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二第十四章眼科疾病用药.docx
《药二第十四章眼科疾病用药.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药二第十四章眼科疾病用药.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药二第十四章眼科疾病用药
第十四章眼科疾病用药(新增)
凡用于治疗眼部疾病的药品称为眼科疾病用药,种类很多,包括全身用药和局部用药两类,有的药品既可全身用药又可局部用药。
剂型包括注射液、滴眼剂、眼膏剂、凝胶剂和眼腔涂抹用药。
第一节抗眼部细菌感染药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局部给予抗菌药物(滴眼剂、眼膏剂)是眼科细菌感染疾病的首选方法其作用直接、疗效显著、用量较小,仅在严重感染病例时考虑全身给药。
细菌性眼内炎是一种急症,通常需要采用多种途径,如结膜下注射、前房内注射、玻璃体腔内注射及全身途径来给予抗菌药物。
其中以玻璃体腔内注射最为重要。
(二)典型不良反应
1.偶见眼部一过性刺激症状、局部灼热和异物感等。
2.使用利福平滴眼剂后可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延迟愈合以及出现畏寒、发热、头痛、泪液呈橘红色或红棕色等。
3.长期使用四环素可的松眼膏剂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
(三)禁忌证
1.对相应药物过敏者。
2.氟喹诺酮类药禁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及青少年;氯霉素类药禁用于早产儿、新生儿;氨基糖苷类药禁用于8岁以下儿童。
3.抗眼部细菌感染药不宜长期使用,以免诱发耐药菌株或真菌感染。
4.肝功能不全、哺乳期妇女禁用夫西地酸。
5.严重肝功能不全、胆道阻塞患者禁用利福平。
6.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患者禁用四环素可的松眼膏剂。
二、用药监护
(一)监护联合使用糖皮质激素的风险
多种抗眼部细菌感染制剂中常加入糖皮质激素,有诱发真菌或病毒感染、延缓创伤愈合、升高眼压和导致晶状体混浊等风险。
(二)监护给药的合理性
抗菌药物用药的频次决定于眼部感染的严重程度和眼部发生不可逆损伤的可能性。
三、主要药品
氯霉素[基][医保(甲)]
Chloramphenicol
【适应证】用于由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注意事项】
(1)如使用3-4日后不见症状改善,应停药就医。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红霉素[基][医保(已)]
Erythromycin
【适应证】用于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注意事项】
(1)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
(2)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氧氟沙星[基][医保(已/已)]
【适应证】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即停药。
左氧氟沙星[基][医保(已/已)]
Levofloxacin
【适应证】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使用,以免诱发耐药菌或真菌感染。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即停药。
利福平[医保(已)]
Rifampicin
【适应证】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性外眼感染,如沙眼、结核性眼病及某些病毒性眼病。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5岁以下幼儿及老年人慎用。
(3)本品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手术,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
(4)治疗沙眼的疗程为6周。
四环素可的松[医保(已)]
TetracyclineCortisone
【适应证】用于沙眼、结膜炎等眼病。
