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场方案修改.docx
《钢筋加工场方案修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钢筋加工场方案修改.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钢筋加工场方案修改
海东工业园区高铁新城安置区
(C-6小区)
钢筋加工厂施工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中水四局六分局海东高铁新城项目部
二0一二年六月五日
一、钢筋加工场布置方案
高铁新城C-6小区工程钢筋总需求量为7067.83t,小区施工高峰期日需求钢筋115吨,为满足施工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在小区东侧的钢筋加工厂长90m,宽30m。
1、场地设置:
钢筋加工场分为加工生产区、材料堆放区及办公区三个类别,整个场地采用全封闭布置,设置围墙及大门。
盘圆加工车间设置一个10×15m的加工厂房,加工车间采用钢立柱支撑,车间顶部铺设彩钢瓦,地坪10cm厚C20砼浇筑,厂房的钢结构制安必须按钢结构规范进行制安。
大料加工车间尺寸为10×10m,施工要求同盘圆加工车间。
办公室采用活动式彩板房,地坪采用10cm厚C20砼浇筑。
材料堆放场地浇筑10cm厚混凝土,原材料堆放时采用砖砌体进行垫设。
混凝土地坪边缘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尺寸20(宽)×30(深)cm,靠道路一侧标砖砌筑,内壁及底部使用1:
3水泥砂浆抹面(2cm厚)。
2、吊装设置
加工厂配备一台16T吊车,承担钢筋加工厂的钢筋装卸任务。
3、加工设备的核心设置
钢筋加工场的核心配置为2台全自动数控弯箍机,主要考虑钢筋
加工场的箍筋及各种小料实现自动化生产,保证加工质量、减少人力,提高施工效率。
板类钢筋及大料钢筋的加工实现半自动生产,购置各类先进的大功率弯曲机及截断机。
二、主要机械设备配置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功率(kw)
备注
1
套子机
DX3300-1
台
2
3
2
调直切断机
台
2
9
3
切断机
QJ40-1
台
3
5
4
弯曲机
WJ40-1
台
3
3
各类小型设备
15
注:
小型设备包括砂轮机、电焊机、及切割机等。
钢筋加工场设备配置正常满负荷生产能力为每天两班加工生产
160T,满足高峰施工期每天需求量115T的要求。
实际生产过程中如加工量过于集中,超过总体施工能力,可增加施工人员使用备用机械设备进行生产加工。
三、人员配置
序号
工种及职务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管理人员
1
厂长(生产负责人)
人
1
加工场总负责
2
副厂长(书记)
人
1
生产负责
3
质量员(技术员)
人
1
划表、计划、技术指导、质量验收
4
安全员
1
安全负责
5
设备员
1
设备维护
6
材料员
人
2
进料、收料、出场交接
7
劳资员
1
记工及工资发放
8
看守员
人
1
现场看守
二
施工人员
1
工段长
人
1
2
弯箍机操作员
人
4
3
切断机操作员
6
4
钢筋调直操作员
人
4
5
弯曲机操作员
人
6
6
普工
人
20
合计
人
50
钢筋加工场人员配置正常满负荷生产能力为每天两班加工生产160T,实际生产过程中如加工量过于集中,超过总体施工能力,可增加施工人员使用备用机械设备进行生产加工。
四、组织机构
钢筋加工厂组织机构
五、钢筋加工方案
1、施工准备
(1)钢筋加工作业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了解设计要求。
翻样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条件,即考虑钢筋交汇处相互穿插条件,钢筋相互之间、钢筋和预埋铁件之间、钢筋与安装预埋之间要相互避让,避免现场硬撬硬打影响质量。
(2)严格执行配料单审核制度,配料单上应有主管、审核签字后方可开出配料表交付制作。
(3)材料质量是保证钢筋工程质量的基础条件之一,所有进场钢筋必须有合格证(或质保书),合格证必要的数据应齐全,合格证的发货批号、炉号等必须与钢材上标识相符,没有合格证或订货不符的钢材不得进场。
进场钢筋按有关要求进行分批取样检验。
(4)施工作业层要执行交底制度,翻样、绑扎前,钢筋工长要组织技术交底,解决施工重点难题,使操作人员的心中有数,照章作业。
2、钢筋加工
(1)箍筋及3m内板筋加工
箍筋及3m内的板筋加工采用钢筋场配置的全自动数控弯箍机进行施工,操作人员先使用吊车将盘圆钢筋吊装在全自动数控弯箍机的钢筋托盘上,人工将盘圆钢筋的一端固定的在数控弯箍机的进料楔口内,然后对弯箍机输入数控指标,包括钢筋直径、钢筋形状、钢筋尺寸、钢筋加工数量等数控指标。
在进行此段施工过程前必须断掉加工机械的电源。
接通加工机械电源,进行试生产,先加工5-10个构件,对试加工构件进行各项质量及尺寸检查,如达到要求及进行正式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一定比例(一般5%)进行复查,如在试生产及正常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进行加工,应对加工机械进行维修和调试后再进行生产。
(2)超过3m板筋加工
超过3m长的板筋采用半自动生产方式加工,操作人员先使用吊车将盘圆钢筋吊装在自动调直机的钢筋托盘上,人工将盘圆钢筋的一端固定的在调直机的进料楔口内,然后对调直机输入数控指标,包括钢筋尺寸、钢筋加工数量等指标。
在进行此段施工过程前必须断掉加工机械的电源。
接通加工机械电源,进行试生产,先加工5-10个构件,对试加工构件进尺寸进行检查,如达到要求及进行正式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照一定比例(一般5%)进行复查,如在试生产及正常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进行加工,应对加工机械进行维修和调试后再进行生产。
将调直完成的钢筋送入板筋加工场进行弯钩(90度、135度或者180度),弯钩采用两端同时进行,每5根钢筋为一组,必须保证5根钢筋齐头并上下重叠一致,并保证钢筋两端的角度一致和钢筋的长度准确。
(1)大料钢筋加工
采用吊车将大料钢筋(直条)吊装在钢筋加工场旁边,在钢筋截断机上按照加工尺寸进行准确下料,然后将下料准确的钢筋人工搬运至旁边的大料钢筋弯曲机上,校正号尺寸及位置后,两端同时进行弯曲,弯曲完成并进行检查后将成品钢筋人工搬运至另一侧的场地堆放整齐。
大料钢筋必须注意按照每个构件进行捆绑,捆绑时必须把大料钢筋配置完整,不得差材料和混装材料,经质检员检查完成后方可出厂。
(4)钢筋加工要实行半成品检查及验收制度。
加工的第一件成品合格后方可成批制作,制作中要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重点检查加工难度大,对绑扎影响大、数量多的钢筋,逐根检查其曲率是否合格。
(5)成品、半成品验收合格后要有专人负责保护管理,分规格堆放挂牌标识,按需发放,切忌乱拿、乱拖、乱用。
六、质量方针及目标
1、质量方针
贯彻执行公司“创一流业绩、开拓市场;建精品工程、回报社会”的质量方针。
2、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公司的指导思想:
“以文明施工为底线,以安全、质量为保证,以成本控制为中心,以企业发展为目标”的施工管理模式,用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保工程产品的最终质量。
3、奋斗目标
产品合格率:
100﹪
钢筋加工优良率:
90%
重大质量事故:
0
4、管理内容及要求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法令和企业的管理条例和标准。
(2)严格按照各项目部提供的委托进行成品及半成品的加工制作,严把质量关。
(3)认真把好每批原材料的进厂质量以及核对原材料的品种、规格出厂材质证明书。
(4)原材料应提前5~7天到厂以便及时送检每批原材料,送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
(5)工段长及现场加工点负责人每天必须认真在班前会上作好当班任务的技术交底及要点。
(6)认真开展班组质量活动并做好记录。
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质量记录必须由专人负责填写和保存;各职能管理口的质量记录由各职能人员负责填写、收集和保存,厂贯标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大检查,落实完成情况。
(7)认真核实委托尺寸、品种及技术要求再进行画牌加工。
(8)凡在加工制作每份委托时应首先试作样品,经检查与委托相符合后方可进行批量加工制作。
(9)对当班的加工量要进行“三检”制,即:
