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之于我课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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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之于我课案
语文之于我
孙婧妍
A开篇
我高考语文考了148分(注:
高考语文满分为150分,其中作文60分)的消息传开后,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在所有学弟学妹、亲戚朋友的问话中,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不是“你是不是很爱读书”,也不是“你是不是很爱写作”,而是,“你是不是做了很多题”。
听了这样的问题,我很诧异,因为在我心中,语文从来是一个有关素养、无关应试的学科。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
似乎在我们的教育中,任何学科只要和考试扯上关系,那么它往往就会走向应试;而对于这个学科的佼佼者,人们普遍的第一反应也不是他有天赋或者他有素养,而是他一定做了异常多的题目、接受了异常多的训练。
拿语文来说,在应试观念的影响下,很少有人会去注意语文这个学科本身的宏大、它内在的韵律与美感。
大家在注意什么呢?
分数——或者说,能拿到分数的方法。
对这种观念,我感到难过且可惜,因为我热爱语言、热爱文学,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去注意到中文的博大精深与多姿多彩,而不是戴着功利眼镜去审视它。
“花同样的时间去练习的话,语基和作文提高不了几分,但数学我可以多做出一道题”,这样功利的想法扼杀了多少发现语文之美的机会,也因而使世界失去了多少潜在的国学、语言、文学大师,我不愿、不敢去想。
当然,对于语文这个学科,分数与素养是有关系的,但是这种关系是一种单方向的关系。
分数高的人,他的素养不一定好,他只是掌握了特定某种类型的试卷需要的东西,而那类试卷之外,或许他是空白的;而有着相当语文素养的学生,他的试卷分数一定不会差,因为他有着足够的积累,那些积累足够他挥洒任意一张试卷了。
也就是说,如果要选择一个作为教育目标的话,那么,我认为培养高素养的学生比培养高分数的学生更重要。
无论是对于学生的未来还是学校的教学目标,素养永远比单纯的分数要可靠得多。
说了很多话,还没有说到我理解中的素养。
在现在的教育模式下,其实一个学生有没有语文素养是很难看出来的。
试卷有着固定的标准答案,一个凭死记硬背做出题的学生和凭自己发挥做出题的学生,在答案中是看不出来的,结果只是大家都拿了满分而已。
那么,什么样的学生我会觉得他是有语文素养呢?
这就要回到开篇的两个问题:
读书和写作。
我认为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是会读书、会写作的学生。
B关于读书
阅读,应当是人最早的本能动作之一。
阅读始于识字之初,甚至是识字之前,每个人在孩提时期都有指着街上的广告、商铺招牌一字字认读的经历,这就是阅读的雏形。
而随着人渐渐长大,他认字的水平越来越高,已经开始不满足于正确地读出一个字时的成就感,而开始对阅读的内容产生好奇时,他就要开始读书。
所有学生都是读书的,而语文素养的区分,在于读什么、怎么读、能不能坚持。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能够区分出一本书的时效。
一本言情小说、一本参考书、一本名著,都是人类智力与体力的凝结,去读他们也都可以称为读书。
一个有素养的学生应该能够区分出三者的区别:
言情小说或许能够给人一时的愉悦,看过以后却什么都不会留在记忆里;参考书对升学固然有用,然而高考后也会迅速地被忘诸脑后;经典名著给人的教育则是永恒的、无法磨灭的,通过阅读名著得来的思考与精神洗礼,很可能将会伴随人的一生。
如果能够清楚地分辨这些书籍的时效,那么我相信,每个人都能够做出选择。
在选择了正确的书后,阅读方法就成为了素养的又一标志。
再好的书如果只是利用挤公交的时间哗啦啦翻过去,那么从这本书中汲取的养分必然将会微少得近乎无。
至少就我的阅读体验来看,一本好书至少值得阅读两到三遍:
第一遍略读以满足自己的阅读兴趣并了解书的内容与结构,第二遍精读以摘抄、把握整本书的布局以及其中一些巧妙的铺垫与伏笔,如果还能再读一遍,我就会抽时间写一些类似专题研究的心得,比如对整本书思想的一个探讨,或者对书中某种表达的质疑。
我认为,只有当你抱着学习的心态去品味、去研究、去思考甚至去质疑书本时,它于你才算得上有意义。
除了阅读方法外,读书应当是一件精细而持续的事情。
与填鸭般在假日里一天读十本书相比,培养细水长流的读书习惯无疑更为重要。
读书的目的不在快、不在多,而在于从书中汲取营养,在于通过整个阅读过程修养一颗宁静而富有感知力的心灵。
我从在小学学会选择正确的书开始,阅读的动作在十年里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我读名著、读国学经典、读诗歌、读历史、读哲学文学的理论、读时事。
如果没有纸质书就用电脑、手机,每天短则二十分钟,长则十余个小时。
在高考前的那个学期,为了保持语文学科的感觉,每天我至少要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教室后面的窗台堆满了我带到学校的各类书籍,有时候抽出一本会造成大规模的坍塌,尼采压在泉镜花上,紫式部淹没在赫胥黎、刘勰和纪伯伦里。
阅读实在是一个太有益的习惯,即使是抱着功利的目的,如果能因此潜下心去读书,也是大大的好事情。
读书多了,就会培养出语感。
语感一种玄之又玄的东西,你叫一个有语感的人去做卷子,他或许并不能清楚地告诉你那些字词的正确读音与写法,也没法给你讲出来阅读题的答案为什么该是这个,因为他做题目凭借的不是系统的训练与大量题目的积累,他没有那种足以归纳成经验的东西。
但是,他一定能做出最正确的答案。
这就是,语感。
为什么说读书能够培养语感呢?
