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中东呼吸综合征院感防控技术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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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中东呼吸综合征院感防控技术指南

附件1

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技术指南(2015年版)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iddleEastRespiratorySyndrome,MERS)疫情,部分国家出现聚集性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

根据沙特阿拉伯对402例MERS感染病例的统计资料显示,医务人员感染者占27%,医务人员感染者中57.8%无症状或症状轻微。

近期,韩国出现MERS疫情,截止到2015年6月10日韩国卫生福利部通报该国确诊病例达108例,其中死亡9例,绝大多数为医院内获得。

由此表明MERS病毒已具备一定的人传人能力,但尚无证据表明该病毒具有持续人传人的能力。

但由于本次韩国暴发病例较多,应警惕社区传播的可能性。

根据WHO通报的MERS疫情,结合文献报道,对《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4版)》进行修订。

一、基本要求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根据疫情变化趋势,指定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并建立转运流程。

(二)医疗机构应当根据MERS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环节,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预案、工作流程并进行演练。

(三)医疗机构应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就诊者患中东呼吸综合征的警惕性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四)医疗机构应依据疫情变化趋势建立中东呼吸综合征早期筛查和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流程,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及首诊医师负责制,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中东呼吸综合征感染患者时,应当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五)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并落实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为医务人员提供充足的防护用品,确保诊疗区域的工作环境达到切断传播途径、保护医务人员安全救治患者的需求。

(六)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七)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劳逸结合,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体温和呼吸系统的症状。

(八)在诊疗中东呼吸综合征感染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急)诊。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设置条件及《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未设立发热门(急)诊的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就地隔离的应急预案,发现疑似病例,应就地隔离,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妥善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3.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4.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

5.如果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MERS病例,在转出前应按照“

(二)收治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的病区(房)”中的防护要求进行个人防护,并对诊疗过程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评估。

6.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在转运过程中应戴外科口罩并采取相应隔离防护措施,避免疾病的传播。

(二)收治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中东呼吸综合征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设置条件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患者安置原则:

隔离病房应通风良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患者安置到负压隔离病房,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监测负压运行状况。

疑似及临床诊断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经实验室确诊的感染患者可以多人安置于同一房间。

4.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

在诊疗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如有血液、体液、分泌物、呕吐物暴露风险时或进行可能产生气溶胶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

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消毒。

5.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

重复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11.3款和《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6款中“关于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置。

6.医疗废物的处置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双层封装后按照当地的常规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7.患者的活动原则上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病原体的传播。

8.患者出院、转院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制订详细且可操作的终末消毒清洁流程,并按该流程的要求对病房进行终末消毒清洁。

9.制订并落定探视制度,不设陪护。

若必须探视时,应当按照本医疗机构的规定做好探视者的防护。

10.患者体温基本正常、临床症状好转时,病原学检测间隔2-4天,连续两次阴性,可根据相应规定解除隔离措施。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正确选择并穿脱防护用品。

2.医务人员应掌握防护用品选择的指征及使用方法,并能正确且熟练地穿脱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5.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进入隔离病房的医务人员应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清洁手套、穿防护服(隔离衣),脱手套及防护用品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2)医务人员进行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的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无菌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渗防护服。

(3)对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进行气管插管等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有创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手套、防护面屏或呼吸头罩、穿防渗防护服。

(4)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医务人员在诊疗操作结束后,应及时离开隔离区,并及时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6)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脱去手套或隔离衣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四)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病区。

2.患者转运和接触非感染者时,如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对患者进行咳嗽注意事项(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流动水洗手)和手卫生的宣传教育。

3.未解除隔离的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

处理方法为:

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因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能进行火化的,应当经上述处理后,按照规定深埋。

附件2

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疗方案(2015年版)

一、前言

2012年9月沙特首次报告了2例临床表现类似于SARS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2013年5月23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将这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疾病命名为“中东呼吸综合征”(MiddleEastRespiratorySyndrome,MERS)。

截至2015年6月10日,全球共有25个国家累计报告MERS实验室确诊病例1231例,其中死亡451例,病死率37.0%。

韩国自2015年5月20日确诊首例输入性病例,截至6月10日,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8例,其中死亡9例。

根据WHO通报的MERS疫情,结合文献报道,对《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诊疗方案(2014年版)》进行修订。

