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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制度的费用》15节

《制度的费用》

(五常按:

十一月三十日在这里征询同学意见,关于交易费用这个复杂话题应否分两卷处理,还是一次写尽,让部分在下一卷重迭。

同学们一致选择一次写尽,宁愿再读重迭的。

那我就依他们的选择吧。

交易费用的广义是制度费用。

为了满足同学的选择,我决定整章从头再写。

既然是新章,先在这里分期刊登,看看同学的反应。

不是浅学问。

投石问路,看看同学有哪些地方不明白,出书之前会再修。

让我先简略地再说一次经济解释的理论架构。

个人争取利益极大化是经济学的基础假设或公理。

这争取要受到局限(constraint)的约束。

约束有多种,可以分类,而类与类之间的划分不容易明确,「过界」的混淆往往存在。

这些混淆不难处理,也可以容许。

要避免是我们不能因为有混淆而重复了局限的引进。

第一节:

局限转变与行为解释

解释行为,或解释因为人的行为而导致的现象,基本的经济学法门只有一个。

那是从局限转变推断行为转变,而二者的联系要用简单的理论。

这里的重点是「转变」。

局限不变行为不会变,而不变的行为是无从推断或解释的。

推断一个人走东或走西,吃饭或睡觉,都是转变,而推断得准等于解释得出。

这里要注意,凡是局限或行为的转变皆属「边际」性的,而此「际」也,可大可小。

数学微积分说是处理小的。

其实从宇宙的变化看,小的可以看为大,大的可以看为小。

懂得从(边际)转变的角度看问题,技术就过了最重要的一关。

数学功夫与分析技术是两回事,不要弄错。

分析技术重要,因为是逻辑推理的本领。

这本领不足,数学或可协助,虽然方程式满纸但内容空空如也的经济学文章可真不少。

以局限转变来解释行为或现象,这转变需要可以观察到,可以量度。

简化容许,但一定要与真实世界的有关局限大致吻合。

无从观察的局限转变或现象是实证科学之外的话题,涉及的理论只是描述一些听来可信的故事,但无从观察,于是无从验证,是对是错只有天晓得。

以博弈、勒索、机会主义等看不到的行为或意图推理可以逻辑井然,是说故事,不是从可以观察到的局限转变来解释行为,算不上是实证科学。

不可能是。

局限的两种分类

所有约束人类行为的因素是局限。

局限有多种,有两个方法分类,都对。

其一是以价格或代价看为一类,而价格或代价的转变一定是相对性的(见《科学说需求》第五章第六节)。

这里,推断行为的理论是需求定律。

所有其他局限及其转变——例如收入、资源、产权等——属第二类。

这第二类的局限转变通常以个人争取利益极大化这个公理来处理。

从解释行为的角度衡量,这公理因为约束力不足而用场不大。

好比经济学课本的等优曲线分析有一条收入扩张曲线(incomeexpansionpath),说一个人的收入增加,这个人选取的物品会增加,但哪些会选增加多一点哪些少一点,甚至某些物品的选择会下降了,都是容许的。

肯定的约束不多,解释行为就不容易有可以被行为推翻的验证含意。

这就带到我要说的:

价格或代价之外的其他局限转变,在审查下,或多或少会导致价格或代价的相对性转变。

这也是说,价格或代价之外的局限变动不一定带来相对性的变动,但细心审查通常有。

只要能推出这后者的转变,需求定律又再用得着了。

这是说,不管是哪种局限转变,我们要设法找寻价格或代价的变动,然后把需求定律放在面前。

我说「价格或代价」,因为前者通常是指市场之价。

数之不尽的行为是没有通过市场的。

友情、声誉等非金钱物品一般没有市场,鲁宾逊的一人世界没有市场,人民公社时代的中国也少论市场。

没有市场,需求定律依然可用,但要以代价替代市价或价格。

基本上,处理任何局限转变的原则是:

