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应急预案+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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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应急预案+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2019年防洪应急预案+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大坝安全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防汛抗旱工作思路

坚持“一个并举,两个转变”。

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主动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全面抗御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领域旱涝灾害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防汛抗旱任务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确保境内小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确保小

(二)型以上水库及城区、乡镇和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努力减少经济损失。

四、防汛工作重点

一是沿岸低洼地带、住人河心洲坝人员的防洪保安;二是各类水利工程、已建和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三是防止城区和乡镇驻地洪涝灾害;四是重要交通干线、桥梁、码头和各类船只的应急抢险和安全度汛;五是山地灾害易发地带的监测、监控和群众的避险安置;六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

五、、防洪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目督办、公安分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科局、卫计局、教育局、供销社、气象局、国土资源分局、电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处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六、河段干流洪水防御方案

河段洪水防御水位控制站,预报水位情况。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加强值班,做好与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及时通知沿江码头,低洼地带将堆放的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在低水位情况下造成损失。

当预报达到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抗旱办公室通知沿江乡镇

(街道)和防洪堤建设管理局,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堤防险情,保障堤防安全。

防汛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到防汛办值班,保持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洪水趋势,处理抗洪抢险工作。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调度由区防汛办公室负责,并将有关情况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洪重点:

加强堤防工程和重点险工险段,沿江水利水电工程、低洼地带、河心洲坝、港口、码头的巡查,组织转移受淹区域物资、设备和群众,确保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位,预报城区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当班领导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区低洼地带、堤防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的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指挥投入抗洪救灾。

根据预报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对照城区各街道相应高程,指挥有关部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组织将城市低洼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城区城市洪水位达到防洪保证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指挥岗位,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上游降水情况和区间降雨情况以及江河道内边坝、重要桥梁、港口、各类船只、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人员、物资、城区排涝设施的安全情况。

对容易发生洪水灾情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指挥转移人员和物资。

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调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根据预报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防汛指挥部指挥有关单位组织河心洲坝和沿江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同时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和疾病防治工作。

保证水位以下的防洪重点:

沿岸低洼边坝群众转移及救护,堤防出险地段,沿江两岸城市和场镇易受洪灾区域物资、人员安全转移。

(三)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嘉水位超过防洪保证水位时,沿江河道低洼边坝、城市部分街道将被洪水淹没。

当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沿江各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各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立即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减少洪灾损失;按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全力保证城镇、工业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军事设施的安全。

区人民政府及区防汛指挥部在接到洪水预报后立即组织城市受淹区域、河心洲坝、沿江低洼地带内的人民群众撤离转移,确保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完成转移工作,作好避洪保安全的准备。

超保证水位洪水的防汛重点:

城市堤防的除险加固边坝淹没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嘉陵江的桥梁、各类船只防洪保安;高坪城区高程低的街道安全。

七、城区内外防洪预案

(一)城区基本情况

城区地处中游,城市地势较低,易受洪水威胁。

仅有抗御3-5年一遇洪水的自然防洪能力。

防洪重点是城市内涝以及洪水从排污闸倒灌漫入城区低洼地带,对防洪堤及城区构成威胁。

(二)城区外洪水防御方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外警戒水位淹没范围有开发区中坝及沿江码头,按照我区度汛安全规定,在汛期警戒水位以下严禁堆放批量物资和居住人员,汛前检查按部门职能责任将警戒水位以下的物资和人员转移到警戒水位以上,确保安全。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水位达到268米时,区防汛办公室主任必须带岗值班,及时了解掌握上游洪水和降雨变化情况,处理防汛保安事务,并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按程序通知各相关部门将沿江乡镇(街道)、码头及上、下中坝和城区地势低将被洪水淹没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

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人员加强堤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根据洪水位情况关闭城区排水闸门,防止嘉陵江洪水进入市区雍塞水道。

为防止城区雨水和生活废水因嘉陵江洪水影响而造成内涝,及时开启排涝泵站设施排水。

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封闭将被洪水淹没的未建工程断面,确保堤防和城区安全。

2.保证水位至警戒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保证水位至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对高坪城区部份街道、码头、下中坝造成威胁。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以上至保证水位洪水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防汛办公室值班,带班处理防洪减灾事务,指挥区级有关部门作好抗洪抢险准备,一旦出险情,及时出动抢险。

根据预报在洪峰到来前8小时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的转移,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民政部门及道办事处组织转移群众安置到安全地带,并安排群众生活。

