲公司、B区房屋归乙公司。

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委托书》,委托丙公司对外销售房屋。

《委托书》中委托人签字盖章处有乙公司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王某签字,王某同时也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某查看《合作开发协议》和《委托书》后,与丙公司签订《房屋预订合同》,约定:

“张某向丙公司预付房款30万元,购买A区房屋一套。

待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丙公司将房款用于项目投资,全部亏损。

后王某向张某出具《承诺函》:

如张某不闹事,将协调甲公司卖房给张某。

但甲公司取得房屋预售许可后,将A区房屋全部卖与他人。

张某要求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退回房款。

张某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转让给李某,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因李某未按时支付债权转让款,张某又将债权转让给方某,也通知了甲、乙、丙三公司。

关于《委托书》和《承诺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司考)

A乙公司是委托人

B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C甲公司、乙公司和王某是共同委托人

D《承诺函》不产生法律行为上的效果

(三)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是我国《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法人的种类?

()

A营利法人B非营利法人

C特别法人D社团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下列哪一类或者哪几类法人?

()

A私法人B社团法人

C营利法人D企业法人

3基金会属于下列哪一类或者哪几类法人?

()

A社团法人B财团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

4下列各种类型的法人中,具有意思机关的是()。

(考研)

A股份有限公司B国务院

C公安局D县人民政府

5甲股份有限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在其营业范围中增加“制售成衣”一项,但尚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甲公司的董事长刘某XX与乙纺织厂签订了一项订购布料的合同。

对甲公司和乙纺织厂之间的购货合同,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司考)

A因甲公司尚未办理营业范围的变更登记手续,故无效

B因董事长刘某XX,故无效

C尽管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登记管理方面的规定,但购货合同有效

D购货合同如果获得甲公司的追认即有效

6关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法人内部的车间属于该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B子公司属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

C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它可以成为具体民事活动的主体

D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进行民事活动发生的责任最终由法人承担

7甲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分立成乙公司和丙公司,双方约定原欠丁公司50万元的债务由丙公司负责偿还。

后因丙公司无力偿还,发生纠纷。

依法该笔债务应该如何偿还?

()

A由乙公司偿还

8由丙公司偿还

C由乙公司和丙公司负连带责任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负按份责任

8有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人在清算阶段仍然具有清算所必需的权利能力

B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C法人权利能力的范I制均由法律直接规定

D不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大小、范围各不相同,即使相同类型的法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也有差异

案例:

甲、乙、丙经协商共同成立德利搬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为董事长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为业务经理,丙为财务负责人。

公司章程约定:

购置公司财产超过10万元的,应当经过三人协商同意。

为更换车辆,更好地承接任务,甲未经与乙、丙协商即订购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运货车。

在一次搬运的过程中,公司员工王某、李某工作中打闹嬉戏不慎将客户赵某阳台上的一盆花碰落,恰好砸在行人刘某的头上,刘某为此支付了医疗费和其他费用8万元。

在购买车辆及对刘某责任的承担上,甲与乙、丙产生纠纷。

问题:

(1)甲所签订车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为什么?

(2)刘某所受损害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为什么?

(-)单项选择题

1答案:

D.本题考查法人资格的判断和法人类型的划分。

A项北京市人民政府属于机关法人,能够在服务于其职权需要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B项新华社和C项上海市人民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皆是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分别从事新闻和卫生公益事业的单位。

D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这一企业法人在北京市范闱内设置的完成其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但是该分支机构仍然是法人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答案:

D。

本题考查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的范围。

《公司法》第13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革事长、执行堇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由此可见,监事不具有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可能性。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C。

本题考查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和法人法定代表人行为的后果归属。

《民法总则》第61条规定: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民法通则意见》第58条规定: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只要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都要承担民事责任,即使超越法人章程的规定,此种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此限制。

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

对于A项,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企业法人的授权下从事违反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此项错误。

4答案:

Co本题考查法人分支机构行为的责任承担。

所谓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指以法人的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的法人的组成部分。

根据法人的理论,法人的分支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从事与其业务有关的必要的经营行为,但它仍然是法人的一部分,其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仍然由法人承担。

C项正确,A、B、D三项不符合上述理论,应予排除。

5答案:

A.本题考查自然人和法人权利能力的比较。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固有的,由法律确认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权利。

人格权对于自然人来讲,是与生俱来的;对于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来讲,自成立时享有。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B项说法错误。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闱不同,主要受到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

性质上的限制、法律上的限制和目的事业的限制。

基于自然人的天然属性而专属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内容,法人均不能享有,因此,C项说法错误。

通说主张,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以其目的事业为限,因此,D项说法错误。

6答案:

B.本题考查法人的责任承担。

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不仅享有权利,而且还要负担义务。

所谓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法人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清偿债务,而不是以设立人或其成员的财产去承担这份责任。

本题中,德胜公司是一家法人企业,虽然其总部、分支机构以及主营业机构所在的地方不同,但是这不影响德胜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清偿债务,因此,只要是德胜公司的财产,都要用来清偿公司债务,而德胜公司的财产包括深圳主营机构和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

本题B选项正确。

7答案:

A。

本题考查法人分立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民法总则》第67条规定: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由此可知,分立后的法人对原法人债务承担的协议是内部的约定,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外部效力,如果该约定可以得到甲公司债权人同意,即可对甲公司债权人发生效力。

对债权人而言,该协议并非当然有效,但是该协议本身是有效的,而不是效力待定。

针对本题来说,乙丙公司之间的约定对乙丙公司是有效的,但是不能当然地对债权人发生效力,除非债权人知情且同意。

8答案:

A.本题主要考查法人合并和分立的区分判断。

法人的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消灭。

本题中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甲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虽然甲股份有限公司仍然用甲独资公司的字号,但是显而易见,两者在组织形态上完全不同,无实质上承继关系,原来的甲、乙公司均已经被撤销,所以本题中的情形只能是新设合并。

9答案:

Ao本题考查对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的把握。

《民法总则》第62条规定: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所以本题的答案为A。

10答案:

D。

本题考查公司独立责任和股东有限责任问题。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对其债务独立承担责任:

股东仅以其出资额负有限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11答案:

C«本题考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修订前未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公司法》修订后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原理,规定在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该否定公司和股东的独立人格,令股东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该款规定,公司股东和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12答案:

D。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董事会。

因此,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法人,即使法定代表人变更也不影响该意思表示的效力。

本题中,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对乙公司发出书而要约的行为不需要经过董事会的同意,该要约的法律效力直接归于甲公司,之后虽然王某去世,但该要约依然有效。

后乙公司针对该要约作出了有效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13答案:

B.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

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

依法人的目的事业的性质,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所谓营利,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

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社团法人既可为营利法人,也可为公益法人,前者如公司,后者如工会、消费者协会,A、C项错误。

基金会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只能为公益法人,B项正确。

我国有关法律中出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主要系营利法人,但也可为公益目的,如民办学校、民办慈善基金会,故D项错误。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民法总则》的实施,我国法人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其中营利法人的内涵与前述相同,但是非营利法人则是为公益目的或非其他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取得利益的法人,也就是公益法人的上位概念。

14答案:

D。

C、D项:

甲乙两个公司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代表人是李红。

从代表人的角度看,签署的合同属于代表行为,对公司产生效力。

因为题目有特别约款一一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对乙公司支付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李红签署该协议,李红对货运代理费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属于李红和甲公司的特别约定。

基于合同书中的乙的法定代表人特指合同签署人李红,与其他代表人无关,所以其他未签字的代表人不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可以作为抗辩事由,符合题目D选项正确。

根据上述分析,签字人李红签字产生的效力,第一是代表效力,使得合同对乙公司生效,此时的李红是代表人,第二基于第四条约款属于签字人李红和甲之间的约定,同时对甲和乙、李红产生效力,此时的李红充当第三人,产生约定的连带责任(李红相当于并存的债务承担人)。

所以C项表述错误,不能作为抗辩事由。

B项:

第一,在合同上签字,即为承诺全部合同条款,即使没有在第四款签字,也不影响签字人的责任的承担。

所以,B作为抗辩的理由不成立。

A项:

首先,本题中仅仅是合同书,即使有特别约定,也没法认定为格式合同。

其次,即使是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第40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货运代理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也不存在无效的情况。

因此,该条的约定合法有效。

所以,A项错误。

15答案:

D。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基金会修改章程,应当征得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基金会法人想改变基金会的宗旨和目的,是对基金会的章程的改变,经过主管机关的批准,所以D项正确,ABC项错误。

(-)多项选择题

1答案:

BC.本题考查法人的分类,特别是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

社团法人是以人的组合作为法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比如各种公司、学会、协会等等,所以A、D属于社团法人.财团法人是以一定的目的财产作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其形态是没有成员的,表现为独立的特别财产,因此又成为“一定目的的财产的集合体”,比如基金会、寺院等等,所以B、C正确。

2答案:

BC。

本题考查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法人的设立原则。

《公司法》第6条第1款采取准则设立主义,即符合相关法律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的,仅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即可成立。

该条第2款则采取许可设立主义,或者说核准设立主义,即除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要经过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所以我国的公司法一般采取准则设立主义,例外地采取核准设立主义。

3答案:

ABC。

本题考查法人人身权的内容。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行规定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其中第99、101、102条分别规定了法人享有的人身权的种类,即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三种类型。

这是我国《民法通则》的独创,不确认和保障法人的人身权,法人的法律地位就得不到真正的保障,对法人的人身权作明确集中全面的规定,也是我国《民法通则》的独创。

《民法总则》继承了《民法通则》的规定,《民法总则》第110条第2款规定: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4答案:

BD。

本题考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性质和特点。

法人拟制说认为法人是拟制物,没有意思能力,也没有行为能力,法人实在说认为法人具有意思能力和行为能力,通过自己的机关实现其意思,所以A项中的说法是法人实在说的观点。

法人的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不同,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所以B项正确。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当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后,即开始享有权利能力,也同时开始具备行为能力,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5答案:

ABDo本题考查法人的机关。

法人本身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成为民法上的主体。

而法人的机关仅仅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者集体,法人机关不是民法上的独立主体,没有独立的人格,所以A项正确。

财团法人是财产的集合体,其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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