设法把这转变翻为代价的转变,然后拿出需求定律。

有市场,看市价的变动,需求定律的应用就更为方便了。

第二个把局限分类的方法,我也喜欢用,是有社会与没有社会之分。

这是说,有些局限没有社会也存在,而另一些没有社会是不会存在的。

社会是指多过一个人的世界。

曾经说过,只因为鲁宾逊的世界多了一个人,经济分析的困难上升不止百倍。

竞争是局限,产权是局限,市价是局限,政治是局限,合约是局限,风俗、宗教等也是局限,而这些局限在一人世界是不存在的。

需求定律在一人世界中,因为可从代价看需求,无疑重要;社会有市场,论市价,需求定律老生常谈。

然而,在社会中,市价之外的其他局限复杂,且变幻频频。

经济学有系统地发展了二百多年,真正有解释力的理论还是环绕着需求定律。

个人的经验,是只这定律足够。

问题是应用这定律的人懂不懂得处理局限的变化。

互动衍生处理困难

因为社会的存在而衍生的局限中,最难处理的是交易费用。

广义上,这些应该称为制度费用的局限,不是中间人收取的佣金那么简单。

读到本章第三节同学可能感到天旋地转了。

从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衍生出来,自私的利益极大化行为可以导致这些费用的减少或增加。

画不出函数曲线。

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开始以博弈理论的方法处理,是在说故事,是对是错无从验证。

交易或制度费用不容易处理,但不是无法处理。

一九八一年我准确地推断了中国会走市场经济的路,是基于我指明当时观察到的交易或制度费用的转变会是稳定的。

远为细小的基于交易费用转变的推断我作过多次,都准确,但像任何实证科学的推断一样,要基于指定的局限转变会继续稳定。

所有实证科学对验证条件(testconditions,大致上经济学称局限条件)都有这个「稳定」的要求。

没有疑问,以交易或制度费用的局限转变来解释或推断世事,对真实世界要知得多,而在有关的要点上要知得深入。

这是实证科学要在实验室多操作的要求。

一九九八年我以英文发表的《交易费用的范畴》,其中一句话受到行内的朋友普遍认同。

我写道:

「交易费用不是一个需要争取终生雇用合约的年轻助理教授应该尝试研究的。

第2节:

从交易费用到制度费用

虽然十八世纪的休谟与斯密意识到交易费用的重要,以这些费用作为主题分析迟至一九三七年始见于科斯发表的《公司的本质》。

交易费用(transactioncosts)一词起自该文。

该文说,因为市场有交易费用,尤其是厘定市价的费用,公司出现替代市场。

是有名的文章,但三十年过去注意的人不多。

六十年代,戴维德、阿尔钦等人认为科斯的公司论调是套套逻辑,反映着新古典学派的不足处。

这学派要不是暗地里假设交易费用是零,就是暗地里假设交易费用高不可攀,而最大的失误是完全漠视,交易费用的存在或不存在这学派不管。

马歇尔发明的长线、短线的处理方法是避开了面对交易费用的现实。

戴维德与阿尔钦认为科斯的「公司论」属套套逻辑不是乱来的。

市场与公司的运作形式不同,指着交易费用的或有或无、或多或少作解释理所当然,但说了等于没说,属套套逻辑。

事实上,在我构思博士论文的六十年代中期,同学之间喜欢把不明白的现象推到交易费用那边去。

这当然也是套套逻辑的玩意,因为要推出可以被事实推翻的假说,验证了,没有被推翻,才算是解释。

我当时重视科斯的「公司」只因为一点——他问得好:

市场靠无形之手的市价指导生产;公司靠有形之手的经理指导,那是为什么?

佃农合约的启发

我要到一九六六年的秋天,肯定理论与事实皆说佃农分成、雇用劳力、固定租金这三种合约安排有相同的生产效果,因而不能不问为什么市场会选择不同的合约。

在引进交易费用与风险来解释合约选择时,我突然意识到科斯的公司文章也是关于合约的选择,虽然他没有那样说。

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到了芝大,认识科斯,对他说他的公司文章其实是说合约的选择。

他想了几天说同意。

一九六九年我的合约选择文章发表时,直说跟科斯的公司文章属同曲。

一九八三年我发表自己的《公司的合约本质》,虽然力陈来自科斯的影响,但分离颇大。

有四点重要的不同。

一、不是公司替代市场,而是一种合约替代另一种——市场一也。

二、在生产运作上公司的大小无从界定。

三、经过详尽地调查香港的件工合约,我的公司文章示范着真实世界的监管费用。

四、提出「委托价」这个新理念,解释了议价与监管的困难。

交易费用的扩张

这就带到一个重要问题。

监管费用是交易费用吗?

