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工作章程第六届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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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会工作章程第六届修改版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工作章程

 

一、学生会性质、宗旨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学生组织,他本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宗旨,是学院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由院学生处负责指导和管理。

 

二、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学风、校风。

引导广大同学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专多能的新世纪合格人才,这是学生会工作的中心任务。

二树立为全体学生服务的观念,组织同学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活动,创造健康向上,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生活。

三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广大同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善于分析在校学生的思想状态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

帮助同学排忧解难,维护学生正当利益,向学校主管部门及时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四树立自我批评意识,平时不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提高自身素质,确立在同学中的干部形象,发挥学生干部的榜样作用,并积极引导同学加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

 五协助学院抓好纪律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秩序。

营造良好学风,配合学院的教学活动,开展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的学习,促进良好风气和融洽气氛的形成,实现全院学生的大团结。

 六监督、指导和帮助系学生会、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工作。

 

三、学生会工作守则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学院的领导,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二爱护和关心同学,团结向上,树立“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意识。

 三学生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各部门实行部门(部长)负责制。

学生会实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各部接受主席统一领导,成员执行部长下达的任务的原则,团结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认真执行学生会的决议。

 四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必须以学生会全局利益为重,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协调,做到“分工不分家”。

有意见或工作中需要其它部门协助的,先向主席或办公室提出,在学生会例会上解决。

 五学生会成员必须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六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与检查,充分体现民主意识。

密切学生会同各系学生会之间的关系,指导各系开展工作,增强学生会工作透明度。

 七各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和公布各项措施制度,都应提前做出可行性分析,做好经费预算,书面上报学生会主席和办公室,并在征得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八各部在新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结束必须作学期工作总结。

学生会例会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例会时各有关负责人做好“上个月总结、下个月工作计划”汇报。

 

四、学生会组织形式

 一组织制度

1、学生会设立主席1名,副主席3名,秘书长1名。

下设部门由秘书4名、各部部长、副部长1~3名和干事若干名组成。

各部的设置依学生会工作职能需要而定,设有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生活部、外联部共8个部门。

2、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系学生分会主席组成主席团。

院学生会主席任主席团主席。

3、院学生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在校学生数相应比例。

 二任职条件

1、凡取得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籍的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在院学生会任职。

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生会干部必须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成绩优良;

3、学生会干部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职责心,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工作宗旨;

4、在班里担任班干部,有一定专长(书法、写作、体育、文娱等)或有突出事迹可优先推荐;

5、有开拓创新意识及较高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任免制度

1、学生会干部产生办法: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也可以采用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或系学生管部门)推荐,通过竞聘方式择优录用;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按管理权限推荐,报学生处审批任免;

3、学生会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主管副主席推荐,报学生处审批任免;

4、各部门干事由部长、副部长视本部门情况提名,学生会主席签署意见,院学生委员会审批任免;

5、学生会干部实行试用制、免职制和辞职制。

如在定期内工作没有起色的,主席团成员由指导老师提出,报学工部批准后免去或调换其职。

部门干事由正、副部长纳新提出报学生委员会批准后免去或调换其职,学生会干部个人也可提出辞职。

 

五、主席团工作职责

 一主席团

1、负责监督和协调院系学生会及职能部门的工作;

2、掌握学生会的工作、思想情况,及时向学工部汇报、请示工作,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3、召开主席团会议,加强学生会与学院各处室、系学生会之间的联系。

4、负责学生会的财产登记并负责学生会内部财务的管理;

 二学生会主席

1、在学生处领导下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和各类会议,拟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制订及落实各项制度;

2、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分工,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3、注重学生会内部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各部门成员的工作调配,及时向学生处汇报工作;

4、主持召开主席团工作例会以及相关学生会例会,并代表学生会主席团执行有关决议;

 三学生会副主席

1、参加主席团会议,及时传达主席团会议决定的相关工作。

2、协助主席做好工作,对学生会主席负责;

3、明确职责分工,管理好所管辖职能部门工作,召开相关学生会会议;

4、及时了解各系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

5、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关系,主席缺席时由常务副主席履行主席职责;

6、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秘书长工作职责

1、参加主席团会议,协助主席、副主席做好工作;

2、做好主席团内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主席团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4、负责学生会各项会议的通知、考勤和会议记录;

 5、负责学生会档案的管理。

对学生会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保管各类报刊、杂志及有关文件、通知的原始资料及各系上报的材料;

6、收集各部门的意见,上报主席团并反馈主席团的意见。

六、学生会部门工作职责

 一组织部工作职责

1、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做好各项文案的起草工作;

2、建立院系学生会干部档案。

做好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训工作,为学生会培养后备力量,深入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调整;

4、做好学生干部量化管理考核的考评工作,同时做好上报各类评优评奖名单的工作;

5、协调各部门日常工作,参与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策划。

负责相关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6、负责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保持办公室内整洁卫生并安排督促好学生会的值班工作;

7、联系和接待兄弟院校及各界人士来访;

8、收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及相关资料,情况汇报并及时存档;

9、及时了解各系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席、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

10、学生会宣传办公用品的制表、发放、统计工作;

11、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宣传部工作职责

 1、协调各系宣传部开展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席、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

2、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及时准确地传达学院的方针、政策以及新时期的工作重点等;

3、报道学院内动态,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的思想情况;

4、负责做好学生会各部以及每次活动的工作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

5、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学生会的工作,宣传学生会的形象;

6、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学习部工作职责

1、协调各系学习部开展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席、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

2、组织与学习有关的知识竞赛及征文比赛;

3、协助学生处抽查学生晚自修纪律并将情况上报学生处;

4、收集学生学习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院反映同学意见;

5、帮助引导学生进行自学等形式的学习活动;

6、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体育部工作职责

1、策划和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如足球、排球、篮球、乒乓球等运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考察同学们的早操出勤情况,密切保持与相应的考察早操情况的辅导员老师及学院领导的联系.

