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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区管理制度

某某公司企业标准征求意见表

标准名称

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编号

Q/BCFDXXXXXXX-2013

标准编制部门

发电部

标准会签目的:

1.确认本标准的内容符合国标、行标和上级公司的要求;

2.确认本标准的内容能够规范某某公司氨区管理制度,确保氨区工作生产运营安全稳定;

3.确认本标准的内容与本企业的其他标准不冲突、不矛盾,能够有效执行;

4.确认本标准管理职责明确、管理流程清晰;

5.其他需确认的内容。

公司员工意见

QB

XXXX公司企业标准

                     

Q/BCFDXXXXXXX-2013

 

氨区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2013-XX-XX发布         2013-XX-XX实施

某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职责1

4管理要求1

 

前言

                   

为规范某某公司(简称“公司”)氨区生产管理,确保氨区连续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发电部提出、组织起草、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XX

本标准首次发布。

 

氨区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氨区管理范围、职责与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某某公司氨区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HJ562-2010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

DL/T800-2012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Q/BCFD2010100-2013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3职责

氨区运行人员要熟练掌握制氢设备运行规程;熟知氨区工作的安全常识;做好氨区安全管理、生产运行管理和防火工作,严格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检查表,定期检查保证氨区安全稳定运行。

4管理要求

4.1氨区出入管理

4.1.1氨区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未经发电部领导许可,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4.1.2出入氨区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4.1.3氨区的大门必须上锁,有工作时与氨区人员联系,经许可后并在其带领下方可进入。

4.1.4进入氨区人员必须触摸静电装置,释放静电。

4.1.5进入氨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4.1.6进入氨区人员不准穿鞋底带有铁钉的鞋。

4.1.7进入氨区人员严禁使用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

4.1.8进入氨区进行检修或其他工作者,必须办理工作票或办理工作联系单,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需动火时应严格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4.1.9外包工在进入氨区施工前必须进行防中毒、防火安全培训,进行安全交底,履行许可手续后方可进入。

4.1.10所有出入氨区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和执行本制度,各级人员应履行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如因氨区人员过失造成后果的,按公司考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4.2氨区防火管理

4.2.1氨区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氨区周围应设有“严禁烟火”的明显警示牌。

4.2.2氨区人员应熟悉掌握操作技术和严格执行安全规定和防火制度。

4.2.3凡进入氨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穿鞋底带有铁钉的鞋;严禁使用手机及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认真履行出入登记手续。

4.2.4氨区院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不准搭建临时建筑物和乱拉电线。

不准用明火烘烤冻结的管道、阀门。

4.2.5氨区内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消防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4.2.6氨区人员必须能熟练使用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熟悉厂内外火警电话和一般消防常识。

4.2.7严禁电瓶车进入氨区。

其它机动车辆进入氨区应装好防火罩,并进行登记。

4.2.8在卸液氨时汽车槽车必须关闭汽车引擎,装好防火罩、接好地线、设置围栏,以防其它车辆通行或无关人员靠近。

卸载工作完毕,静置10分钟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雷雨天气立即停止卸氨,汽车槽车须立即驶离氨区。

4.2.9在氨区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如使用铁制工具时,应涂抹黄油、加铜垫等。

4.2.10氨区的照明灯具和控制开关应采用防爆型。

4.2.11液氨储存、制备系统的所属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有可靠的接地。

4.2.12进入氨区进行检修或其他工作者,必须办理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需动火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动火工作票。

4.2.13在检修或动火工作前必须用氮气吹扫系统将检修的设备、管道内的留存的液氨吹扫彻底,以避免氨和空气混合产生爆炸,当测定该地空气中的氨气含量≤25mg/m3时方可进行检修工作。

4.2.14氨区应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氨气最高含量不超过25mg/m3。

4.2.15氨区如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对近邻区域加装隔火墙,防止引发事故。

4.3氨区防泄漏管理

4.3.1加强对氨区值班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并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液氨的特性和防控知识,对一旦出现的事故危机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

4.3.2严格执行氨区操作规程,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倒罐作业时,防止误操作发生事故。

4.3.3氨区人员必须按时认真对氨区所属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4.3.4建立液氨危险化学品档案,定期检查液氨在卸氨、存储、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

4.3.5在卸液氨时氨区人员必须落实好安全措施,并进行全过程监护,随时严格监控液氨罐液位不得超过罐内总容积的85%。

4.3.6在卸液氨时应对卸氨密闭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泄漏。

汽车槽车禁止使用软管进行对接。

4.3.7在卸液氨时,两储罐液位均达到“高”位报警,但卸载管道中仍充满液氨,必须在液氨气化完之后松开连接。

4.3.8液氨罐及罐上安全阀、压力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规定定期全面检测,并留存检验、检测报告。

4.3.9定期对氨泄漏检测仪、声光报警器、事故喷淋装置、洗眼淋浴装置、应急水池、水泵、水管、防护围堤等应急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做好记录。