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组织人员巡查堤防,及时排除险情。

在洪峰到来前,关闭堤防泵站闸门,防止洪水涌入城内;开启排涝设备抽排城区内生活污水和雨水,防止城区内涝发生。

区卫计局组织防疫站工作人员负责转移群众的疾病防治工作,对群众居住区域进行消毒,防病治病,防止流行性传染病发生。

洪水消退时,由被淹区域社区居委会发动街道居民住户组织清扫被淹房屋和街道的淤泥。

环卫部门负责派洒水车冲洗街道,使被洪水淹没区域的街道尽快恢复正常。

3.超城市堤防设计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上游水位,预报城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防汛办指挥防汛抗洪工作,防汛办全体工作人员上岗值班,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武警中队、各级防洪抢险队处于紧急状态,随时听从指挥部领导调动。

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将被洪水淹没区域的群众和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相关部门防洪抗灾责任

区防汛抗旱办接到超标准洪水预报后,按程序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同时,将汛情传至沿江乡镇(街道)。

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指挥部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区防汛办根据气象局、水文局情报报告洪水情况和天气,洪水发展趋势,提出抗洪抢险参谋意见,供指挥长决策。

由指挥长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并下达相关命令。

公安分局对受洪水淹没区域实施治安管制,防止治安事件发生,打击趁机哄抢灾区群众和单位物资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对预报受洪水淹没区域和抢险转移区域的交通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车辆通道畅通。

电信公司要组织应急抢险维护分队,对防汛指挥通信电话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话畅通。

移动通信公司要制定移动通信保障方案,根据防汛抢险需要调动移动通信设备,保障受灾区域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

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要组织抢险队维护好相关的设施,确保防洪抗灾用电和居民用水、用气,全力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区卫计局组织应急救助医疗队伍,对受灾群众进行防病治病,卫生防疫部门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

区民政局要妥善安置受灾区域群众,保障其生活和居住。

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防洪抢险需要,保障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抢险船只的调用,确保转移受灾群众、物资和救灾物料的运送需要。

区商务局组织商业服务单位组成流动服务队,将生活物品送入受灾区域和群众转移区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

洪水消退时,灾区单位、居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及时清洗淤积物,环卫部门派出洒水车及时清洗街道,确保洪水退、街道净,迅速恢复受灾区生活和工作秩序。

(三)城区内涝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内涝的形成主要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展,街面硬化率高,原设计的城市排雨污水管网已经不能满足在降暴雨情况下正常排放雨污水,以及城区排雨污水管网运行多年管道污泥淤塞严重,致使排污管道的排放能力减弱,发生暴雨时排水不畅造成街道被淹。

局部强降雨也是造成城区内涝的重要原因。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对不能满足城市排涝要求的城区雨水排放管线进行增设,加大城区雨污水排放能力,特别要根据城区建设要求,规划建设必须考虑在超强特大暴雨情况下,城市排水管网的排放能力,防止内涝发生。

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汛前组织人员对城区排雨污管道进行全面清淤,使城区设置的排污雨管道达到正常排雨污能力,保障在强降雨情况下,城区排水设施正常排水,不发生内涝。

当城区发生强降雨,超过城市设施雨污水排放能力,发生内涝时,堤防管理单位应立即启动排涝泵站设施,实施紧急排水,消除城区内涝。

区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联系,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在强降雨天气到来之前,组织城区低洼地带和排涝设施不完善的地带物资转移,尽可能避免造成大的内涝损失。

八、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

(一)水利工程出现溃堤、垮坝造成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汛前对水利工程,特别是对病危水利工程,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制定不同情况下的防洪保安方案,报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汛期严格限制安全蓄水,建立工程安全监测和安全巡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按照以防为主的原则,储备足够的物料,出险时全力排险,确保不出现溃坝事故。

一旦出现不可控制的溃坝因素,由水库管理单位提前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下游沿岸人员和物资向安全地带转移。

(二)堤防决口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堤防在汛前建立安全巡查和设备监测体系,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加固堤防。

汛前堤防管理单位要准备足够的物料和抢险队伍,一旦出现决口果断采取封堵决口措施和启动排水泵站紧急排水,同时对被洪水威胁地带的群众和物资实施紧急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山洪防御

区国土分局汛前对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地带进行安全检查。

汛期对灾害易发地带进行监测,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将危险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安置到安全区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县城区内洪涝、山洪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县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财产损失,保障三台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绵阳市《防汛工作手册》、《县内公共事件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县防洪应急预案》及《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关于城区安全度汛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防洪预案和文件精神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县城市市区内洪涝、暴雨积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县属丘陵地区,城区地处涪江中游、凯江下游,县城在两江交汇处。