3、协助学校开展与体育有关的活动,认真作好相应活动的考勤工作,使之有组织有规范的进行.

七生活部工作职责

1、协调各系卫生部开展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席、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

2、对全院班级、寝室的卫生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报告学生处;

3、协助院资困中心搞好学生资助服务工作;

4、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外联部工作职责

1、协调各系外联部开展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席、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

2、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做好学生会对外相关的业务工作;

4、负责同学们的社会实践等一系列对外活动;

5、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与其它学院做好联谊工作;

6、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文艺部工作职责

1、协调各系文艺部开展工作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席、召开相关学生会例会;

2、协助团委组织全院性文体活动;

3、协助学院做好院级运动会工作;

4、对全院各班级及个人在重大文艺活动的突出成绩和有文艺特长的同学进行记录;

5、适当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校园生活,展示学生的风采;

6、吸纳具有文艺特长的优秀大学生入部,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文艺队伍,并组织培养学生干部多样的文体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干部德、智、体等的全面发展;

7、通过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文化主旋律,促进学院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丰富活跃大学生的精神生活。

8、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创作、排练和演出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文艺知识辅导、艺术创作和艺术交流活动。

 

七、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奖励:

  1、所有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没有任何纰漏,以身作则者,每月加学分2分;

  2、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表现优异,工作突出者可以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加学分5分,并予以公布表扬,

  3、对学生会组织有重大贡献者或者表现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加倍加分;

4、每月对各个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评出优秀部门和较差部门,并在例会中公开表扬和批评。

5、授予荣誉称号的材料(含通报表扬)由组织部记载并存入个人档案。

6、其他相关加分奖励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7、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为;通报批评、眼准警告、记过处分、留会察看、撤职处分;

8、在留会察看期间不行使相应干部权力。

惩处:

  1、无故旷会者每次扣2分,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除名;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连续超过三次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除名;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者每次扣3分,并予以警告。

连续超过两次者,主席团有权取消其干部资格,将其从学生会除名;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主席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每次扣2分;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警告超过一次者每次扣1分;

  8、其他相关扣分处罚参见《学员积分管理制度》执行。

 

二惩罚制度

1、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为:

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撤职处分;警告,严重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干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会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2、在留会察看期间,不行使相应干部权力;

2、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资料送办公室备案;

3、处分签署后,如有情况失实或本人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享有相应组织的解释权。

若被处分人无理取闹,不服从组织决议,经批评教育仍无效,经学生会讨论,作除名开除处理;

4、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干部权利;

 

八、学生会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各部之间的联系,促进各项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学生会的系统化、正规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会例会包括主席团会议、院系学生会干部例会和学生会内部会议三种。

1主席团会议

由主席团主席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主席团各成员,即院学生会秘处长、院学生会副主席及各系学生分会主席。

主席团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实时间、地点根据情况确定,会议内容如下:

A、传达学校和学院的各项精神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学习相关文件;

B、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段的工作任务,听取工作汇报;

C、安排各项工作和活动,并就当前的主要工作和活动进行讨论;

D、对学生会人事调整、人员变动进行商议。

2院系学生会干部会议院系学生会干部例会有院系学生会干部全体会议和院系部务例会两种。

⑴院系学生会干部全体会议

由院学生会主席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院系全体学生会干部。

院系学生会干部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⑵院系部务例会

由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部长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院学生会部长、各系学生会相关部门部长。

院系部务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3院学生会内部会议院学生会内部会议有学生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和部门会议两种。

⑴学生会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学生会干部。

学生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⑵部长会议由学生会分管副主席主持,参加人员为所涉及的各个部门的部长。

部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⑶部门会议由学生会各部门部长主持,参加人员为所涉及的各个部门的干事。

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根据情况确定。

二、对于学生会碰到的问题,在例会上群策群力,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共同商量解决,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会议应指定专人在会后作专门研究,在下次例会再提出讨论。

三、例会前,例会负责人负责安排好会场的各项准备工作。

出席例会者,应准时出席例会,不得提前离会。

四、不出席例会者,应事先按照《学生会请假制度》请假,如无特殊情况,在事后请假者,视同无效,以旷会处理。

五、开会期间要求出席者遵守会议纪律,禁止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六、各种例会性质均适用下列条款:

⑴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秘书处将作通报批评;

⑵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学生干部评优资格;

⑶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由秘书处通报全会,经核实劝其离职;

⑷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者,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七、例会形成的意见在会后应及时去执行,无故延后执行者或不执行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对违反上述条例者,由组织部负责记录,主席团监督。

九、学生会请假制度

1、学生会例会、值班及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

2、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

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学生会干部考核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处理。

3、事假原则上每个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4、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代写,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5、学生会全体会议一律由主席批准,全体部长会议由主席批准,分管部门会议由分管副主席批准,部门会议由部长批准;

6、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7、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8、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十、附则

一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二解释权属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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