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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引言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财政发展与改革回顾

一、财政收入增势稳健,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1、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2、对外贡献逐年加大

3、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4、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二、财政经济良性互动,财源基础有效夯实

1、大力发展产业经济

2、做大做强港口贸易

3、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4、强力推进科技强市

5、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三、城乡投入持续加大,社会建设更加和谐

1、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2、强农惠农成效显著

3、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4、卫生改革扎实推进

4、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5、公用事业持续改善

6、文化体育蓬勃发展

四、财政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管理日益规范

1、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深入

2、国库集中支付不断铺开

3、财政支出绩效不断提高

4、非税收入管理不断强化

5、政府采购改革不断规范

6、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7、财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8、财政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第二章“十二五”期间财政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

一、财政发展环境分析

1、“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许多机遇

2、“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二、财政改革与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三、“十二五”时期财政收支指标预测

第三章实现“十二五”财政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注重财税政策引导,促进经济加快发展

1、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2、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3、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4、支持内外需求并重发展

5、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二、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合理布局、错位发展,推动经济发展一体化

2、完善基础、拓展空间,推动基础设施一体化

3、健全机制、同步提升,推动城市建设一体化

4、强化运作、灵活管理,推动投资管理一体化

三、完善收入管征机制,促进收入稳定增长

1、积极稳妥推进税制改革

2、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

3、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

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1、持续加大三农投入

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3、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4、支持公共卫生改革

5、推动文体事业发展

6、努力建设美好家园

五、统筹推进财政改革,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推进区级财政体制改革2、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3、完善财政国库收付制度4、深化绩效评价制度改革

六、继续强化财政监管,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1、加快财政法规制度建设

2、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监督

3、强化财务会计监督管理

4、健全财政风险防范机制

七、加强财政自身建设,持续提升财政工作能力

1、加强财政法制建设,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2、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廉政勤政水平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4、加强“金财工程”建设,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5、加强财政文化建设,提升凝聚向心能力

 

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

引言

“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攻坚时期,更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

根据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实施《厦门市财政第十二个五年发展规划》,对支持、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主要阐述了“十二五”时期厦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于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重大财政问题,是未来五年厦门财政工作的总纲领,对今后五年以至更长时期内我市财政管理和各项改革工作起到具体指导作用。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财政发展与改革回顾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主动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有力促进了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

一、财政收入增势稳健,财政实力不断增强

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财政部门把支持经济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立足点,加大财源培植力度,财政与经济呈现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

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10.1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20.2亿元,首次突破400亿元和200亿元大关;2009年实现财政总收入451.4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40.6亿元,双双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收入增长目标;2010年实现财政总收入526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289.2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1.5倍和1.8倍。

五年间,全市累计实现财政总收入2011亿元,是“十五”期间收入总和的2.66倍;地方级财政收入1081亿元,是“十五”期间收入总和的2.88倍。

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20.9%、地方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4.1%,均高于“十五”期间年均增长率(17.8%和20.7%),也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长率(14.1%)。

我市税性收入比重、人均财政收入、每平方公里创造财政收入及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等效益指标在海峡西岸城市群和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体现了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龙头带动作用。

对外贡献逐年加大。

“十一五”期间厦门市累计上划中央“四税收入”930.7亿元,年均增长17.5%,是“十五”期间累计上划数的2.44倍,占同期财政总收入的46.3%。

五年间厦门口岸缴纳的关税收入、车辆购置税、进口货物增值税、进口消费品消费税等收入合计达到646亿元。

厦门实行财政计划单列后,福建省对我市实行每年按9%“定额递增上缴”体制,1994年我市体制上缴省财政5.4亿元,2010年增加到21.5亿元,“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体制上解省财政91.2亿元,如加上九龙江治理、海漂垃圾治理专项及生态效益补偿金等专项上解资金,五年间我市累计上缴省财政达99.2亿元,年均上缴达19.9亿元。

此外,积极响应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认真落实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扶贫工作,“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各类援建资金达13亿元。

