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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 一般伦理学的概念
重点概念:
1、什么是伦理?
(2004)
“伦理”包含了双重含义:
一是指人与人、人与世界关系的事实;二是指这关系的事实;二是指这关系的规律,从这关系规律中引申出的秩序、法则、道理,以及“应当”如何的规范要求。
2、什么是道德?
“道德”也包含了两层含义:
一是指伦理关系中所蕴含的内在规律的法则、道理给人提出的规范要求;二是指人对这种客观外在的规范要求认识之后,自觉地将其转化为自己内心和行为的准则,并形成了个人的品性、品德。
3、具体理解“伦理”的两层含义:
(1)伦理是客观的社会关系事实。
(2)伦理包含着“应当”怎样的客观要求和好坏、善恶正邪的价值取向。
然而,由于伦理中包含了道德,伦理学又是以道德现象的全部作为自己特定的唯一的研究对象,所以人们常常习惯于把“伦理”和“道德”这两个概念视为同义词通用,伦理学也用以表示道德哲学。
简述:
一、 如何理解伦理与道德的关系?
我们可以把伦理与道德关系理解为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伦理是整体,道德是部分,道德是伦理发展中的一个环节。
第一,道德的根源深植于客观的伦理关系之中。
第二,道德是将客观存在的伦理的他律转化为个人或行为主体意志的自律。
第三,道德是维系和调节伦理关系的方式和手段。
二、调节伦理关系的强制手段和非强制手段?
答:
调节伦理强制手段和非强制手段主要指的是法律与道德。
二者的关系是:
相互依赖,相辅相成,又相互区别。
首先,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为用。
法律依赖道德,法律是以国家所要达到的伦理秩序、社会正义的道德标准为根据来建构或变革自己的体系的。
反方,道德又依赖法律,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则有相当大的重合部分,许多法律规则其实就是社会要求每一个成员必须达到的最基本道德准则,法律的强制手段是实现这些道德规范的有力工具。
其次,二者相互区别。
(1)从作用的性质看,道德是一种非强制的手段,而法律则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2)从作用的范围看,法律的范围比道德要窄,法律规范表达的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是社会的底线伦理。
(3)从作用的效果看,法律比道德更快速、更高效果看法律更深刻、更持久。
三、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任务、方法?
答:
伦理学是研究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蕴含的内在规律的科学,是研究道德上的“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及人的行为应该如何的学问。
伦理学的任务是研究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关系的合理秩序是什么,善的行为的根据和标准是什么。
伦理学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还给人们指出进行伦理和道德建设、培养个人道德品质的途径和方法。
方法:
从客观的各种社会关系入手,从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现象入手,特别是从社会经济状况起步,一层一层地考察伦理关系的现实结构、演化规律、内在的发展趋势、理想的伦理秩序以及实现条件,进而制定出适合伦理客观要求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提出达到优良道德所应采取的措施。
四、伦理学的分类及商业伦理学的位置?
答:
伦理学分为“理论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两大类型。
理论伦理学又分为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三部分。
应用伦理学开展伦理道德与不同领域间的边缘性、交叉性、综合性研究,并为各领域确立其特殊的伦理价值导向、价值原则规范及有效的道德建设措施。
商业伦理学就是这样一门隶属于应用伦理学的年轻的学科,它也是经济伦理学的一个分支。
第二节 商业伦理学的要义
重点概念:
1、商业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商业伦理学是研究商业活动中的物与物的背后掩盖着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及其所蕴含的内在规律的科学,是研究如何确立合理的商业伦理秩序的学问。
2、商业伦理学的任务?
商业伦理学致力于在商业领域里确立追求经济发展与追求社会发展相统一的伦理观,建立经济与正义相一致、以人为本的理想秩序。
简述:
一、商业活动中的基本伦理矛盾?
(1)自利与利他的矛盾;
(2)经济发展目标与人类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矛盾。
二、解决商业伦理基本矛盾的方法?
