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及机关文化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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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及机关文化建设项目
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及机关文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SDTASJ2018-0322-00
采购人:
泰安市农业局(公章)
日期:
二零一八年三月
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2.1总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本谈判文件所称服务,是指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及机关文化建设项目。
2.1.1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泰安市农业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及机关文化建设项目
4
项目内容
包括对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及机关文化策划等
5
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9万元。
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6.2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7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开标后不得后补、澄清,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提出谈判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4月13日11时00分。
10
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3日16时00分。
11
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2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3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15
响应文件电子版
内容:
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
份数:
1份;
格式:
PDF、DOC或XLS等;
介质:
U盘或光盘;
递交:
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17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
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
1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9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递交时间:
2018年4月18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
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8日14时30分。
地点:
泰安市农业局会议室。
地址:
泰安市奈河东路1号。
20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1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
2018年4月18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
泰安市农业局会议室(泰安市奈河东路1号)。
22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3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
24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构成:
3人,其中包含一名财务人员。
25
评审办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6
报价轮次
本次谈判共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
27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
28
成交供应商确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
29
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并符合采购人要求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30
信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标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2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2.1报价部分
(1)自行采购报价表;
(2)首轮报价明细表;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2.2.2商务部分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2)报价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2.2.3技术部分
(1)对本项目服务总体要求的理解;
(2)服务方案;
(3)服务说明;
(4)供应商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第二章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1评审过程
3.1.1第一阶段:
资格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1.2第二阶段:
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3.1.3第三阶段:
技术和商务评审
3.1.3.1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1.3.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3.1.3.3谈判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3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
3.1.3.4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
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3.1.4谈判
3.1.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1.4.2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1.4.3谈判实行2轮报价法,第2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一轮报价(即首轮报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公开招标的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且经财政部门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规定程序重新组织采购。
符合本款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1.5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两家及以上供应商在最终轮次报价中相同且最低的,以服务方案更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3.1.6成交供应商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成交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2价格扣除
3.2.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2.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1)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
(2)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3)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6%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合同条款和格式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所签订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1.2签订的合同以谈判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3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3.1.4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3.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3.2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3质量与验收
谈判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书面承诺的要求。
如对服务以及质量有争议,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服务和质量进行检验或者验收,未达到服务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4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成交通知书
(三)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谈判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项目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
(与响应文件中服务明细表一致)。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
五、付款途径
甲方支付
六、付款方式
服务完成并符合采购人要求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七、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
。
2、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2、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4、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市(县、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
十五、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响应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
2、其他服务内容: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四章提供服务的期限
4.1服务期限
30日历日。
4.2服务地点
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3服务成果验收
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第五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5.1项目说明
5.1.1本章内容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
5.1.2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进行采购。
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工、设备、保险、税费、策划活动过程中的差旅费、住宿费、会议费、专家费、专家差旅费、专家住宿费、全部货物及安装费、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5.2服务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整个项目周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研与诊断
咨询组派出调研人员以访谈(暗访)等形式,对泰安市农业局机关及现场相关情况进行调研,从而明确党建品牌及机关文化建设的方向及重点。
第二阶段策划和沟通培训
1、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理念文化建设系统(含党建品牌名称提炼,党建品牌定位语设计,核心理念文化及解释,农业局核心价值观,使命描述,发展战略提炼等)。
2、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形象识别系统(含标志、VI基础体系设计、VI应用体系设计)。
3、走廊文化设计(走廊文化手册及展板设计)。
第三阶段施工阶段
走廊板制作及安装。
走廊展板采用新式0.5公分高档亚克力板。
二、随机性咨询服务
在调研和策划过程中,对农业局相关文化问题进行随机性咨询服务对并提出建议。
三、培训
在项目策划设计过程中,根据需要由泰安市农业局和中标单位双方协商确定培训项目。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1报价文件目录
1、自行采购报价表(见附件1);
2、首轮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
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
小写:
元,大写:
(供应商报价时,应附报价清单明细表。
)
服务期
个(日历日)
质量保证期
/个(月)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
(签名处)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处)
报价日期
年月日
注:
本表由供应商于报价前填写,签字盖章密封后交采购人采购小组。
附件2:
报价明细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泰安市农业局党建品牌及机关文化建设项目
项
1
合计
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6.2商务文件
(标段:
第标段)
商务部分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报价函(见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
4、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6);
5、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附件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自愿参加本次谈判,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
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成员等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谈判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泰安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注:
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或。
附件4:
报价函
(采购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采购,为此,我方就本次报价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谈判文件,同意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响应文件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日历日。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报价、谈判、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
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6: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标段:
第标段标段名称: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备注
注:
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7: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标段:
第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