【注意事项】
(1)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长期使用。
(2)长期频繁使用可致青光眼、白内障和眼部真菌感染。
(3)角膜、巩膜溃疡者用后可能会引起穿孔。
第二节降低眼压药
青光眼常见于4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尤以老年妇女多见。
主要表现是眼压增高,正常人眼压为1.73~3.19kPa(13~24mmHg),高于此范围则称为青光眼。
常用治疗药有:
拟M胆碱药、作用于肾上腺素受体类(B受体阻断剂、受体激动剂)、前列腺素类似物及碳酸酐酶抑制剂等。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1.拟M胆碱药
毛果芸香碱具有缩小瞳孔和降低眼压作用,增加房水外流,从而降低眼压。
2.B受体阻断剂
眼部滴用B受体阻断剂可通过阻断B受体,减少房水的生成,促进房水引流和排出。
3.前列腺素类似物
前列腺素类似物通过松弛睫状肌,增宽肌间隙,增加房水的葡萄巩膜通路外流和引流而降低眼压,降低夜间的眼压作用强
4.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通过减少房水生成和增加房水经小梁网的外流来发挥药效。
(二)典型不良反应
1.拟M胆碱药
常见头痛、偏头痛、结膜充血、近视、眼痒、刺痛。
2.β受体阻断剂
包括眼部针刺感、烧灼感、疼痛、眼痒、红斑、眼干及过敏反应。
3.前列腺类似物
常见虹膜颜色加深、睑缘炎、眼部刺激症状和疼痛等。
4.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地匹福林滴眼后可出现轻微眼部灼烧、刺痛感,结膜滤泡增生、结膜充血、视物模糊、结膜角膜色素沉着等。
(三)禁忌证
1.拟M胆碱药
虹膜睫状体炎和继发性青光眼患者。
2.B受体阻断剂
(1)对过敏者禁用。
(2)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患者禁用。
3.前列腺素类似物
(1)对过敏者,急性眼部感染者禁用。
(2)对儿童、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严重哮喘者、眼感染充血期、角膜接触镜佩带者禁用。
4.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未经手术的闭角型青光眼、甲状腺功能亢进、高血压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地匹福林。
二、用药监护
(一)监护B受体阻断剂所掩盖的急性低血糖症状
(二)监护卡替洛尔的缩瞳副作用
三、主要药品
毛果芸香碱[典][基][医保(已)]
Pilocarpine
【适应证】
(1)治疗青光眼。
(2)用于检眼镜检查后,用本品滴眼缩瞳以抵消睫状肌麻痹剂或扩瞳药的作用。
卡替洛尔[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青光眼、高眼压症。
拉坦前列素[医保(已)]
Latanoprost
【适应证】用于治疗青光眼和高眼压症,以及各种眼压增高的情况。
地匹福林[医保(已)]
【适应证】
(1)用于降低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患者的眼压。
(2)用于对闭角型青光眼虹膜切除后的残余性青光眼。
第三节抗眼部病毒感染药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阿昔洛韦对I、II型单纯疱疹病毒有效,其次是对水痘一带状疱疹病毒,而对EB病毒及巨细胞病毒作用较弱。
更昔洛韦磷酸化过程比在正常细胞中更快。
其三磷酸盐可竞争性抑制DNA多聚酶,并掺人病毒及宿主细胞的DNA中,抑制DNA的合成。
本品对病毒DNA多聚酶的抑制作用比对宿主细胞DNA多聚酶强。
本品可进入眼内组织。
利巴韦林局部用药,药物可自黏膜部分吸收。
(二)典型不良反应
偶见眼部轻微疼痛和烧灼感等刺激症状。
更昔洛韦偶见白细胞下降。
(三)禁忌证
(1)对相应药物过敏者禁用。
(2)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少于0.5×l09/L)或严重血小板减少(少于25×l09/L)者禁用更昔洛韦。
(3)妊娠期妇女禁用利巴韦林。
二、主要药品
阿昔洛韦[基][医保(已)]
Aciclovir
【适应证】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
【注意事项】滴眼剂中如有结晶或粉末状物析出,温热溶解后使用。