1、 解决自利与利他这对矛盾的根本出路——社会公正:
(1)社会公正是解决商业活动中自利与利他这对基本矛盾的根本方法。
(2)在现实中,实现社会公正的首要问题就是创建良好的社会制度。
(3)实现公正、合理的经济伦理秩序,制度的建立只是条件之一,道德是另一个必要条件。
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2、解决经济发展与人类社会发展终极目标的矛盾的关键——处理好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1)“人的自由全面和谐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经济发展对于这一终极目标来说,只应作为必要的基础条件和手段,为实现这一总目标服务。
(2)制约经济发展的变量主要包括:
A.保证公民与政治权利平等的社会制度。
B.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平等。
C.可持续发展模式。
总之,解决商业伦理基本矛盾的总的方法和原则是:
兼顾、结合、最优化妥协。
为此,根本上有赖于商业主体道德的提高,要求政府、组织和个人根据合理的商业伦理秩序去决策和行动。
第二章交换关系中的伦理
第一节 商业的产生和发展
重点概念:
1、商品:
商品就是用于交换并可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
2、交换:
交换就是人们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相互提供劳动产品以满足各自所需的经济行为。
3、商品交换:
商品交换就是商品所有者按照等价交换的规则,相互间自愿让渡产品使用价值所有权的经济行为。
4、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是指生产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
从宏观上看,商品经济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主要方面:
其一是商品关系普遍化,即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都是商品关系,都按照商品关系的原则去调节,商品关系及其表现形式----倾向关系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其二是经济活动市场化,即一切经济活动都在市场并通过市场进行。
从微观上看,商品经济的主要特点可以表述为:
第一,商品经济是等价交换经济;第二,商品经济是货币经济;第三,商品经济是当事人具有自由意志的经济;第四,商品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中心的经济;第五,商品经济是相互竞争的经济。
5、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是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分属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和引导社会经济运行的经济形式。
简述:
一、商业产生的原因?
答:
商业产生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内外两个方面。
其外部条件表现为:
社会分工和生产资料与劳动产品归不同所有者占有。
商业产生的内部条件来自于交换活动本身。
二、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和联系?
(一)商品经济:
A、从宏观上看,商品经济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主要方面:
其一是商品关系普遍化;其二是经济活动市场化。
B、从微观上看,商品经济的主要特点可以表述为:
第一,商品经济是等价交换的经济;第二,商品经济是货币经济;第三,商品经济是当事人具有自由意志的经济;第四,商品经济是一种以市场为中心的经济;第五,商品经济是相互竞争的经济。
(二)市场经济是在商品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市场经济同商品经济拥有共同的生存条件——社会分工、商品交换、不同所有制并存;拥有共同的经济规律和经济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拥有共同的本质特征——商品等价交换。
(三)它们是不同的两个经济阶段和两种经济运行方式:
市场经济与商品经济分属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
商品经济得到高度发展后,市场经济才形成。
(四)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
1、生产要素商品化;2、产权关系独立化;3、经济关系市场化;4、生产经营自由化;5、追求利益最大化;6、商品服务价格市场化;7、企业行为契约化;8、保障事业社会化;9、宏观调控间接化;10、经济活动法治化。
第二节 交换中的伦理关系
重点概念:
1、自由:
自由是没有外在强制从而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
这是一种积极的自由。
2、平等:
平等是公正的根本原则。
其含义有二:
其一,完全平等;其二,比例平等。
3、所有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为财产所有权。
4、公正:
所谓公正,就是指给予每个人应得的利益,对可以等同的人或事平等对待,对不可等同的人或事物区别对待。
公证也可以认为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等利”或“等害”交换。
它的核心是均衡和合理。
公正的原则有很多具体的表现形式,其中最核心的是分配性公正,此外还有补偿性公正、惩罚公正、制度公正、交换性公正。
简述:
一、交换中形成的伦理关系?
(1)交换伦理关系并不是人们主观意志创造的产物,而是交换中存在的一种客观关系,是在交换的过程中形成的伦理关系。
因此,交换的实质不是表面进行的财产所有权的交换关系,而是交换本身所包含的复杂的伦理关系。
交换的伦理关系——人与人的关系:
自愿、平等、诚信、公正。
(2)同时交换活动本身也需要伦理关系来维系。
为了保证社会商品交换系统的正常进行,除了建立必要的法律体系以外,社会还在交换领域中形成了一系列的伦理关系。
这些伦理关系集中表现为:
平等互利、合作共生、诚实守信、公正公平。
正是在这些伦理关系的维系下社会才能平稳发展。
二、所有权的法律及其伦理含义?
