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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专稿民国时期北京自来水业与传统井水业的博弈

【特约专稿】民国时期北京自来水业与传统井水业的博弈

一、昂贵的自来水

  打开龙头,流出清澈的自来水,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可是再正常、再普通不过了。

不过,往上追溯个百八十年,诞生在欧洲的自来水,能够流进中国社会,可还真是大为不易。

特别是在北京这种传统色彩极为浓厚的城市,就更是艰难险阻,关隘重重了,内中不单要解决经济问题,还要克服社会矛盾,特别是要面对来自传统利益格局的挑战与纠葛。

  北京有自来水始于1908年,距今已有105年的历史。

当年,由著名实业家兼官员周学熙等人发起,成立京师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京东温榆河为水源,建孙河水厂,经东直门水厂向城内输水,1910年正式投产供水,开始了北京自来水事业的历史。

自来水公司以蒸汽动力汲水,设沉淀池3座,清水池2座,每日平均出水量将近1.3万立方米,可供约16万人口生活用水。

经过公司几十年苦心经营,加之本身注重卫生、水质优良,自来水用户稳步增长。

据统计,1930年北京自来水用户已有7777户,1936年6月安装水表户数更增至10384户。

自来水逐渐在北京扎住了脚跟。

  不过,如此成绩显然还没令自来水公司管理层和股东们满意。

因为即便到了30年代中期,公司虽然拥有了一万多稳定用户,但这个规模大概也只占当时全市住户的1/30左右,自来水在全市供水产业中的份额和影响力依旧非常有限,远不能和其竞争对象——井水业相提并论。

  当时是什么原因阻碍了自来水在北京这座百万人口大城市中的拓展?

一个关键问题,还是高昂的费用。

  20世纪30年代之前,北京自来水的售价,大抵是每10加仑售银元(大洋)1分(即每立方米0.22元),而且设有最低消费额:

装表计费用户每月1500加仑(1.5元),包月用户每月1600加仑(1.6元)。

而据估计,1916年时北京猪肉的售价,是一市斤(新秤)为银元0.11元。

两相比较,可见自来水的价格相当昂贵。

自来水售价更是远高于当时井水的售价。

据估计,1933年时,占全市1/25售水量的自来水公司全年售水费约为30万元,而占剩余24/25的井水售水费用仅需2~3万元,差距显而易见。

  除了每月可观的水费支出外,自来水用户还要负担一大笔设备安装费用。

由于公司资金和建设能力有限,20世纪前期北京自来水管道系统很不完善——1934年全市铺设水管只有380公里。

因此用户在申请供水之前,往往需要自费安装由水厂输水主管到各户的“专管”。

装管工料费,1917年时为每尺0.3元(4分口径水管)至1.3元(2寸口径水管)。

根据《鲁迅日记》记载:

1919年,鲁迅、周作人兄弟迁居八道湾住宅,为安装自来水管道,花去工料费高达80.1元;水管要穿越邻居陈姓住宅,还被索去“假道之费”30元;另外还有中间人调停费5元,总共花费115.1元。

1916年,鲁迅的月薪大概是银元300块,而一二十年代北京普通小学教师的月薪则只有40元左右。

如此高昂的支出,连高级知识分子都甚是在意,就更别说一般的平民百姓了。

“安设专管需费甚巨,其距离干管较远,本巷并无支管,地方装置费用每具动逾百元,以至中下等住户及租房暂住之家,裹足不前。

”(《北平特别市公用局1929年度施政大纲》)

  面对经营中的劣势,自来水公司自然也希望推陈出新,广开客源。

1923年,自来水公司为开拓用户起见,制定《自来水公司水车送水试办简章》,准备招募水夫向未铺设供水管线的地区和住户出车零售送水。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合理又便民的举措却重重地得罪了人,而且是老北京城里有势力的一大群人——井商和井水夫。