更昔洛韦[医保(已)]
Ganciclovir
【适应证】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注意事项】
(1)儿童、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精神病患者及神经中毒症状者慎用。
利巴韦林[医保(已)]
Ribavirin
【适应证】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注意事项】
(1)严重贫血、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暂停授乳。
(3)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和全身用药相似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和血象的异常。
(4)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碘苷[典]
Idoxuridine
【适应证】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及其他疱疹性眼病,疱疹性皮肤病,亦可用于疱疹性脑膜炎。
第四节眼用局部麻醉药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局麻药是一类以适当浓度使用于局部神经末梢或神经千周围的药物,能暂时、完全和可逆性地阻断神经冲动的产生和传导,在意识清醒的条件下可使局部痛觉等感觉暂时消失。
(二)典型不良反应
(1)滴眼后有短暂烧灼感。
(2)对角膜上皮有轻度损伤,影响创伤角膜上皮再生。
(3)可发生休克、过敏样症状。
(4)大剂量使用可致心脏传导系统和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三)禁忌证
对过敏者禁用。
眼球有穿通性伤口患者禁用丁卡因。
对本品成分或对安息香酸酯(除可卡因外)类局麻药有过敏史者禁用奥布卡因。
二、用药监护
局麻药过敏反应较为少见。
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抢救。
第五节散瞳药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散瞳药是眼科常用药物。
抗M胆碱类药能散大瞳孔,麻痹睫状肌。
不同药物具有不同效能和作用持续时间。
作用时间短、作用相对弱的散瞳剂,如0.5%托吡卡胺滴眼剂可用于眼底检查。
1%阿托品滴眼剂可引起睫状肌麻痹,适用于青少年的屈光检查。
涂用眼膏剂可减少药物的全身吸收,因此1%阿托品眼膏剂更适合于5岁以下儿童。
具有较长作用时间的阿托品也可用于治疗前葡萄膜炎,主要是防止瞳孔缘虹膜后粘连。
1%后马托品作用时间较短,可作为治疗眼前节炎症的首选药。
a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去氧。
肾上腺素具有散大瞳孔的作用,但没有睫状肌麻痹作用。
(二)典型不良反应
(1)眼部不良反应包括一过性针刺感和眼压升高。
(2)长时间用药会引起眼局部刺激、充血、水肿和结膜炎。
(3)使用抗M胆碱类散瞳剂,特别是阿托品,可以导致接触性睑皮肤炎。
长期使用阿托品会发生一些全身的不良反应,如皮肤和黏膜干燥、发热、激动和谵妄、
心动过速、脸部潮红等。
(三)禁忌证
(1)对相应药物过敏者、青光眼患者禁用。
(2)前列腺肥大者及儿童脑外伤者禁用阿托品。
(3)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患者禁用托吡卡胺。
(4)妊娠期妇女、婴幼儿、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和三环抗抑郁药,如丙米嗪、阿米替林、普罗替林、多虑平等时禁用去氧肾上腺素。
二、用药监护
用药时需注意:
(1)深色虹膜用药后瞳孔不易散大。
避免滴用的药物过量。
(2)散瞳诱发少数患者发生急性闭角型青光眼。
(3)去氧肾上腺素和全身给予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有药物相互作用。
(4)滴药后压迫泪囊部2~3min,以免药物经鼻腔吸收而中毒。
(5)应当提醒开车的患者在散瞳后l-2h内不要开车。
三、主要药品
硫酸阿托品[基][医保(甲)]
【适应证】
(1)用于眼底检查及验光前的睫状肌麻痹,眼科手术前散瞳,术后防止粘连。
(2)用于治疗角膜炎、虹膜睫状体炎。
【注意事项】
