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ocx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2M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做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超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必须经过有有关部门专一培训考试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安全出入口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料、物、垃圾、工具、等。
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
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14)不准会在脚手架防护栏上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扳、轧头和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17)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
防止碎砖堕落伤人。
(18)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20)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扫。
(21)脚手板两端间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22)脚手架超载危险。
(砌筑脚手架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大于270公斤,即不超过单行侧放3皮砖;脚手架连接物拆除危险;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危险。
)
(25)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26)高空作业要求:
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2)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2、机电设备
(8)、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辨要挽入帽内。
(9)、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传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0)、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1)、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还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2)、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3)、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理和修理,严禁见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4)、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任何情况下最小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0~220KV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距离
2.5
3
5
7
(15)、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16)、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
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7)、从事腐蚀、粉尘、放射线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3、高空作业
(18)、从事高空作业必须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9)、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20)、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方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21)、遇有恶劣气候(六级大风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22)、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固,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应拉牢,通道处使用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3)、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4、季节施工
(25)、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即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拆除。
(27)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28)、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29)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或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四、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揽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五、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十不盲目操作)
1、施工人员未经三级教育,复工换岗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等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室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技术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六、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摧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七、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棒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作业。
5、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6、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禁止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拉,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八、防止车辆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经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
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
7、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的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锲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
避让车辆时,应不让于两车交会之间,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九、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件坠落。
5、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交通。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十一、气割、气焊的“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行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之前,不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十二、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