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侯王表第二作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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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王表第二作文
诸侯王表第二
说明本卷表列西汉二百年间刘姓诸侯王的置废兴衰。
它与《史记·诸侯王表》大为不同。
《史记》表以时间为经,以王国为纬,按年代记汉兴至太初百年间刘氏政权所封异姓和同姓诸侯王盛衰递变的情况。
本卷只摘取《史记》表有关同姓诸侯王的内容,而增加了天汉至汉末有关刘姓诸侯王的情况;尤为异者,它以诸侯王为经,以诸侯王的世系为纬。
立了号谥、属、始封、子、孙、曾孙、玄孙、六世、七世等栏,以记刘姓诸侯王的世系及其存亡继绝,这与《史记》表是大异其趣的。
本篇表序,总结汉代分封诸侯的历史经验,以为汉初分封同姓诸侯以代替异姓诸侯,颇有必要;只是矫枉过正,藩国自大,于是削藩,以收弱枝强干之效;但削藩过了头,以至本末俱微,被王莽钻了空子,篡权亡汉,是以究其终始强弱之变,是为了明监(鉴)戒。
班氏以为削藩过甚导致西汉覆亡,恐怕总结不大正确。
西汉衰亡是由经济、政治以及阶级关系上的种种矛盾所造成,并不像班氏说的那么简单。
昔周监(鉴)于二代(),三圣制法(),立爵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余。
周公、康叔建于鲁、卫,各数百里,太公于齐,亦五侯九伯之地()。
《诗》载其制曰:
介人惟藩,大师惟垣。
大邦惟屏,大宗惟翰。
怀德惟宁,宗子惟城。
毋俾城坏,毋独斯畏()。
所以亲亲贤贤,褒表功德,关诸盛衰,深根固本,为不可拔者也。
故盛则周,邵相其治()。
致刑错(措)();衰则五伯(霸)扶其弱(),与共守。
自幽、平之后,日以陵夷,至乎厄岖河洛之间(),分为二周(),有逃责(债)之台⑾,被窃?
之言⑿。
然天下谓之共主⒀,强大弗之敢倾⒁。
历载八百余年,数极德尽,既于王赧⒂,降为庶人,用天年终。
号位已绝于天下,尚犹枝叶相持,得基其虚位,海内无主,三十余年⒃。
()二代:
谓夏、殷。
()三圣谓文王、武王、周公。
()爵五等:
公、侯、伯、子、男。
其实周无严格的五等爵之制。
()五侯:
五等诸侯。
九伯:
九州之伯。
何焯曰:
《左传》但言五侯九伯,汝实征之;非兼有其地,盖班氏误也。
案:
所谓征,即以方伯之命,得征所统侯伯的军赋,非兼有侯伯之地。
()《诗》云等句:
引诗见《诗经·大雅·极》。
介人:
甲士,指军队。
藩:
篱笆。
大师:
大众,指人民。
垣:
墙也。
大邦:
大国诸侯。
屏:
屏障。
大宗:
王室同宗。
翰:
借为干,栋梁之意。
怀德:
有德。
宗子:
谓太子。
毋俾:
勿使。
毋独斯畏:
不要独怕太子。
斯,指太子。
()周、邵:
周公、邵公。
邵,同召。
()刑措:
不用刑法。
()五霸:
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
()厄:
狭窄。
岖:
倾侧不平。
()二周:
东周、西周。
⑾逃债台:
周赧王负债,无能偿还,被债主迫急,乃逃于此台,后人因以名之。
⑿?
(ū):
铡刀,刑戮之具。
窃?
:
意谓有?
