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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产实习报告

一、实习任务与目的

生产实习是学生大学学习很重要的实践环节。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毕业生必的必修课,它不仅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还使我们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更好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生产实习使我更深入地接触专业知识,进一步了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了解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理论和实际相冲突的难点问题,并通过撰写实习报告,使我学会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

本次实习的地点是开发区环保局排污收费所。

二.实习单位介绍:

一、实习单位概况

本次实习的地点是开发区环保局排污收费所。

是环保局下属的一个机构,所以工作人员不多,但是大家分工明确。

其主要职能是针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根据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的程度征收一定的排污费用,根据为期两周的实习我发现其实这里主要还是针对汽车尾气、水以及噪声污染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而收取的排污费。

当然开发区境内的几乎每一个企业每年有义务定期缴纳排污费所以该单位也负责征收排污费工作。

由于这个工作的性质所决定所以工作人员会经常下企业,对于那些被举报的排污企业还要及时进行采样调查。

二、排污收费具体介绍

1、排污收费的定义

排污收费是国家对排放污染物的组织和个人(即污染者),实行征收排污费的一种制度。

这是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的一种形式,国外称为污染收费或征收污染税。

 排污收费是控制污染的一项重要环境政策,它运用经济手段要求污染者承担污染对社会损害的责任,把外部不经济性内在化,以促进污染者积极治理污染。

2、排污收费的依据:

  一种是以环境质量为依据,凡向环境排放污染者,都要缴纳排污费;

另一种是以环境标准为依据,对超过国家(地方)规定的标准排放污染物,按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浓度,征收排污费。

我国采用的后一种办法,规定收费标准,除了考虑污染治理成本外,还考虑企业管理水平、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政策以及对产品成本的影响等多种因素。

污染严重的城市,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

3、排污费的使用有两种方法:

  ①用于治理已污染了的环境和补助受污染危害的居民;

②用于补助污染者治理污染源。

在我国,排污费的收入列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企业治理污染和综合治理工程。

三、排污收费标准

1、超标环境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

超标值dB(A)

1~3

4~6

7~9

10~12

13以上

征收额(元/月)

200

400

800

1600

3200

说明:

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环境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征。

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金额逐一计征。

2、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收费金额按本标准分别计算,迭加征收。

3、声源一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昼或夜),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2、超标废渣排污费征收标准

单位:

有害物质名称

向水体倾倒或排放每吨

无防水、防渗措施堆放每吨月

无专设的堆放场所堆放每吨月

含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黄磷及其他可溶性剧毒物废渣

36.00

2.00

电厂粉煤灰

1.20

0.10

其他工业废渣

5.00

0.30

3、超标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

单位:

有害物质名称

超标排放量

每公斤

浓度超过标准

每10立方米

二氧化硫、二硫化碳、硫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氯化氢、一氧化碳

0.04

硫酸(雾)、铅、汞、铍化物

0.03~0.10

生产性粉尘

玻璃棉、矿渣棉、石棉、铝化物

0.10

电站煤粉、水泥粉尘

0.02

炼钢炉粉尘、其他粉尘

0.04

工业及采暖锅炉

超标倍数

4以内

4.1~6

6.1~9

9以上

林格曼浓度

2级

3级

4级

5级

每吨燃料收费

3.00

4.00

5.00

6.00

4、超标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

类别

污染物名称

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吨水۰倍)

超标收费单价(A级)(元/吨水۰倍)

超标收费单价(B级)(元/吨水۰倍)

B级起征费(元)

第一类

总汞

2000

2.00

1.00

2000

总镉

3000

1.00

0.15

2550

苯并(a)芘

3000000

0.06

0.03

90000

总铬

150000

0.06

0.03

4500

六价铬

150000

0.09

0.02

10500

总砷

150000

0.09

0.02

10500

总铅

150000

0.08

0.03

7500

总镍

150000

0.08

0.03

7500

第二类

PH值

5000

0.25

0.05

1000

色度

100000

0.14

0.04

10000

悬浮物

800000

0.03

0.01

16000

生化需氧量

30000

0.18

0.05

3900

化学需氧量

20000

0.18

0.05

2600

石油类

25000

0.20

0.06

3500

动植物油

25000

0.12

0.04

2000

挥发酚

250000

0.06

0.03

7500

氰化物

250000

0.07

0.04

7500

硫化物

250000

0.05

0.02

7500

氨氮

25000

0.10

0.03

1750

氟化物

25000

0.30

0.09

5250

磷酸盐(以P计)计)

250000

0.05

0.02

7500

甲醛

200000

0.12

0.06

12000

苯胺类

200000

0.12

0.06

12000

硝基苯类

200000

0.10

0.04

12000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LAS)

25000

0.30

0.09

5250

250000

0.04

0.02

5000

100000

0.06

0.02

4000

100000

0.06

0.02

4000

有机磷农药(以P计)

250000

0.07

0.04

7500

说明:

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۰倍数)

其中:

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۰倍数)=污染排放量×污水中该污染物超标倍数。

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为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۰倍数)的分界值。

当排放污染物的超标吨倍数小于或等于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时,

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A×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۰倍数)

当排放污染物的超标吨倍数大于排放污染物超标分界依据时,

收费额=超标收费单价B×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۰倍数)+B级起征数。

2、PH值的超标总量=超标污水的PH值与排放标准之差×污水排放量。

3、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3的“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循环利用率”时,超标水量按当地最低上水单价收费,并与超标排污费迭加计算,合并征收。

