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建设及营运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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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建设及营运管理.docx

电动车充电站项目建设及营运管理

电动汽车充电桩

项目管理及运营

负责人: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2017年12月

、八—亠

一、前言3

1.1、什么是充电桩3

1.2、充电桩的分类3

1.3、充电桩五大运营模式解读4

二、电动车充电站营运管理系统6

1.运维团队建设能力不足:

8

三、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样版12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3

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4

第六条争议及解决办法17

第八条附则17

一、前言

1.1、什么是充电桩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

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

1.2、充电桩的分类

1按安装方式可分为:

落地式充电桩、挂壁式充电桩。

落地式充

电桩适合安装在不靠近墙体的停车位;挂壁式充电桩适合安装在靠近

墙体的停车位。

2按安装地点可分为:

公共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

公共充电桩是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库)结合停车泊位,为社会车辆提供公共充电服务

的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是建设单位(企业)自有停车场(库),为单位(企业)内部人员使用的充电桩,以及建设在个人自有车位(库),为私人用

户提供充电的充电桩。

充电桩通常结合停车场(库)的停车位建设。

3按充电接口数可分为:

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

4按充电方式可分为:

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和交直流一体充电桩。

5按充电速度可分为:

有常规充电(慢充)和快速充电(快充)。

根据不同的车辆电池、环境温度等,充电时间各不相同。

慢充一般在5-10个小时充满,快充可以在20-30分钟充满80%1个小时完全充满。

1.3、充电桩五大运营模式解读

目前有五种建设运营模式:

政府主导、企业主导、用户主导模式、混合模式、众筹模式。

1、政府主导模式

特点:

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其建设运营在大多数地区都由政府主导,即政府作为投资主体,负责充电桩的建设与运营。

优缺点:

政府主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有利于组织有序、集约化发展路线,但是由于目前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普遍效率低下,会长期增加政府财政压力,不利于电动汽车充电桩行业规模化发展。

案例:

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充电站。

2、企业主导模式

特点:

由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投资与运营充电桩。

优缺点:

企业主导下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模式运营管理效果要明显高于政府主导,在资金方面压力也较小。

但是企业主导需要配合政府政策,否则对市场秩序造成影响,不利于有序化发展经验。

案例:

特斯拉。

3、用户主导模式

特点:

用户为满足自身车辆需要投资建设充电桩。

由于充电桩成本的下降速度很快,家用充电设施推广或将迎来高速增长的时机。

优缺点:

可以实现充电桩与客户的有效连接,但同时客户需要承担较高的建设成本,也可通过经营成为一种营利模式。

案例:

宗毅一一通过社交平台吸引商家,众筹充电网络遍布全国。

4、混合模式

特点:

政府参与和扶持下的企业主导模式,混合运营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集中站。

优缺点:

政府和企业互补能够减少各自模式的不足,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桩产业进步发展。

但是双方协调要求高,企业受到的约束会较多。

案例:

特锐德一一通过与政府合作,推广新能源。

5、众筹模式

特点:

整合企业、社会、政府等多方面力量,利用互联网思维的众筹模式推进充电桩建设。

优缺点:

众筹有利于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并且有助于提高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在服务上也更注重用户需求。

众筹模式目前得到政府大力支持和推广,但在停车位资源紧张的一线城市较难推广。

案例:

星星充电

充电桩的产业链主要分为:

设备生产商和充电运营商

充电桩设备本身并没有太高的技术含量,标准统一,兼容性好,质量稳定,施工得当就可以。

竞争差异主要体现在所生产设备的稳定性、成本的控制、品牌口碑和招投标能力。

充电运营则关系很多方面。

充电运营的基本盈利模式有:

服务费、

电力差价、增值服务,还有即将出台的国家补贴。

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又是涉足国家管控的电力行业,服务费和电价都受到国家指导,无法自由定价,补贴几何也未见具体数目,增值服务的空间和各种商业拓展依然在摸索中,所以虽然大量的充电桩正在快速建设中,但这个充电运营这个行业本身却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

二、电动车充电站营运管理系统

2.1、概述:

电动车充电站营运管理系统是凝智科技最新研发充电站全方位管理解决方案,该系统可实现多层级、多站点集中管理,可视化管理、站点销售数据统计与分析于一体的智能型充电桩站运营监控管理系统。

其营销、计费、进销存、会员、销售分析和收银/点餐系统互联共通,

管理快速便捷,发现故障报警及时,并采用供多元化电系统保证任何情况下运营正常,是一款不可多得的充电桩站营运监控管理系统。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电动汽车在全球范围内销量持续增长,有力带动了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发展步伐,为适应电动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年来,中国各地纷纷建立电动车充电站,并对电动汽车的进一步推广普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然而电动车充电站普遍存在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集中管理难度大,基础设施发生故障发现不及时等问题,运行状况难以掌握。

而且电动车充电站计费自动化程度、运营系统过多、数据不互通用户便利性等等也缺乏改善,也导致了运维难度的提升,加之运维团队建设能力不足,无法远程管理等情况,电动车充电站的管理运营情况亟需改进!