(1)所有权是物权的核心,所有权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永续性三个法律特征。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所有物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为财产所有权。
处分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权能。
(2)所有权是商品交换的最根本基础。
正是在这种自由交换的活动中,所有权的伦理意义才得以充分表现。
(3)所有权形式本身就是一种道德存在。
(4)所有权的伦理含义可以概括为:
首先,所有权反映了商品私有者对自己商品的私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自由。
其次,所有权中所包含的自由是一种平等的自由。
第三,所有权一旦被法律认可,其中的自由与平等就受到了法律的强制力的保护。
第三章 契约关系中的伦理
第一节契约关系的产生和发展
重点概念:
1、契约:
契约是指由交易当事人双方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事项的文书。
现代学术界认为契约就是合同。
2、契约自由:
契约自由包括以下含义:
第一,缔约自由;第二,选择相对人的自由;第三确定契约内容的自由;第四,选择契约方式的自由。
3、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简述:
一、契约的产生?
(1)契约制度并不是与交换活动同时产生的;
(2)契约制度是当社会出现了以直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并且商品交换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和经常的现象的时候才出现的;
(3)契约制度首先是人们自愿选择的约束;
(4)契约制度起初仅具有保证承诺实现的道德的权利与道德的义务;
(5)契约制度后来被国家的法律予以认可,从而获得了法律的强制力,契约双方即拥有了法律年的权利与义务。
二、契约的发展?
答:
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契约制度,无论对契约的主体、形式还是程序都有很严的限制而且程序烦琐,国家的干预也很广泛和严厉。
而资本主义社会的契约制度较之以前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契约制度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1)立法体系完备。
(2)奉行契约自由原则。
第二节 契约关系中的伦理
重点概念:
1、契约中的平等:
契约中的平等是伦理中机会平等,也叫程序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
2、契约中的自由: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中的自由是指形成契约关系的主体是自由的主体,他们只受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制约。
3、契约中的诚信:
契约关系中的诚信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
4、契约中的公平:
契约关系中的公平是指契约利益要对待、平衡、等价有偿。
5、公序良俗:
所谓公序是指公共秩序,即国家、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
其中当然包括法律所保护的秩序,也包括法律未予规定但社会生存、发展需要的秩序。
良俗是指善良风俗。
即指民间存在的约定俗成的一般道德规范,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公德”。
(2004)
6、法律权力与法律义务:
①.法律权利——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能力或利益,表现为自己可以做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不做出某种行为。
法律权力是体现国家意志所保护的一般行为规则,对侵犯这种权利的行为,国家法律要对其进行制裁。
②.法律义务——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必须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
道德是内化于心的善恶价值取向,使人们内心的自我规制。
所以,契约中的权利与义务的这种伦理属性,是契约的法律属性的基础,是制定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依据。
简述:
一、 契约关系中的伦理属性?
答:
契约关系的伦理属性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1)契约关系中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
(2)契约关系的主体是自由的主体。
(3)契约关系中的诚信。
(4)契约关系中的公平。
(5)契约关系中的合作。
(6)契约关系中对公序良俗的维护。
二、契约关系中的法律属性?
答:
契约关系中的法律属性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首先,它来自于契约本身。
契约作为一种为了谋求某种利益而自觉自愿建立的某种约束,一开始就意味着一种强制性。
其次,契约关系的法律属性表现在契约必须依法订立。
第三,契约关系的法律属性表现为,契约关系是法律关系,一旦形成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产生法律效力。
任何人违反契约的规定,都要受到法律的规制
第四,契约关系的法律属性还表现为,一切在契约关系中受到侵害的利益都会受到法律的救济。
以上的分析表明:
当国家和社会需要保证契约顺利进行的时候,国家就会通过立法赋予合同以法律的力量,对一切破坏契约的行为予以规制。
同时,国家也通过立法对合同自由予以一定的限制,以保证交换的最终目的的实现。
第三节法律与伦理
重点概念:
1、法律: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的,旨在维护统治秩序的特殊的社会规范。
2、法律的创制方式:
法律的创制方式是指法律产生的方式。
法律产生的方式有两种:
制定和认可。
3、习惯法:
习惯法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程序认可的习惯。
4、法律对伦理关系的维系与调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①.通过立法手段将重要的伦理关系确认为法律关系,并用法律来保护和调整这种关系。
②.运用法律意识强化伦理关系。
简述:
一、 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4)法律具有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作用。
二、法律的伦理意义分析?
