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污水技改EPC合同最终版.docx
《一期污水技改EPC合同最终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期污水技改EPC合同最终版.docx(6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期污水技改EPC合同最终版
XXX有限公司
一期XXm3/h污水处理装置技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商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有限公司
201X年X月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由
(1)XX有限公司(以后简称“甲方”)
和
(2)XX有限公司(以后简称“乙方”)
于201X年XX月XX日在XX签署。
XX一期XXm3/h污水处理装置技改工程(以后简称“合同装置”)的“全套主体装置及界区内所有的辅助设施、辅助装置的详细设计、采购、建造、检验、试运行及交付,即: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工程交由乙方实施(工作范围以技术协议为准);以“诚实信用”为原则,保证遵照合同的各项规定,承担上述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如下条款和条件达成合同协议书:
第一条合同文件
1.1合同文件
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合同由下列文件构成。
每个文件均是构成完整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起阅读和互为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合同通用条款;
3、技术协议书;
4、合同附件;
5、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
1.2优先顺序
如果上述合同文件中有任何含义不明确或矛盾之处,依照上述1.1条列出的合同文件顺序进行优先解释。
1.3定义
合同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措辞的含义应与上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第二条工作范围
1)污水处理装置一期技改新增设施的EPC(设计+供货+施工+调试)工程,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
2)一期技改涉及的界区内设备、管道、仪表、电气(包括照明、防雷接地)、电信、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的详细设计(即施工图设计)。
3)一期技改新增的建、构筑物的土建施工。
4)一期技改新增的工艺、仪表、电气及自控设备的制造、供货(具体设备清单详见技术协议)。
5)一期技改新增设备的安装,管道、电气材料的安装。
6)负责整个污水处理装置的技改达标调试,培训操作人员、化验人员。
7)最终以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为准。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元(人民币大写:
XX,其中:
建筑、安装工程价格为人民币:
XX元(大写:
XX元整,开具建安工程发票);设备价格为人民币:
XX元(大写:
XX元整,乙方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涵盖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技术资料、设计联络、培训、施工、设备、建筑、安装、机械、劳务、检验检测(不含环保部门检测)、调试试验考核、运输(含大件运输措施费)、装卸、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所有接口、保险、技术资料、税和费用等,具体以合同附件1《分项价格清单》为准;
3.2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人工费、材料费或其它费用不因政策、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4.1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4.2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甲方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70%时,乙方一次性开具合同全款发票)。
4.3合同总价的支付
4.3.1合同生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百分之二十(20%)的预付款,即XX元;
4.3.2初步设计评审完毕,经甲方确认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即XXX元;
4.3.3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经甲方确认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即XX元;
4.3.4乙方将工艺设备(详见技术协议工艺设备清单)发货前,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即XX元;
4.3.5土建工程主体完工后,经甲方确认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即XX元;
4.3.6乙方将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具备进水条件,乙方进行整体调试前,经甲方确认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即XX元;
4.3.7在乙方负责的整个工程调试合格,通过甲方的验收,获得验收证书(甲方出具验收证书),且工程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以合同及技术协议所要求的为准,包括乙方施工过程中所用到甲方的水、电、材料,设备以及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等)完成后30天内;或乙方负责的整个工程施工完毕,具备进水条件后12个月(甲方视乙方调试合格),乙方办理竣工结算,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30天内,二者以先到时间为准;甲方将向乙方支付验收后付款,此时累计支付至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95%。