二、自来水公司与井商及井水夫的纠纷

  传统上,北京城里吃水主要靠井水。

因为水井数量有限,设施又不完善,所以城市供水基本靠人工贩运,由此也就形成了一个专门的井水业行业群体。

其中,井商经营水井,售水牟利,水夫则载运井水沿街叫卖。

久而久之,这个群体日益庞大。

据统计,到30年代中期,北京已有水夫六七千人。

水夫各有“水道”(特定的贩运区域和路线),所有者享有专营特权——据称其专营权来自清朝乾隆年间的顺天府判例——欲转让时则出钱买卖,且价格不菲。

当时的北京《晨报》就报道:

“北京各水夫皆山东人,各有水路,不相侵犯,其团体甚坚。

住户有时欲另换一人倒水,不惟旧水夫不准(谓系伊用钱买的水道,不准他水夫来卖水),即其他水夫亦不敢担水。

”水夫以地缘关系结成集团,垄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势力很大。

“他(水夫)的威焰既盛,所以住户对之稍有不好,即用停止职务以对付之。

……饮水一日缺乏,则茶饭皆不能办。

想另招夫役代理,又无人敢来,到最后结果,多半屈服于他”。

北京市民称之为“水阀”,怨言甚大。

▲北京第一座自来水厂——东直门水厂

  此次自来水公司计划推出零售送水,实际也是看到老井水夫们不得人心,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开拓业务,提升行业份额。

然而政策甫一出台,就引发全城井主、水夫的不满。

因自来水公司实力雄厚,再出车送水,必将极大地威胁传统水井业者的利益。

于是“操井业者闻之大哗,欲施行其蛮横手段,以谋抵制”。

  这次纠纷对自来水公司而言,注定会是一场惨痛的“硬仗”。

这点通过考察水夫们以往的“劣迹”就不难看出。

水井业者常年居于垄断地位,对于有人“抢生意”非常敏感。

而且水夫大多出身低微,素质较低,遇事多靠“武力”解决。

1923年安定门内两家井主为争一户主顾,各约集水夫三四十人,用扁担大打出手。

后经警方极力排解,方告结束。

当时《晨报》形容:

“是役也,受重伤者七人,受轻伤者十一人,打折扁担十二条。

警察欲将伊等带区,彼等一口同音不愿打官司。

并经多人调解,各自回水屋养伤。

”这种崇尚暴力、不管不顾的作风,注定会对自来水公司的业务发展构成巨大挑战。

  自来水公司与井水商及井水夫的矛盾,最终在1925年全面爆发。

当年6月,“忍无可忍”的北京井水业者联名向政府当局具文呈诉,要求制止自来水公司扩展业务。

呈文中,井商们开宗明义,即重申其传统“权利”:

“查我挑水夫服务于北京社会也久矣,……相沿数百载,盖有燕京即有我行,……我水夫盖与北京居民须臾不可离者也。

”并威胁将“用最后手段,齐行罢业向公司请求,将来市面无水,住户恐慌,责为公司,请惟该公司是问”。

同时,众井商也直接向自来水公司提出了交涉。

对此,自来水公司态度坚决而手段圆滑,先以井业未成立“行业公会”为由拒绝谈判,等井商组建起“水业公会”后,公司又指责其组织涣散,不具备权威性和决策能力,仍拒绝协商。

