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监理细则给排水及采暖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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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监理细则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JNJL/QR/QB-4.0/D17/1.0

No:

D17—

 

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专业: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编制(专业监理工程师):

日期:

审核(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盖章)

年月日

注:

该文本仅作为参考文本,请各项目部在编制时,结合工程实际内容认真如实地加以扩删,特别是采暖工程,切毋生搬硬套

2005年5月版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工程所有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重要工序等均须经监理验收签证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为保证工程验收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制定本细则,望有关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切实执行并给予协助与支持。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内容:

二、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年版);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61—2005);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GB/T50349—2005);

8.《建筑给水铜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71:

2004);

9.《排水系统水封保护设计规程》(CECS172:

2004);

10.该工程有关施工图纸及说明;

11.该工程有关合同、文件及技术资料;

12.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13.经审批的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三、监理工作流程

督促介入本项目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监理工作流程实施。

(一)施工单位施工前应提交的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书;

4.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原件核查后,复印件备案);

5、检测仪器、工具的核定证书及复印件;

6、开工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7、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单及材料代用文件等;

8、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等)、专项施工方案;

9.办理质检、安装等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二)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1.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的主要规章制度。

(三)监理验收程序:

1.进场材料、设备的报验

(1)材料、设备进场后,无论进货渠道如何,均应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检测报告等质保资料以及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并进行目测和必要的测量测试。

对进口材料、设备还需查验商检部门的检验报告,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施工单位应拒收、拒用。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

材料、设备的质保资料、商检证明、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施工单位的目测及测试数据应交监理核验,并以复印件形式附在报验表格后备查。

(3)监理在对资料、实物进行核对和必要的检查后,做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答复。

未经同意使用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亦不得存放于现场,并必须在通知期限内撤离现场。

2.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

包括班组长自、互检(下道工序检查上道工序)和专职质检员检验。

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签证单和质量检查评定表,并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自检资料附后)。

自检不合格,自行整改返工。

(2)监理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书面报验单,经审核无误后,一般情况下应尽快进行现场验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监理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在验收单上写明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

整改或返工完成后,再进行以上自检程序。

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一般可在24小时内再行复验,影响工期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未自检或无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可拒绝验收。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口头指令,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

(4)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预控和工程验收的计划性,施工单位可根据进度计划排出相应的工程报验计划。

凡列入计划的验收,监理将优先保证,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监理在正常工作或节假日时间内验收,则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现场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方可安排验收。

(5)分项和分部工程(应分期、分层进行)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并填表、评定等级及签名后报送监理评定等级并签名。

3.强调按图施工。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理、不完善或无法实施等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送监理和业主,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解决办法,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单位与业主单位的变更执行。

4.竣工预验收和竣工资料审查。

监理负责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工作。

施工单位应做好预验收的充分准备,并对验收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要提交准确、完整的竣工资料,主要包括:

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记录与技术核定单、实际施工和竣工图,有关施工记录,材料设备申报表,工序质量报验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各类中间试验记录,设备试运行记录,系统试,冲洗、调试及联动试验记录,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记录等等,所有竣工资料应经监理确认。

5.施工单位未按监理要求的上述流程执行的,经交涉和制止无效后,监理应采取必要措施(包括施工中不予进行监理验收、决算时不予认可相关工程量等)。

对由此引起的检测、整改返工及其它相关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并在工程决算时予以兑现。

各施工阶段的监理控制要点及相关目标值

四、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水暖专业监理应以工程的安全性为首要任务,必须确保建筑物与系统设施的安全;第二任务是保证建筑物和系统的使用功能与运行可靠性。

为此水暖专业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展的各个阶段确定质量控制的重点。

本工程监理为施工阶段和调试运行阶段监理,施工阶段除了协助业主完善前期各项工作外,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协助业主对工程进行“三控二管一协调”。

在注重施工质量控制的同时,抓好进度控制和造价控制。

(一)施工阶段监理在方法和措施上主要应强调以下几方面:

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

协助业主选择好合适的给排水专业工程承(分)包商。

在审查专业承包商资质证件的同时,审查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必要时对该承包商、项目负责人的已完项目进行考察(重点是技术实力、质保体系、服务体系)。