(1)法律并不是自有人类以来就有的社会现象,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法首先是被国家认可了的一些社会约定俗成的习惯,这些习惯就其本质而言都是以伦理为其内容的。
伦理关系先于法律关系而存在,而法律又认可了有利于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伦理。
这意味着法律不能离开社会伦理而单独存在。
(3)法律具有伦理的意义,不仅体现在它的渊源与原始社会习俗之间的密切关系,而且还体现在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密切关系。
一方面表现为法律与道德同属于上层建筑和社会规范,都是通过对人们的约束和鼓励,指导人们怎样行为。
另一方面,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都是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三、道德的特点?
答:
首先,道德具有规范性。
其次,道德具有渗透性。
四、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答:
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者产生和存在的历史条件不同:
法律是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社会现象,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道德则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
(2)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存在于人们的意识、行为、习惯、和社会舆论之中,主要是一种观念形态,比较笼统,不成文。
法律有着明确、具体、严谨、准确的文字形式。
(3)二者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道德调整的对象比法律广泛得多。
(4)二者实现的手段和方式不同。
所以,法律与道德两者相辅相成,相互强化着对方的作用。
第四章 商业主体道德
第一节主体道德概说
重点概念:
1、主体道德的本质:
主体道德本质上是他律与自律的统一。
主体道德把外部的伦理要求和社会道德规范变为自己内在的良心,就达到了自律与他律的统一。
可见,主体道德的本质就是,当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个人能够约束、克制、甚至牺牲私利、私欲,将其限制在正当的范围之内,以服从社会整体自由全面和谐发展的他律要求,为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发展承担自己一份责任和义务。
简言之就是主体对自己的禁忌,对他人的宽容,这就是德。
2、主体道德的价值:
出自对他律法则的敬重和服从、出自利他利社会的义务感、经济克服和超载自身自私性、狭隘性的努力所做出的正当行为就具有了道德的崇高价值。
简述:
一、品德、品德的结构与培养?
(1)品德是存在于每个人精神内部的东西,是通过一个人的行为所表现出来的道德状态或道德心理特征。
(2)个人主体品德是由知、情、意三部分构成的。
(3)培养自己和他人的品德应从三方面着手,提高道德认识、陶冶道德情感情操、磨炼道德意志。
只有进行道德实践活动才能获得品德,我们可以通过点点滴滴的思、言、行来塑造以至改变我们的品性。
二、商业主体道德?
商业主体道德就是指商业活动者在处理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时,遵循一定的市场秩序规范和道德准则,对自己的商业行为进行自我约束。
第二节 商业活动的动机与效果、目的与手段
重点概念:
1、动机:
是个体在行为前的意愿、欲望、意图、情感、信念等的综合,动机是推动人采取行动的内在主观的动力,是指导行为的思想动因。
动机是行为的出发点,没有动机就不可能有效果。
2、效果:
一个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及该行为所产生的结果。
在伦理学上,当它与动机联系起来考察时,它主要指由动机出发所达到的一种对他人或社会有益或有害的客观事实。
简述:
一、动机与效果的关系?
答:
动机本身的品质是否纯正、善良、恰当,对行为的善恶起着决定作用。
一般来讲,善的动机往往引出好的行为和结果;恶的动机往往引出坏的行为和结果。
动机和效果是人的道德行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二者不可分割。
在行为过程中,从动机到效果,并不是必然一致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个人可能主观上是道德的而客观上不利于他人,或主观上是不道德的,而客观上有利于他人。
在动机和效果不一致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以动机推断结果,或以结果推断动机,而是要判断动机和行为效果、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从动机与效果之间的内在联系上做综合、全面、具体的分析,并进行长期考察,最终对行为整体和行动者作出实事求是的善恶标准。
总之,力求动机与效果的和谐统一
二、商业行为动机和善恶标准?