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款的5%,返还期限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中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五条工程期限
5.1、2013年4月15日前,乙方提供拟建场地岩土勘察详勘要求。
5.2、2013年4月30日前,甲方提供拟建场地岩土勘察详勘报告,乙方完成初步设计。
甲方在收到地基处理设计后30日内完成打桩工程。
5.3、乙方于2013年9月15日前,高效氧化具备进水调试条件。
5.4、现场具备调试条件后乙方进行调试,工艺调试周期为120天。
如遇冬季或非乙方原因,导致调试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中途中止,则调试周期可以延长。
5.5、以上工期若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后,则所对应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保险
乙方根据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全部相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第七条性能和消耗保证
乙方保证:
在技术协议中规定的设计输入条件得到满足的条件下,合同装置全部满足并达到《技术协议》验收中规定的工艺性能保证值和消耗保证值。
第八条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及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九条合同适用法律和语言
合同使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适用语言为中文。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1一般规定
1.1定义
除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下列定义:
1.1.1“合同”指合同协议和合同条款以及被列为合同附件的所有文件。
1.1.2“合同装置”指乙方将在项目现场按照合同要求建设的XXm3/h污水处理技改装置,详见技术协议“工作范围”的说明。
1.1.3“项目”是指宝丰能源集团一期XXm3/h污水处理装置技改工程,位于灵武市宁东镇宝丰能源项目区内。
1.1.4“项目现场”指用以建设合同装置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期XXm3/h污水处理技改装置工程现场。
1.1.5“工作”指乙方执行合同规定所开展的工作。
1.1.6“一方”及“双方”单指或合指乙方与甲方。
”第三方”是指甲方和乙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
1.1.7“甲方”指XXX有限公司。
1.1.8“乙方”指XXX有限公司。
1.1.9“甲方代表”指甲方在合同中指定的授权执行合同的人员。
1.1.10“乙方代表”指乙方在合同中指定的人员。
乙方代表(项目经理)人选须经甲方书面批准。
乙方代表将负责组织实施合同项下工作的开展,并由乙方授权可以对一切事务作出决策,且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
1.1.11“甲方人员”指参加项目的甲方所有人员。
1.1.12“乙方人员”指直接参加项目的乙方人员,包括分包商和供货商人员。
1.1.13“现场人员”指在现场的甲方人员,乙方人员及其他第三方人员。
1.1.14“分包商”指完成其他工程,由甲方或乙方指定的公司。
1.1.15“天”/“天数”指日历天/天数:
“时间”指中国北京时间。
1.1.16“生效日”指双方签署本合同的时间。
1.1.17“供货”或“货物”是指合同装置需要的所有设备和材料以及与设备材料相关的文件,包括所有备件以及初次添加的非消耗品(如润滑油)。
1.1.18“合同价格”指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金额。
1.1.19“乙方设备”指为实施和完成工作以及修补任何缺陷需要的所有仪器、机械、机
具、设备、车辆和其它任何物品。
乙方设备不包括甲方提供的设施和设备以及构成永
久工程的设备、材料和其它任何物品。
1.1.20“信息”指所有具有技术和非技术特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从甲方或其代
理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技术信息、商务信息、说明、规格、标准规范、数据和介绍。
11.1.21“乙方文件”指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工作所准备的与合同装置的设计、采购、
施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实验、测试和操作与维护有关的设计、数据、计划、报
表、方案、规格、流程、图纸、标准规范、手册等文件。
1.1.22“良好的行业惯例”指在类似情况下从事同类工程的、熟练的、有经验的乙方按
照先进的标准使用公认的、具有最高专业水准的工程设计和技术所表现出来的技术水
平,勤勉和谨慎的预见。
1.1.23“审批”或“批准”指由甲方签发的不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义务、风险或责任
的书面批准。
1.1.24“初步设计文件”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与合同装置初步设计有关的数据、计
划、规格、流程、图纸及其类似的技术文件。
1.1.25“变更”或”改变”指对本合同的任何改变、修改或变更。
1.1.26“系统”是指构成合同装置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的操作系统。
1.1.27“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装置通过性能考核后,乙方对合同装置质量担保的期限。
1.1.28“法律”泛指法律、法规、法令、司法解释、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等。
1.2解 释
1.2.1合同意图
合同各个部分作为合同整体并相互补充。
