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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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手册
环境管理体系手册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4年4月1日发布2014年5月1日执行
ZZ种种化学有限公司
发布令
本公司依据ISO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编制了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环境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此文件符合国际和国家标准要求及本公司实际情况,可以证实本公司在产品的生产制造、以及服务等各方面具有持续满足客户要求和环境保护的能力,是公司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公司实施环境管理控制、落实环境目标和管理方案的依据,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
公司所属部门和全体员工务必认真学习、充分理解并在各项环境管理控制活动中严格遵照执行。
本手册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
任命书
为了贯彻执行GB/T24001—2004idtISO14001: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确保本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特任命岳伦强为公司环境管理者,其职责如下:
1.确保本公司按照GB/T24001—2004idtISO14001:
2004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环境保护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2.负责组织编制及修订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并获得批准发布;
3.向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报告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业绩,包括对改进的需求;
4.提高并加强全公司员工对满足顾客和相关方要求的认识和理解;
5.组织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6.负责与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有关事宜的对外联络。
绪论
一、总则
为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体系。
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基于ISO14001:
2004标准建立,本手册作为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文件,规定了确保公司环境管理方针在公司各层次贯彻执行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包括的全部产品的制造、生产、销售和服务过程及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控制,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活动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遵循原则
1.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2.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4.资源利用与环保相结合;
5.污染部门承担治理和补偿责任;
6.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分工负责。
四、手册的管理
1.手册的编制、修改由技术科统一管理,归档和分发由技术科统一负责。
2.手册实施过程中,如需要更改,由提出更改建议的部门上交书面申请,报管理者审核签字后由技术科负责手册的更改。
3.当体系发生较大变动或手册需要进行大幅度更改时,应进行重新编制、发布。
4.手册未经管理者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扩散、复印、交换与转让。
术语和定义
1.环境方针
由最高管理者就组织的环境绩效所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2.环境目标
与组织所要实现的环境方针相一致的总体环境目的。
3、环境
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4.环境因素
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注:
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5.环境影响
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的环境因素给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6.环境管理体系
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并管理其环境因素。
7.内部审核
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对其设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准则满足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以文件支持的过程。
8、持续改进
不断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强化的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的环境方针,实现对整体环境绩效的总体改进。
9.环境指标
直接来自环境目标,或为实现环境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的绩效要求,他们可适用于整个组织或其局部。
10.环境绩效
组织对其环境因素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11、组织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12.相关方
关注组织的环境绩效或受其环境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13.污染预防
为了降低有害的环境影响而采用过程、惯例、技术、材料、产品、服务或能源以避免、减少或控制任何类型的污染物或废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
环境方针
ZZ种种化学有限公司决心按照山东中泰煤业集团有关方针政策的要求,搞好环境管理工作,并不断改进和提高环境管理工作的水平。
公司的根本目标是保证在生产、存储、销售过程中,所有环节均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造成污染。
●发展和保持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把这一制度作为经营工作和日常管理活动的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
●根据公司所建立的程序和要求经常监督并定期检查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在开始进行环境管理的计划阶段即评估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生产过程中不采用规定禁止使用的物质。
●建立和执行年度工作目标和管理计划,确保对该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不断的改善。
●对环境管理制度进行年度审议,确保正确有效地执行这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公司系统内所有层面和部门关于环境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责任进行定义并通知到位。
