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三创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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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三创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模板
**市**区三创园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
报建编号:
**********02
招标编号:
E****************
招标人:
XXX盛置业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9年12月
目录2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0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1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61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62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69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区三创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三创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市**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F0104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佰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龙岩佰盛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福建省**市**区西陂街道园田塘片区。
2.2建设规模:
新建标准厂房、物流中心、企业加速器、商务中心、科创中心、配套用房及室外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绿化、发货区、卸货区等附属工程。
主要建筑面积:
约1870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有利于提高园区竞争力。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830日历天(含设计、勘察、采购、施工),其中设计周期:
方案及初步设计5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30日历天内出勘察成果;施工工期7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
**市**区三创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含设计、勘察、采购及施工任务),其中:
设计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构件拆分),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绿色建筑(含土壤氡检测)、建筑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等专业工程及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
成果需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机构审查,其中初步设计(含概算)须通过招标人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勘察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基坑支护、测量及后续服务。
采购范围:
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含电梯、柴油发电机等)采购。
施工范围:
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工程(含地下室、基坑支护、桩基、土石方)、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幕墙、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电梯、消防、人防、道路、室外管网、路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夜景照明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燃气、自来水、外电、广电、有线及电信线路等的施工界限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规定)。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合格。
2.5.2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5.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4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证书:
3.2.1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注:
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2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2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拾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使用①现金(转账或电汇)②银行保函③担保保函④有效期内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之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5日8时00分;
递交线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60分钟开始接收。
注: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和光盘(或U盘)。
递交线下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6.2开标时间:
2020年1月15日8时00分;
6.3投标人必须在电子(线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线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招标代理在线获取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信息,投标人信息获取完毕后进入投标人解密环节,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视为没有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线下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视为投标无效。
6.4投标人解密地点:
在线解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如已持有龙岩招投标CA,请检查CA是否可用。
如有疑问请咨询福建省数字证书受理中心平台客服,或联系0591-968975。
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XXX盛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市**区龙岩大道260号商务运营中心K栋7楼
邮政编码:
364000
传真: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XXX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市**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XXX、谢工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市**区三创园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1.5
建设地点
福建省**市**区西陂街道园田塘片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企业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详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
/。
3、设计业绩要求及施工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房屋建筑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备注:
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房屋建筑类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
,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建类),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
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对还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当期全行业季度平均分(房建类)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房建类)低于60分的,以60分计取。
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名称变更材料,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再向招标人递交一份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未如实提供名称变更材料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对承接的全部工程项目结束合同履约行为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且没有新的工程项目参与评价的投标人,其合同履约分、质安文明分仍延续使用该投标人在结束评价时相应行为的季度平均分(房建类),直至重新开始评价为止。
5、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6、施工机械设备:
由投标人自行配备,并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7、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人员要求如下:
a.设计管理人员:
除设计负责人外其他设计管理人员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以下规定配备并报建设单位核定:
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
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
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
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师;
③暖通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
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暖通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④给排水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
公用设备工程师或给排水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⑤电气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
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证书;
⑥室内装饰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
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⑦景观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
具有园林景观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⑧智能化专项设计负责人1人,资格:
应具有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b.施工管理人员:
除施工负责人外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以下规定配备并报建设单位核定:
①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土建施工员3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③安装施工员2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④安全员3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⑤材料员2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⑥质量(质检)员2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⑦机械(机管)员2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⑧试验员1人,持有相应岗位证书;
⑨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持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证书。
备注:
1)本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进行考核(按要求附上有关证件);
2)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①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其所属单位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上所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项目总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②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③符合相应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拟派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出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其所属单位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所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所明确的专业类别为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施工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复印件;
5)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包括年审及变更等记录页(如有),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
6)“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7)根据《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及《关于增加打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增项专业注册有效期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3号)等有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项和增项专业注册有效期满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继续有效;
8)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和岗位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9)建筑工程类专业指:
房屋建筑、土建、土木建筑、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民建施工管理、结构、土建等专业。
8、其他要求:
①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a、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企业信息或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与证书原件不符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所称的企业信息为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
b、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
)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c、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②投标人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为福建省省外企业的应按照规定办理信息登记,并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的规定及时自行维护监管平台中的相关信息,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③若信息系统记录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与实际不符或需要补充的,参加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变更。
④按照龙建筑[2018]15号文(第三点)7款的规定:
对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的企业在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必须严格按《关于修订<**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建综[2018]35号)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①对纳入福建省省级“质量安全黑名单”的责任主体:
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
②对纳入福建省省级“文明施工黑名单”的责任主体:
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国有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
③对纳入福建省省级“欠薪黑名单”的责任主体:
2年内工资保证金按最高标准额度缴存。
省外入闽纳入福建省省级“欠薪黑名单”企业,2年内不得在福建省建筑市场承揽新的业务。
⑤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规定要求完整提交投标文件,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资格评审标准。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7日17时00分。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9年12月30日17时00分。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至少包括: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具体分包内容,由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实施过程中再行约定。
2、分包金额要求:
经有权审核部门审核后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相应金额。
3、对分包人资质要求:
具有相应承担分包业务的资质,其中承揽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的企业符合我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的相关规定。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待合同签订时再行约定,但分包原则如下: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勘察等)部分分包给他人完成。
分包方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中标人应对任何分包人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连带责任。
不因分包免除中标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
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7日17时00分
2.2.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线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60分钟开始接收。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须确认。
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一经发布,视同投标人已知悉。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须确认。
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一经发布,视同投标人已知悉。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或其计算方法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费(即最高控制价)为52000万元(含设计费、勘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暂列金额4500万元等费用,不含本项目的征地拆迁费用);其中设计费、勘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暂列金额,投标人按以下形式进行报价:
1、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5%计算。
2、勘察费:
本项目勘察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5%计算。
3、建筑安装工程费:
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下浮率K值定为6%~8%(含6%,含8%)。
下浮率K值是指对施工图预算中可竞争项目造价的下浮率。
4、暂列金额:
人民币4500万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设计费投标报价要求:
须按3.2.4条款规定的下浮率填报,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勘察费投标报价要求:
须按3.2.4条款规定的下浮率填报,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要求:
应按3.2.4条款规定的下浮率区间报价(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暂列金额投标报价要求:
应按4500万元填报,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合同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中可竞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