如果合同某个部分规定工作、服务或者乙方义务、责任,而在其他部分没有规定的,这种情况下应视为合同整体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执行这些工作、服务或义务。
合同中任何字、词、句位置错误、多余、遗漏以及词性的误用等都不影响从合同整体来理解这部分的意图。
1.2.2合同错误、遗漏、差异以及矛盾
1.2.2.1如果乙方发现合同任何错误、遗漏、差异,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
及时给予书面澄清。
1.2.2.2如果对相同的工作在技术规范方面出现不同的标准,那么,将适用最严格标准,
除非甲方同意适用另一个标准。
1.2.3工作性质
在合同签订以前,乙方被认为已经熟悉为执行本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各种规定和要求;乙方熟知项目的性质、项目所在地情况;乙方熟知项目对设备、材料的特性、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乙方熟知执行项目所需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其它工作/服务的性质与工作量;乙方熟知为执行项目所有人员、设备、材料、物资供应以及施工机具设备进、出项目现场的要求;乙方熟知为执行本项目的交通运输条件和情况;以及作为合格的乙方应当知悉的所有执行本合同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乙方对上述可能会影响乙方执行本合同工作事项的任何疏忽,都不减少乙方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1.3通信与交流
本合同规定不论在何种场合给予或颁发批准、证明、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都应:
1.3.1采用书面形式,并且由人工送达(取得对方签收),或通过挂号邮寄或速递传送,或用双方商定的电子传输方式发送。
接收方在收到这些通信文件时,应立即通知对方签收或确认已经收到该文件。
1.4法律和语言
1.4.1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执行均接受并按中华人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合同争端解决,无论采用仲裁或者诉讼,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并且,排除按照司法规则应适用的任何其他国家的法律。
1.4.2语言文字
1.4.2.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4.2.2所有依照合同提供的信件、信息、印刷品、数据手册及其他文件应采用中文。
1.5合同文件构成与解释见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一条
1.6技术协议书
本合同与合同技术协议书同时生效。
1.7 权益转让
1.7.1在合同执行中,甲方有权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权利和/或义务。
除甲方与乙方另行协商一致,甲方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权利和/或义务的,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同时,也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
1.7.2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变相转包合同项下任何工作。
1.8文件照管和提供
每份乙方文件都应由乙方保存和照管,除非并直到被甲方接收为止。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文件一式6份。
乙方应在现场保存一份合同、甲方要求、乙方文件、变更、以及根据合同发出的其他往来文件,甲方人员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使用所有这些文件。
如果一方发现为工程准备的文件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错误或缺陷通知另一方。
1.9文件使用
1.9.1 乙方给予甲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在公司存续期间可无期限的免费的使用乙方文件的许可,包括对它们做出修改和使用修改后的文件许可。
这项许可应:
(1)允许甲方或第三方建设、运行、维修、改进、调整、修复、报批和拆除工程之目的,复制和使用乙方文件。
(2)乙方文件是计算机程序或其它软件,允许在合同设定的乙方文件使用范围内的计算机上运行。
1.9.2 甲方给予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之目的的可自费复制、使用甲方文件夹。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本条款规定外的其它目的使用、复制甲方的文件。
1.10 保密性
除了根据合同履行义务和遵守适用法律的需要外,双方应将合同的详情视为保密信息,双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时规定遵守保密义务。
1.11遵守法律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遵守适用的法律。
乙方应缴纳各项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车、性能考核、保修等工作,办理并获得所需要的全部许可、执照或批准。
乙方应保证并使甲方免受因未能完成上述工作带来的任何损失。
2业 主
2.1 甲方代表
2.1.1甲方代表
2.1.1.1XX限公司XX为甲方执行本合同的唯一代表。
2.1.1.2甲方代表将根据甲方书面授权开展工作。
2.1.1.3如果甲方替换已任命的甲方代表,应在不少于14天前将替换人的姓名、地址、
任务和权利、以及任命的日期通知乙方。
2.1.2受托人员
乙方知晓:
除甲方以及甲方代表外的“甲方人员”,均无权作出批准、证明、同意、
通知、变更、签证等行为或类似其他行为。
“甲方人员”前述行为应属无效。
所有甲方委托的人员,包括甲方代表、监理人员,质量监督部门人员以及其他第三方检验检测人员,应只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作。
由授权人员做出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批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其它行动,应