(1)阿托品类散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前房角、浅前房的患者,使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
(2)滴眼后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min,减少药液的全身吸收。
去氧肾上腺素
【适应证】散瞳,用于检查眼底及晶状体,鉴别闭角型或开角型青光眼。
【注意事项】
(1)心血管疾病患者避免使用,或只能使用2%浓度的溶液。
(2)心动过速、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患者慎用。
托吡卡胺[医保(甲)]
Tropicamide
【适应证】用于散瞳和调节麻痹。
复方托吡卡胺[医保(已)]
CompoundTropicamide
【适应证】用于散瞳和调节麻痹。
【注意事项】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使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h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min,以防经鼻黏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由于残余调节力的存在,不太适用于少年儿童睫状肌麻痹下验光。
(7)未成熟新生儿滴用可能发生心率减缓、呼吸停止。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宜慎用。
第十五章耳鼻喉科疾病用药(新增)
第一节消毒防腐药
消毒防腐药包括硼酸滴耳剂、酚甘油滴耳剂及3%过氧化氢溶液,主要用于外耳道炎及中耳炎的治疗。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1.通常药物浓度越高,其杀菌抑菌效果越好。
2.药物浓度越高、作用时间越长对机体组织的刺激性就越大,容易产生不良反应。
(二)典型不良反应
1.硼酸滴耳剂滴耳时可有短时间刺痛感。
2.高浓度过氧化氢溶液对皮肤和黏膜产生刺激性灼伤,形成一疼痛"白痂"。
(三)禁忌证
1.对相应药物及所含成分过敏者禁用。
2.鼓膜穿孔且流脓患者及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酚甘油滴耳剂。
二、用药监护
使用滴耳剂治疗耳部炎症时应先清洗耳部脓液,保持耳道局部清洁、干燥。
三、主要药品
硼酸
【适应证】用于急、慢性中耳炎、外耳道炎。
【注意事项】滴耳剂使用时温度应接近体温,切忌接触眼睛。
酚甘油
【适应证】用于鼓膜未穿孔的急性中耳炎,外耳道炎。
【注意事项】本品对皮肤及黏膜有腐蚀性,浓度不宜超过29'o。
过氧化氢[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急性、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及外耳道炎。
【注意事项】
(1)避免皮肤及黏膜接触高浓度溶液。
(2)本品遇氧化物或还原物即迅速分解并产生泡沫,遇光易变质。
记忆口诀:
消毒防腐无界限,滴耳之前需清洗。
第二节减鼻充血药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盐酸麻黄碱通过激动Ⅱ肾上腺素受体引起血管收缩,从而减少鼻腔黏膜容积。
盐酸羟甲唑啉和赛洛唑啉为咪唑啉类衍生物,是Q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具有良好的外周血管收缩作用,直接激动血管al肾上腺素受体引起鼻腔黏膜血管收缩,减轻炎症所致的充血和水肿。
(二)典型不良反应
1.偶见一过性轻微烧灼感,鼻黏膜干燥感,头痛,头晕,心率加快,血压升高。
2.长期使用可致心悸,焦虑不安,失眠等。
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三)禁忌证
1.对相应药物过敏者、2岁以下婴幼儿。
2.萎缩性鼻炎、鼻腔干燥患者。
3.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4.妊娠期妇女禁用盐酸羟甲唑啉。
二、用药监护
(一)警惕由减鼻充血药所致的高血压
应注意:
(1)对高血压患者慎用。
(2)控制用量。
(3)滴鼻后适当休息60min。
(二)注意滴鼻剂的用法
(1)如滴鼻液过多流入口腔,可将其吐出。
(2)使用本类药物时不能同时使用其他滴鼻剂。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三、主要药品
麻黄碱[基][医保(甲)]
【适应证】