2.组织技术、质量交底。

现场施工应认真深化设计,设计时应对照土建施工图布排各类管线。

3.强调按图施工,按规范施工。

水暖专业监理应认真组织有关方面进行图纸会审,审核其施工图和施工预算,将工程可能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在工程前期予以解决,避免少、错、漏、碰现象。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要求施工单位制度、人员、措施三到位。

4.严格材料、设备等的审核报验手续,对各种类型的原材料(如管材、管零件),各种类型的阀门、过滤器、水流指示器、表计和各种设备(如水泵、压力罐、水处理器等)均需认真查验“二证”,并进行现场目测和必要的测量测试,严禁不合格品,用于本工程。

5.加强对施工过程各工序的检查验收,特别应注意。

预留预埋与定位放线,管道支架与管道连接,管道试压与防腐保温等质量控制点的核验。

6.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评定。

除参照现行的专业规范特准验收外,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1)有行业归口的验收,以法定验收单位的验收为准。

如消防与喷淋系统的验收以消防支队为准。

监理对有行业归口的验收,应按监理合同,参照设计,图纸、产品说明书等做好预验工作,为正式验收作好准备。

(2)对无行业归口的可参照设计、图纸、产品说明书等进行验收。

(3)注意给排水专业施工与土建装饰的配合,吊顶内各类水管一律要进行试压和灌水试验,并在吊顶封顶前完成,要注意各类水管的检修口与消防喷淋喷头及消防箱与装饰工程协调一致,要考虑装饰美化问题与装饰效果等。

7.行使质量监督权,为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指令提供建议。

(1)对没有经过检验即进入下道工序;

(2)对经指出的工程的质量不合格之处未认真整改;

(3)擅自使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5)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6)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8.行使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认证意见。

(二)在协调运行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为检查给排水专业系统的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业主的使用要求;检查系统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可扩展行和可维护性,在各子系调试通过的基础上,要特别注意整个建筑物系统集成的质量评价水平,给排水的系统集成应在给排水设备集成的基础上达到功能的综合集成。

监理在调试验收时,在注定性指标验收的同时,也要注意定量指标的验收,各重要部分的主要技术参数,如水压、水量和通水能力及排放能力,渗漏量等等都要进行测量测试,并对数据详细记录。

(三)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为了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防止水暖专业系统突破概预算目标,必须从严控制,尽量避免或较少工程变更的次数和范围。

对所有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业主变更),监理要从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及时提出监理意见供设计或业主参考。

2.要注意工程的协调

水暖专业工程与强弱电,通风等安装工程及土建与装饰工程关系密切。

监理要抓好水暖专业承包商和土建,装饰和其它专业承包商及其它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对土建和其它安装单位的施工的预留孔、预埋管的规格、位置和数量进行核对,尽量避免专业施工时乱打乱敲,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安全性和美观性,在土建结构和其它相关专业设计时,也要充分考虑在设备、管线空间方面的相应需求,以利工程的整体协调。

五、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重要的保证措施,就是监理人员在施工前、中的检查及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这也是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质量检查验收要求

1.现场检查:

主要方法有观察、旁站、测量、试验等手段;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过检查验收不准进入下道工序,工序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人员复检,自认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会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专职人员复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报监理现场检查验收。

4.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组织专职人员复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签署验收结果。

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程序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1)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全部合格。

检验批质量验收见GB50242附录B。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见GB50242附录C。

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通过的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进行抽样检验和检测。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GB50242附录D。

建筑给水、排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见GB50242附录E。

(2)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检验和检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

2)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试验。

3)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试验。

4)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消毒检测。

5)卫生器具通水试验,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满水试验。

6)地漏及地面清扫口排水试验。

7)消火栓系统测试。

8)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

(3)工程质量验收文件和记录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验收单。

5)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试验记录。

6)设备试运转记录。

7)安全、卫生和使用功能检验和检测记录。

8)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竣工图。

(二)检查和验收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资质与施工组织设计

给排水专业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须对施工单位资质与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对施工承包和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着重以下内容:

①承包、分包合同。

②承包、分包范围与其企业资质等级是否相符,了解其相关工程实绩,特殊专业是否有专用施工许可证件(如压力容器专业施工、消防系统专业施工与调试等)。

③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与业绩、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如焊工等工种)。