答:
划分商业行为动机的善恶的标准是:
欲求那可欲的东西,应视为善的动机;反之,欲求那不可欲的东西,应视为恶的动机。
三、商业活动的目的与手段的一致性、正当性?
(1)在道德上,目的与手段的关系是相互决定、相互联系。
首先,目的决定手段,手段为目的服务,手段的善恶取决于、从属于目的的善恶。
其次,手段也不是消极被动地服从目的,目的善的,实现这个目的的手段并不必然也是善的。
最后,目的和手段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总之,目的与手段在道德上统一,才能最终完成一个道德的行为,才是衡量行为善恶正邪的最标准。
既然选择了善的行为,就应该追求动机、目的和行为、手段、效果的一致性、完整性。
(2)商业道德十分强调目的与手段的一致,合理、正当的利益是人人都有权获得的,关键在于如何去谋利,用什么手段去谋利。
追求合理正当的个人利益,一定要选择正当的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当的竞争手段就是既不违法,又不违背道德原则。
商业竞争中目的和手段的一致性就是讲“平等互利”。
第三节商业良心和商业精神
重点概念:
1、良心:
是指主体自身向善的欲求,是主体依据自己的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对于自己行为善恶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是主体意志向善的内在自我规定。
如果对自己行为的道德价值做出肯定性评价,便叫做良心满足;做出否定性评价,便叫做良心谴责。
2、商业良心:
是指商人在从事各种稳中有种各样的商业活动中从善良愿望出发的诚信为先、童叟无欺、满足需要、保障供给的欲求和自我评价,是集体意志向善的自我规定。
简述:
良心与商业良心的内容?
(1)成信。
(2)先义后利、以义制利。
(3)互利互惠。
(4)贵和、宽容。
(5)仁爱。
第五章 商业信用
第一节 交换与商业信用
重点概念:
1、信用:
信用是指一种借贷行为,是不同所有者之间商品和货币资金的借贷以及赊销预付等行为。
2、直接信用:
直拉信用是指没有中间人参与的,由借贷双方直接进行借贷的一种行为。
3、间接信用:
间接信用就是借款人与存款人不能直接见面,互相也不了解,而由信用中介人替存款人与借款人办理一切信用手续。
4、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向付款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持票人或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付款凭证。
5、商业信用关系:
它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在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先期交货所形成的信贷关系,它是以契约维系的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简述:
一、信用的定义和类型?
答:
信用——是指一种借贷行为,是不同所有者之间商品和货币资金的借贷以及赊销预付等行为。
信用按其形式可分为直接信用和间接信用两种。
二、商业信用关系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答:
商业信用关系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在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信贷关系,它是以契约维系的买卖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信用运行的基本原则是:
尊约守诺,买货付款,欠债还钱。
三、商业信用的特征(社会特征):
第一,商业信用性质的双重性;
第二,商业信用维度的多元性;
第三,商业信用价值的资本属性;
第四,商业信用实现过程的层次性。
四、建立商业信用的意义?
(1)节约交易成本;
(2)扩大交易的规模和范围;
(3)规范市场秩序;
(4)为企业创造额外的收益;
(5)商业信用是发展新型交易方式的基础。
第二节商业信用与诚信
重点概念:
1、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商业信用是指市场经济中一切交换活动所涉及的信用,它还包括银行信用、消费信用和其他信用等等;狭义的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之间以赊销商品和预付货款等形式提供的信用。
2、诚信:
诚信是一个道德的概念,又是市场经济对商业主体的内在要求。
诚信,就是诚实、守信的意思。
在商品交换活动中,诚信就是要遵循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公平交易,等价交换;用于经济领域,就是指商业主体在履行契约的过程中,自觉因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追求主动伦理标准所要求的“诚善于心、公平正义、恪守信义、履行合同”的职业道德和企业品格。
它是企业自觉接受社会道德软约束中的最重要的道德标准,是其他道德标准的基础。
简述:
一、商业信用与诚信的区别与联系?
答:
信用与诚信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二者之间的联系是:
信用与诚信都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只不过信用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而诚信则是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
二者之间的区别是: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基本制度,体现的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的本质要求;而诚信是规范企业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是商业道德中最重要、最核心、最基本的品德标准,是其他道德标准的基础。
二、诚信缺失的原因?
第一,利润最大化思想的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