众井商水夫屡次面对“质问不理,恳求不应”的境地,怒火中烧。

于是矛盾进一步激化,井水业者遂采取非法的激烈手段,鼓动水夫倚仗人多势众,暴力阻挠安装水管,攻击安装水管的自来水公司员工。

据公司纪录,1925年4至10月,发生阻挠安管事件10余起,涉及客户20余户。

每次出事,往往是井水夫百余人,聚众阻挠安管,“势颇汹汹,不可理喻”,“肆意凶殴,打伤工匠,几酿人命”,甚至“抢夺工具,殴辱警员”,严重破坏自来水经营和社会治安。

▲老北京城的挑水夫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只能由官方出面解决了。

当时负责北京治安的京师警察厅考虑水井业者人多势众,并且掌握着城市供水的绝大部分份额,便采取息事宁人态度,与京师总商会(当时北京最高商会组织)联合进行调解。

首先劝令自来水公司作出妥协,停止水车送水计划,仍然仅为住铺各户安设水管。

由于水夫的暴力行为影响用户安设专管,而专管用户又是公司收入之最主要的来源,所以公司只得妥协,停止了零售送水计划,以保住装管用户。

三、自来水公司与井水业者的激烈冲突

  即便如此,井业对自来水的敌视仍未消减,攻击事件还是时有发生,甚至引发人身伤害。

面对水井业者的得寸进尺,京师警察厅恩威并施,态度转趋强硬,不但法办了肇事水夫,还驳回了井水业“取缔自来水”的要求:

“查北京居民用水出于自由,官厅讵能限制?

且居民安设专管或购用井水亦系各户自相接洽,更非自来水公司与各水夫等沿门乞求,强行买卖,尤无取缔之理。

现在该公司既专设专管,各水夫仍出车送水,双方营业已无纠葛之可言,自当各安生业,共就范围,庶不负本厅维持之初意。

所请应毋庸议。

”为了警告不法井商、水夫,警察厅还公开贴出布告:

“现在该公司既已声明取消出车送水办法,双方营业当不致再发生纠葛,……乃各井业水夫犹复多方阻挠,似此情形实属迹近把持,……以后该公司与住铺各户安设水管,如再有聚众阻挠等情,定当依法纠办。

”即便这样三令五申,但在禁令公布后不到半年,还是发生了至少3起水夫暴力攻击事件。

警方只好进一步加紧取缔和处罚,才稍稍平息了事态。

可不管怎么说,自来水公司希望通过零售送水,以深入联络下层社会的计划告吹,自来水普及进程大大受挫。

  而且事情远未结束。

经过一系列的冲突之后,井商水夫们算是和自来水公司结下了“梁子”,甚至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1926年6月,京汉、京绥铁路工人罢工,致使京西门头沟煤炭无法运进北京,造成北京煤荒。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自来水公司生产设备都是以燃煤为动力,结果煤炭供应短缺,自来水生产大受影响,出现了水流不畅、断水、水质下降等问题,也引发一些用户抱怨。

这种局面对井水业者不啻为天赐良机。

曾被自来水公司斥为“组织涣散”、“乌合之众”的井商组织“水业公会”遂再度发难,凭借其送水夫网络,向住户宣传施压,要求住户放弃自来水,改用井水。

  6月7日,前门外精忠庙某户正在安设自来水管,被水夫郑玉文看到,便上前阻拦。

安水管的工人上前与其理论,郑某不问三七二十一,抡起扁担就打。

吵闹又引来了郑某的两个同行,一并加入战团,结果3个水夫合力打倒自来水工人8名之多。

事后外左五区巡警将肇事水夫郑玉文等三人带去究讯,并转送地方检察厅候审。

消息传到水业公会,当天井商代表就到区署要求保释肇事水夫。

结果话不投机,协商未成。

于是6月8日,北京城井商水夫举行全体罢工。

“至昨早内外城各住户皆未见送水,至午后始知水夫罢工,是以多用木桶瓦盆等,赴自来水各龙头处取水,男女络绎不绝”。

(《晨报》)另一方面,水业公会致函京师警察厅、京都市政公所等机关,要求“暂令该(自来水)公司停业,而京师用水纯由水井负责供给,否则绝不开工”。

同时全行提价,“每一担水增价二枚,共合铜元五枚”。

面对水业公会造成的社会秩序混乱和提出的无理要求,警察厅采取断然手段,当天“下通令饬内外城各区署,传知井业各家,即日供送各户之水,否则严办”。

同时“令水井业,不准更增水价,仍按每担三枚”。

由于市政当局的强力介入,水井业者于罢工一日后恢复供水,并“恢复未罢工前之原状”。

井业罢工虽未达到其全面打击自来水公司的目的,但对城市秩序和自来水事业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四、余波未息的博弈

