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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态建设项目

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pyxqtp-20180302

 

采 购 人:

原阳县师寨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重要提示:

1、请各谈判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谈判供应商如认为本谈判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否则,将视为对本谈判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谈判后向社会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已由有关部门建设,采购人为原阳县师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pyxqtp-20180302。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建设地点:

师寨镇;

2、建设内容:

开展林业生态廊道,河道绿化,千亩示范方,绿化示范村等绿化建设;

3、工期:

30天,管护期36个月;

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5、项目预算金额:

787000.00元。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参加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

8、供应商须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招标人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10、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网上报名、采购文件下载时间:

2018年3月19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21日18时00分;

2、采购文件售价:

200元/份。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3、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采购文件下载。

注:

按以上要求获取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涉及中小型企业的,按照“财库【2011】181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政策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3月28日9:

00.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七开标室(地址:

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监督单位: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73-*******

采购人:

原阳县师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

师寨镇

联系人:

陈丙军

联系电话:

13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

联系人:

白彬

电 话:

185********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提请注意与本项目有关的以下事项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pyxqtp-20180302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社会代理机构

名称: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白彬

地址: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层

联系电话:

185********

4.

采购人

名称:

原阳县师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丙军

地址:

师寨镇

联系电话:

135********

5.

预算金额

787000.00元

注: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

供应商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7、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参加养老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

8、供应商须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招标人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7.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谈判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元整(15000.00元)

2、交纳形式:

投标人须选用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3月28日09:

00时(以到帐时间为准)

9.

工期

30天

10.

质量要求

合格,苗木成活率达到90%及以上

11.

付款办法

第一次验收按工程质量报告结果,付工程造价总款的40%;第二次验收按工程质量报告结果,付工程造价总款的30%;第三次验收按工程质量报告结果,经验收合格审计决算后,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12.

谈判文件发售

1.详见谈判公告。

2.购买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13.

谈判文件的

更正或补充

1.若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予以答复。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公司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14.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

2018年3月28日上午9:

00整

15.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七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16.

响应文件数量及制作要求

正本:

1份副本:

2份

特别注意:

响应文件应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

现场勘察

不组织

18.

投标样品

19.

关于谈判

现场演示

20.

响应文件有效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

21.

结果公示期

1个工作日

22.

成交结果公告

同时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3.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10%,

24.

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25.

有关信用记录

查询问题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并在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中注明是否通过,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附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26.

监督部门

新乡平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电话:

0373-*******

27.

注意

事项

1、成交供应商在谈判小组现场宣布谈判结果后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

2、谈判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无论谈判结果如何,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

与谈判有关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l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

“社会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机构,即“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谈判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社会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社会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响应文件”系指谈判供应商向社会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

2.5“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3.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关于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3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谈判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谈判文件的约束力

6.1谈判供应商通过交易管理中心报名、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6.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

二 谈判文件

7.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l谈判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代理公司联系解决,否则视同对谈判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

(本项目谈判公告也是谈判文件组成部分)

7.2谈判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3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

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8.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若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公司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9.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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