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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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docx

增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增城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完善本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下称“三防”)减灾体系,有效防御水旱风冻灾害,高效、有序开展三防应急抢险救灾联动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汛〔2015〕2号文)、《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611-2012)》、《抗旱预案编制导则(SL590-2013)》、《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广东省监察厅印发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防〔2013〕11号文)、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增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水旱风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下称“三防工作”),是我区实施四防工作及其指挥决策、防洪调度和抢险救灾的依据。

本预案所称水旱风冻灾害包括:

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坚持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防御工作的首要任务,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由被动避风向主动防风转变,由消极防冻向积极防冻转变,不断提高防御工作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把防御水旱风冻灾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主要目标,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防御和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增强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3)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各级政府对处置本行政区域内水旱风冻灾害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政府行政首长为防御与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三防工作负总责。

(4)全民动员,协同应对。

坚持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镇街、村(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发挥信息联动、资源联动的高效联动效应,形成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

(5)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御水旱风冻灾害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监测、准确预报、及早预警、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区域概况

2.1自然地理

本区位于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东北角,东接惠州,西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新知识城,南邻东莞,北接从化,是广州市三个城市副中心之一,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

地理范围是东经113°29’至114°00’,北纬23°05’至23°37’,区域总面积1616.47平方公里,下辖7个镇、4个街道,284个行政村和57个社区,区政府驻荔城街。

区内地势自北向南降低,最高峰为北部派潭镇的牛牯嶂,海拔1084.3米。

地貌自北向南大致分为中低山谷地、丘陵河谷平原、冲积平原。

2.2河流水系

增城境内水网纵多,共有河流、河涌729条,总长约1605公里。

其中宽度5米以上河涌207条长约923公里;宽度5米以下河涌522条长约682公里。

河流主要归属珠江流域东江水系。

主要河流有东江北干流(从东往西流经石滩镇、仙村镇、新塘镇)、增江(从北往南流经正果镇、小楼镇、荔城街、增江街、石滩镇)、西福河(从北往南流经中新镇、朱村街、永宁街、石滩镇、仙村镇)、派潭河(派潭镇)、二龙河(小楼镇)、兰溪水(正果镇)、雅瑶河(从北往南流经永宁街、新塘镇)、官湖河(新塘镇)等。

北部以山区河流为主,流域边界明显,主要河流有派潭河、二龙河、兰溪水等;南部为珠江三角洲河网地区,大小河涌纵横交错,水网密布,流域边界不明显。

2.3气象

(1)暴雨

暴雨是增城气象灾害中发生最频繁、危害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常导致平地积水、山洪暴发(尤其是北部山区的派潭镇派潭河、正果镇银场河和兰溪水、小楼镇二龙河和江坳运河等)、河道漫溢、冲毁农田、房屋倒塌,甚至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给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影响。

增城区多年平均降雨量2004.6毫米。

暴雨主要集中在4-9月(汛期),汛期暴雨占全年暴雨日数高达93.0%,前汛期暴雨日数占64.1%,后汛期占35.9%。

其中5、6月份的暴雨日数又占汛期暴雨日数的51.4%,前汛期多受冷锋、静止锋、西南倒槽、低涡、切变线、低空急流等系统综合影响,易酿成暴雨或特大暴雨;后汛期多受热带气旋、热带辐合带、东风波、西南季风等系统影响,形成暴雨或大暴雨。

(2)台风

增城区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北部,地处南亚热带,其气候属南亚热带典型的季风海洋气候,深受热带天气系统的影响,每年均可能有台风给增城带来狂风暴雨和风暴潮,造成或大或小的灾害。