“自检”、“互检”、“专检”。
各种产品应在所规定的检验、试验项目完成达到出厂强度要求、几何尺寸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10)认真做好工序间的交接和检查工作。
(11)计量器具要按期送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各段应对其管理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认真维护和保养。
5、考核管理
(1)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考核逗硬,奖惩分明。
(2)对不合格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件不准出厂使用。
(3)做好物资供应的质量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予以退货。
(4)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质量精度,保证
生产过程状况良好。
(5)对在质量管理和提高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个人给予奖励。
(6)凡对加工制作产品造成返工、或对材料进行浪费、延误工期,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罚款。
(7)各种质量记录,厂贯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中发现有未记、缺质量记录和不按规定复检各种原材料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
检查中发现问题,各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如不整改将给予100~1000元罚款。
(8)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
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分析确定质量事故性质及责任人,质量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按损失的20%~50%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扣款,事故损失超过1000元以上的加倍给予处罚。
七、安全生产管理
1、工作方针
遵守安全法规,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员工技能,强化职能管理,持续改进绩效,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健康。
2、奋斗目标
安全事故为零;杜绝重大人身伤害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
3、安全基础管理与考核
(1)所有新入厂、调转岗位、采用新工艺、新设备的职工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相应的三级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合格、取得上岗或进入现场资格后,才能上岗和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学徒工不得独立操作。
发现未做好或未按此规定一人次扣款50元。
(2)职工上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如发现不齐的,发现一次扣款50元;不准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当月工资100元;不准脱岗、串岗、私自协商换岗作业;不准班中干私活;不准疲劳上岗;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厂区、生产施工现场游逛参观;不准在厂区内、岗位上嬉戏打闹;不准在上班时间参与非生产(工作)性活动及在岗位上边操作边打电话、发信息及其它分散精力的事情。
发现未按此规定一人次扣款50元。
(3)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准上岗作业。
发现未按此规定一人次扣款100元。
(4)进入生产区域,任何人都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职工上岗或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前,必须按本工种的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不得穿化纤服装操作;对焊、电气焊不带防护镜、非本厂人员操作厂内设备的,装车人员未穿戴劳保用品的发现一次按职工50元—管理人员100元处罚。
(装车人员未穿戴劳保用品的考核管理人员)
(5)职工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职业健康安全员工制度包中的各项规定,检查到不知道或不熟悉的按20—50元考核。
(6)不得随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暴装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表,如确因检修拆除,应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不按此规定执行发现一次按50—100元考核。
(7)生产(工作)场所的通道应平坦、畅通,必须留有不窄于1米的安全通道;生产(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物品不得超高、不稳定摆放,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应按规定分类摆放,并放置明显标志牌,明确摆放物品种类及管理责任人;废料要及时清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不按此规定执行发现一次按100元考核。
(8)班组、职工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向车间报告并做好临时防护措施;车间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停止作业,及时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不按此规定执行发现一次按100—300元考核。
(9)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事故应与考核挂钩,同时围绕四不放过、三不伤害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定出整改措施;
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护;发生安全事故、未遂安全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并把事故原因、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车间,由车间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后,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如有隐瞒不报的发现一次按
100—300元考核。
(10)班前会、周安全活动必须按期、认真地开展,并做好各项安全记录,如有不按时记录、不认真记录的,漏记超过三天的。
发现一次按50元考核。
(11)车间对班组进行不定期安全、质量评比,对评比的最后一名考核500元,用来奖励第一名。
(12)认真办好违章、违制曝光台,并每季度评比一次,评比结果纳入每季度安全生产评比的考核。
4、保卫制度
(1)职工在工作场所不允许利用工作便利偷拿、隐匿国家财物,更不允许内外勾结盗窃国家财物,发现一次除按《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办法》作出经济处罚外,还将上报公司处理。
(2)看守人员对看守的物品负有看管责任,对盗窃行为要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上报,如有玩忽职守、内外勾结的,除对损失财物全额赔偿外还将上报公司处理。
八、施工用电措施及预案