明显地,监管可以没有交易,而交易不一定牵涉到监管。

更难处理是监管与交易可以同时执行,二者雇用同一员工。

我喜欢举公路收费的实例:

守在关口收费是交易,但收费的员工同时「监管」着不付费的车辆不能使用公路。

两种服务连合在一起的「生产」活动不是公路独有:

同一生产程序有两种或以上的产品同时产出是经济学老生常谈的话题,jointproducts是也。

好比羊毛出在羊身上,宰羊取肉,羊毛与羊皮同时产出。

这种连合产出的活动,逻辑上我们无从把每样产品的平均成本算出来。

边际成本却可以每样产品算出——羊毛与羊肉的边际产量可以调校。

只要知道边际成本的变动,以这转变来解释行为就足够了。

回头说交易费用,其复杂程度远超公路的例子,更远超羊毛出在羊身上。

单是市场交易的物品或资产需要有清楚的权利界定,牵涉到产权的保障,差不多所有律师及法官的收入都要算进去。

此外,讯息、防盗等,皆费用也。

这就是问题。

数之不尽的费用跟交易没有直接的关连,而如果这些费用不付出,市场交易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

更头痛的是,昔日的中国压制市场,导致走后门、搞关系、排队轮购等费用高,而又因为政治上的需要,背口号、记术语、论思想,甚至无日无之的各种斗争——这些是交易费用吗?

当时中国的市场交易很少,但可以阐释为交易费用。

有点模糊,加上上文提到的连合性带来的问题,交易费用这一词可以误导。

转从社会的角度看

因此,一九六九年我逼着给交易费用来一个广泛的定义:

凡是在一人世界不存在的费用,都是交易费用。

这划分很明确:

只有社会才存在的费用,跟一人世界也可以存在的费用是容易分开的。

但这样看,以「交易费用」一词来形容人与人之间的互动衍生出来的所有费用,有颇大的误导成分。

凡有社会必有制度,以制度费用(institutioncosts)来描述我建议的广泛定义比较恰当。

然而,传统的术语不容易一下子改过来。

我历来不喜欢创造术语,所以有时我称交易费用,有时称制度费用,有时把二者一起称呼。

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中,交易或社会费用很庞大,往往占国民收入一半以上。

商人、律师、法庭、银行、公安、经纪、经理、公务员等,都是因为有社会而衍生的。

在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需要防盗,可以有战乱,但一般而言交易或社会费用在国民收入的比率是较低的。

也不一定。

在人民公社时代的中国,农民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五,但政治气候促成很高的制度费用。

另一方面,以工商业为主的国家,因为专业生产带来很大的利益,可以容许很大的交易或制度费用的存在而人民还可以称得上是富有。

我在一九八二年发表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

》中指出,只要交易或社会费用能在国民收入的百分比上下降少许,国民的总收入会飙升。

二○一○年看,这推断是应验了。

量度方法与假说验证

这里我要提出关于交易或制度费用的另一个问题。

认真地尝试过以交易费用的变化来推出假设的同事一般认为,这些费用通常难以观察,往往无从量度,推出可以被事实验证的假说难于登天。

当然不易,但不是那么困难。

首先,同学们要重温《科学说需求》第四章第二节,关于基数量度(cardinalmeasure)与序数量度(ordinalmeasure)。

原则上,交易费用是可以用基数量度的,即是可以加起来。

但如果实际的市场的交易费用数据找不到——通常找不到——转用序数排列交易费用的高低足够。

解释行为或现象要从局限的转变(边际)看,也要能成功地排列选择的次序。

量度是排列,序数量度是只排列次序,不管不同的选择之间的差别。

不要被数字密密麻麻的回归分析误导。

算得上是可读的经济统计文章凤毛麟角。

在好些情况下统计分析可以协助,但统计也可以欺骗,而发表的数字往往不尽不实,容易误导。

我在一九九八年发表的《交易费用的范畴》中有一段话,弗里德曼读后来信赞赏。

那段话是这样写的:

「有人说研究交易费用是白费心思,因为这些费用往往无从量度。

这观点是错的。

基本上,量度是以数字排列次序,而量度的精确性只能从不同观察者的认同性衡量。

说成本或费用可以量度,甚或说可以量度得精确,意思不是说可以用金钱来量度的。

如果我们可以说,其他情况不变,某种交易费用在甲情况下会比乙情况为高,而不同的观察者会作出同样的排列,交易费用是被量度了——起码在边际上。

可以验证的假说于是可以推出。

座位票价的实例

不要以为经济学的假说验证要用很多数字,或可以画出一条好看的曲线。

只用两个情况的两点往往足够。

我喜欢在一个假说中推出不同的验证,这里两点那里两点。

不同的验证愈多愈妙,但同一验证的点数增加通常没有大助。

一九七七年我发表《优座票价为何偏低了?