这是因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本经典都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精华,它之中的字词语句都是最为准确、最为质量上乘的。
当一个人见多了经典、熟悉了经典中语言的运用方式,他再回过头去做题时,很容易便可在密密麻麻的试卷上找到正确的东西,因为他一直以来都在阅读着那种语言的“正确”。
学英文我们讲究读原著,是同样的道理。
没有什么比读书更能培养语感,没有什么比语感更能保证分数,这就是阅读最为显性的益处。
C关于写作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
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
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
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
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
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
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
为什么?
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
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比方说,同样引用尼采,有的人写“尼采,这个伟大的哲学家教会我一种高贵的精神”;而有的人直接引用他的作品《苏鲁支语录(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写道:
“‘太阳!
若无你所照耀之物,你的光辉为何?
’,由是开始了苏鲁支的堕落,亦开始了尼采在这世间无止境的追求。
他像苏鲁支一样为世界奉献着他的热爱与智慧,也像苏鲁支一样不断经受着世俗的冷笑与中伤。
尼采,这个‘疯子’、这个智者,从来没有放弃,也没有停止过他的追寻。
”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
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
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可惜没能保留下来。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
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
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
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
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
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
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
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
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
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
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春蕾杯一等奖?
高考满分作文?
登报登刊?
都是这么一点点练出来的。
最后要说的是,对于作文而言,要学会自我分析。
我不会写那种标准的议论文,但高考作文写议论文会比较稳妥,怎么办?
我分析自己写东西的习惯,我不擅长说理,结构不够简明,但我的文笔好,同时有着丰富的阅读积累。
最后我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就是文言议论文或者议论性散文。
文体里没有这两个分类,我是自己创造了这两个词。
这两类文章都有一个特点,就是我可以用我的语文功底去掩盖我理性思维的不足。
作文是很灵活的东西,当判卷人看到你能用文言文不出错地写一千多字、或者你的语言像诗歌和散文一样漂亮时,他对议论本身的标准就会有所放松。
作文考的归根结底是文学水平而不是议论水平,换言之只要你能体现出你的水平高,实在不必太拘泥于文体与所谓的标准。
高考前我拿着自己高三下学期的作文看,二十多篇教师打过分的作文中我拿到50分以上的至少有二十篇,其中有一篇满分,还有不少55分、58分。
这就是我说的一切最好的证明。
D关于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文学,从小学起读中文、当作家的理想就没变过。
现在我拿着读经管的高考分数到清华读中文,是为这里曾有我崇拜的作家与国学大师,是为我的理想。
而我这么多年能坚持着这样的理想没有放弃,我要感谢我在十一学校就读的六年中教过我的四位语文老师。
遇到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都足以成为喜欢语文的学生的幸运,而从头到尾都由这些老师教导,我只能说,我没法再奢望更大的福气。
这些老师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重视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不是仅仅是分数。
小学毕竟已经太遥远,要说我在语文上的启蒙老师,当属我初中时教我的王丽老师。
我是怎么养成练笔的习惯的呢?
就是始于王老师“每天随便写三百字”的作业。
那时的我有着一切那个年龄自诩热爱文学的小屁孩的缺点:
目中无人、尖锐刻薄、孤芳自赏,喜欢无病呻吟地感伤。
前几天我收拾屋子时找出了那时的随笔本,我看着里面一个个的“忧伤”、一句句的“我突然觉得我和同龄的孩子好遥远”,我都想掐死我自己。
但王老师没有,她不但没有掐死我,还每次都认认真真地给我经常超出规定长度好几倍的随笔划线、写评语,她也会反对我的观点,有时还和我辩论。
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一个试图通过写作表达自己的思想的学生,在我的随笔本上与我交流。
王老师说,我是有写作天赋的学生。
她能够透过我那些乱七八糟的悲秋伤春,看到我在写作上的可能性,她对我的这种了解与信任让我最为感激。
同样,王老师也看出了我在语文课上的心不在焉,于是她允许我离开教室,去到阅览室去读《史记》、读各种我能找到的名著。
王老师是第一个让我明白什么叫语文素养的老师,我作为她的学生经常不交作业、不听课,有时还考不好,但她对我的信心是从始至终的。
在四年制高一时,教我的老师换成了姚源源老师。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