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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城市总体规划MicrosoftWord文档

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十四条   城市性质

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物流基地、区域性商业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努力建设成为适宜人居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五十五条  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为40万人,其中几江片区为15万人,德感片区13.5万人,双福副中心为10.5万人,支坪组团为1.0万人。

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为70万人,其中几江片区为15万人,德感片区28.5万人,双福副中心为24万人,支坪组团为2.5万人。

远景展望至2050年,人口规模达到100万人。

(二)用地规模

近期至2010年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95平方米,规划城市建成区人口40万人,规划城市建成区用地38平方公里,其中几江片区为8.3平方公里,德感片区14平方公里,双福副中心为15.7平方公里。

远期至2020年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97平方米,规划城市建成区人口70万人,规划城市建成区68平方公里,其中几江片区为8.3平方公里,德感片区32.8平方公里,双福副中心为24.4平方公里,支坪组团为2.5平方公里。

远景展望至2050年,用地规模达到105平方公里,其中几江片区为15平方公里,德感片区40平方公里,双福副中心为40平方公里,支坪组团为10平方公里。

            第二节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

    第五十六条  城市空间结构

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架构为“一主一副一组团”,即几江-德感主中心、双福副中心、支坪组团。

城市发展方向以向北为主,逐步与重庆都市区西部地区融为一体。

   第五十七条  城市组团功能与规模

(一)几江-德感主中心

几江和德感共同构成江津中心城区的核心。

几江是江津的行政、商业、文化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3平方公里。

远景向仙池方向拓展,规模达到15平方公里。

德感是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物流基地和江津新的居住拓展区,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2.8平方公里。

远景规模达到40平方公里。

(二)双福副中心

江津中心城区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主要拓展区和居住主要拓展区,与九龙坡西部新城共同建设以信息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4平方公里。

远景规模达到40平方公里。

(三)支坪组团

以居住为主体的综合功能区,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

远景规模达到10平方公里。

第三节城市空间管制

   第五十八条  中心城区用地划定

规划区空间分为已建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其中已建区26.3平方公里,适建区157.6平方公里,限建区12.6平方公里,禁建区146.5平方公里。

   第五十九条  空间管制措施

(一)已建区

加快旧城改造,重点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地区。

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环境。

(二)禁止建设区

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

通过划定绿线、紫线、蓝线、黄线,依据相关法规实施空间管制。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

处于限制建设区的城市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相关建设限制要求之后方可建设。

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在将其做为城市规划用地之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适建区

适建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建设行为须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满足各类保护区的标准要求。

    第六十条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

按照《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要求规划确定江津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增长边界为:

东起中梁山麓250米高程以下,南临规划渝泸高速公路,西抵缙云山麓,其中双福片区控制高程在375米以下,德感片区控制高程在300米以下,北至九龙坡与江津的行政边界(双福片区),城市空间增长边界范围面积约170平方公里。

              第四节城市用地布局

   第六十二条  居住用地布局

   

(一)成片拓展居住用地,适当疏散旧城人口,建设绿色人居环境。

新区居住用地以居住小区—组团形成二级结构,旧区以街坊结构为主。

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

   

(二)中小学规划

   规划保留现有的各类学校用地,通过合并、置换、搬迁、补充等手段,提高人均用地指标,改善学校设施,新区规划的学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幼托、小学按服务半径布置,中学按规模办学,幼托的配建标准为0.7万人/所,小学的配建标准为2万人/所,中学的配建标准为3.5万人/所,对于规模较小又无发展空间的学校,规划建议进行用地置换,远期共规划中学20所,小学34所。

(三)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居住总用地2124.1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1.3%,人均居住用地30.35平方米。

   第六十三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公共设施布局结构按区级—片区级—居住小区级三级布置,居住区级公建按规模等级与居住用地均衡布置。

规划期末江津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968.0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4.26%,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83平方米。

(一)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将区级行政办公区搬迁至几江东部新城,在德感、双福2个片区中心规划片区级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93.3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38%。

(二)商业金融设施

规划商业金融设施按三级配套。

区级商业中心布置在几江片区。

在德感、双福和支坪分别布置片区级商业中心。

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则分别布置在各居住区中心位置。

结合德感兰家沱物流园区规划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其它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组织、便于交易管理为原则,按服务半径800~1000米布置。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538.7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7.94%,人均商业金融用地7.7平方米。