》,当时不同意的行家无数,但今天高举此文的君子愈来愈多,而据说效率工资理论(efficiencywagetheory)的思维源自该文(我认为效率工资是谬论)。

优座票价偏低的论点简单,而我的假说验证是采用当时香港电影院的资料。

当时香港的电影院的座位分等级,有两层。

下层分前座、后座,后座较优,票价也较高。

上层分超等、特等,特等较优,票价也较高。

上层一律界定比下层为优,即是上层较差的超等票价高于下层的后座票价。

说优座票价偏低,是指上层的特等与下层的后座通常先满,而如果不满,座位票沽出的百分率永远是每层的价高座位较高。

这是说,每层的优质座位的票价显然是偏低了。

我提出的简单解释,是一层之内,如果优质座位不是先满,购买了票价较低的「劣」座票的观众,在开场后会跳到空置的优座那边去。

换言之,让优座先满是让顾客保护着自己的座位,从而减少了监管或防止跳座的行为的费用。

以查票方式监管的费用是交易费用,略把优座票价偏低,先满,利用顾客自己保护座位,会减少电影院的监管或交易费用。

至于这减少监管费用会增加票房的总收入,推理分析占了该文的大部分篇幅。

该文作了几项验证,皆用两「点」序数排列的方法,而监管或交易费用我没有用金钱量度。

如下是我认为最简单而又有说服力的验证。

上层的座位比下层的为优,但上层与下层有不同的进口,各有员工守在进口验票。

进场后,下层的观众要跳座不能跳到上层去。

其含意是,下层后座票价偏低,先满;上层特等票价偏低,也先满;然而,上层与下层相比,虽然前者一律价高于后者,但因为不能从下层跳到上层,两层之间的跳座监管费用下降为零,所以跟下层相比,上层一律较优的座位的票价可没有偏低了。

验证容易。

一九七五年我跑香港的电影院十多晚,没有见过上层先满的现象。

第3节:

租值消散是制度费用

租值消散(dissipationofrent)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话题,可惜重视的人不多。

今天一些朋友说,行内久不久传言上世纪曾经在西雅图出现过一个华盛顿经济学派。

这应该是指我、巴泽尔、诺斯及其他几位同事及同学的兴趣。

处理交易费用是这学派的主要研究,而比较独特之处是重视租值消散。

一九八二年我离开了华大,跟进中国的改革发展,对租值消散的体会更上一层楼。

是复杂的学问,我要把自己在这方面的思想发展过程从头申述,让同学跟着走一趟。

奈特与庇古的分歧

话题起于奈特(F.H.Knight)一九二四年的一篇重要但难读的文章。

该文批评庇古(A.C.Pigou)一九二○年的社会成本分析。

奈特之作是后来一九六○年科斯的大文(科斯定律源于此)的前身。

分析社会成本,庇古提出公路使用的例子。

两条公路,一好一坏,都是从甲市通到乙市去。

好路平坦但狭窄,坏路残破但宽阔。

驾车的人争走好路,互相挤迫,导致堵塞。

坏路宽阔车少,永远没有堵塞的情况。

好路与坏路的行车时间因而相同。

庇古的看法是,好路堵塞,车辆互相损害,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有了分离,如果政府强行抽好路的使用税,把部分车辆赶到坏路那边走,那么转用坏路的因为没有堵塞,没有损失;付税用好路的因为有车辆少了之利,也没有损失。

政府赚了税收,可做些对社会有贡献的事。

奈特认为庇古的逻辑没有错,但指出好路堵塞是因为该路不是私人产业。

他指出如果好路是私产,路主会收使用费,跟政府抽的理想税有完全一样的效果。

这批评重要:

好路堵塞,导致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分离,无效率,可不是因为市场失败,而是因为好路不是私产,没有市场。

庇古没有回应奈特,只是在他的名著再版时把公路的例子删除。

这可能把产权经济学的发展推迟了三十多年。

一九五四年,另一篇有关的重要文章出现,奇怪地没提到庇古与奈特。

作者是H.ScottGordon,分析公海渔业。

他把奈特的两条公路的使用成本曲线转为两个渔场的产出曲线。

两个渔场也是一好一坏,但因为渔场不是私产,捕鱼者竞争捕钓,导致好渔场应有的租值消散了。

据我所知,「租值消散」这一词起自Gordon的文章。

公海捕鱼之谜

一九六九年轮到我被邀请写一篇关于公海渔业的文章,重读Gordon之作,竟然发觉读不懂!

