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航道例行养护工程代理机构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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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航道例行养护工程代理机构招标
2018年诸暨市航道例行养护工程代理机构招标
招 标 文 件
诸暨市港航管理局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办
编制日期:
2018年9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
前附表……………………………………………
(2)
日程安排表………………………………………(3)
一、总则…………………………………………(4)
二、招标文件……………………………………(4)
三、投标函………………………………………(5)
四、开标…………………………………………(5)
五、评标办法……………………………………(6)
六、定标方式……………………………………(6)
七、授予合同……………………………………(7)
第三章投标函(格式)…………………………………(8)
第四章委托代理协议(格式)…………………………(9)
第一章招标公告
经有关部门批准,2018年诸暨市航道例行养护工程即将实施招标工作。
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人:
诸暨市港航管理局
2、项目名称:
2018年诸暨市航道例行养护工程招标代理招标
3、投资规模:
约67.07万元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信息发布时间:
2018年9月11日8:
30至2018年9月13日17:
30止
6、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会议定于2018年9月14日14:
30时在诸暨市交通运输局17楼开标室
7、投标人要求:
(1)资格等级:
招标代理暂定级(含)以上
(2)星级等级:
一星级(含)以上
诸暨市外企业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8、时间要求:
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提供完整图纸后5天内将招标控制价送至投资审计分局审计。
9、招标文件:
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10、评标办法:
费率下浮法
11、联系方式:
章谦(招标人)
董国军0(招标办)
诸暨市港航管理局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办
2018年9月1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2018年诸暨市航道例行养护工程招标代理招标
招标人:
诸暨市港航管理局
建设地点:
诸暨市
投资规模:
约67.07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
代理范围
该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代理
3
评标办法
费率下浮法(随机抽签中标)(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下浮20.00-40.00%)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等级:
招标代理暂定级(含)以上
2、星级等级:
一星级(含)以上
诸暨市外企业须已办理进诸备案登记手续
5
开标参加人员及携带资料
参加人员:
交易员
携带资料:
交易员证、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上述资料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中标后当场提供)
6
投标有效期
30 天(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7
投标保证金
已按规定缴纳2018年度投标保证金(出现不予退还情形时,须重新缴纳)
日程安排表
安排
程序
时间
地点
备注
信息发布
2018年9月11日8:
30至2018年9月13日17:
30止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招标答疑
2018年9月14日10:
00时止
投标函递交
(投标截止日)
2018年9月14日14:
30止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17楼开标室
现场提交,逾时视为弃权
开标
2018年9月14日14:
30起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17楼开标室
注:
本表日程如有变动,以诸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办通知时间为准。
一、总则
(一)项目说明
详见招标公告和前附表。
(二)代理内容
负责招标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代理,协同招标人承担招标项目所涉资格确认、异疑处置、组织开标、定标等主体责任。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文件;
3、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送审;
4、提出招标申请;
5、发布招标信息;
6、组织并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7、会同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8、组织确定投标人会议;
9、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
10、组织开标、评标和协助招标人定标;
11、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2、草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代理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招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只代理某一环节或某一部分的工作。
(三)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四)投标资格
经审查符合本项目招标代理要求并具备投标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经相关监管单位备案后,可以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招标人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以及履行合同能力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投标费用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前附表、日程安排表、投标函(格式)和委托代理协议(格式)等组成。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函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函。
三、投标函
(一)投标函
投标函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交。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已按规定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该保证金作为投标函的组成部分,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一第5项。
2、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其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函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③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④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
四、开标
(一)开标
1、本项目招标人按日程安排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并接受市公管办的监督和指导。
2、投标函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提交视为自动弃权,提交后不得撤回,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投标函的鉴定和公布
开标会现场当众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三)唱标和记录
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由招标人等有关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费率下浮法(随机抽签中标)。
具体评审办法为:
1、招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局分中心举行公开开标,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读撤回函;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各投标人的抽签号(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家投标人;
(4)依据投标人招标公告的标准对抽中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资格审查时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或投标文件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
由招标人代表重新抽取1家投标人,直至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通过为止;
(6)预中标人在下浮区间抽取下浮率作为中标下浮率;
(7)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预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六、定标方式
1、预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告栏和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准予核发《中标通知书》。
2、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若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按程序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同时上报市公管办,市公管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予以处理。
七、授予合同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根据已经相关监管单位核准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予以公布,《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主要附件。
(二)授标及废除授标
招标人应把代理合同授予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招标人若证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仍然可以废除授标: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函的;
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代理合同的;
4、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
(三)签订合同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函有关规定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于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市公管办备案。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章投标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代理机构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
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代理机构投标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函进行投标。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函。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按期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代理内容。
4、我公司如违反上述条款,愿无条件接受你方解除合同的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处理。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月日
第四章 委托代理协议(格式)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托人名称(乙方):
一、委托内容:
二、委托范围、要求:
负责招标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代理,协同招标人承担招标项目所涉资格确认、异疑处置、组织开标、定标等主体责任。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文件;
3、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送审;
4、提出招标申请;
5、发布招标信息;
6、组织并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7、会同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
8、组织确定投标人会议;
9、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
10、组织开标、评标和协助招标人定标;
11、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2、草拟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送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代理与工程招标有关的其它事项。
招标人不得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只代理某一环节或某一部分的工作。
三、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掌握委托项目的程序;
2、负责对拟发出的招标文件审核;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完全的招标档案,其中在代理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为原始资料;
4、及时收回在实施委托业务过程中暂借给乙方的全部原始资料;
5、责令乙方对不按法律、法规及规章和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职责的代理从业人员予以更换;
6、由于招标代理机构不按规范操作、不尽职责,甚至违法违规,造成工作严重失误或泄漏标底及其他保密内容,使招标人受到重大损失的,招标人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之外,可视情况额外扣减代理费用,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提出责任赔偿;涉嫌违法违规或需暂停一定机构时限等情况,可以相应处理并函告行业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招标活动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
2、明确阐述招标要求,及时提供完整的项目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招标资料;
3、招标人应按合同规定督促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代理业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