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产科中央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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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产科中央监护系统招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模板
XX县人民医院产科中央监护系统招标项目
(非政府采购项目)
文件编号:
******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单位:
XX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XXXX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章磋商须知
第四章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要求
第五章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
第六章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第七章磋商文件格式
第1章XX县人民医院产科中央监护系统招标项目
(非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
XX县人民医院产科中央监护系统招标项目
二、文件编号: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60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
胎儿/母亲监护站及胎儿/母亲监护仪(10台)
2、质量要求:
合格。
3、供货期:
30日历天
4、标包划分:
1个标包
五、投标人及项目资质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持有《医疗器械(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持有《医疗器械(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药品)经营备案凭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XX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事项:
1、时间:
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09日,每日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5:
00至18: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XXXX建设管理有限公司(XX市恒丰时代广场B座1306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地址:
XX市恒丰时代广场B座1306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10日15时00分,
地点:
XX市恒丰时代广场B座130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XX省政府采购网、XX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
XXX人民医院
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
2.代理机构:
XXXX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市恒丰时代广场B座1306室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发布人:
XXX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7日
第二章磋商项目要求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
XXX人民医院
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XXXX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市恒丰时代广场B座1306室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1.1.4
采购项目名称
XX县人民医院产科中央监护系统招标项目
1.2.1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1.3.1
供货期
以合同签订为准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持有《医疗器械(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持有《医疗器械(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药品)经营备案凭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XX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无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并能够法辨认的;
2、供应商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3、供货期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5、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投标答疑纪要(如有)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形式:
书面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3.2.2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无
3.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制);由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
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的字样;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按要求胶装,密封;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不按要求胶装的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开标截止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U盘一份,U盘内应包含完整的投标文件。
U盘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XX市恒丰时代广场B座1306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XX市恒丰时代广场B座1306室。
6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
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人;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
从相关专家库中抽取专家2人。
7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
是
8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9
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是;
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
3、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是,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者盖单位章指盖本公司的公章,盖专用章无效;法定代表人(盖章)指盖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盖签名章无效。
2、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
4、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及政府采购代理协议书中约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11
付款方式
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三章磋商须知
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项目要求、磋商程序、评定成交标准、付款方式和合同条款。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竞争性磋商内容及要求
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
第六部分合同
第七部分附件--磋商文件格式
2、供应商磋商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使其对本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投标报价报单价,需方只承担报价,不承担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任何有选择性品牌、选择性报价、低于成本价或者高于市场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4、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恶意串通(标书出现雷同、加盖非本公司公章等)、提供虚假材料、不填写数据或未加盖单位公章造成废标者。
(3)成交供应商因其自身原因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未能按规定时间与需方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出现明显背离市场价格的没收履约金、纳入不良记录、列黑名单,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6、磋商文件的规定
(1)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及电子版一份,文件胶装成册,在每一份磋商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磋商代表在规定的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递交的磋商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递交磋商文件方负责。
