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律术语翻译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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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律术语翻译参考
RevisedbyChenZhenin2021
美国法律术语翻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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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不会造成歧解的情况下,译文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例如套用国内法律术语),例如statutesandlaws只译作“法律”,而不是“成文法和惯例法”,也并不逐字逐句直译,例如fileanapplicationforaCourtorder(“application”)中括号内的文字,又如对法律条文的引用(§1803(g)译成《美国法典》第几章第几节第几条对普通读者毫无意义,反而不方便有兴趣的读者查阅有关法律条文、专业人员引用),同理1806(k)连用时不处理为第1806条第11款,甚至保留(a)等美式序号而不是处理为汉语序号(比如说第一款)。
三、美国法律术语并没有完整而权威的译文,为此,译者将可能存在不同译法的术语汇编如下,不在正文中第一次出现时附原文,以便阅读和检索。
需要加以注释才能防止歧解的术语,包括表面上可能是普通语言实际上却是术语的措辞,如“美国人”(aUnitedStatesperson);未在此处汇报的部分专有名词和术语在第一次出现会附上原文(包括绝大多数人名)。
容易望文生义或错误理解但不影响专业人员的术语不进行通俗处理,也不加解释,如“救济”(relief,不处理为比如说“赔偿”,司法救济在国内已是通用术语)。
adversaryproceeding对质式诉讼;在大多数普通法国家中,双方当事人在这种诉讼中承担发现并展示证据的主要责任,独立的法官不调查事实(参见《朗文法律词典》第六版)
adversaryhearing对质听证会,指双方当事人出庭辩论
affirm维持(原判决或裁定、原命令、原指示)
affirmation不以宣誓方式表述的确认(证词);onoathoraffirmation以宣誓或郑重保证的方式
affidavit誓书;在公证人或其他获得授权的官员面前宣誓,从而提供的书面证词
aforeignpower:
外国势力(通译就是外国),在《对外情报侦察法》中具有特定含义:
外国政府;外国政府的外交官、其他代表或雇员;主要不由美国人构成的某个外国的一部分;外国政府公开承认受其指导和控制的某个实体;参与国际恐怖主义或为此而准备的活动的团体。
amicicuriae(amicuscuriae)法庭之友;自愿向法庭就其审判的案件提供信息的非诉讼当事人
appeal上诉
appear出庭
application申请;应用
arguendo为了方便辩论起见
attorney律师;若系美国司法部工作人员译作“检察官”;LegislativeAttorney译作“国会律师”
aUnitedStatesperson美国人,根据《对外情报侦察法》,其定义为美国公民,可以合法常住美国的外国人,大量成员为美国公民或可以合法常住美国的外国人的非法人团体,美国法人。
authorization授权;reauthorization;再授权;涉及美国政府预算时,其意义近于拨款
brief申述,书面提交法院阐明一方提出的事实和法律论点的简报
causeofaction案由(提起诉讼的理由),以任何理由起诉
challenge质疑(性质上就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上诉或申诉)
claim主张(涉及权利的要求,新华社目前将涉及主权的主张一般译作“声索”)
clerk文书处(机构);法官秘书
CourtofReview复审庭
cross-referencing前后参照;即援引先前的案例
defense辩解(辩护理由)
deny驳回;否决;注意:
dismiss一般也译作驳回或否决,两者同时出现则其中之一译作否决。
directive指示
disclosure披露;指有关情况的公开,包括政府掌握的信息向法院通报、政府内部涉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的扩散、政府要求比如说银行或电信公司向其公开客户信息的情况;法院或政府向国会提供相关文件;ProhibitiononDisclosure即禁止相关信息的披露(公开或扩散)。
docket案卷
enbanc全体法官(参与的审理)
ExecutiveBranch行政分支,其实就是以总统为首脑的政府,相对国会和法院而言
ExParte单方面;指无需知会另一方当事人的活动
hearing:
预审;rehearing:
复审;注意:
两者均为美国法庭审判用语
minimizationprocedures起码程序(字面含义:
最低限度的程序);旨在尽可能减少截获、保留和传播的信息;单用minimization时大致译作“尽可能减少”或“最低限度”。
motion诉求(在美国法律中,motion特指与法院的命令或裁决有关的application,后者在本文中译作“申请”);motiontosuppress:
查禁诉求(指不得公开或在诉讼中使用截获信息的诉求;suppress单独使用时亦作查封);discoverymotion,知情诉求(要求了解情况的诉求;discovery单独使用时亦作告知)。