●为公司所有员工、经营合作单位、承包商、来访者和供货商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有关信息,使他们的工作能达到公司的要求。
●和与公司有关的单位(例如政府部门、客户和邻厂)进行有效的沟通。
执行这一政策是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技术科的责任。
执行有关的规定和程序、发现有关环境问题时及时向技术科报告是ZZ种种化学有限公司每一个员工和公司每一个承包商的责任。
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
一、环保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对全厂环保工作进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环保办公室,环保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各车间内部成立负责人为小组长的环保责任小组,设兼职环保管理员;其他组成部门包括:
污水处理厂、质监化验中心、供销科。
二、职责
(一)组长
1.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
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法规。
负责组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2.总经理是公司环保事务最高执行者,有权调配全公司员工和环保物资。
加强对环境保护活动的领导,决定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奖惩。
3.批准公司环保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
4.按照环保法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设立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
定期听取环保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5.负责或安排其他人员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调查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废处理设计和施工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等工作。
7.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总经理是公司的总指挥,负责组成指挥部,研究、制订应急计划,组织应急小分队实施应对。
(二)副组长
1.协助总经理做好日常各项环保工作。
2.总工程师是环保事务的第二执行者,发生污染事故时,在总经理不在现场的情况下,代替总经理指挥工作,执行环保应急预案,减少污染。
3.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4.监督检查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5.统筹安排协调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
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文件和业务知识,检查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环保工作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提出环保工作努力方向与目标。
6.组织领导环境保护设施的试运转、验收等工作。
7.负责划分生产环保工作的管理范围。
8.负责审定监测仪器配备范围及采购计划,使环境监测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
(三)环保办公室
1.组织建立公司环境保护网络,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2.促进公司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
3.实施环保宣传教育及有关人员的环保培训工作。
4.监督各部门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
5.负责环保问题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和上报。
6.负责对公司各种污染物例行检查、监测。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8.根据国家环保部门排放标准,确定控制检测点,布置检测项目,汇总检测数据,遇有超标情况及时调整。
9.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环保指令。
监督环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协商讨论,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随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10.负责对违反公司环保制度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考核。
(四)环保责任小组长
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2.对于公司环保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有向下属员工传达、宣传的责任。
3.监督车间员工日常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
4.加强环保设备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防止污染环境。
5.对车间员工进行环保教育和培训。
6.负责车间其他所有环保问题。
(五)兼职环保管理员
1.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将公司各项环保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
2.监管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各类环保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
3.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排放,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
4.加强设备操作与管理,完成公司职能部门下达的节能、降耗、减噪等控制检修计划。
5.贯彻工艺操作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等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
6.配合环保部门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7.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环境安全,搞好现场管理和责任区环境卫生工作。
8.协助环保办公室进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在车间主任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相关环保工作由兼职环保管理员负责调配、落实。
(六)污水处理厂
1.制定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并接收指标范围内的工艺及生活污水,并负责处理,达标排放,严禁偷排或超标排放。
2.负责部分项目的废水回用工作。
3.负责污水处理厂设备的正常运行、改造、维护及保养。
4.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发的环保任务。
(七)质监化验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积极配合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废水、废气及固废的分析技能,按照公司规定的监测项目及频次进行监测。