(1)缓解鼻黏膜充血肿胀引起的鼻塞。
(2)用于鼻出血。
【注意事项】
(1)冠心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等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2)不宜和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
羟甲唑啉[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急、慢性鼻炎,敏性鼻炎。
【注意事项】高血压、冠心病等患者慎用。
赛洛唑啉[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缓解急、慢性鼻炎,鼻窦炎等引起的鼻塞症状。
【注意事项】冠心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闭角型青光眼者、妊娠期妇女慎用。
记忆口诀:
滴鼻减塞需单用,孕妇禁用唑啉类。
第十六章皮肤科疾病用药(新增)
第一节皮肤寄生虫感染治疗药
疥疮和虱病是皮肤科常见的寄生虫感染性疾病。
疥疮是由疥螨引起,主要通过直接接触传染,也可通过患者用过的衣物间接传染。
治疗主要用外用药,如5%-10%硫黄软膏、林旦乳膏、10%克罗米通乳膏等。
虱病包括头虱、体虱、阴虱。
患者大多为卫生条件差、群居生活的人。
通过直接接触患者或其衣服、被褥等传染。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局部使用杀灭疥虫药,其中以林旦霜(疥灵霜,y-666霜)疗效最佳,其次是克罗米通(优力肤)、苯甲酸苄酯、硫黄软膏,被公认为特效药。
(二)典型不良反应
1.轻度刺激症状如灼热感、瘙痒、皮疹等。
2.大量使用林旦后,可能由于药物经皮肤吸收后,对中枢神经系统毒性,诱发癫痫等。
(三)禁忌证
1.相应药物过敏者禁用。
2.有癫痫病史/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病变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2岁以下儿童禁用林旦、苯甲酸苄酯。
二、用药监护
(一)注意药品的正确使用
1.从颈部以下全身涂擦30g,提倡2次治疗法。
2.一般成人用10%硫黄软膏,儿童用5%软膏,4岁以下儿童最好先用2.5%软膏,不主张用20%软膏,因易引起皮肤刺激性反应。
(二)监护药品的毒性
(1)林旦乳膏剂大量吸收后可较长时间在脂肪组织中积蓄,排出较慢。
为预防对肝、肾功能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不用于较大面积抓破处。
(2)硫黄避免和口、眼及其他黏膜接触。
三、主要药品
硫黄[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等。
【注意事项】
(1)家庭成员、集体宿舍成员中密切接触者均应同时接受治疗。
(2)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皮肤瘙痒、刺激等不适。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
(4)过敏体质者慎用。
(5)儿童慎用。
林旦[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疥疮和阴虱病。
【注意事项】
(1)家庭成员、集体宿舍成员中密切接触者均应同时接受治疗。
(2)过量使用可产生神经毒性、皮肤损害和营养不良,也会导致其不良反应增强。
克罗米通[医保(已)]
Crotamiton
【适应证】用于疥疮、皮肤瘙痒。
【注意事项】不能大面积用于婴儿及低龄儿童的皮肤;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鼻黏膜。
第二节痤疮治疗药
痤疮是青春发育期由于雄激素增多,引起毛囊皮脂腺的炎症反应,同时和痤疮丙酸杆菌感染有关。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1.非抗生素类抗菌药
本类介绍的药物包括过氧苯甲酰和壬二酸。
过氧苯甲酰为强氧化剂,极易分解,遇有机物分解出新生态氧而发挥杀菌除臭作用,可杀灭痤疮丙酸杆菌,使皮肤干燥和脱屑。
r
壬二酸可直接抑制和杀灭皮肤表面和毛囊内的细菌,消除病原体,使皮肤表面脂质的游离脂肪酸含量下降;此外,尚有抗角质化作用,减少滤泡过度角化,可降低色素沉着和减小黑斑病损伤。
2.抗角化药
维A酸是维生素A的代谢中间体,可调节表皮细胞的有丝分裂和表皮的细胞更新,使病变皮肤的增生和分化恢复正常,促进毛囊上皮的更新,抑制角蛋白的合成,防止角质栓的形成。