4、病原体污水超标收费标准为0.14元/吨水。

三、排污收费基本原则

1、排污即收费的原则

《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污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排污费。

”凡是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或超标排放工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部队、个体工商户等一切排污者,都必须依法履行缴纳排污费的义务,否则将视为环境违法行为,并承担法律责任。

但对自然人除外。

2、强制征收的原则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第二十一条还规定:

“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3、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核定权限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

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4、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征收排污费应首先由排污者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及与排污有关的各种资料;然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根据核定结果,负责污染物排放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向排污者征收排污费,排污者也必须按照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足额及时的缴纳排污费;排污者未按照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境保护部门还应按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责令排污者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按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5、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制定的《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2003年3月20日第17号令)第五条规定:

“排污费按月或者按季属地化收缴。

”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境保护部门必须按月或季向排污者强制征收其某月或某季的污水、废气、噪声和固废排污费,否则将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上级环保部门责令改正或直接向排污者稽查追征补缴排污费,并依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环保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6、政务公开的原则

排污收费标准和排污收费额的公告。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负责核定工作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根据排污费征收标准、法律规定和经核定确认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确定排污者应当缴纳的排污费,并采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连网等形式向社会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排污费减、免、缓同排污费征收工作一样,也必须实行公告制。

7、上级强制补缴追征的原则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负责征收排污费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在征收排污费的过程中,将应征而未征或者少征的,上级环保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或直接将未征或少征的排污费责令排污者补缴追征上缴上级财政的国库收费专户。

本原则规定的征收主体是上级环保部门,补缴对象是未缴或少缴排污费的排污者,追征资金将上缴至上级财政。

8、特殊情况下可实行减、免、缓的原则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排污者遇有台风、火山爆发、洪水、干旱、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或者免缴排污费;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殡葬机构、中小学校(不含校办厂)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可按年度申请免缴排污费;排污者因实际经济困难可向环保和财政部门申请不超过3个月的排污费缓缴期。

9、“收支两条线”原则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

“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征收的排污费一律上缴财政,环境保护执法所需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10、专款专用的原则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排污费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防治、区域性污染防治、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及示范应用、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另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进一步规定,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不得用于环境卫生、绿化、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以及与污染防治无关的其他项目,否则将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他法律责任的原则

《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排污者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排污缴纳费是排污者应尽的一种法律义务,即排污就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费。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缴纳了排污费并不等于买到了合法的排污权,缴纳了排污费还应负责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的法律义务。

因污染造成他人损害的赔偿是一种民事责任,因污染违法的处罚是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因污染触犯刑法的惩罚是一种刑事责任,三者都不能相互代替,应同时追究其责任。

四、实习具体内容

实习两个星期期间我们去了大连民族学院金石滩校区的污水处理厂、金石滩发现王国、金石滩温泉度假村以及几个海鲜加工厂。

其中金石滩民族学院是因为排放污水受到举报,环保局的技术人员到了那里先是看了一下那里的污水处理设施,然后从总的排污口取了一个水样,技术人员很细心地教了我们取样的具体操作,忽然感觉在学校学的东西终于可以用上了,虽然不是很熟练但是心里还是很高兴。

去发现王国以及其他几个企业都只是按常规收取排污费,听到他们的谈话忽然感觉现在人们的环保意识越来越高,他们也知道他们的生产活动会给海洋及环境造成一些负担,但是他们也没有非常有效的办法,所以通过缴纳排污费可能他们也会觉得对环境做出了一些补偿。

对于排污费的收取是严格按照他们所提交的污水排放量计算所得。

在没有下企业的时间里,环保局的领导会给我们安排相应的任务,比如给企业打电话通知他们的一些事宜等,帮助他们整理一下档案。

虽然这些看起来这些都是些小事,但是这些事情做下来感觉收获也挺多的,再给企业打电话的时候时候要先想好怎么表达才能把事情既简介又迅速的表达出来。

整理档案更是一个细致的工作需要细心的核对检查。

在闲下来的时间里我们还可以在那里看一些书籍,感觉学到了不少书上和课堂上没有的东西。

五、实习感想

首先,我要非常感谢院里的领导崔老师以及带我们实习的孙老师,为我们安排了这次实习,也要感谢开发区环保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对我们的关心及指导,让我们这些还未毕业的学生有机会对我们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实践。

在这段实习期间里,我们学到了很多,也亲身体验了一下收取排污费及采样的具体操作。

让我了解到了一些排污收费制度。

而且还了解了一写关于排污收费的制度及相关法律,当然还有一些排污收费标准原则及计算方法。

感觉收获颇丰。

当然我也深刻体会到自己所学的强弱所在。

同时这次实习让我意识到排污收费的重要性,如今,经济的增长势必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压力,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着我们的河道,湖泊,海洋。

通过排污收费可以适当控制一些企业的污染物排放。

除此之外,我们应深刻地体会水的来之不易,在平时的生活中要节约用水,大力宣传水资源的宝贵,使人们自觉地为环境贡献自己的点滴力量。

目前全球面临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环境质量日益下降,水污染、大气污染、躁声污染等等,环境的恶化正在威胁人类的健康,环境质量好坏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总的来说,通过这次实习,我对环境工程专业有了一个全面深刻的认识,了解到该专业广阔的就业前景,意识到我们目前所学的课程在将来工作中的重要性。

感谢学校为我们安排了这次意义深远的实习,感谢老师的细心指导,更感谢各实习单位为我们学生提供了这么好的实习场所,还派专人为我们进行细心讲解相关知识,使我对相关方面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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