困难是这样的。

如果海洋是私产,业主雇用工人捕钓,人数增加,捕钓的边际所获或产出的价值会下降,业主雇用工人的数量或捕钓的时间,达到工资等于产出的边际价值会停下来。

时间工资等于边际产出价值是均衡点。

在这点上,工人的平均产出所值一定高于边际产出所值。

这二者的相差乘以捕钓的人数或时间就是海洋的租值,归海洋业主所有。

这个传统的结论我没有异议。

但假如海洋是公有,任何人可以随意捕钓,Gordon之见,是在竞争下,参与捕钓的均衡点是每个捕钓的人的平均所获等于他另谋高就的收入,即是说渔业的工人平均产出所值等于他们的时间工资。

达到这一点,海洋的租值是零。

换言之,公海没有业主,在没有约束的竞争下,参与的人数增加,捕钓的成本于是增加,这增加要把海洋的租值全部替代或消散了才达到均衡点。

这个看来是理所当然的零租值的均衡点当年困扰着我。

海洋没有业主,没有人收租,租值是零的那一点当然是捕钓的总成本或总工资等于捕钓者的总收获,也即是捕钓者的平均成本等于平均收获。

但那是定义性的均衡,说了等于没说。

我想了几天也解不通的困难,是不管海洋是私有还是公有,在竞争下,各自为战,争取自利极大化,每个捕钓者都看着自己的时间成本与边际收获,二者相等会停下来。

这就是问题:

每个捕钓者争取自己边际所获等于时间工资,怎可以导致在整体上每个捕钓者的平均所获等于时间工资呢?

归功古诺算了

我终于推出的答案,是如果海洋公有,自由竞争导致海洋的租值是零,需要有无数个捕钓成本相同的竞争者参与,每个参与者的捕钓时间无限少,才可以有个人边际所获等于时间工资而同时将海洋的租值消散为零。

公海捕钓,租值全部消散要有无数个相同的捕钓者,而每个的捕钓时间要近于零。

数学方程式及几何都证得清楚,逻辑不会错。

正当沾沾自喜,却发现那是一八三八年法国伟大经济学者A.A.Cournot提出的双头垄断(古诺模型)分析加上自由参与的伸延。

我于是在文内把功劳推到古诺那边去。

(这里要给同学们提点一下。

如果当时我不归功于古诺,没有谁会看得出与古诺有关连,我会因而大名远播。

外人不应该看得出,因为古诺的图表是说产品,我的是说劳力,而他没有伸延到无限个参与者。

再者,我的理论是全由自己想出来的,事前没有想到古诺,不提及他学术道德及格。

但当时认为既然古前辈先说了类似的,就说是他的吧。

做学问,有恃无恐才是英雄好汉。

我那一九七○年发表的关于公海捕钓的题为《合约结构与非私产理论》的文章也不倒霉。

二○○九年见到一位来自加州大学的教授,他说该文是今天好些大学的「天然资源」课程的必修读物。

租值全部消散不容易

在分析公海渔业的租值消散中,我得到一个重要含意:

租值全部消散很不容易。

海洋公有,如果捕钓者的本领不同,或时间成本不同,只有在边际上的赚取不到租值,在边际内好些捕钓者会获得一点租值甜头。

如果捕钓的人数受到约束,参与的会有更多的租值分享。

这使我想到公海的渔业会鼓励工会出现,限制会员人数;或通过政府约束渔船的牌照数量。

换言之,在非私产的情况下,减少租值消散的行为或政策会出现。

渔船的牌照在市场有价是反映着公海的租值。

这是后来一九七四年我发表《价格管制理论》的一部分思维。

佃农分成的启示

另一个有关的思想来得较早。

一九六六年写《佃农理论》时,我已经熟知公海渔业的租值消散。

台湾一九四九年推出的土地改革,把农业地主的平均分成率从百分之五十六点八约束在百分之三十七点五,导致租地农民的劳动力投入增加。

我想,难道这是局部的公海捕钓劳力增加而促成某部分的农地租值消散吗?