(4)本项目所涉及的投标单位公章均为行政章。
7、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8、递交磋商文件的密封状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注明“于评审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标明投标文件编号、供应商名称。
未按要求密封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
9、磋商文件的递交:
详见公告
10、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开始时间见采购公告。
11、迟交的磋商文件
采购方将拒绝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文件。
12、磋商程序
(1)竞争性磋商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轮磋商,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签到排序,由磋商小组依次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磋商小组逐家听取供应商介绍本公司基本概况、质量保证等内容(不超过5分钟),并提交响应文件报价,报价不得超出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供应商报价视为实质性不响应,不得进行下一轮磋商。
(3)磋商小组对上一轮磋商中所提出的问题与供应商进行下一轮磋商,在磋商中磋商内容均没有实质性改变的,响应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能超过上一轮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磋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磋商小组
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二位专家和一位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磋商小组,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制定、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
14、成交原则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每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满足招标文件磋商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磋商小组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法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16、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自身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7、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2)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
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3)不向未成交方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文件。
18、成交通知
磋商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9、签定合同
根据成交通知书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定合同。
20、付款方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章技术参数及基本要求
1.★同时连接和管理床旁胎儿监护仪/母亲胎儿监护仪,可以实现2套电脑产房和病房的联合监护网络,实现跨区信息共享,提供生产企业无线电可准证书
2.★最大支持接入128台床边机和32个客户端,需要把医院现有胎儿监护仪联网;
3.配备专家分析功能,支持国内主流KREBS、Fischer、改良Fischer和NST四种评分标准;
4.胎监/母胎监护/母亲监护三种监护版面,适合产前监护、产时监护、产后监护不同需要;
5.★SOV(信号重合)报警功能,母亲和胎儿心率重合报警,双胎信号重合报警,提供证明文件;
6.智能走纸技术,自动记录有效数据,即使无人值守也可以很好地完成监护过程;
7.支持转床功能,动态合并待产监护数据和产时监护数据;支持转移功能,动态合并胎监和多参数监护数据;支持双屏显示,支持上下、左右分屏显示;
8.配备≥55寸电视壹台,护士站显示胎儿监护信息,与中央站同步显示。
9.提供完整的分娩记录,并可选段诊断、打印;
10.可回放CTG和母亲生命体征趋势,无创血压列表;
11.符合国际标准的三级声光处理系统,母亲/胎儿参数报警,报警界限根据需要可调节;
12.报警信息置顶显示,方便医务人员快速定位报警床位和报警信息;
13.★能打印多种报告,包括支持国内主流KREBS、Fischer、改良Fischer和NST四种评分报告,三类图形评估报告和CTG报告等多种报告系统,提供证明文件;
胎儿/母亲监护仪招标参数(10台)
1、监护参数:
胎心率,宫缩压力,胎动;母亲(血压、血氧、脉搏、心电、呼吸、体温);
2、★超声频率:
小于等于1MHz超声胎心探头,提供证明文件
3、宫缩探头,0~100相对单位,分辨率1%,非线性误差≤±3%,归零方式:
自动/手动;
4、心电导联选择:
三导,心率范围:
30~240bpm,测量精度:
±1bpm;
5、血氧饱和度测量范围:
50%~100%,测量误差:
±1%(70%~100%测量范围);
6、呼吸阻抗法,测量范围:
0~120rpm,测量精度:
±1rpm;
7、脉率显示范围:
30bpm~240bpm,测量精度:
±1bpm;
8、体温显示范围:
0°C~+50°C,测量精度:
±0.1°C;
9、大于等于10英寸高清晰TFT屏,0-60°度内多角度翻转;
10、★内置式152mm(或150mm)宽行打印,符合国际标准,连续准确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
11、★双胎心率重合报警(SOV),母胎心率信号重合验证,提供证明文件
12、≥60小时CTG存储、回放,打印,掉电数据存储;
13、★内置通讯接口,可与同品牌监护仪组成网络系统,提供证明文件;
14、★后期可升级选配无线探头,支持无线双胎心监护;国内医用专用频段,不受民用信号干扰;无线探头采用自识别探头基座设计,随意安放;无线探头工作距离≥100m,内置锂电池≥15小时的超强续航能力,提供证明文件;
第五章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示的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投标文件编制
技术参数完全复制的按无效标处理。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相关项目。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信誉要求
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响应性评审
投标内容
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
合格
供货期
30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有效报价
等于或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视为有效报价
原件审查:
开标时须携带所有相关证件备查,证件不齐者,视为无效标。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报价部分:
30分
商务部分:
20分
技术部分:
50分
1投标报价(满分3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
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为保障服务质量及投标人能够诚信履约,投标人的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当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应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应在评标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商务部分(满分20分)
序号
加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售后服务人员
生产厂家在XX省有足够数量常驻工程师,提供售后服务证书、工程师社保(XX省内缴纳)、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工程师数量≧15人,得10分,14≧人数﹥8,得7分,7≧人数﹥3,得4分,3≧人数﹥0,得1分,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者得0分。
10分
2
资质认证
投标产品CE认证,FDA认证,质量13485认证,14001环境认证
4分
3
售后
生产厂家在XX省有厂家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得6分,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或其他的得0分。
6分
3技术部分(满分50分)
产品名称
打分说明
分值
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0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项一项不满足扣5分,不带★项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
0-40分
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提供完整的日常上门服务计划、服务承诺、维修维护、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安装与调试、培训计划等酌情打分,在0-5分之间打分。
0-5分
项目组织实施计划
提供供货总进度计划、安排计划,得0-1分;
确保实施进度的主要技术措施、现场安装调试的主要措施,得0-1分;
确保本次招标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得0-2分;
确保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方案,得0-1分。
0-5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其中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