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污水管网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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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污水管网工程招标文件

浙江省瑞安市污水管网工程

 

招标文件

 

工程编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年月

 

编制说明

本招标文件编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2〕256号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范本应用指南。

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范本应用指南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编制本施工招标文件时对其进行调整及修改。

 

招标公告

33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各种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分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污水管网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瑞安市

3

1.1

建设规模

投资金额:

万元左右。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约米、。

7

2.2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年月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个日历天(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日)

8

3.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或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13.1

工程报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万元

14

5.1

踏勘现场

自行组织

15

18.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各一份正本,六份副本,资格后审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6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地点:

时间:

年月日时30分前

17

2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1年12月9日14时30分

地点:

_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8

33.4

评标方法及标准

商务标得分最高预中标评标法(详见附件)

19

38.3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应提供合同总价款10%的有效履约保函。

(必须是由投标单位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有效保函。

20

其他说明

投标人如果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互相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答疑截止时间前及时向招标人和瑞安市市政园林局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1

备注:

业主将提前3天以上公开拦标价。

22

备注:

1、根据瑞建发[2006]16号文件精神,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的“三类人员”证书,否则业主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单位的建造师必须已取得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发放的“温州市注册建造师信息卡”(如未办理则需提供瑞安市市政园林局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如经查询,未办理信息卡或不能提供证明原件的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7.其它约定

7.1拟任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证书原件应在签定合同前提交,上述人员证书将被招标人押证施工。

拟任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兼任其它项目,开工后如果发现有兼任其它项目建造师岗位的,无条件中止合同,且建造师岗位到位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7.2在中标后发现有挂靠现象的,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并建议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7.3本工程招标文件与其他文件相抵触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招标文件由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各种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8.2除8.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或废标。

8.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或传真至瑞安市嘉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瑞安市银座广场A幢二单元2905室)。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0.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需要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1.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商务标电子光盘、资格后审申请书(含相关资料)部分和证书原件部分等组成。

12.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2.1投标函;

12.2.2投标函附录;

12.2.3投标保证金;

12.2.4招标文件要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12.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2.3.1封面;

12.3.2编制说明;

12.3.3投标总价;

12.3.4工程项目总价表;

12.3.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12.3.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12.3.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12.3.8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12.3.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2.3.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2.3.11主要材料价格表;

12.3.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提供一份)

12.3.13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一);(提供一份)

12.3.14措施项目费计算表

(二);(提供一份)

12.3.15电子文档:

商务标部分内容需制成电子文档(两份)并随同商务标部分一同递交,电文档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12.4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

12.4.1资格后审申请书

12.4.2资格后审申请书附表

12.4.2.1投标人一般状况

12.4.2.2投标建造师一般状况

12.4.2.3承诺书

12.4.2.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审查表

12.4.2.5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12.4.2.6驻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12.4.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

12.4.3.1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2.4.3.2申请人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2.4.3.3建造师资质证书;

12.4.3.4建造师业绩(近三年来牵引管业绩);

12.4.3.5企业业绩(近三年来牵引管业绩);

12.4.3.6安全生产许可证;

12.4.3.7企业主要负责人的A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这四个岗位的相关人员应当提供“三类人员”A类证书。

前三个岗位必须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上载明的情况一致);并提供相应的B类、C类证书。

12.4.3.6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还应提供任职文件。

12.4.3.7“五大员”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原件后面注明单位名称(如经查询,非本单位人员的,做废标处理),并提供相应的B类、C类证书。

12.6证书原件内容包括:

(以下材料及业绩证明原件伪造、克隆、缺少的均作废标处理)

12.6.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12.6.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12.6.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2.6.4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证书;

12.6.5企业法定代表人A类证书;

12.6.6企业经理A类证书;

12.6.7企业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

12.6.8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A类证书;

12.6.9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12.6.10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

12.6.11施工员岗位证书原件;

12.6.12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

12.6.13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12.6.14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

12.6.15建造师业绩(近三年来牵引管业绩)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12.6.16企业业绩(近三年来牵引管业绩)证明原件(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13、投标文件格式

13.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

14.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4.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4.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4.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4.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14.7招标人参考造价编制规则: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和瑞建发【201】174号文件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及相关文件,本工程招标人编制参考造价取费标准为一类工程。

如下表:

(费用计算程序详见温建价[2004]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序号

费用类别

工程费用

施工组织措施费%

综合费用%

规费%

税金%

1

施工组织措施费合计

1.1

环境保护费(不可竞争性费用)

0.2

1.2

文明施工费(不可竞争性费用)

1.3

1.3

临时设施费(不可竞争性费用)

3.95

1.4

夜间施工增加费

0.0~0.1

1.5

材料二次搬运费

0.2~0.3

1.6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0~0.1

1.7

检验试验费

1.9~3.0

2

综合费用合计

23~30

2.1

企业管理费

14~18

2.2

利润

9~12

3

规费(不可竞争性费用)

3.33

4

税金(不可竞争性费用)