洪汛期间,县城和沿江两岸及河心洲坝将受到洪水威胁。

数年来,江河洪水为涪、凯两江上游大范围强降水引起,县城内,日降雨量达到或超过IOO毫米,以及连续三天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50毫米时,就会出现城区内洪涝。

2.2社会经济

重要交通干线等多条重要公路和重要桥梁。

2.3洪涝防御体系

县城区防洪堤已建成,极大提高了抵御外江洪水的能力。

但城区内仍有地势低洼居民区,仅有2处防洪泵站,共5处防洪泵站,排涝能力严重不足。

河道淤积严重,挤占沟渠违章建筑较多,阻水严重。

民力堰为人工沟堰,主要担负沿途农田灌溉功能,本身并不具有主排洪能力,原有老城区、城北片区由西向东的多条主泄洪河道、沟渠由于城市建成区规模扩建已全部填埋和切断,另有几处大的临时建筑垃圾堆放场已压占部分沟渠造成流水断面狭窄,导致北坝镇近年来连续出现洪涝灾害。

2.4重点防护对象

党政机关要地、部队驻地、城市经济中心和重点企业、电台、电视台、学校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城区易积水交通干道(主要过境公路、桥梁、城内主要街道),危房稠密居民区,西干道昌德建材城改变河道隐患。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置县城市防洪应急事务。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汛情预报、预警和河道管理,加强城市排涝规划,检查督促河道清障,审查拟定防洪预案,统一指挥全县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城区防汛预案制定和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各部门防洪抢险预案编制报送和其他准备工作,当汛期洪涝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抢险物资,组织和调动抢险队伍,安置疏散居民。

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八口”两镇包干负责进行通知和组织疏散,职工家属、离退休人员并入社区进行疏散。

3.2成员单位职责

(1)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所属工业及通信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汛期抢险的物资、器材及停电时用的照明设施设备准备和供应。

(2)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所属单位及厂、站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好汛期的粮油供应。

(3)商务局负责商贸流通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镇负责所辖范围内的11个社区3个村防洪及人员疏散、物资转移工作。

防汛抢险特殊紧急情况下首先疏散转移水厂低洼地带属地沉沙池的清掏和辖区沟渠进入城市排水主管网前的障碍物的清理和低洼地带应急抢险和排涝机械,抢险队伍准备、组织实施等工作。

(5)镇负责所辖范围内的8个社区2个村防洪及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特别是低洼地带。

(6)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所属单位防汛抢险工作,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开展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7)城管执法局在汛期负责组织60人防汛抢险队伍,服从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开展城区防汛抢险工作。

(8)交通运输局负责所属单位防汛抢险工作。

(9)水务局负责做好水位的监控、汛情的发布,相关河道及两江防护堤的安全工作。

(10)气象局负责汛期的天气预测、预报工作。

(H)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抢险车辆、船只组织、准备及疏散路线的确定等工作,应侧重安排好供老、弱、病、残、伤人员疏散用的车辆。

(12)卫计局负责做好汛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及防疫工作。

(13)民政局负责做好汛期救灾救济,做好相关物资、资金的筹备等工作。

(14)文广新局负责在汛期保证广播电视信息的畅通,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及时播报相关信息及通知。

(15)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负责在汛期保障通信线路畅通和紧急情况下短信息发送。

(16)电力部门负责在汛期做好线路、杆位及系统供电情况检查,力争汛期供电正常,重点保证城市公安指挥、供水等机构用电。

(17)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工作,汛期有电时应保证正常供水;有意外情况应及时同县文广新局联系,通知用户提前储水,并做好供水应急物资的储备和检修工作,必要时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

(18)燃气有限公司负责城区供气安全,做好汛期对燃气管线的排查,出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必要时启动燃气应急预案,确保城区燃气正常供应及供用安全。

(19)人武部负责协调好抢险队伍的组织、衔接工作,统一接受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安排。

(20)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水面被困人员的解救工作。

(21)县市政公司、四川三台剑门泵业有限公司负责对城区低洼地带排水闸门关闭后的防内涝抽排水抢险、人员救助工作。

(22)防汛物资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定购的物资中落实,各单位应做好防汛必备物资准备,抢险队员的组织,确保物资供应和抢险有效实施。

3.3办事机构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汛期城区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指挥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大气环流形势的演变,做好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洪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雨情等气象情报。

汛期气象信息传报实行日报制。

重要天气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息等方式传报防汛指挥部、各防汛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紧急汛期要加强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报,并实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传报信息。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将收到的灾害性天气消息、重要汛情及时下传给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报告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预警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大气环流形势的演变,做好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洪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和雨情等气象情报。