multipointorrovingwiretaps多点或漫游窃听
nationalsecurityletter国家安全函,美国联邦调查局所使用的一种行政传票,要求受令实体提供有关个人的信息和数据,使用这种传票不需要probablecause(释义见下文)或司法监督,据说中央情报局和国防部等机构也使用这种传票;nationalsecurityletterauthorities一般译为“国家安全函签发权”。
non-compliance不服从行为(不服从法院令或法律)
nondisclosure保密(指不得泄露有关情况);nondisclosureorder,保密令
nonfrivolous重要(的)
opinion判决陈述;在memorandumopinionandorder(意见和命令备忘录)中译作“意见”;在美国其本意是法院或有判决权的机构对其结论(判决或裁定)陈述法律理由和原则的那部分文字;单独使用时也译作“意见”或“意见书”。
order法院令,法庭令;命令
particularity特殊性
party当事人,诉讼中的一方,在这里就是美国政府或其监视对象
penregisters电信记录仪;直译为“笔式记录仪(器)”。
据维基百科,它最初指的是在纸带上记录电报信号的设备(1840年),后来广泛用于记录脉冲电信号;在美国执法界,它指的是记录在特定电话线上的所有呼叫号码的电子设备,但现在指功能类似的任何设备或程序,包括监视因特网通信的程序。
在这部法律中的定义见§3127。
petition申诉
petitionreviewpool申诉复审组(《对外情报侦察法》法庭术语,指有权重审特定案件的法官)
physicalsearch实地搜查
physicalsurveillance实际监视
pleading诉状(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与我们的概念不完全相同)
plenaryreview合议重审,即denovo,其实就是重审:
在美国法律制度中指上级法院独立审案,不必考虑先前的判决;在中国法律制度中,合议只是为了防止个人审理案件可能出现的错误。
pluralitydecision多数裁决(在判决书或裁定书中的多数法官的意见)
privateright私权;privaterightofaction私人诉权。
proceeding诉讼(泛指或涉及原告和被告双方或一方);审理(从法院角度而言的工作)
production出示(证据;如向政府提供相关档案、记录、文件)
propertyorpremises房地产;前者指房屋及其周边的土地(属于同一业主),后者也是,两者的区别一般说来在于前者强调的是住所,后者强调的是经营或办公场所;前者的外延更大,如§1824(c)中的表述thenatureandlocationofeachofthepremisesofpropertytobesearched所示。
property亦译作财产(如在theresidences,offices,orpersonalpropertyofUnitedStatespersons的表述中)。
probablecause令人信服的理由,充分的理由;虽然现在有“高度或然”的说法可能就是从probable衍生出来的,但它尚不能算是标准术语,而且不如直接说成是“可能性极大”(“高度或然”本身就是畸形汉语);全篇未统一。
proposedapplications初步申请(可以理解为经办人员提出的申请,而最终申请[finalapplications]是比如说由司法部长签发申请,其中提出政府的最终要求)
proposedorders拟制命令(可以理解为代法庭草拟的命令,法庭可能在完全认可的情况下照样发出法院令,在部分认可的情况下修改后发出相应的法院令,在不同意的情况下仅仅将其归档)
physicalintrusion实际干扰,干扰在这里指身体接触(如搜身)和闯入对象居住或办公场所(有类于抄家)。
relief救济,即依法纠正或得到补偿
remand发回重申(修改);上级法院推翻下级法院判决、裁定、命令后的一种处置方式
reproduce再现;涉及实地搜查的术语,未查到权威诠释,从逻辑上推断,对信息、材料或房屋(information,material,orproperty,§1824)的再现就是复制,只不过在汉语中“复制”房屋(房地产)会引起歧解(令人首先想到的是仿造,实际上很可能是用制图或照相的方式“复制”,甚至用的是文字),在英语中没有这个问题,所以统一为“再现”。
response回应(此处是一种用于复审的法律文书)
return回复(法律术语,报告的一种形式)
reverse推翻(判决、命令等)
statement诉状(在法律文件中,否则,通译为陈述或声明)
submission文档,根据“程序规则”第七条,包括申请、证明、申诉、诉求或其它文件;无歧义或者不与file或filing并列时亦译作“文件”
subpoena传票
subpoenaducestecum传召令;译注:
法院用于传召某人携带指定文件出庭作证的命令
SunsetProvision日落条款;译注:
在规定日期自动失效的条款
sur-reply再回复,如一方提出诉求,另一方回复,诉求方回应,此时法庭可能允许另一方提出再回复。
tangiblethings,有形事物,直译也可以是“实物”,在这里有其特定含义,指文件、记录、档案、账册和凭证,因此,笼统译为“账簿”。
trapandtracedevices捕获和跟踪装置(电信设备,因此,捕获和跟踪的是电子信号)
wall:
直译为“墙”,指有意隔离正常的刑事侦查和针对外国的情报工作的法律
warrant令状;搜查证、逮捕证等,法院命令的一种,在这里包括准许监听的法院命令;warrantless,无令状的(地);有时直接译作搜查令。