3.448

5

安全施工费(不可竞争性费用)

1

14.8投标报价说明

①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本省颁布的“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量清单指引进行编制。

②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承包本工程可能存在的包干风险,并计入投标报价,包干风险应包括下列因素:

a、本标文考虑的工程费率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若须增加,在包干风险费用中自行列支计入综合单价。

b、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不因施工及地质条件的变化而调整,一次性包干。

c、建筑材料(均按一级品计价)将采用一次性包干,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实际价格,参照市场材料价格信息一次性包干所需考虑的增加费用,今后不再调整。

d、人工、机械等可能存在的政策性调整所需增加的费用。

e、报价中应包括施工图内及按常规理解应包含在此范围内所有材料、人工、机械、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应包括的项目费用而定额子目可能包含不完整的费用。

f、由于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及根据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条件等原因所增加支出的运输增加的费用。

g、由于停电、停水工期将不予顺延,费用也不予增加。

h、其他在本标文中没有包含,但实际可能发生及投标人认为应当计列的一切费用,均属包干风险费用应计的内容,今后除本标文规定允许调整的内容按规定调整外,一次性包干。

i、暂定价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的由招标人确定准于计取的费用投标人认为不足的或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人应予以考虑。

暂定价格的材料由招标人确定供应商和单价的,中标人无条件接受并予以配合并进行质量验收。

暂定价材料价格、采管费及安装损耗由投标人自行测算后计入综合单价。

③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定额、政府文件调整等的变化而变化,今后除暂定价材料按建设单位确认的价格调整外,均不予调整(注:

审计部门有权对暂定材料价格审查调整)。

④招标人需要更改设计错误,中标人无条件接受,不得以此理由提出工期索赔,并按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和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计取费用

⑤关于其他项目清单报价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现场交通运输、环境卫生以及各种实际情况,投标单位自行解决弃土场地,自行测算弃土场地内的装卸、倒运、平整、道路等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费在内的各项费用,不得违反环保、城建、水利、海事等部门有关规定;

2)管线及井施工对沿途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维护措施费用暂按5万元计入报价,不计任何税费,投标时不得变动,并且此部分造价不参与评标。

工程结算时以由承包人计量、由招标人或者由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按中标报价与标底价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结算(承包单位确定后,其措施方案必须经有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审定后才可施工)。

3)施工营地及营地租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营地内的场地平整、道路、临时用房(办公、生产及生活)搭建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所需费用,一次性包死,今后不予调整。

4)施工营地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施工现场用电因电力不足,经常会停电,如电力仍然不够,承包人应自备发电机组,其费用自行测算,计入报价中。

承包人如需外接电源,需用变压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其手续,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计入总价中。

以上费用一次性包死。

5)施工营地用水由承包人自行接入,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计入投标保价中。

施工用水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招标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其费用已包含在相关定额中。

施工用水用电二次引入费用或自备发电机、储水设施费用(包括由于停水、停电及施工用水加压而增加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自行测算,计入总价中,一次性包死。

6)牵引管施工中的产生的泥浆由投标单位自行脱水处理后运至堆放场,其费用计入报价。

如因泥土处理而影响环境工作、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由中标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联系,自行解决。

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中标单位负责。

如给招标单位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招标单位可以从中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回。

7)路面及绿化带拆除及恢复费用:

施工需要拆除的路面积绿化带由中标单位自行拆除与恢复,拆除与恢复的标准应达到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费用一次性包死,今后不再调整;;

8)沉井拆除修复费用:

为施工必须的对已建井的拆除、修复、改造等措施及费用;已有管道、沉井的抽水和已建沉井的破洞口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综合报价,今后不再调整。

9)施工便道(含连接公共道路与施工工作面及工作面范围内为满足施工要求而修建的临时道路等)与过河保护措施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综合报价,一次性包死,今后不再调整;

10)渡汛防台措施:

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详细的渡汛防台措施,其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一次性包死。

11)凡工程标文没有明确或建设管理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行车干扰费、环保费)等一次性包死,今后不论是否漏项均不予调整。

12)交通疏导费(含交通护拦、标识、标线、现场管理人员等)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综合报价,一次性包死,今后不再调整;

13)、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工作。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等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其中按照瑞建发[2005]58号转发《关于实施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规范招投标计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瑞政园[201]9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瑞建发【201】174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规定,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三项费用投标报价时必须在弹性区间费率范围之内且明确费率。

安全施工费必须单列计取,在投标报价时规费、税金、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作为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得变动,否则按废标处理。

⑥.材料价格:

自行测定,一次性包死,今后不再调整;

15、投标货币

15.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担保

17.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出的收款收据为准)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律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的银行账户采用汇票或银行转账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介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废标处理。

户名: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建行营业部

账号:

33001626135059000***

联系电话:

65879***

17.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7.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7.6.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17.6.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或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

17.6.3发现投标人有挂靠、串标行为的;

17.6.4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标价;

17.6.5不提交投标文件的或认定为假投标的;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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