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市对区财政体制逐步完善,市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格局加快形成,对于调动各区积极性、促进财政增收、推动各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区级一般预算收入从2005年的28.7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85.9亿元,增长了2倍;区级一般预算可用财力从2005年的4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7亿元,人均财力从2005年的11.6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6.4万元,区级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特别是本轮体制加大了对岛外困难区的扶持,促进了岛外区的跨越式发展,有力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年间,岛外四区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30.4%、可用财力年均增长22.5%,均明显高于岛内区的17.9%和14.4%。

六个区中已有五个区一般预算收入超10亿元,思明区更是于2009年率先突破20亿元大关,体现了全国百强区的经济实力。

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五年间,支出累计完成1,161.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加704亿元,年均增长20.3%,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水平由2005年的5,405元提高到2010年的超过10,000元,有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年间,全市财政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体等民生和社会事业支出总量达到521亿元,年均增长23.6%,为和谐厦门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财政经济良性互动,财源基础有效夯实

“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和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快财源建设,努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及时出台并不断丰富应对危机的政策措施,避免了经济出现大的起落,财政经济步入良性循环。

五年间多渠道投入各类企业扶持资金149.5亿元,是“十五”期间投入总和的2.4倍,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大力发展产业经济。

一是坚持投资带动,支持同安工业集中区、软件园二期、汽车工业城、观音山营运中心、海沧保税港区等载体建设,引进和扶持一批产业链重点企业,支持工业企业易地搬迁扩大规模,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二是坚持品牌带动,安排1.04亿元鼓励企业争创品牌,至2010年底,我市共有19个中国名牌、40个中国驰名商标,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5.3倍和4.7倍。

三是坚持政策带动,设立服务业引导专项,出台鼓励会展、商贸、物流、旅游、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商品流通体系及旅游景区建设,优化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质量,推动服务业拓宽领域、优化结构、提升层次。

四是坚持机制带动,鼓励创投行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扶持体系,对市属国有企业实施工效挂钩,建立企业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帮助国有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做大做强港口贸易。

深化以港兴市战略,加快机场、港口及航道建设,支持开辟新航线,积极推进港区联动、信息港及电子口岸建设,厦门港成为海西首个亿吨大港,厦门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一千万人次,厦门口岸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

足额安排、及时兑付出口退税资金37.9亿元,安排5.6亿元外贸扶持资金,实行信保保费扶持、重点出口企业扶持、重点展会补贴、出口增量奖励、优势出口商品补贴、大型外贸流通企业扶持等政策,出台外贸进口奖励办法,有力增强外贸企业信心,促进厦门口岸做强做大。

此外,充分利用地方税收政策“话语权”,积极建言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为企业节约成本超过7.3亿元。

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梳理出台各类财税扶持政策,为企业自我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宽松和更具激励作用的财税环境。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税前抵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争取到中央以“即征即退”方式解决岛内外企业税负不一问题。

二是金融危机以来,迅速出台四项社保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征等系列措施,落实增值税转型和各种税费减免政策,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40亿元。

三是以“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帮助企业解决信贷资金、帮助企业调整结构、帮助企业加快技改”为主要内容,在融资投放、开拓市场、扶持中小企业、进出口贸易、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等方面帮扶企业发展。

四是实行“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落实优质地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帮助企业拓展内需市场。

上述措施有效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扭转了经济下行的局面,促进了全市经济较早实现企稳回升。

强力推进科技强市。

市级累计科技投入26.3亿元,其中科技创新与研发资金23.5亿元,分别占可安排财力的4%和3.5%。

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平台和科技孵化器建设,一批产、学、研和科技产业化项目得到资助;建立科技创新贷款担保机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匹配资金;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奖奖励标准,加大信息资源和电子政务建设,运用政府采购推进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至2010年底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524家,约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一半,11家企业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国家创新型企业认定。

重视人才引进,出台经济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科研基地、项目工程和重点引智项目建设,完善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博士创业园、软件园、高科技园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科研工作站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以产业集聚促进人才聚集。

深化两岸交流合作。

把握两岸关系良性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以厦门获批两岸经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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