异维A酸是维A酸的光学异构体。
具有缩小皮脂腺,抑制皮脂腺活性,减少皮脂分泌,以及减轻上皮细胞分化和减少毛囊中痤疮丙酸杆菌的作用。
服后皮肤尤其是头面部的油脂分泌会明显减少。
对严重的结节状痤疮有高效。
阿达帕林是维A酸类化合物,和维A酸细胞核受体有较高的亲和力,具有强大抗炎作用。
(二)典型不良反应
1.非抗生素类抗菌药
过氧苯甲酰可能出现过敏性接触性皮炎和干燥现象。
壬二酸有局部刺激反应,偶见皮肤脱色,罕见光敏感。
2.抗角化药
局部反应包括烧灼感、红斑、刺痛、瘙痒、皮肤干燥或脱屑,对紫外光敏感性增强。
可出现一过性皮肤色素沉着。
用于眼周可出现局部刺激和水肿、脱屑。
如不良反应严重,应减少用药次数或停药。
(三)禁忌证
1.非抗生素类抗菌药
对相应药物过敏者及皮肤急性炎症或破溃者禁用。
2.抗角化药
对相应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眼部、急性或亚急性皮炎、湿疹类皮肤病患者禁用维A酸。
肝肾功能不全、维生素A过量及高脂血症患者禁用异维A酸。
二、用药监护
(一)针对痤疮的不同类型选择用药(注意:
重要考点)
1.皮脂腺分泌过多所致的寻常型痤疮,首选过氧苯甲酰凝胶。
2.轻、中度寻常型痤疮可选维A酸乳膏剂或0.05%维A酸凝胶剂外搽。
3.炎症突出的痤疮,轻、中度者可选维A酸和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4.痤疮伴细菌感染显著者,可使用红霉素一过氧苯甲酰凝胶、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5.中、重度痤疮伴感染显著者推荐涂敷0.1%阿达帕林凝胶,或159'o壬二酸乳膏,一日2次。
6.囊肿型痤疮推荐口服维胺酯胶囊或异维A酸。
三、主要药品
过氧苯甲酰[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寻常痤疮。
【注意事项】
(1)若出现严重刺激反应应即停药并予以适当治疗。
(2)不得用于眼睛周围或黏膜处。
(3)不宜用在有毛发的部位;
维A酸[基][医保(甲)]
【适应证】用于寻常痤疮,扁平疣寻常型银屑病。
【注意事项】湿疹、晒伤、急性和亚急性皮炎、酒渣鼻患者不宜使用。
阿达帕林[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寻常型痤疮。
【注意事项】不能使用在有创伤、擦伤、湿疹或晒伤的皮肤上,也不得用于十分严重的痤疮患者,或患有湿疹样的皮肤创面。
异维A酸[医保(已)]
【适应证】用于重度痤疮,毛发红糠疹。
【注意事项】
(1)治疗后1月以及之后每3月检查肝功能和血脂。
(2)儿童不推荐使用。
第三节皮肤真菌感染治疗药
一、药理作用和临床评价
(一)作用特点
抗真菌药是指具有抑制或杀死真菌生长或繁殖的药物。
本节涉及的抗真菌药包括抗生素类抗真菌药、唑类抗真菌药、丙烯胺类抗真菌药、吗啉类抗真菌药和吡啶酮类抗真菌药。
1.抗生素类抗真菌药
抗生素类抗真菌药分为多烯类抗生素(如两性霉素B和制霉菌素等)和非多烯类抗生素(如灰黄霉素),其中两性霉素B抗真菌活性最强,是唯一可用于治疗深部和皮下真菌感染的多烯类药物.
2.唑类抗真菌药
本类药分为咪唑类(包括酮康唑、咪康唑、益康唑、克霉唑和联苯苄唑等)和三唑类(包括伊曲康唑、氟康唑和伏立康唑等)。
3.丙烯胺类抗真菌药
本类药包括萘替芬和特比萘芬,为鲨烯环氧酶的非竞争性、可逆性抑制剂。
4.吗啉类抗真菌药
本类药有阿莫罗芬,为局部抗真菌药,通过干扰真菌细胞膜麦角固醇的合成导致真菌死亡。
5.吡啶酮类抗真菌药
本类药有环吡酮胺,作用于真菌细胞膜。
高浓度使细胞膜的渗透性增加,钾离子和其他内容物漏出,细胞死亡。
(二)典型不良反应
(1)抗生素类抗真菌药:
外用制霉菌素偶见接触性皮炎、局部发红、刺痛等刺激症状。
阴道片或阴道栓可引起白带增多。
(2)唑类抗真菌药:
本类药用后偶见局部刺激、瘙痒、烧灼感、接触性皮炎,皮肤可出现红斑、丘疹、水疱、脱屑等。
(3)丙烯胺类抗真菌药:
本类药用后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症状,如红斑、烧灼、干燥、瘙痒等,偶可引起接触皮炎。
(4)吗啉类抗真菌药:
阿莫罗芬偶见局部刺激症状。
(5)吡啶酮类抗真菌药:
偶见局部发红、刺痛、瘙痒、烧灼感等刺激症状,接触性皮炎。
(三)禁忌证
(1)抗生素类抗真菌药:
对制霉菌素过敏者禁用。
(2)唑类抗真菌药:
对本类药过敏者禁用。
(3)丙烯胺类抗真菌药:
对本类药过敏者禁用。
(4)吗啉类抗真菌药:
对阿莫罗芬过敏者、儿童(尤其是婴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