紧急泄氨装置的放空管应接入水池。

4.3.10液氨系统上各类管道、设备部件必须是符合安全规定的标准件。

所有管道必须定期检查,及时更换老化、渗漏、腐蚀严重的管道、阀门,防止因磨损、腐蚀等原因发生破裂、泄漏。

4.3.11液氨罐、管道、阀门应符合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材质要求,并应设置灵敏可靠的温度计、压力计、液位计、安全阀及高低液位报警。

并应将信号引至控制室(值班室)。

4.3.12液氨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控制室及与其无关的房间。

4.3.13在夏季时,氨区人员要随时监控室外温度,要根据室外液氨罐等容器外壁受热情况,随时开启喷淋装置进行喷淋冷却降温,并做好记录。

4.3.14冬季温度较低时,应开启伴热系统向氨气吸收罐供应蒸汽,以防止储水冻结,防止无法及时吸收泄漏的氨气。

4.3.15由于氨对铜有腐蚀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设备、管道,系统不得有铜材质的配件。

4.3.16严禁在氨区院内进食和饮水。

4.4氨区液氨泄露抢险管理

4.4.1氨区应在明显易拿处设置事故抢救物品专用柜,柜内应存有:

正压呼吸器、防化服、防毒面具、化学防护眼镜、橡胶防护手套、胶皮水管、急救药品(2%硼酸溶液、0.5%柠檬酸)、生理盐水等防护用具,并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与更换。

4.4.2发现液氨泄漏事故后,应立即向值长报告。

4.4.3液氨发生泄露事故时,所有进入氨区抢险人员必须全身防护,穿戴防化服、正压呼吸器和防护手套。

4.4.4迅速疏散撤离氨泄漏区域一切无关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警戒隔离150米,严格限制出入。

抢险人员进入现场,首先搜救中毒人员脱离现场急救。

4.4.5发生泄漏立即开喷淋装置进行喷淋,水源不足时,可同时采用消防水枪向地面和空中喷雾进行稀释、溶解。

切勿用直流水枪冲击泄漏的液氨或泄漏源,防止产生冰冻。

4.4.6事故现场禁绝火源,视情况断电。

现场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要关闭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

4.4.7发生泄漏应尽快切断泄漏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4.4.8发生泄漏应迅速通知停止一切可能危及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应注意避免过猛、过急、敲打等不规范的动作,防止电器开停可能引发的火种。

4.4.9发生泄漏应在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立即关闭有关进、出口阀门,切断液氨来源。

4.4.10抢险人员尽可能在上风向,同时判断液氨泄漏的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用准备好堵漏的材料或采取临时打管卡的办法进行堵漏。

抢险时必须两人以上,一人监护一人抢险。

4.4.11氨储罐发生泄漏而无法堵漏时,应将液氨尽快倒入其它氨储罐。

倒罐转移必须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进行。

4.4.12事故现场如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在扑救火灾的同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对近邻区域进行加装隔火墙,防止引发近邻区域发生事故。

4.4.13在卸氨的过程中发生泄漏,在喷雾水枪的掩护下,立即关闭其进、出液阀,将汽车槽车立即驶离氨区。

4.4.14液氨系统发生火灾,若遇到火势难以熄灭,着火处火焰变亮耀眼,伴有尖叫、安全阀打开、罐体晃动等爆裂征兆时,现场人员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4.4.15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实施救援,必要时可寻求社会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5氨区人员中毒抢救管理

4.5.1氨区内设有洗眼淋浴装置。

工作人员不慎接触到液氨,应马上开启洗眼淋浴装置,用大量清水长时间冲洗,以免液氨对人体组织器官造成严重伤害。

4.5.2液氨发生大量泄漏,救援人员进入事故区抢救受伤人员时,首先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化衣、防护手套。

4.5.3救护人员进入事故区迅速将氨中毒人员移至空气新鲜处,脱离事故现场,解开领口,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注意保暖,注意伤员身体安全,不能强施硬拉,防止给中毒人员造成外伤。

4.5.4如皮肤接触液氨,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先用大量清水及时冲洗,再用2%硼酸液洗涤,之后就医检查治疗。

4.5.5如眼睛接触液氨,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5min,之后就医检查治疗。

4.5.6若吸入氨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予输氧,若呼吸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之后就医检查治疗。

4.6氨区巡回检查管理

4.6.1运行人员每班对氨区设备全面检查一次,查阅值班日志,对氨区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氨区巡检路线为:

控制室→配电室→空压机室→雨淋阀室→气化间→缓存区→卸载区→存储区→控制室。

4.6.2氨区设备存在缺陷或异常工况下应增加检查次数。

4.6.3氨区巡检要求做到“四到”即:

看、听、摸、嗅。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GB26164.1-2010的有关规定,及时、细致地对氨区的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4.6.4氨区巡检时,要配备防爆手电筒、听针、测温仪和测漏仪等必要的检查工器具,当测漏仪发出报警信息时,及时查找到漏点,并汇报当班值长联系检修处理缺陷。

4.6.5巡检结束后,检查人员将设备状态及时汇报当班值长,明确设备正常或异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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