而不能用,寓失去统治能力。
⒀共主:
公共之主。
⒁弗之敢倾:
诸侯虽然强大而不敢倾覆周室。
⒂既:
当作暨。
暨,及也。
(杨树达说)⒃三十余年:
此指周初亡至秦统一六国这段时间(前—前年)。
秦据势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食山东,一切取胜()。
因矜其所习,自任私知(智),姗(讪)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无)骨肉本根之辅,外亡(无)尺土藩翼之卫。
陈、吴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
故曰,周过其历(),秦不及期(),国势然也。
()狙诈:
诈伪。
()一切:
权宜。
()讪:
诽谤。
()陈、吴:
陈胜、吴广。
挺:
疑作梃。
梃,大棒。
应劭曰:
白梃,大杖也。
()刘、项;刘邦、项羽。
()周过其历:
应劭曰:
武王克商;卜世三十,卜年七百,今乃三十六世,八百六十七岁,此谓过其历者也。
()不及期:
谓不及百年。
百年曰期。
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
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
自雁门以东(),尽辽阳(),为燕、代。
常山以南(),太行左转(),度(渡)河、济,()渐于海(),为齐、赵。
谷、泗以往(),奄有龟、蒙(),为梁、楚。
东带江、湖,薄会稽⑾,为荆吴⑿。
北界淮濒⒀,略庐、衡⒁,为淮南。
波(陂)汉之阳⒂,亘九疑⒃,为长沙。
诸侯比境⒄,周匝三垂(陲)⒅,外接胡越⒆。
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⒇,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颇邑其中。
而藩国大者夸(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可谓挢抂(矫枉)过其正矣。
虽然,高祖创业,日不暇给(),孝惠享国又浅,高后女主摄位,而海内晏如(),亡(无)狂狡之忧,卒折诸吕之难,成太宗之业者(),亦赖之于诸侯也。
()二等爵:
汉初分封,大者王,小者侯。
()九国:
指燕、代、齐、赵、梁、楚、荆、吴、淮南。
长沙王吴芮为异姓,不计在内。
()雁门:
郡名。
治善无(在今山西右玉县东南)。
()辽阳:
辽水之阳。
()常山:
郡名。
治元氏(在今河北元氏县西北)。
()太行:
山名。
左:
指东。
()河、济:
二水名。
黄河、济水。
()渐:
浸入。
海:
指渤海。
()谷、泗:
二水名。
()奄:
覆也。
龟、蒙:
二山名。
⑾薄:
迫近。
会稽:
山名。
在今浙江绍兴东南。
⑿荆、吴:
高帝六年为荆国,十年更名吴,实为一国。
⒀淮:
淮河。
濒(ī):
水边。
⒁庐、衡:
二山名。
⒂陂:
陂泽。
汉:
水名。
阳:
水北曰阳。
⒃亘:
绵亘。
九嶷:
山名。
⒄比(ǐ,旧读ì):
紧靠。
⒅周匝(ā):
周围。
三陲:
这里指汉之北、东、南三边。
⒆胡、越:
指匈奴、南越。
⒇三河:
指河东、河南、河内三郡。
东郡、颍川、南阳:
皆郡名。
()江陵:
县名。
今湖北江陵。
巴、蜀:
二郡名。
()云中、陇西:
皆郡名。
()京师:
指长安(在今西安市西北)。
内史:
秦始置。
掌治京畿地区,相当于后世的京兆尹。
十五郡:
此以秦地计之,于三十六郡中得十五郡,即:
内史、河东、河南、河内(即三川)、东郡、颍川、南阳、蜀郡、巴郡、汉中、陇西、北地、上郡、云中、上党。
()藩国之制:
贾谊《新书》曰:
天子之与诸侯,臣同,御同,宫墙门卫同。
本书《百官表》曰:
王国都官如汉朝。
王国维《齐鲁封泥集存序》对汉朝王国之制有所考证。
()日不暇给:
事务繁多而时间不足。
()晏如:
安然。
()太宗:
汉文帝。
然诸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
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
武帝施主父之册(策)(),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
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
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
长沙、燕、代虽有旧名,皆亡(无)南北边矣()。
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其官()。
武有衡山、淮南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⑾,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⑿。
()睽孤:
乖离而独处。
()贾生:
贾谊。
贾生之议:
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主父:
主父偃。
主父之策:
推恩分封诸侯王之子弟。
()齐分为七:
谓齐、城阳、济北、济南、淄川、胶西、胶东。
()赵分为六:
谓赵、中山、广川、河间、常山、清河。
()梁分为五:
谓梁、济川、济东、山阳、济阴。
()淮南分为三:
谓淮南、衡山、庐江。
()亡(无)南北边:
此意谓汉于长沙之南,燕、代之北,皆置郡。
()减黜其官:
景帝平七国之乱后,对诸侯王国,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等官,损大夫、谒者诸官长丞员等。
()左官:
汉代以右为尊,故称仕于诸侯者为左官。
左官之律:
规定仕于诸侯者,低于朝廷官员。
⑾附益:
谓阿媚诸侯。
附益之法:
规定凡阿媚诸侯者,以重法治之。
⑿与:
干预。
至于哀、平之际,皆继体苗裔(),亲属疏远,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所尊,势与富室亡(无)异。
而本朝短世,国统三绝(),是故王莽知汉中外殚微(),本末俱弱,亡(无)所忌惮,生其奸心;因母后之权(),假伊周之称,颛(专)作威福庙堂之上,不降阶序而运天下()。
诈谋既成,遂据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驰传天下,班行符命()。
汉诸侯王厥角稽首(),奉上玺韍(绂)(),惟恐在后,或乃称美颂德,以求容媚,岂不哀哉!
是以究其终始强弱之变,明监(鉴)戒焉。
()继体苗裔:
始封的诸侯之后裔。
()国统三绝:
成帝、哀帝、平帝皆早崩,又无继嗣。
()殚:
尽。
()母后:
指元后王政君。
()阶序:
台阶的级次。
()班行:
宣传;散布。
()厥:
顿也。
角:
额角。
稽首:
跪拜时头至于地。
()玺:
帝王的玉玺。
绂(ū):
系印的丝带。
()四年:
当作三年。
三年:
当作四年。
参考本传。
()代王喜:
喜以子濞封吴,追封吴顷王,见《平纪》及《王子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