(三)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区级文化设施布置于几江东部新区、德感中渡街新区和双福中心区,主要有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美术馆、剧院等。

将江津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全区的文化体育中心,新建图书馆一座、博物馆一座、楹联文化研究中心一座、现代艺术剧院一座,扩建和改造区文艺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

在艾坪山公园山顶布置大型游乐设施。

规划片区级文化设施在各组团中心相对集中布置,在居住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80.4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19%,人均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15平方米。

(四)体育设施

规划保留区级体育中心位于几江片区东部新区,在中渡街新区新规划一处综合性体育场;继续打造江津两江四岸的健身长廊。

在德感、双福和支坪片区布置片区级和居住区级体育中心,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

规划体育设施用地63.1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93%,人均体育设施用地0.90平方米。

(五)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在几江旧城区充分利用和扩大现有医疗卫生设施,在几江片区东部新区、德感、双福增设区级综合医疗设施用地。

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大力提升打造区人民医院为区域性医疗中心医院,区中医院为三甲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三甲妇幼保健院,区精神病医院为二级精神病医院。

在江津中心城区设置康复医院、口腔医院、儿童医院等专业医院。

在几江的东部新城、德感旧城、中渡街新区、双福、支坪分别新建1-2处区级医疗设施。

在各居住区、居住小区设立相应的社区医院、门诊所、保健站等,形成完善的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和门类齐全的专科医院体系。

规划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总用地62.04公顷,人均0.89平方米。

(六)科研教育用地

   规划在双福地区布置科研教育用地,配合高新技术工业园的建设,形成教育、科研、生产于一体化的复合型格局。

规划教育科研总用地120.48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78%,人均1.72平方米。

    第六十四条  工业布局规划

优化调整几江城区和德感旧城区中与城市用地不协调的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重点集中布置在德感和双福两个工业片区,逐步形成不同主导产业的工业集群。

规划工业用地主要以一类和二类工业为主,控制三类工业用地,禁止对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企业入驻。

规划中心城区工业用地总面积1494.0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2.02%,人均工业用地21.34平方米。

    第六十五条  仓储布局规划

规划结合火车站、港口、高速路入口布置仓储用地,在德感工业区兰家沱港口附近规划仓储用地,建设区域性物流基地;在双福工业区建设物流中转点。

规划远期江津中心城区仓储用地38.4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57%,人均仓储用地0.55平方米。

   第六十六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一)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用和保护,进一步从立体空间上合理有序地组织城市功能,将城市部分职能转移到地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由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市政设施以及地下商业设施等组成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

   

(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功能、形态与城市的职能和总体形态相协调,各种地下空间设施的功能与其所处地区的城市功能相协调。

通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人防工程体系及城市综合防灾空间体系的建设,提高城市防灾抗灾能力。

妥善处理好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与其环境物理特征相适应,保护好地下历史遗产和考古文化遗址,尊重地下空间产权与公众利益。

   (三)主要功能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功能为地下人防工程设施、地下停车场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等地下公共服务设施。

   (四)平面控制

   划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分区,分类指导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适宜开发区为广场、绿地、公园、城市道路、体育场等公共设施用地的下部空间,非文物古迹与非重要保护建筑的下部空间,地下人防工程设施。

慎建区为地下建设工程实施成本高的地段和城市建设区内河流及其紧邻地段的下部空间。

禁建区为地下空间开发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城市中心地区是地下空间开发的重点区。

   (五)竖向控制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原则上控制在地表以下的浅层范围,并根据地下空间功能和地貌特征确定不同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深度。

对各类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确定不同使用功能的分区和面积。

控制地下商业空间的开发,地下商业功能的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10米及地下2层以下,人流集中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地下10米及地下1层以下。

考虑战时需要,应结合特勤消防站设置地下消防车库,建立与市级人防指挥所联网的战时消防指挥中心。

             第五节住宅建设与社区发展

    第六十七条  规划原则

   

(一)旧城区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对现有居住用地逐步加以改造,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降低建筑密度,增加小区绿地,疏解老城区居住人口。

  

(二)在旧城区外的其他组团提倡成片建设不同档次、不同类型、配套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尽可能杜绝零星住宅的建设,重点加强对居住用地的规划与建设管理,集约化利用土地。