二、病原学

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CoV)属于冠状病毒科,β类冠状病毒的2c亚群,是一种具有包膜、基因组为线性非节段单股正链的RNA病毒。

病毒粒子呈球形,直径为120-160nm。

基因组全长约30kb。

病毒受体为二肽基肽酶4(Dipeptidylpeptidase4,DPP4,也称为CD26),该受体与ACE2类似,主要分布于人深部呼吸道组织,可以部分解释MERS临床症状严重性。

2014年分别从沙特地区一个MERS-CoV感染病人及其发病前接触过的单峰骆驼体内分离出基因序列完全相同的MERS-CoV,同时在埃及、卡塔尔和沙特其他地区的骆驼中也分离到和人感染病例分离病毒株相匹配的病毒,并在非洲和中东的骆驼中发现MERS-CoV抗体,因而骆驼可能是人类感染来源。

但不排除蝙蝠或其他动物也可能是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的自然宿主。

该病毒被病原学特征仍不完全清楚,病毒结构、性状、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特征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三、流行病学

截至2015年6月10日,中东呼吸综合征已在中东地区(10个:

沙特、阿联酋、约旦、卡塔尔、科威特、阿曼、也门、埃及、黎巴嫩和伊朗)、欧洲(8个:

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希腊、荷兰、奥地利和英国)、非洲(2个:

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亚洲(4个:

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中国)与美洲(1个:

美国)等25个国家报告。

自MERS发现以来,包括沙特、韩国、阿联酋、英国、法国等在内的国家报告了至少10起聚集病例,多发生在医院和家庭。

此次韩国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的多数病例为医院感染。

根据目前已知的病毒学、临床和流行病学资料,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已具备一定的人传人能力,虽然大多数第二代病例发生在医务人员、在院的其他病人或探视的家属,尚无证据表明该病毒具有持续人传人的能力,但应警惕社区传播的可能性。

MERS-CoV的确切来源和向人类传播的准确模型尚不清楚。

从现有的资料看,单峰骆驼可能为MERS-CoV的中间宿主。

人可能通过接触含有病毒的单峰骆驼的分泌物、排泄物(尿、便)、未煮熟的乳制品或肉而感染。

而人际间主要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播,也可通过密切接触患者的分泌物或排泄物而传播。

由于我国与中东地区、韩国等疫情发生地存在商务、宗教交流、旅游等人员往来,不能排除疫情输入风险。

尽管输入性疫情引发我国境内大范围播散的风险较低,但仍应当密切监测可能来自疫情发生地的输入性病例。

四、发病机制和病理

MERS的发病机制可能与SARS有相似之处,可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和急性肾功能衰竭等多器官功能衰竭。

冠状病毒入侵首先通过表面的S蛋白和(或)HE蛋白与宿主细胞的表面受体相结合。

第一群冠状病毒(HCoV-229E)能特异地与人类氨肽酶N(aminopeptidase)结合。

第二群冠状病毒(如HCoV-NL63和SARS-CoV)与ACE2结合,还可同时与9-O-乙酰神经氨酸分子结合。

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的受体则为DPP4。

病理主要表现为:

肺充血和炎性渗出、双肺散在分布结节和间质性肺炎。

从目前中东呼吸综合征病例的发展进程来看,可能存在过度炎症反应。

其详细机制仍有待于在临床实践和基础研究中进一步阐明。

五、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

(一)临床表现。

1.潜伏期。

该病的潜伏期为2-14天。

2.临床表现。

早期主要表现为发热、畏寒、乏力、头痛、肌痛等,随后出现咳嗽、胸痛、呼吸困难,部分病例还可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重症病例多在一周内进展为重症肺炎,可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急性肾功能衰竭、甚至多脏器功能衰竭。

年龄大于65岁,肥胖,患有其它疾病(如肺部疾病、心脏病、肾病、糖尿病、免疫功能缺陷等),为重症高危因素。

部分病例可无临床症状或仅表现为轻微的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腹泻和肺炎。

(二)影像学表现。

发生肺炎者影像学检查根据病情的不同阶段可表现为单侧至双侧的肺部影像学改变,主要特点为胸膜下和基底部分布,磨玻璃影为主,可出现实变影。

部分病例可有不同程度胸腔积液。

(三)实验室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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