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结核病防治所度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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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结核病防治所度部门决算
赣州市南康区结核病防治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结核病防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结核病防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结核防治保障,结核病病情监测与管理,结核病治疗、结核病防治措施实施,结核病防治科研,结核病防治培训与技术指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1、负责为本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助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
2、负责对各县(区)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对医疗机构的肺结核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指导,对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与处理。
3、负责收集、核对、审核、上报、分析和反馈各县(区)结核病防治信息,开展结核病疫情监测。
4、组织实施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负责对各县(区)结核病实验室技术人员培训,组织实施对各县(区)结核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和评价工作,对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和生物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5、制定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计划,开展对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
6、组织开展结核防治健康促进工作,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研究。
7、制定全市结核病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及时供应和调剂药品,设立药品和设备帐目,专人管理。
8、隶属于南康区卫计委的财政全额供给的独立的结核病防治机构。
担负着南康区结核病预防、治疗任务,是全市结核病防治中心。
区结防所现有编制9人,自收自支1人。
现有正式在编人员3人,自收自支1人,借调及临时工27人,其中:
中级职称6人;退休人员3人。
内设防治科、项目办、门诊部、住院部、药械科、综合科、放射科、检验科、纤支镜室等科室。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537.0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本年收入合计537.05万元,较2017年增加91.49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增加111.83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
财政拨款收入27.77万元,占5.12%;事业收入509.28万元,占94.8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4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78万元,较2017年增加32.43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
业务增长,成本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9.02万元,2017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59.02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收节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
基本支出47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7万元,决算数为2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7万元,决算数为2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08万元,较2017年(减少)16.14万元,下降44.56%,主要原因是:
人员津补贴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9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1.43万元,下降15.68%,主要原因是:
专用材料预算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2.77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8年未编制此项预算。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决算数为7.69万元,完成预算的78.47%,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2.18万元,增长29.0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决算数为7.69万元,完成预算的98.58%,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2.18万元,增长39.49%。
增长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开展国家探索提高贫困地区结核病发现水平项目,为了加强与赣州市及其它县(市)结防所的交流与学习,增加了接待支出;二是开展结核病分级诊疗合作,与赣州第五人民医院形成了帮扶结对单位,增加了接待支出;三是加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防控工作和学校结核病筛查项目工作,加强了对各卫生院结防专干的业务培训学习和督促指导,增加了接待支出。
四是为确保精准扶贫扶贫顺利过关,加强了与帮扶乡、村两级的沟通与协调,增加了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
公务用车报废中。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万元,较年2017年数减少1.43万元,降低15.68%,主要原因是:
节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专用车辆报废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对检查项目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适当弥补了医院的亏损,提高了医院资金的周转,减轻了患者负担,大大了提高了社会效益。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区结核病防治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1.得分合计91分,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较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均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结核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结核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结核病防治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可疑者检查数达97%;二是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患者数达97%;三是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89.8%;四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缺乏专业人员分析支持。
二是绩效评价机制纳入事业单位管理体系过程较缓慢,对决策分析的支持不理想。
下一步改进措施:
结合当前大环境,将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纳入单位内部控制长效机制,培养专业人才,提供决策支持。
评价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投入
20
项目
立项
15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1分);
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1分)
3
绩效目标合理性
6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2分);
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1分);
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1分);
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2分)。
6
绩效指标明确性
6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与项目年度数或计划数相对应(2分);
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2分)。
0
资金
落实
5
资金到位率
3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
3
到位及时率
2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率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及时到位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0-1分)。
2
过程
25
业务
管理
12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1分);
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1
制度执行有效性
8
①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是否落实到位。
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2分);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2分);
项目合同书、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及时归档(2分);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落实到位(2分)。
6
项目质量可控性
2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1分);
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1分)。
2
过程
财务
管理
13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2分)。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8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扣6-8分;不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扣6-8分;资金拨付无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扣2分;重大开支未评估认证扣1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8
项目监控有效性
2
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1分);
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1分)。
2
产出
15
项目产出
15
实际完成率
5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目标完成率=(实际值/绩效目标值)*100%;评分标准:
目标完成率≥100%以上得满分;每降5%扣1分,扣完为止。
5
完成及时率
4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4
质量达标率
3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3
成本节约率
3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3
效果
40
项目
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并设定评分标准。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
8
社会效益
8
8
生态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通常采用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调查度。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折算。
8
总分
100
100
100
91
评价等级
□优(90以上)□良(80-89)□中(70-79)□合格(69-60)□差(59以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