  1928年北洋政府瓦解,“改朝换代”之后,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改北京为北平市。

但自来水公司与井水业者的博弈依旧激烈,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1928年市公用局的一份报告称:

“本市井水井主暨水道主,因与自来水公司利害冲突,多方把持,往往唆使水夫殴打安设水管工人,发生诉讼已非一次。

公司受此牵制,对于扩充水管一事,自未能放手进行。

”(《北平特别市公用局1929年度施政大纲》)当年8月23日,前门外大马神庙因水夫阻拦工人安设自来水管,爆发冲突。

前来为住户安管的自来水公司4人被数十水夫打伤,警察10余人排解无效,又增派警察多人方将水夫“壮汉十六七人”捉获,被打者“均是遍体鲜血”,被警察抬走(《顺天时报》)。

这一事件使刚刚平静的供水之争再趋激烈。

  事后,面对自来水公司的指责和社会舆论对暴力行为的普遍不满,井水业者也向地方当局提出了申诉。

这次出面的“主角”是代表水夫——井水业工人的“水行工会”。

尽管1927年国共合作破裂后,国民党整体已经转向保守,但不少地方的基层国民党组织和党务人员仍带有很浓厚的“革命”色彩。

北京就是如此。

1928年北伐胜利后,国民党北平市党部就以“革命者”的姿态,迅速指导组建了北平市总工会和十数个行业工会,还掀起了几次有模有样的工人运动,从工厂主、资本家手里争来不少权益。

所以,这次由代表工人的水行工会出面交涉,可谓名正言顺,合理合法。

而且打起“劳工权益”、“贫民生计”的大旗,也容易博得各界同情和关注。

  水夫们的“劳工”路线果然奏效。

他们的申诉书通过市总工会,呈递到了国民党北平市党部民众训练委员会。

作为工会的“保护人”,市党部又出面与北平市政府协商交涉。

在市党部民训会致市政府社会局的公函中,明确表达了对井水业从业者的支持和维护:

“自来水为改良市政应行推广之公用物,不应由水行工会加以阻挠,亦不待多述。

惟水夫万余人,应如何使之改业谋生,则问题重大,不容漠视。

若徒压迫水夫,不根本为之谋一出路,即非本党党义所许,且恐酿成纠纷,牵动全市秩序。

贵局……务系将市上所有挑卖饮水之万余水夫,预筹一谋生之道,以去此种争执之祸根,而准工人生存。

”(《益世报》)而为了稳定社会局势,避免激起更大事端,地方行政机关当然也倾向于折中处理。

最后,经社会局、公安局、市商会联合调处,自来水公司“为救济水夫失业起见,每户贴洋三十元”了结此事。

之后市公用局进一步计划“拟每安设水管一具,由(自来水)公司酌给水会津贴,作为救济水夫失业资金,一面由水夫代销自来水若干,以资补偿”。

至此,持续数年之久的北京井商、水夫与自来水公司之间的激烈利益争夺与冲突才算大体平息,而个别水夫“聚众滋事,阻止安管”之事,直至30年代中期仍“犹有此风”。

  20世纪以来,世界潮流,浩浩汤汤,作为新兴公用事业的自来水,逐渐发展并取代井水,也是历史发展的需要和必然方向。

当时官民各界对此也很清楚。

1923年12月北京《晨报》上就评论:

“大凡有新的事业产生,旧的总难免受其影响,不能专顾旧的,凡使新的——便利的不能举办,这种谁也知道的。

”更何况水夫这种传统利益集团,固守垄断地位,服务态度及质量恶劣,品质低下,早应加以限制和取缔。

然而,北京自来水发展中的纷争与曲折,又分明彰显了社会“新陈代谢”的复杂性、真实性。

数千底层水夫,连同其家人眷属,挣扎在贫困线上,他们的怨气、怒气,他们的生计、生命,都不是一句“除旧布新”或是“现代化”就能简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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