除满足本地居民的居住需求外,应考虑选择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用地开发建设以重庆都市区居民和外地购房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高档居住区。

   (三)在规划的居住用地内不得安排对居住有影响的工业项目,现状居住用地内的污染工业应逐步调整到规划工业园区内,对规划期内不能搬迁的工业企业要加以改造,限期治理污染。

  (四)加强规划建成区内农民私人建房管理,逐步纳入城市统一开发建设。

   第六十八条  旧城更新的要求与标准

  

(一)改造旧居民点和旧居住街区,旧城区内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45%以下,绿地率大于25%。

  

(二)开发公共空间,增加公园绿地面积,设置沿街、街头和住宅街坊内的不同规模和不同等级的绿地,提高旧城区的生活环境质量。

  (三)提高道路的通达性,增加停车设施,合理组织和疏散交通,建立完善的交通系统。

  (四)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系统,提高基础设施标准。

  (五)全面整治城市公共空间环境,加强绿化种植,重新铺装人行道,拆除违章建筑,整饰建筑立面,改善城市面貌。

  (六)严格按规划实施,成街成片改造,并通过土地级差和容积率优惠等措施,鼓励开发商投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项目和道路绿化工程。

   第六十九条  居民住房政策与标准

  

(一)完善城市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以发展适应江津广大普通市民需要的经济住宅为主,重点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增加中档商品住宅的供给,限制高档商品住宅的发展。

  

(二)保障住房合理的供应量,逐步提高居住标准。

2010年实现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2020年远期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35~40平方米。

改善住宅设施,运用新的技术手段,提高住宅舒适性和安全性,推动智能住宅、节能住宅和生态住宅建设,不断提高住宅品质。

   第七十条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

  

(一)完善相关管理机制,保证经济适用房的低成本和高质量;制定合理、可行的申购标准,建立统一管理、按序配售的经济适用房销售制度;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制度,加强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确保在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下使所有市民都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福利,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和谐社会的理想。

  

(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政府有关标准执行。

  (三)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应位于交通方便、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

大型工业园区附近集中提供满足员工租赁需求的廉租房。

  (四)保障性住房供应近期以廉租房建设为重点,兼顾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远期逐步提高经济适用房的比重,适应保障性住房需求结构的变化。

   第七十一条  居住社区规划

  

(一)几江片区

   几江片区分为两个居住区:

旧城居住区和东部新区居住区。

规划居住人口15万人。

旧城居住区规划居住人口9万人,以旧城改造和部分地块新开发相结合,逐步向德感中渡街新区疏散人口。

建筑以多层住宅为主,建设少量中高层住宅。

几江片区应着重控制建筑容量,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绿化用地和公共开敞空间。

东部新区居住区规划居住人口6万人,成规模地开发各具特色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建设少量中高层住宅,有效疏解旧城居住人口。

   

(二)德感片区

德感片区居住区分为旧城居住区、中渡街新区居住区、缙云山下居住组团,可容纳居住人口约28.5万人。

德感旧城居住区以旧城改造和部分地块新开发相结合。

以多层住宅为主,建设少量中高层住宅。

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绿化用地和公共开敞空间。

规划居住人口9万人。

中渡街新区居住区以成规模地开发各具特色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建设少量中高层住宅。

规划居住人口17万人。

缙云山下居住组团以发展以多层住宅为主,规划居住人口2.5万人。

  (三)双福片区

双福片区居住区分为津马路居住区、大寨水库居住区、外环路居住区三个居住区。

规划居住人口24万人。

津马路居住区以多层住宅为主,建设少量中高层住宅。

规划居住人口11万人。

大寨水库居住区以发展低层高密度花园洋房为主,规划居住人口7万人。

外环路东居住区以发展高层低密度住宅为主,规划居住人口6万人。

  (四)支坪组团

   支坪组团居住区以发展低层高密度花园洋房和高层低密度住宅为主,保证高质量的居住环境,可容纳居住人口约2.5万人。

   第七十二条  文明社区建设

   

(一)以人为本建设新型社区,使之成为实现服务社会化和保障社会化的基本单位,至2020年,社区居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参与度达到90%,社区基层组织健全度、重大事件公示率、社区服务覆盖率、社区管理人员配置率均达到100%。

   

(二)改善社区环境,提高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化配置水平,2020年社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社区文体娱乐设施、停车设施完善,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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