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小学引水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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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小学引水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茂县光明乡小学引水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

监理实施细则

 

四川蓉科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茂县光明乡小学引水工程

业主名称:

茂县教育局

项目地点:

光明乡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四川蓉科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合同工期:

总投资:

二、编制依据

1、工程《监理规划》。

2、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3、公司体系文件。

4、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原则

1、为加强本工程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失,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一项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3、本工程项目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其他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4、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一切与本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都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三、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

2)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如发现有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通报。

3)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

6)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

7)审查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8)检查施工单位拟投入本工程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有否合格证、验收备案手续是否齐全等。

9)检查施工现场的实体安全施工的前提条件是否具备。

10)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签署《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承诺书>>

2、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经常深入工地现场,进入现场不忘在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同时检查有否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的野蛮施工现象及各种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施工单位安全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施工方法和督促不安全情况的整改工作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争取达到无安全事故工程的目标。

四、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1、施工难点:

1)噪声的影响:

施工中,使用施工机械,都会影响正常的工作。

2)扬尘的排放:

施工现场平整作业、土堆、沙堆、砼搅拌等因素都会污染大气,影响环境。

3)材料的堆放:

施工现场砂石料、钢筋等建筑材料堆放的不紧凑、没有顺序。

4)协调好与周围老百姓的关系,处理好与当地农户的利益关系。

5)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现场所设食堂、厕所、现场搅拌、特殊工序用水都会排放污水,污染水体。

6)防火、防爆也是工程安全生产的前提。

7)自然灾害的防范尤为重要。

8)临时施工用电也是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前提。

2、监理要点:

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各种预防措施:

1、针对现场噪声排放:

适用接卸、砼搅拌等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

2、针对现场扬尘排放:

砂浆搅拌站、水泥库房、木工房应采用层板进行封闭,砂石堆放时用蓬布或油布覆盖,现场及时洒水、清扫,现场主要道路采用硬化路面。

3、针对材料的无序堆放,监理要认真审查施工平面布置图,对设计中不合理的地方要加以改进,使其做到布局合理、堆放有序,并有标志牌标示。

4、针对现场夜间施工光污染:

夜间施工时,所有灯具设置灯罩,并注意灯罩方向。

5、针对污水排放:

现场搅拌站处设置沉淀池,按标准排放;现场食堂设置隔油池,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

6、针对现场防火、防燥现象:

木工棚、油库、化学品库一律配备规定数量的环保灭火器。

7、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确保各用电机械设备不出现漏电现象。

五、过程控制监理要点:

1、现场噪音控制:

1)在施工过程中应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金属撞击声。

2)电锯应设置围护式工房,其周边围护以吸隔音材料,在使用时尽量避免同其它机械同步起动,减少机械汇集声所产生的噪音。

3)振捣棒的使用,在振捣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同模板接触和悬空转动而增加噪音。

4)周转材料(如:

钢模、钢管的装卸)转运禁止用翻斗车自卸,禁止卸钢管时以快车急刹自卸钢管,禁止乱丢材料。

2、生活污水排放控制:

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

3、防火、防爆的控制:

1)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对库房一律配备环保型灭火器,严格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以施工队为主建立安全防火机构,充分发挥安全组织机构的作用。

3)搞好现场用火管理,工地及仓库要配备足够灭火器具。

合理布置消防栓和灭火器材,派人定期检查,保持有效。

4)现场设应明显防火宣传标志,施工方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检查,建立防火档案。

5)施工用电应符合规范,并建立管理制度,防止线路超负荷或短路。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置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6)在施工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弧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更应强调防火要求。

4、“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措施控制: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十不准”规定。

2)所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附有出厂合格证及准用证,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进入工地使用。

3)基坑周边防护:

在基坑,沟槽等开挖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防护立杆距离开挖边线1米,横杆搭设3道,最下边一道距离地面5CM,栏杆总高度大于1.5米;并设好警示标志。

在与村道交叉处派专人看守。

由于本工程在山区实施,所以必须做好地质灾害、泥石流等对人体的危害。

5、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各种机械、机电设备,均应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并严格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动用电器设备。

施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所有开关箱按标准制作上绞。

2)临时用电管理,要绑扎牢固,确保绝缘良好,由专业电工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搭接电源,所有湿作业机具要求安装防漏电开关,线路不能拖地。

3)开关箱刀闸盖要齐全,刀闸保险丝容量与用电量相符,电线应经常检查、维护,避免损坏、漏电。

4)防雷接地的,要求柱内2根主筋通焊伸出屋面与避雷带焊接,下与底板之通长筋焊牢,形成通路。

6、与周边关系协调

1)明确标示用地边线,不得越线施工;特别是不得随意堆放土方及建筑材料。

2)如因施工需要必须超地界临时占用农户自留山,或因此造成毁坏农户林木,必须事先与农户协商,征得农户的同意,给予补偿后方可占用。

3)爱护环境卫生,不到农户自留山内大便或丢垃圾。

4)严格禁止在室外野地用火,避免引起森林火灾,造成纠纷甚至法律后果。

六.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6.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水布垭建设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6.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6.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6.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6.5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6.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6.7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6.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6.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七.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7.1总则

(1)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土石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制定本规定。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土石方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7.2一般原则

(1)承建单位在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置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

(3)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够重视。

在开挖过程中当岩体壁面裸露后,若发现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别,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安全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判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

(5)在开挖区域内,若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地下埋设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拆毁或移动,应立即报告有关单位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在高边坡、滑坡体、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进行开挖时,应加强安全监测措施。

(7)若在有瓦斯地区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煤矿有关规程执行。

(8)合理地布置出碴路线和弃碴堆放地点,并应做到不妨碍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施工排水顺畅,不影响后续施工和本身的施工安全。

(9)在大风、大雨和照明不足的情况下,禁止在边坡上工作。

更不得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

7.3土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1)严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将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

若土坡上发现有浮石或其它松动突出的危石时,应通知下面作业人员离开,立即进行处理。

(2)发现边坡有不稳定现象时,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和处理。

(3)对已开挖的地段,严禁顺土坡面流水,必要时坡顶应设截水沟排水,以防渗漏或冲毁边坡,造成坍塌。

(4)在开挖的过程中,发现有地下水时,应设法将水排除后再进行开挖。

(5)根据土质和填挖深度等情况,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

未经设计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边坡坡度。

当在边坡高于3m、陡于1:

1的坡上工作时,须挂安全绳,在湿润的斜坡上工作,应有防滑措施。

(6)若施工地区受其它条件限制,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措施。

(7)雨后、春溶、解冻以及处于爆破区放炮后,均应对支撑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均应制定施工措施并进行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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