因此,凝智科技结合国内电动车充电站实际情况,跟进市场动向,走

在市场前端,自主研发了针对性的电动车充电站营运管理系统,并为国内多家充电站提供了建站方案,是国内稳定可靠的高可用性运维管理平台,为电动车充电桩的运营提供良好的数据及流程支撑,并可随需定制!

目前该系统已经广泛应用到全国各地,获得业内一致肯定!

系统组成及主要功能:

系统组成:

2.2、站点分布特点:

充电站遍布区、县、市,所辖片区网点分布散、网点多,但全网运维人员有限,需要对区、县、市等多个网点进行集中运维管理。

2.3、电动车充电站设施的威胁:

UPS故障,市电中断,安全防护,消防,漏水,温湿度过高或过低,电池故障等。

电动车充电站运营与管理的挑战:

1.运维团队建设能力不足:

2.4、缺乏对运维团队的管理,不清楚工作效率是否合理,无法评估运维团队的绩效表现;

2.5、管理系统繁多:

管理整个充电站需要同时部署多个信息系统,但各个系统之间数据不互通,不能集中管理;

2.6、供电系统单一:

度依赖市电,不但电费价格高,一旦市电中断直接导致充电站停止运作;

2.7、与用户缺乏互动:

用户无法快速找到附近充电站,无法得知用户对运维人员的建议和意见,无法让用户知道我们的活动信息以及无法跟着用户行为,优化我们的管理,

2.8、充电站集中管理难度大:

充电桩运行状况难以掌握,充电桩发生故障不能及时发现,无法远程管理以及计费自动化程度不足。

2.9、选择新能源电动车充电桩站营运监控管理系统的八大理由:

系统功能优势:

1)多角色权限功能展示:

可根据登录角色的权限不同,自动展示该角色的功能界面,满足功能简洁,操作不越权的需求;

2)多层级、多站点集中管理:

对多个网点进行省、市、区的分层管理,直观显示网点分布情况与运作情况;

3)充电站可视化管理:

3D视图显示充电站外观,犹如身临其境地观察充电站,及时发现发生告警的区域;

5)充电桩可视化管理:

直观显示所有充电站的使用情况、空余状态、告警状态、收费金额等信息,根据角色权限分别满足管理者、收银台、维护厂家的使用需求;

6)自动化计费:

计费、折扣设置页,支持建立多条规则联合计算;

7)销售数据统计:

直观、丰富、灵活的销售数据统计展示,帮助

管理者通过最简单的方式掌握各站点的销售概况;

8)互联共通的运营系统:

(营销、计费、进销存、会员、销售分析和收银/点餐系统)多个运营系统并存于一个充电站管理系统中,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不存在信息孤岛现象,管理者可方便简易地统计充电站运营情况;

9)供电系统多元化:

太阳能风力发电及储能系统特点:

减少对

电网分布的依赖,清洁能源,节能减排,错峰用电减轻电网负担并能优化成本,提升利润;储存式供电特点:

错峰用电,减轻电网负担,

优化运营成本,更高效、充分地利用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可有效应对市电断电等意外情况,保障充电站正常营运。

2.10/APP系统动环监控功能优势:

1)机房可视化管理:

3D视图明确显示机房各个设备摆放位置,并能准确定位发生故障的设备,极大地方便维护人员快速找到故障设备,

争取更多的抢修时间;

2)多种告警方式:

可通过短信、E-mail、声光报警、多媒体报警

等方式,准确及时地通知到用户;

3)丰富的告警级别设置:

可实现多种级别的定义、添加、删除、修改,大大提升了系统报警手段的灵活性;

4)强大的远程操作功能:

可通过集中监控系统远程对设备进行修改IP、重启等操作,无需用户亲临设备面前;

5)图形化数据统计分析:

多种数据分析展现形式,对网点的运行的状况能够随时进行掌控和分析。

2.11、APP系统功能优势:

充电车车主使用与充电站配套的APP应用由凝智科技独立研发,不但能提高用户的便捷体验,并与充电站发生互动,而且大大增加用户好感度和使用粘性。

1)站点定位与导航

(1)自动定位用户位置;

(2)自动显示最近的充电站;

(3)智能规划路线;

(4)强大的导航功能;

2)充电桩空余情况

(1)直观显示充电桩布局;

(2)直观显示充电桩使用状态;

(3)提示用户所在充电站的周边设施;

3)充电期间页面功能

(1)显示剩余时间;

(2)显示电量百分比;

(3)显示车辆所在的充电桩号;

(4)显示充电时间及已产生费用;

(5)用户远程停止充电;

4)用户点评功能

(1)点评充电站周边设施;

(2)管理者与用户、用户与用户之间实现互动交流;

5)活动信息展示功能

(1)显示促销活动、积分活动;

(2)自动提醒用户最新活动信息。

2.12、技术架构优势:

1).真云架构设计:

将分散于网点各个角落的基础设施通过“前

端云节点主机”进行分布式计算及存储;用户可通过统一的监控系统来对网点各个角落的动环基础设施进行监控与管理;

2)、智能前端节点主机,减少依赖中心主机:

独立WEB管理页面、独立储存能力、独立执行计划任务和独立分析处理能力;

3)•独创PFT通讯架构:

低系统资源占用,低系统资源占用,

数据实时,报警及时,不漏报;

4).先进的系统架构:

LMTJ(Linux+MySQL+Tomcat+Java),纯B/S架构。

三、电动汽车充电桩运营管理合作协议样版

上海市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上

海吹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协议。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项目的名称、目的、范围、期限

1.1项目名称:

甲方地面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控与运营管

理。

1.2项目目的:

满足甲方电动汽车用户充电的需求以及加快电动汽车的推广与发展。

1.3项目范围:

本协议对甲方的地下停车库与地面停车场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系统的安装及管理。

1.4项目期限:

2015921-2025.9.20

1.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2015年9月21日左右向甲方交付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型号为:

EV640,市场价值:

10000元/台。

双方约定于2015年9月21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为止,乙方应保证产品是正常使用,所有权与管理权归乙方,甲方有使用权。

1.6甲方需明确停车地点并附相应图纸。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2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

电桩型号为:

EV640,保证所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施工过程、质

量完全符合国家及相关技术标准。

2.1.2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提供、电动汽车充

电桩运送、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和电动汽车充电桩调试,并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对电动汽车充电桩进行测试和验收。

如验收结果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相关安装完善工作,并再次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开展进行测试和验收工作,直至验收结果符合要求。

2.1.3在协议期间,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合同期限内的免费维修、保养,以确保电动汽车充电桩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

2.1.4乙方免收安装费并且免费提供安装所需要的各种辅材。

2.1.5乙方免费为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操作、

维护培训,使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掌握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正确使用方法、维护知识和一般故障排除办法。

2.1.6在甲方发出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48小时内,乙方应按

时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及排除故障。

2.1.7乙方在甲方场地施工,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内部管理规

定,并负责乙方自身财产安全及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施工安全规范,因乙方施工原因所导致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2.1.8乙方负责电动汽车充电桩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投入运行后不会对甲方的消防安全造成影响。

若因乙方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损害,乙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且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协议。

2.1.8乙方的广告内容不得有违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涉及黄赌毒以及低俗的内容。

2.1.9甲方只有需要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搬迁使用场

所,且需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搬迁及搬迁后的调试工作,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1.10因乙方提供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质量存在瑕疵或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及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并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正式开始接受乙方为甲方所进行的汽车充电桩安装工程,并提供设备安装场地。

在协议期内负责该设备的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办法,预防设备人为的破坏和可能事故的发生处理。

2.2.2甲方需指定专人配合乙方施工现场的安装和其他相关工作。

甲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享的原则,为保证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安装、调试能顺利进行,在改造工程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调试等工作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将电缆线安排到充电桩安装位置,并安排好水泥地基。

配合乙方工作并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及现场维护工作,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负责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验收。

223在合作期内,甲方享有乙方所提供设备的使用权,未经乙

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该电动汽车充电桩转卖、转让、出租、抵押或将其投资给第三方。

2.2.4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自行拆除或要求乙方拆除充电

桩,否则按照合同的2倍进行赔偿。

第三条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归属

3.1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享有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所有权,甲方享

有乙方所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使用权。

3.2风险转移:

电动汽车充电桩一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电

动汽车充电桩损害、灭失风险同时由乙方转移给甲方。

在协议存续期间如电动汽车充电桩发生人为损害,双方根据电动汽车充电桩损害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方式确定赔偿价格,按价赔偿给乙方。

(经双方确定

的供货价为10000元/套)。

第四条收益分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EV64Q经双方确定的供货价为10000元(台/套)。

充电服务费为0.9元/度,乙方有权按照市场情况与甲方协商调整充电服务费。

在不违反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范围内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双方协定收益分配如下:

(1)乙方每月收取的充电费在每月月底与甲方结算,扣除掉6%的手续费电汇到甲方的公司账户。

(2)电价确定方式:

以甲方指定电价为准:

(3)广告费及其他增值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月底或者月初

去更换相应的广告内容,甲方要给予配合。

第五条协议变更

5.1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

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但均应以书面方式确定,经双方授权人员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2—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3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协议时,受阻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应尽快通知对方,双方

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共识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为保证本协议的连续性,除战争、自然灾害、政府部门行为及乙方违约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甲方均构成违约。

6.2、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导致乙方撤出设备,则甲方应当承担相关的安装费、误工费及运费,相关费用数额由双方协商确

^定。

6.3甲方若在验收合格前提出终止协议,则电动汽车充电桩由乙方

无条件收回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相关损失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争议及解决办法

7.1本协议之成立、效力、解释与履行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定义见下文)均适用中国法律。

7.2因本协议或因本协议之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产生的、

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

商解决。

该种协商应在一方向其他方递交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开始。

如该种争议未能通过协商得以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种争议提交仲裁并就此书面通知其他方。

7.3上述仲裁应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在上海依据其届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指定一名,第三名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指定并担任首席仲裁员。

7.4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庭另行裁决。

第八条附则

8.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履行本协议。

8.2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8.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人员签署并

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双方的授权人员共同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如下,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印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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