汛期气象信息传报实行日报制。

重要天气信息要及时通过网络、电话、传真、手机短信息等方式传报防汛指挥部、各防汛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紧急汛期要加强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报,并实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传报信息。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将收到的灾害性天气消息、重要汛情及时下传给城区防汛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同时报告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

4.2预警级别划分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

各责任单位在汛期应高度重视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制定相关制度和预案;提前完成防洪工程的施工和堤防、水库、泵站等日常检查检修;各部门按相关职责在汛期到来之前提前完成物资储备;保证通信畅通;加强防汛检查,排查清除隐患;严守防洪值班制度;加强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和预案协调。

4.3.2江河洪水及暴雨积涝预警行动

IV级预警: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值班领导及水务局局长到岗,沿江镇乡实行24小时巡堤制度,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做好重要险段的防洪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III级预警: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位,江河沿岸镇乡政府主要领导驻堤(坝),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和江河堤防出险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各级各部门防汛负责人坐阵指挥,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

II级预警: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位,了解和掌握汛情、险情、灾情,坐阵指挥调度抗洪抢险。

县级领导、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和县级各有关部门、江河沿岸镇乡政府领导按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研究指示,赶赴责任片区协助当地政府指挥抗洪抢险。

I级预警:

全县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汛抢险成为首要工作。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办法严防死守,必要时放弃局部,全力保证三台城区,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交通枢纽的安全。

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临责任区指挥抗洪抢险。

县武装部、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和省预高师高射炮团双三七营人员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要服从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江河洪水防御方案

明台电站、文峰电站在汛期坚持24小时防洪值班,接到有关水文气象信息、电讯资料及防汛指挥部指示,应发出泄洪信号,提前完成泄洪。

IV级预警:

根据预报水位(洪峰流量)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有关镇乡党委政府按各地防汛预案组织危险低洼地带人员疏散、财产转移、并派专人密切观察水势情况,在洪峰来临前将人员和财产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

III级预警:

根据洪峰流量,由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通知沿江低洼地带、河心洲坝、低矮岸边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群众转移和救生准备、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

II级预警:

全县工作重心开始向抗洪救灾转移,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对重要堤段抢险队伍上堤防守,防止重大险情发生;各级各部门派专人再次检查淹没区是否有疏散遗留人员,对预计可能出现的超淹没区范围内的群众做好疏散转移工作。

I级预警:

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政府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各抢险队必须服从县城区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确保党政机关,城市经济中心、电台、电视台等重点部门和工业园区、主要交通要道,重要有毒害污染物生产或仓储地,居民生活必需品仓储地,城区危房稠密区等的安全。

及时有序的做好人员和财产疏散转移工作。

水务局、明台电站对河堤和水闸、水库堤坝要做到24小时巡查守护,不惜一切代价确保安全。

同时做好可能发生河堤和水闸、水库堤坝的决口、垮塌、溃坝情况下的抢险和人员、财产疏散工作。

按照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撤离方案,在水库堤坝的决口、垮塌、溃坝情况发生前,将市民和重要物质就近疏散至牛头山、凤凰山、大佛寺或城市其它高地。

4.4.2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县城区山洪灾害主要受到线山洪的威胁。

上述水系负责沟渠的清障。

民力堰管理站在汛期应加强气象信息收集,疏通民力堰沟渠,在暴雨来临前提前封闭新渡口取水口、二水厂分水闸,开启沿堰系各分水闸门,提前减轻民力堰过水压力。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在收到气象部门和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强降水量预测预报情况,汛责任单位不间断监测水情,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控,提前转移和疏散人员、财产;做好沿线居民的疏散准备工作,必要时立即实施。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亲自坐阵指挥,抢险队伍随时待命。

4.4.3暴雨积涝防御方案

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在接到气象部门强降雨预测预报情况后,降水量达到IOO毫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值班,加强对城区低洼地区的水情监测,应安排机动抽水泵随时待命,根据水情变化及时到达抢险地段。

县市政公司对城区街道加强巡视,对排水、路灯等公共设施加强监控及时排除隐患,县行政执法局、县建设监察大队组织抢险队按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安排随时配合抢险,其它责任部门对所属单位重点防区加强巡视,特别是重要生活生产物质和危险品仓储地要确保安全,降水量超过150毫米时立即做好应急物质的准备和低洼地带、危房稠密区的人员转移安置准备工作,各责任部门抢险队人员待命,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

交警部门应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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