2.1.2.1不解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1.2.2不影响甲方拒绝接受乙方工作、生产设备或材料的权利。
2.1.2.3如果乙方对受托人员的确认和批示有疑义,乙方应书面提交给甲方代表,甲方
应迅速提出采纳或不采纳更改的回复。
2.1.3指示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根据合同应履行义务所需要的指示,每项指示均应是书面的,并说明其有关的义务,以及规定这些义务的条款。
2.2 现场进驻权
甲方在划定乙方的界区范围和可进驻的范围后,通知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项目现场,乙方不符合甲方进入现场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驻现场,但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
3.1 乙方一般责任和义务
3.1.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以及为满足甲方要求或合
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和合同虽末提及但为项目顺利实施及合同装置稳定、安全、
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技术协议中的工作和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备材
料采购、施工安装、甲方人员培训,直到完成合同装置投料试车、性能考核和最终
接受,以及执行其它所有为建设合同装置而需要的辅助行为,并保证甲方对合同装
置的所有权。
乙方在此确认乙方是在“已充分审查了由甲方提供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数据,已充分审查和勘查了与本工程有关的现场及其资料,已充分审查了所获得的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信息以及在合同协议书签署之日可获取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数据”的条件下与甲方签署合同协议书的。
乙方同时承认:
任何由于其未能熟知和或理解所有这些数据和信息,将不能构成免除其成功履行本工程的责任,将不能构成其增加任何合同费用的借口。
乙方应履行和/或提供本合同中没有专门提出但可以从合同中合理地推断出的用于充分保证合同装置性能所必需的全部工作和全部材料。
3.1.2乙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
责任。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其详细的施工安排和方法时,乙方应积极响应并按时提供。
3.1.3乙方应遵守在合同执行阶段现行的、并可适用于本项目的法律、条例和规章,包
括在合同生效日颁布的、适用于本项目并有可能影响到工作的所有法律、条例和规章。
3.1.4乙方应根据和利用良好的行业惯例和乙方自身的工程经验和技术知识来完成工
作,并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第三方人员对工程数量和质量的监督、检查。
3.1.5乙方应负责及时获得并持有必要的建设和运行合同装置所需要的各类审批和许可。
3.1.6乙方应协助甲方获得所有技术协议中虽未提及,但与建设和运行合同装置相关的
审批和许可,并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文件。
3.1.7对于可能影响到项目现场临近区域工作的,乙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中要求与甲方
进行协调,并遵守所有适用的法规和标准规范,如安全/治安/环保标准等。
3.1.8乙方应将由甲方提供的所有标准规范、图纸以及其他数据、资料转化成能满足
项目标准规范的形式。
3.1.9乙方保证具有完成工作所需要的经验和能力,并保证提供足够和称职的专业人
员和其他人员,履行本合同。
3.1.10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与工作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和项目管理、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等有关的文件,以便甲方审查、
建议或批准。
3.1.11乙方保证合同装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方式可满足按照良好行业惯例和有关标
准以及本合同的要求进行的各种操作和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协议》的规定。
3.1.12如果有任何工作、服务或供货未在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图纸、附件或其它任何
文件中明确提及,但却是成功执行本合同和建设合同装置所必需的,此服务或供货应被视为包括在本合同下乙方的工作范围内。
3.1.13乙方保证任何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
3.2.质量担保
质量担保采用质量保证金。
3.3乙方代表
3.3.1乙方应任命陈辉洋作为乙方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代表将负责工
作的开展,并由乙方授权可以对乙方相关一切事务作出决策,且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
更换。
乙方应对乙方代表任何行为、疏忽或遗漏负责,如同乙方自己的行为、疏忽或遗
漏。
3.3.2如果甲方书面认为乙方、分包商或供货商的人员不称职、不合格、不诚实、不
合作或因为其它原因,乙方应及时更换此人员。
因这种人员更换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后果
由乙方承担。
3.3.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更换乙方报给甲方备案的关键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工程管理人员等)。
经批准的关键替代人员应与被替代人员应共同工作一段合理的时间
以完成工作交接。
3.4分包商
3.4.1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分包其在本合同下的任何工作。
乙方在合同项下关键工作不得分包。
注:
本合同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允许分包,但土建工程分包商需经甲方审核、确认。
3.4.2乙方需要分包某些非关键项工作的,应当经甲方书面批准。
3.4.3乙方与分包商或供货签订的合同不能解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
乙方应
当为所有分包商或供货商的行为、违约及疏忽承担全部责任。
3.4.4乙方在与分包商或供货商签订分包合同或供货合同,应符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
3.5合 作
3.5.1甲方和乙方按照《技术协议》的规定相互协作。
乙方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应与甲方、甲方的其它乙方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合作。
3.5.2甲方将按照约定协助乙方获取乙方不能以自己名义获取的,或未被授权以甲方名
义获取的建设和运行合同装置所需要的所有官方审批。
3.5.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审批等活动。
3.6放 线
乙方应根据合同中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给工程放线。
乙方负责对工程的所有部分正确定位,并有义务纠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定线中的任何差错。
3.6.1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协议及《技术协议》以及所有适用的安全规范和规定,满足安
全的规定和要求。
由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全部责任、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第三人投诉、诉讼,行政机关罚款、处罚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损失;由乙方原因导致上述责任归责至甲方,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
3.6.2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有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6.3乙方负责清理其涉及的现场区域内不需要的障碍物,以免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
3.6.4因实施工程,乙方负责为公众和临近土地的所有人和占用人提供可能需要的任何临时工程(包括道路、人行道、防护物和围栏等)。
3.6.5如果乙方未能采取合理措施保证这些人员和财产安全,甲方有权采取这些措施,
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这种情况下,并不因此免除乙方义务和责任。
3.7质量保证
3.7.1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质量
保证体系的任何方面。
3.7.2乙方应执行《技术协议》关于质量保证规定,并制定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报
甲方批准后才能在工作中实施。
3.7.3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承担合同装置质量保证义务。
3.7.4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任何工作、义务和责任。
3.8现场数据
乙方保证已经检查、完全理解并考虑到了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资料和现场勘测报告。
乙方应当核实这些现场资料。
3.9合同价格的充分性
3.9.1乙方确认合同价格正确充分地考虑了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以及为设计、
采购和施工和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费用。
3.9.2合同协议书规定的合同价格是固定总价,是乙方为完成工作和服务所应获得的
全部报酬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管理费、成本、利润、风险和所有税、费。
乙方应
承担就本合同及其执行过程中的需要由乙方交纳的各种税费或其它收费。
如果甲方替乙
方支付了上述税、费,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应立即补偿甲方。
甲方也可从给乙方的应付款项中扣除这些费用。
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给乙方的付款中代扣代缴任何税、费。
甲方向政府有关部门代扣代缴了此类的税、费后,可以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相应的付款义务。
除非乙方自费向有关政府部门获取无需由甲方代扣代缴税、费的许可,否则甲方将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代扣代缴上述税、费。
3.9.3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化合同价格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和汇率变化的影响而
调整。
3.9.4合同价格因变更调整
合同价格为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不因任何因素做任何调整。
合同装置施工过程中任何设计变更(详见本合同11条变更和调整)均不再增加合同金额或费用。
3.10不可预见事端
3.10.1乙方确认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所有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情
况的全部必要信息或资料。
3.10.2乙方确认负责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不可预见的问题并承担相应的
费用。
3.10.3对于任何不可预见的事项发生,不构成合同变更,不免除乙方在合同中规定的
任何义务责任。
3.11道路通行与设施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