为规范钢筋加工场施工用电的正常有序,预测预防各施工环节、部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一方面有效地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在事故发生后通过有序的行动和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的损失,特制定本措施和预案。
1、配电箱、开关箱
危险因素:
(1)配电箱、开关箱无门、无锁,其他无关人员可以随意操作,无防雨措施,易导致电器淋湿出现故障,伤害作业人员。
(2)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容易造成电气火灾或人员伤害。
(3)闸具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容易引发火灾。
(4)配电箱内配电线路无标识、引出线路混乱,容易产生接线错误,引发火灾。
(5)作业层配电箱、开关箱未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配置,不是“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容易漏电伤人。
采取措施:
(1)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时应有门,平时要加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电器开关,箱顶伸出箱体并向两边下坡,防止雨水进入箱体内。
(2)开关箱(末级)必须加设漏电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漏电装置是否正常动作。
(3)闸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4)配电箱内配电线路应整齐有序,走向明确,每个开关均有明确标识,引出线路有明确的颜色区分。
(5)配电箱、开关箱严格按“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配置,末端开关箱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2、现场照明
危险因素:
(1)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容易漏电伤害作业人员。
(2)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没有接零保护,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3)潮湿环境下作业及手持照明灯没有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易发生漏电伤人的事故。
(4)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如果安装高度低于2.4米且电源未使用安全电压,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采取措施: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2)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
(3)潮湿环境下作业及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的电源。
(4)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4米,如果安装高度低于2.4米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配电线路
危险因素:
(1)电线老化、破皮没包扎,容易发生漏电伤人或短路造成火灾事故。
(2)电缆架空或埋地敷设时,架空高度或埋地深度不够,易被车辆挂破或压断,发生触电或火灾事故。
(3)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替代五芯电缆,容易造成设备金属外壳带电,形成安全隐患。
采取措施:
(1)电线老化的不许使用,破皮的电线经过包扎后还需要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电缆架空或埋地敷设时,架空高度或埋地深度要按照规范要求做够,经过检查确认后方可通电使用。
(3)必须按照国家规范JGJ59——99要求使用五芯电缆。
4、外电防护与电器装置
危险因素:
(1)施工现场附近有高压线路通过,与准备建设的建筑物直线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无防护措施,容易造成触电伤害事故。
(2)有防护措施但封闭不严,也有可能使作业人员触电或被电击。
(3)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发生电器火灾事故和触电事故。
(4)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器或保险丝,易发生电器火灾。
采取措施:
(1)施工现场附近如有高压线路通过,与准备建设的建筑物直线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使建筑物与高压线路隔离。
(2)防护措施要封闭严密牢固。
(3)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匹配,安装要符合要求。
(4)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断器或保险丝,如果熔断器损坏应及时更换。
5、应急措施
应急行动
在施工用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触电、电弧伤害、电器火灾等事故,且作业人员多数情况是在高空作业,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凡有现场施工用电作业的项目部应制订与本项目部工作相适应的现场预案。
事故发生后,由事故项目部的现场负责人指挥,各小组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立即开展救援工作。
项目部的应急小组应经常演练,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针对施工用电作业施工地点不固定,现场环境恶劣,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应对特别危险的重大工程单独制定现场预案。
该预案应着重介绍现场危险源点和逃生路线,增强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现场负责人(如现场负责人已在事故中受到伤害则由项目部平时或班前会上指定的临时负责人代替,下同)指挥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
对于触电事故,救援小组应具备一定的紧急救护知识,若伤情较严重,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对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要迅速判定是否具备救援条件才能组织施救。
在仍然存在倒塌、垮塌危险时,要立即组织消除危险或降低危险度后,方可组织救援。
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防护措施后在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
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在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的同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九、岗位责任制
1、加工厂厂长的职责
对加工厂的生产负全面责任,监督分管副职、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地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负责加工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建立加工厂安全管理体系;负责监督新入厂(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好登记和记录。