气象记录显示,4-11月均可能有台风影响增城,主要集中在6-10月,占影响台风总数的94.8%,尤以7月最多。

每年影响增城的台风平均约2-3个。

2.4洪水

增城地处东江与增江的下游,洪水威胁主要来自东江北干流、增江、派潭河、西福河。

其中增江洪水还与东江的洪水顶托有很大关系,当增江与东江同时发生洪水又适逢风暴潮及天文大潮,则对防洪安全最为不利。

增江流域地形属于高丘陵盆地及中、低山地形,由于增江上游河床比降较大,又处在暴雨中心,暴雨形成后迅速汇集,中游河床淤积,容量小,形成洪水暴涨暴落。

尤其5、6月份受热带海洋气团的影响,使流域内常处于潮湿不稳定的状态,易于形成强度大、历时较长的降雨。

4~6月为前汛期,主要是锋面雨,7~9月为后汛期,多台风雨。

由锋面雨造成的峰型较肥硕,涨水缓慢,由台风雨造成的洪水,峰型尖瘦,变化大,一般洪水过程为3~5天。

西福河流域为高丘陵区至山区的过渡地带,地处金坑暴雨中心附近,北靠高山,南临珠江,海洋暖湿气流在流域内抬升而产生暴雨,洪水由暴雨产生,多发生在6~9月,洪水陡涨陡落,中游有4条主支流汇到下游,有些年份出现中游洪水大,下游略大(或接近)的情况,洪水过程2~3天,但主峰段在6~8小时左右。

东江流域洪水主要也由暴雨形成,4~6月为前汛期,洪水大都由南北冷暖气团交汇形成锋面雨而产生,7~9月为后汛期,洪水主要由台风带来狂风暴雨而产生。

东江流域的洪水,发洪时间多为5~10月,洪峰多在6~8月。

派潭河流域地形属于高丘陵盆地及中、低山地形,流域上游靠近增江的南昆山暴雨中心,暴雨集中、强度大是形成山洪的主要原因,加上流域河床险峻,所以派潭河流域内的山区洪水具有峰高量大、涨落快、历时短的特点,从发生暴雨到产生洪水的时间约在1~6小时,一场洪水过程也多在1~2天。

2.5潮水

我区受潮水影响的主要有东江新塘段、仙村段和石滩段;增江石滩段;西福河仙村段、石滩段。

当增江与东江同时发生洪水又适逢风暴潮及天文大潮,则对防洪安全最为不利。

2.6风险分析与工作重点

2.6.1洪涝风险及工作重点

增城区由于其自然地理特性,洪涝风险主要来自北部山区山洪灾害、中南部内涝灾害和东江北干流、增江、西福河、派潭河、二龙河、兰溪水、雅瑶河、官湖河等发生江河洪(潮)水灾害。

防御洪涝灾害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区域(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城乡低洼地区)人员安全转移;

(2)落实水库、堤围、闸坝等水利工程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措施与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措施;

(3)确保重要基础设施、重点企业等的防汛安全;

(4)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发布汛情信息;

(5)做好抢险救灾物资供应及抢险救灾队伍准备;

(6)做好汛情、灾情报送工作与会商决策;

(7)做好社会秩序的管控工作;

(8)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工作。

2.6.2干旱风险及防旱工作重点

增城雨量充沛、雨季时间长,且河网密布,干旱对我区的影响相比内陆要小得多,但偶尔也会出现气象意义上的干旱。

对农业生产和供水来说,危害较大的是秋旱和冬旱,此时降水减少,江河水位较低,对农业生产和部分地区的供水造成一定影响。

防旱工作重点:

(1)加强气象、水文、水质监测;

(2)落实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应急措施;

(3)落实应急水量调度措施;

(4)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公布旱情与抗旱信息;

(5)做好旱情、灾情报送工作与会商决策;

(6)保障枯水期供水安全;

(7)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工作。

2.6.3台风风险及防风工作重点

台风风险主要是由台风引发的大风、强降雨和风暴潮等风险,从影响形式看,有时是近距离直接风雨影响,有时是台风减弱后的低压槽或与之相连的热带辐合带所带来的强降雨。

防风工作重点:

(1)结合实际落实五个防台风百分百(出海船只百分百回港;渔排人员百分百上岸;回港船只百分百落实防灾措施;暴潮巨浪高危区、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区地质灾害高危区、滨海旅游度假区人员百分百安全转移;危破房、低洼地简易房、户外施工作业人员百分百安全撤离)工作;

(2)滨海重大基础设施、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安全保障;

(3)台风次生灾害的防御参照2.6.1;

(4)做好交通安全管制工作;

(5)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及抢险救灾队伍准备;

(6)做好预测、预警,及时向公众公布台风信息与会商决策;

(7)做好社会秩序的管控工作;

(8)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工作。

2.6.4雨雪冰冻风险及防冻工作重点

增城无气候上的冬季,但强冷空气或寒潮来袭时降温幅度常常很大,低温霜冻造成的冷害也可能发生,个别年份还较严重。

另外,由于我区中北部大多为山区,冷空气来袭,北部气温往往明显低于南部。

(1)确保重要交通干线、重要电力通信设施等的正常运行;

(2)落实人畜与农业作物的防冻措施;

(3)做好抢险救灾物资及抢险救灾队伍的准备;

(4)做好受影响地区日常生活物资供应与平稳物价工作;

(5)做好社会秩序的管控工作;

(6)做好舆情监督与引导。

3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1组织指挥体系

增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与协调全区三防工作。

各镇街三防指挥所负责本镇街的三防工作。

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三防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三防工作。

3.2区三防指挥部

区三防指挥部在广州市防总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察全区三防工作。

区三防指挥部的领导成员如下:

总指挥:

分管三防工作副区长

副总指挥:

区人武部政委、区水务局局长、区公安局政委、区气象局局长

成员:

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局、区应急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增城供电局、区文体旅游局、区林业和园林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气象局、省水文局麒麟咀水文站、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区委、中国电信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增城分公司、广州航标与测绘所、广州新塘海事处、中石化广东广州增城石油分公司等29个单位主要领导。

工作职责:

在广州市防总和增城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本区三防应急及其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广州市防总报告工作情况。

3.3区三防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是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简称区三防办),挂靠于区水务局,承担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排涝防旱防冻工作;组织三防值班和会商,及时了解和掌握气象、雨情、水情、风情、旱情、冻情、险情、灾情及其变化情况,准确、及时地传达防灾抗灾救灾信息;对全区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风、抗旱调度;收集各镇街、区三防成员单位、区挂镇街防洪责任单位落实防御情况并向领导汇报;当出现险情和灾情时,及时下达指挥部的决策、指令,督促属地镇街和有关部门投入抢险救灾;灾后督促镇街及有关单位处理险工险段及修复水毁工程,恢复生产。

3.4成员单位

区人武部:

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和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救灾,协助转移危险区域受灾害威胁群众。

区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新闻媒体报道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防洪信息;当发生水、旱、风、冻灾害时,组织新闻单位向社会宣传报道三防抢险救灾情况以及负责媒体记者采访的接待工作;负责网上舆情导控。

区公安局:

负责水、旱、风、冻灾害应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协助组织群众转移,解救被洪水围困群众。

对受浸(受阻)路段实行交通疏导,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物资优先通行。

打击偷窃、破坏三防设施及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行为。

及时向区三防办通报三防警情。

区水务局:

负责组织对全区水务设施、设备的防汛防旱防风隐患排查并落实安全措施;提供水务工程水、雨、风、工、险、灾情信息,担负水资源管理、防洪调度、河道清障工作;组织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运行、维护,落实城区排涝应急保障措施;组织、协调灾区应急供水工作;技术指导镇街防洪抢险、渍涝排除和水毁修复;严密监视区水库、江海堤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派出工作组处理;负责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用水等相关水利工程的配套实施;负责编制和管理区三防应急抢险救灾经费预算;核查管辖范围内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区三防指挥部。

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组织对全区地质灾害的风险隐患排查,并落实三防责任人和应急预案等防御措施;做好因降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指导、协调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根据重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变化,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核查山洪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情况,并及时报区三防指挥部。