writofcertiorari复审令(用于上级法院调取下级法院的案卷);单用certiorari时,直接译作上诉,因为在中国绝大部分上诉案件的审理也是对案卷的审理。
theChiefJustice首席法官(可以理解为美国最高法院院长)
PresidingJudge庭长
特别说明:
InreSealedCase即InreSealedCase,310F.3d717(2002)或Inre:
SealedCaseNo.02-001,即美国《对外情报侦察法》复审庭因政府上诉而审理《对外情报侦察法》法庭的2002年5月17日判决(2002年11月18日裁定)的案件称谓(后面的数字是序号),在国会研究署报告中大致处理为“在这个上诉案件中”并附上原文。
这份报告还谈到的InreAllMattersSubmittedtotheForeignIntelligenceSurveillanceCourt实际上就是《对外情报侦察法》法庭的2002年5月17日判决,当然可以直译为“兹就向《对外情报侦察法》法庭提出的所有问题作复”,但显然不如处理为《对外情报侦察法》法庭的2002年5月17日判决并附上原文合适:
一般专业人员不必为仅出现一次的术语伤脑筋,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专业人员不难从所附原文上搜寻到更多资料。
USAPATRIOTAct:
“美国爱国者法”(俗称,正式名称是theUnitedandStrengtheningAmericabyProvidingAppropriateToolsRequiredtoInterceptandObstructTerrorismAct,“通过提供防止和阻止恐怖主义所需的合适手段而团结和增强美国法”),其实应该译作“美国爱国法”,但只能从众了。
注意:
第107-56号公共法律是其同义词。
IntelligenceReformandTerrorismPreventionAct《情报改革和预防恐怖主义法》
USAPATRIOTImprovementandReauthorizationActof2005《2005年美国爱国者法完善和再授权法》,即第109-177号公共法律
USAPATRIOTActAdditionalReauthorizingAmendmentsActof2006
《2006年美国爱国者法另行再授权修改条款法》,即第109-178号公共法律
HousePermanentSelectCommitteeonIntelligence众议院常设特别情报委员会
SenateSelectCommitteeonIntelligence参议院特别情报委员会
theSecurityandEmergencyPlanningStaff美国司法部安全与应急规划厅
InspectorGeneral监察长
AssistantSpecialAgentinCharge助理特工主管,译注:
联邦调查局内指地区或部门级的负责人
CriminalDivision刑事司
U.S.Attorney’soffice或OfficesoftheUnitedStatesAttorneys美国检察官办公室(注意:
它们是一系列机构,分布在比如说各州)
ExecutiveAssistantDirectorforNationalSecurity国家安全常务局长助理
PrincipalDeputyDirectorofNationalIntelligence国家情报首席副总监
《美国法典》
简介:
《美国法典》2006年版共50编(title),实际上只有49编(第34编“海军”已被取消),每编对应于一个主题,只有23编是positive(statutory)law(其文本成为legalevidenceofthelaw),其中不包括第50编“战争与国防”(其文本只能作为primafacieevidenceofthelaw;《对外情报侦察法》是其中第36章的标题)。
中国法律的排序自然无法与美国法律对应,但国内缺乏权威翻译,局面混乱。
如人们相对熟悉的有关贸易的“超级301条款”(Super301,实际上是《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的Section302)就是例子:
即便按国内法律的排序惯例和标准,“条”、“款”不能并举(因为“条”之下才是“款”)。
因此,以下提供美国法律序号的中英文对照文本,旨在至少保证这套资料中的译名实现统一。
此外,美国法律的序号会夹杂字母和数字,如果译出时则取上一个序号,如Section501(f)译作第501(f)节,不是第501节第f(6)条(原文严格排序也未必是“条”);在引用的情况下一律使用原文,如§1821(4)。
注意:
在《美国法典》系统之外,也会用到title(编),如《对外情报侦察法》也被称为第95-511号公共法律第一编;甚至可能将section称为title,如在“对《对外情报侦察法》的修改”一文中。
为了全篇统一,类似于thenewTitleVIofFISA译为“新的《对外情报侦察法》第六编”,在“pursuanttothistitle(Sec.305ofFISA)”这样的情形中还是译为“根据此编”。
特此说明。
title编
subtitle分编(一作子编)
chapter章
subchapter分章
section节
subsection分节
part部分
subpart子部分
paragraph段
subparagraph分段
clause条
subclause款
引文中部分缩略词的含义(扩充知识):
Cir.巡回法院
cert.denied驳回复审令申请(certiorari是上级法院为了复审下级法院的判决而发出的调取案卷令状)。
cert.deniedsubnom驳回复审令申请,但以(后面提到的)另一个案件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