跟着的推理是,如果台湾的土地改革不是约束佃农的地主分成率,而是把农地的产权以股权处理,然后由政府强逼地主把一部分的股权送给农民,使耕耘成为地主与农民的合股制,耕耘的劳力投入不会增加,租值不会局部消散(见《佃农理论》一一五至一一七页)。

这带来一个重要的发现:

资源使用的权利没有界定,跟资源收入的权利没有界定会有相同的租值消散的效果。

价格管制与租值消散

上述的关于租值消散的几个重点的合并,加上用了几年时间考查香港当年的租金管制,带出我一九七四年发表的《价格管制理论》。

只二十多页纸写了一整年,易稿十多次,但还是难读,虽然巴泽尔认为那是关于交易费用的最重要文章。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发表《内地价管山雨欲来乎?

》,其中两段简述该价管理论,一位朋友认为简述得清楚:

「一九七四年我发表的、今天在行内受到重视的《价格管制理论》,是一篇难读的文章。

简化到最简我是这样说的。

如果一件物品的市价值七元,政府管制只准卖五元,那两元的差额没有清楚的权利界定,在竞争下租值消散会出现。

这消散会通过市价之外的其他决定竞争胜负的准则出现,例如排队轮购。

但排队的时间成本对社会什么贡献也没有,只在边际上替代了那两元的所值,所以是租值消散的浪费。

我跟着问:

可以替代市价的其他准则有多种,市场会采用哪种呢?

我的答案是市场会采用在局限约束下,租值消散得最少的竞争准则。

巴泽尔认为这是整个交易费用范畴中最重要的一句话。

这重点,行内的朋友读得懂的不多,但北京的朋友应该是专家。

他们会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因为价管的普及而引起的倒买倒卖及其他说之不尽的贪污行为,或走后门、搞关系等。

这些行为,以我一九七四年提出的价管理论看,是用上在枱底界定权利的法则来减少租值消散。

要点的总结

说这简述比原文较为清楚是对的,但只是因为好些重点被拨开了。

我会在卷三补充。

如下罗列同学可以明白的几点。

一、价值或收入没有权利界定,导致以排队轮购的时间浪费来取代价值,是租值消散,跟公海捕钓的租值消散完全一样。

二、排队轮购的租值消散显然是一种交易费用,也是制度费用。

三、本章第四节将会解释,所有租值消散都是交易或社会费用。

四、租值消散的行为不限于排队轮购,所有因为权利界定不明确的竞争带来的租值下降都是。

五、以排队轮购为例,如果所有排队的人的时间成本相等或相近,总租值的消散会比这些人的时间成本差别大的情况高。

时间成本最高的排队者是边际的「排客」,对此客来说,价值权利没有界定的那部分租值是全部消散了。

时间成本较低的被成本较高的保护着,可以赚取一点价格管制赠予的租值,但这是假设在价管下产品或服务还会继续出售。

难题的所在

考虑最后第五点吧。

在价格管制下,可以局部替代价格的其他竞争准则有多种,排队轮购只是一个可能的选择。

怎会选排队呢?

如果排队的人的时间成本有大差别,总租值的消散会比排队的人的时间成本大致相若的为低,所以如果其他局限条件容许,前者的情况会偏于选择排队轮购。

价格管制的分析困难不是传统说的不均衡或只有天晓得是什么的「短缺」,而是我们不知道在价管下哪一种竞争准则会局部取代市价。

如果知道,例如知道排队轮购会被采用,均衡分析易如反掌。

那所谓「不均衡」只不过是说有关的局限为何我们不知道。

我提到的「如果其他局限条件容许」是关键问题,也是大难题。

只要我们知道这些有关的「其他局限」,个人争取在局限下利益极大化的公理会引导我们推断哪种价格之外的竞争准则会被采用,因为这公理含意着的是选择在局限下租值消散得最少的其他竞争准则。

只要知道这些其他准则是什么,均衡分析是学生习作。

价格管制的困难,是在理论上我们要推断哪些其他竞争准则会被采用。

这是我那一九七四的文章难读的原因,卷三有机会我会分析得再深入一点。

从租值消散看一般均衡

这就带来这节要说的另一个重点。

租值消散是指在边际上全部消散,在边际之内一般只是局部消散,局部被边际的消散保护着,得享一点租值的甜头。

这是说,像第六章分析上头成本那样,租值享受的权利可以由竞争保护,由竞争厘定,由竞争分配。

这里的重点是:

任何经济分析,如果在边际上有应该消散的租值,但没有消散,这分析一定错!

这个法门,用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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