区住房和建设局:

负责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工棚)、市政设施(除市政给水排水、园林绿化)、人防工程地下室、管线等防汛防风隐患排查并落实安全措施;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避雷暴、避风;督促、指导灾区工棚人员及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撤离;组织、协调危房危楼抢险救灾及人员转移;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依法组织拆除职权范围内影响三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协助区水务局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及时查处向排水设施倾倒垃圾等废弃物的行为;负责收集、运输和处理灾后生活废弃物并实施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应急避难所等三防基础设施指引牌的设置;防汛防风期间,组织加强对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的巡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业主整改或拆除;核查本系统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区农业局:

水、旱、风、冻应急期间,督促镇街采取措施保护或抢收农作物;及时组织农业灾情的调查核实;负责组织、指挥农牧渔业防灾救灾和灾后复产;核查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区三防指挥部。

区应急办:

负责协助区三防指挥部领导做好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区领导批示、指示情况。

区教育局:

负责组织受影响地区学校和职责范围内的托幼机构落实防御措施;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按有关规定通知托幼机构和学校停课、组织复课;指导、组织受影响地区在校师生避险、安全转移;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师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演练工作;核查管辖范围内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区三防指挥部。

区民政局:

负责通知开放应急避险场所;指导灾民救助和安全转移、安置工作;组织救灾救济物资储备、调集、分配、发放;申请、分配、管理上级下拨和区配套的救灾款物;发动、收集社会募捐,管理和使用民政救灾救济资金,资助恢复重建;组织核定因灾损失情况,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区财政局:

负责筹措三防应急资金和灾后复产资金,及时拨付并监督使用,紧急情况下优先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集结、调度;及时组织抢修管辖范围内水毁(或受浸)路段、桥梁和清理路障(包括公路边被风吹倒的树木),保障公路畅通无阻;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公路、水路运输;督导区轨道办组织和指导轨道项目业主开展预警区域内施工现场的风险隐患排查;核查管辖范围内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区三防指挥部。

增城供电局:

负责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及时组织抢修受损毁的公用电力设施、设备;提供水、旱、风、冻灾害需要的电力保障和应急抢险救援的临时供电;核查管辖范围内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区三防指挥部。

区文体旅游局:

负责督导旅游景区设施和江河体育设施的防汛防风隐患排查并落实安全措施;指导、协调受影响地区旅客安全转移和管制旅游团队进入受灾地区;核查管辖范围内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报区三防指挥部。

区林业和园林局:

负责抗灾林木、木本花卉种子的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及时指导镇街开展林业防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指导镇街落实用于三防抢险救灾的山上备用林木和木材供应;及时组织林业、园林灾情的调查核实;做好城区绿化管护范围树木的防洪防风工作,及时清理被风吹倒的树木;做好公园、人工湖等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林业和园林系统防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并及时报区三防指挥部。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组织医疗力量对灾害中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

区广播电视台:

负责及时向公众播放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防汛、防旱、防风、防冻信息。

区气象局:

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及时向区三防办提供气象信息,对重大气象灾害进行评估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省水文局麒麟咀水文站:

负责增江水文预报、洪水预报、暴潮预报和预警,提供东江水文预报。

综合分析江河水情。

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负责指导和办理防洪工程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指导三防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粮油供应工作;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必要时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保障三防专用无线电通讯信号畅通,必要时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

团区委:

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突击队投入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

中国电信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增城分公司:

保障三防公用通信网畅通无阻,并做好三防抢险救灾区域机动应急通信和现场指挥抢险救灾的通信保障工作。

所辖通信线路、设备妨碍防洪抢险的,立即采取临时迁移措施,保证防洪抢险无阻。

广州航标与测绘所:

负责航道设施的防洪安全,及时恢复水毁航道设施。

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配合做好通航河道的防洪堤岸保护。

广州新塘海事处:

负责增城区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依法加强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管理。

在防洪、防台风期间掌握在港船舶动态,及时通知在港船舶落实防洪、防风措施,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维护进、出防台风锚地航道的交通秩序;负责对抢险运输船队进行清道护航,优先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中石化广东广州增城石油分公司:

负责统筹指挥调度增城区三防抢险救灾油料的储备和供应。

3.5各镇街三防指挥所

各镇街三防指挥所在区三防指挥部和本级政府(或街道办)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和督察本辖区的三防工作。

强化防御工作落实、以人为本避险转移、工程设施巡查、风险隐患排查、灾(险)情处置、信息报送和责任到位等措施,并向所在镇政府(或街道办)和区三防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3.6区挂镇街防洪责任单位

区挂镇街防洪责任单位由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供销总社、区安监局、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区商务局、区人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体育发展中心等单位组成。

工作职责:

根据预案响应内容,对所负责的三防责任区域,与属地镇街一起共同开展本区域三防应急及其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挂镇街区领导和区三防办。

3.7现场指挥部

区三防指挥部视发生灾情的情况和抢险需要,在灾害影响重灾区设立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

现场指挥部由区委、区政府或区三防指挥部授权的现场指挥官负责,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和现场指挥官的指令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和区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区三防指挥部报告抢险救灾前线的各种重要情况;组织、协调事发地的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事宜,维护社会稳定;迅速了解、掌握现场灾情,分析灾害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分配救援任务,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灾人员;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抢修公共设施、接收与分配援助物资;协助开展善后处理、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现场指挥部可视灾情现场具体情况,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组建综合协调组、转移安置组、水利设施抢险组组、供水抢险组、交通抢险组、供电抢险组、供气抢险组、通讯抢险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小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能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3.8专家组

专家组主要由气象、水文、水务、国土、交通、建设、农业、卫生等行业的专家组成,视情从区应急专家库中选取,具体由区应急办向区三防指挥部报送专家名单。

工作职责:

参加防御和处置水旱风冻灾害和重大工程险情会商,为区三防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根据区三防指挥部的要求,参与全区水旱风冻灾害应急监测、预警、响应、转移、抢险、保障、善后处置等技术指导工作,提出技术处理方案。

3.9会商组

区三防指挥部建立三防会商工作制度,视情组织气象、水文、应急、水务、国土等部门分管领导或专家进行会商。

会商形式分为汛前会商和应急会商。

(1)汛前会商:

每年3月,区三防指挥部组织召集气象、水文、应急、水务、国土等部门,对本年度三防工作形势进行专题分析会商,会商内容包括分析当年雨情、汛情、风情、潮情、旱情、冻情及其发展趋势,并提出下阶段三防工作的重点和建议。

(2)应急会商:

发生汛情、旱情、风情、冻情或紧急情况时,由区三防指挥部组织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会商内容包括研讨分析影响情况和发展趋势并提出是否启动相关应急响应;专题分析研究重大、特大、紧急汛情和风情、冻情、旱情及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总安排布置的工作。

4预警预防

4.1预警预防信息

气象、水文、水务、农业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雨情、水情、干旱、台风、雨雪冰冻、风暴潮和水务工程等监测预警预报,并及时报告区三防指挥部,作为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的决策依据。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上述部门做好监测,加密预报(详见附件2)并报告区三防指挥部。

(1)暴雨、台风、寒冷、道路结冰预警由区气象局负责发布并报区三防指挥部;

(2)江河洪(潮)水预警预报由省水文局麒麟咀水文站协助提供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预报消息;

(3)干旱由区三防办召集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麒麟咀水文站会商确认。

4.2灾险情信息报告

(1)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发现水旱风冻灾害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必要时可直接报告当地三防指挥部门。

(2)派潭河、二龙河、兰溪水、西福河、雅瑶河、官湖河等区内主要河流险情、灾情由属地镇街三防指挥所负责报告;

(3)暴雨内涝受浸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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