每月至少亲自组织一次全面的、综合性的安全检查;负责对违章违制、生产问题进行考核,落实对事故责任者的考核。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加工厂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加工厂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制定生产安全措施方案;落实隐患整改等生产费用并保证其有效使用。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发生后或紧急情况下的抢险抢救,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每周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抽查安全活动记录,监督班组安全活动质量的提高。
认真履行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管理要求中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
2、加工厂副厂长的职责
协助厂长对安全工作具体负责,监督安全、技术设备等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随时掌握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亲自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负责对违章违制、生产问题提出考核意见,具体组织或监督对事故隐患的整改。
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规定;具体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做好登记和记录;负责监督从业人员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具体负责监督专职安全人员、带班人员驻守在生产现场。
负责生产安全措施的具体实施,对生产安全措施不按方案实施或实施不到位负责。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每周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并抽查安全活动记录,监督班组安全活动质量的提高。
认真履行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管理要求中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发生后或紧急情况下的抢险,并做好现场保护,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3、加工厂段长的职责
在加工厂班子领导下负责加工厂的生产工作。
具体负责生产安全方案(措施)的实施,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生产技术措施。
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带班人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生产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厂长。
生产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生产;发现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四定”原则及时整改。
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在安全员因休息、参加外部培训等离开岗位的情况下履行安全监督职责
具体负责监督带班人员、专职安全员驻守在生产现场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4、班组长的职责
对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贯彻执行本单位对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人员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正确使用和爱护机器设备、工具、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和原材料,保持现场文明生产,对违章违制人员,必须坚决制止,并按规定登记上报。
认真组织开好班前会和每周一次的周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每班作业前,作业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生产工器具、设备、设施等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确保其可靠性方可使用。
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落实改进措施,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报告上级。
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工人撤离现场。
负责对新入厂职工和新进入现场生产人员进行班组安全教育,要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和生产现场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及防范措施。
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员,并立即报告,保护好现场,等待上级前来处理,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
发动职工为促进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安全员的职责
负责对生产现场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登记违章违制人员,并负责对违章人员、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办班教育,向厂长提出对违章违制人员的处理意见并予以执行。
负责检查生产现场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能马上整改的立即安排整改。
对因不具备整改条件或分包商不听整改指令而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在立即向厂长报告的同时,要监督采取临时安全防范措施,或者责令区域停工。
负责加工厂的安全基础工作,规范安全管理记录和台帐。
负责督促、检查生产班组规范地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新入厂人员的两级(加工厂、班组)安全教育工作。
认真履行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管理要求中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
督促检查职工正确使用和爱护个人防护用品。
发生工伤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厂长和上报公司。
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参与危险性较大、特殊项目的安全措施的编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设备员的职责
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
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及时组织解决。
对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组织设备安装、拆除和大中小修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
负责防雷电的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陷或因防护设施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监督检查设备操作人员、维护和检修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