3.负责化验过程中产生废液的收集、保管工作。
(八)供销科
1.负责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设备、材料的订货、供应工作,并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负责。
2.负责环境监测仪器、药品的及时采购。
3.负责公司的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分类、外售工作。
4.对供货及销售方明确车辆在我公司运输、装、卸过程中必须遵守我公司的环保制度。
三、工作要求
各级组成成员要发扬“能吃苦、能奉献”的精神,确保完成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环境保护职能管理规定
一、目的
强化环保职能管理,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的控制内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的生产、经营范围。
三、管理规定
1.各车间每月5日之前制定环保工作计划,月末28日之前对环保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记录(见附件1)。
2.各车间每周进行不低于1次的环保自查,并做好记录(见附件2)。
3.各车间要按时完成环保缺陷及上级下发的整改任务。
技术科每周组织一次环保专项检查,各车间兼职环保管理员参加。
技术科每周对上周环保问题进行总结通报。
6.技术科每月组织召开环保总结分析会。
7.技术科每月对环保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违反环保制度的行为进行考核。
四、其他规定
如检查人员遇到事假、节假日等,一周内3天(含3天)以上未出勤,每周的自查、专项检查及通报可合并到下周进行。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污染物排放行为,使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国家规定,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所属生产、经营服务区域。
三、管理细则
1.质检化验中心必须认真监测公司规定的环保项目(见附3),按时填写分析后的原始记录,同时将分析结果按月上报技术科。
2.质检化验中心必须将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液统一采用桶或容器收集,桶或容器不得损坏或滴漏。
3.如发现监测项目的分析结果超出指标范围,应立即通知车间及技术科,由取样点所在责任部门负责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技术科。
四、工作要求
1.监测人员认真学习质检化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分析技巧,确保分析结果控制在误差范围内。
2.质监化验中心要积极配合车间及检查人员的工作,如临时加样、取样的,要及时分析。
环保设施管理及主管部门划分
一、目的
为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提高设施运行管理的水平,发挥环保投资效益,预防发生污染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公司内所有的环保设施。
三、管理细则
1.环保设施的管理应纳入各车间生产管理体系,明确操作及管理人员并由车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
2.环保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无回收价值的应由所在部门暂时妥善处理,集中存放,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3.环保设施处理后的污染物应达到排放指标范围内,达不到的应及时上报车间及技术科,由车间及时调查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4.环保设施处理能力不得低于生产系统排放量,如因设备设计能力过低原因,则由相应车间配合技术科、设备科进行技术改造。
5.环保设施需暂停运转或维修的,必须立即报技术科审查和批准,环保设备需长期停运或改造的应提前上报技术科,不得私自停运环保设施。
6.环保设施遇到故障或设备损坏时,主管部门负责维修。
四、环保设施明细及主管部门划分
(一)动力车间
1.烧碱项目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
2.烧碱项目梯形调节池及调节池出口至污水处理厂门口的排污管道。
3.燃煤锅炉除尘系统。
4.反渗透及循环水排污管道。
(二)氯碱车间
氯碱车间生产厂区内所有环保设备,包括尾气吸收系统、事故氯系统、所有排水管沟、烧碱罐区装置、发碱平台装置、废水回收装置及固废、危废贮存场。
(三)ADC车间
ADC车间生产厂区内所有环保设备,包括尾气吸收系统、所有排水管沟、废水回收装置、废水处理装置及固废处置场。
(四)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内的所有设备均属于环保设备。
环境保护管理细则
一、目的
为加强现场管理,排放物指标符合国家规定,防止对环境的污染,促进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所属生产、经营服务区域。
三、管理细则
(一)污水的管理
1.各车间污水需要排放时必须提前进行分析,若超标严禁排放。
2.各车间做好排水记录:
开始排放时间、停止排放时间、排放方式、大约排放量。
3.如发现排水超标,车间应立即停止排水,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责任部门2小时内必须消除产生的环境影响。
4.各车间尽量控制废水排放量,不得随意浪费水资源。
5.各车间加强在用设备、工艺的管理,如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必须及时采用桶或容器承接,不得使物料随意排放。
6.各车间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料液,必须提前进行环境因素辨识,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采用应急桶盛接、地下铺塑料布、用应急石灰打围堰等处理办法防止渗漏,并进行处理,做好污染物标示,不得使物料随意排放。
7.各车间检修作业时,容器储罐、泵类、阀门、管道内残余料液应回收于容器内,严禁直接流失地面。
8.各车间所属的储罐清洗后的废液因含有一定量的化学物质,必须采取回收处理措施,大型设备、容器、管道的除锈、清洗等所产生的废液必须进行处理后才能排入地沟。
9.非正常停车情况下,各车间产生的废水、废酸、废碱等污染物急需进行排放的,必须排放在规定的容器内,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且要对排放的污染物及时处理。
(二)一般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1.各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必须存放在公司指定地点内并挂标示牌。
2.供销科负责各车间固体废弃物及时外售外运,并建立废弃物处置台帐。
(三)危险废物的管理
1.各生产车间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车间废树脂、废离子膜等所有危险废物的现场管理、回收利用及现场标示工作,并建立台帐,严禁随意丢弃、排放。
2.供销科具体负责危险废物及时外售外运到有资质处理危险废物的单位。
3.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车间危险废物,不得私自处置。
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4.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按废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物泄漏的隐患,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废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5.危险废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并与其它固体废物严格隔离,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严禁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严禁将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6.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必须存放在公司指定的地点,并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
(四)废气的管理
1.各生产车间加强在用设备的巡检、维护和保养,避免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如发现气体泄漏情况应及时处理,严禁有害气体排放造成环境的污染。
2.各生产车间对气体储罐及其相关附属设备(如管线、阀门、泵等)每年应彻底检查两次,做到气密性符合要求,并定期检修。
3.合理调度、集中存储。
强化物料调度手段,尽可能使储罐装满到允许高度,以减少罐内空间,降低物料的挥发损耗。
(五)噪音的控制
要求各车间在各种泵、风机或噪音级别较高的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降噪装置,尽可能的降低噪音。
(六)其他规定
1.各部门加强对外来施工及车辆的监督管理,禁止一切污染物的随意排放,如因安排不周造成环境的污染,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2.各车间凡有应急事件涉及到排污时,应及时向车间负责人及技术科汇报,不得私自排放。
外来施工单位及运输车辆相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外来施工人员及车辆的现场管理,防止各类污染物的随意排放,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1.适用所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施工;
2.适用所有进出入厂区、并在厂区通行的车辆。
三、管理规定
1.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由现场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辨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现场主管部门的规定收集、处理污染物,不得将污染物随意排放。
2.外来运输车辆不得在园区内清洗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3.外来运输车辆装车前,车辆司机需仔细检查车辆状况,检查合格后方可装车。
4.凡进出我公司装载固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遮盖篷布,保持车厢的密闭性,防止晴天风吹掉落,也防止雨天淋湿流失。
5.因外来车辆阀门、管件、车厢等设备原因导致物料流失造成环境问题的,由外来车辆承担责任。
环境污染事故管理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事故考核机制,有效管理和处置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公司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考核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环境污染事故定义
在短时间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范围的生态环境状况、人类生命健康、社会财产严重损害,危及环境公共安全而超出了政府、社会和组织的常态管理能力,要求政府、社会和组织采取特殊的措施加以应对的一种紧急事故。
三、适用范围
因公司原因造成园区及园区以外范围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均适用本制度。
具体包括: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在贮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
2.企业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3.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环境污染事故;
4.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而造成危害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污染事故;
5.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
四、环境污染事故分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Ⅰ级):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300人以上中毒;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3)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Ⅱ级):
(1)因环境污染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100人以上、300人以下中毒;
(2)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造成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6)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Ⅲ级):
(1)因环境污染造成2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造成跨区(市)的环境污染事件;
(5)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四)一般环境事故(Ⅳ级):
(1)因环境污染造成20人以下中毒;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五)轻度环境事故(Ⅴ级):
除特别重大环境事故、重大环境事故、较大环境事故、一般环境事故以外的,对周边环境、居民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的环境事故视为轻度环境事故。
注: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应急措施
详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调查小组
技术科为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小组组长,考评办、调度室、安全科协助参与,成立环境事故调查小组。
如发生环境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分析,并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定级、考核并通报。
环境保护违规行为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更好督促现场管理及对环境的保护,特制订本考核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生产、经营服务区域。
三、具体内容
1.车间未按时完成月度环保计划、月度环保总结、每周自查的,每项考核车间负责人及兼职环保管理员各50元。
2.车间完成月度环保计划、月度环保总结及每周自查,但未按时做记录的,每项考核车间负责人及兼职环保管理员各20元。
3.技术科未按时进行专项检查、通报、环保总结会议的,每项考核技术科环保人员30元。
4.质检化验中心未按照公司规定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的,每少一次,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30元。
5.化验人员未采用桶或容器承接废液、随意倾倒化学品的,视情况对责任人处以30元以上考核。
6.质检化验中心废液承接桶或容器发生滴漏未更换处理的,考核负责人及责任人各30元。
7.当监测项目的结果超出指标范围,化验人员未及时通知车间或技术科的,每次考核责任人30元。
8.环保设施运行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及时处理或随意倾倒的,对主管部门负责人不低于100元考核。
9.环保设施处理后的污染物超出排放标准,主管部门不及时处理的,每次考核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