(2)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①施工组织设计在总体上对现场施工的人力和物力、技术和组织、时间和空间、环境和场地等各方面是否做出了相对的合理安排,是否能起到指导现场施工的重要作用。

②施工组织设计中对有关施工的流向和顺序的安排是否正确、合理,主要施工过程有无正确的施工方法。

③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无应用流水作业原理和网络计划技术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以及合理的人力、物力的配备计划安排。

④对重要的分项工程和特殊工序应编有相应的施工方案,如消防与喷淋水系统,样板间及高级卫生器具,重要设备间与泵房等安装及试压、试水等。

⑤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主要施工技术及组织措施。

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是否建有相应的和有效的质量及安全保证体系。

⑦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常见工程质量通病(如管道渗漏,或堵塞,阀门失灵,排水管倒坡等)是否有相应的和有效的技术与质量预控措施。

2.材料、设备进场核验

(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设备供应计划进行审核,审查其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是否与设计相符,进场时间与工程进度计划是否相符。

(2)进场材料报验程序同前。

主要材料,设备在进场核验时,必须向监理提交符合要求质保书、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以及有关安装调试技术资料、设备供应商的资质。

(3)监理接到进场报验单后,先核对质保文件是否符合要求、规格、参数等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并按以下方法核验:

①设备主要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无损,辅助设备、附件等是否与开箱清单相符。

②主要材料作常规性检查,如钢管、铸铁管、UPVC、ABS等管材按标准和规范核查。

其中钢管(包括型钢、钢板等)须重点检查壁厚、椭圆度、镀锌层及外观弯曲变形、表面锈蚀、裂纹等情况;铸铁管等材料重点检查壁厚、内壁清渣光洁情况,有无裂缝、砂眼及其它缺陷;UPVC、ABS等管材重点检查壁厚,弯曲变形、裂纹、光洁、色差等。

③阀门安装前应做强度、严密性测试,同规格抽查10﹪且不少于1个,对安装在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试验。

阀门强度、严密性试验规定如下:

强度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

压力在持续试验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阀瓣密封面无渗漏,时间规定如下表: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

DN(mm)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严密性试验

强度试验

金属密封

非金属密封

≤50

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0

60

30

180

④所有消防器材及有防火要求的产品除检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外,还应重点检查其是否系消防部门认可的产品。

(4)核验后,监理与甲、乙双方在核验申请单或开箱单上共同签字予以认可,三方保存归档。

3.预留、预埋验收

(1)钢筋砼施工中的有关给排水预留孔洞与预埋管件等,在隐蔽之前(墙、柱为合模前,梁板为浇砼前)均需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

(2)监理核验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隐蔽。

(3)监理核验主要核对规格、尺寸、轴线、标高等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预留、预埋验收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给排水施工一般应以水施图为准,当遇有与土建矛盾或不一致时,应提请甲方与设计院协调。

②预留、预埋时应尽量设法不断或少断钢筋,并在预留、预埋完成后会同土建专业按规定设置加强筋。

预留、预埋时不得切断梁、柱主筋,如发生矛盾,应及时提请设计协调。

③预埋管件的固定须稳固可靠,且不影响土建支模和砼浇筑。

④穿越有防水要求的构筑物或板时,应采用防水型钢套管(即在钢套管外壁加焊防水翼环),防水套管在预埋前应检查其加工预制的型式与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⑤对于排水,凝结水以及其它有严格坡度要求的管线套管预埋时应严格控制标高,满足设计坡度要求。

⑥凡属安装工程但施工中明确有土建分工预留孔洞和埋件,应由土建与安装人员互相交验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施工单位与监理签字认可后分别留档保存。

4.管道安装检查与验收

(1)管道安装过程中,监理经常到现场巡视检查,了解工程进展,检查安装质量情况,在巡视中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管道的材质,接口型式以及各种附件,是否均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②管道的支、吊架的型式、间距、数量、材质及制作安装质量、固定方式,外观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③管道安装时不得乱敲乱凿,破坏土建结构。

如必须在钢筋砼上开、凿洞,须与土建专业协商,必要时可请设计院解决。

④施工中过程中,施工方应有防止杂物落入管内的相应措施。

⑤各种管道配件的使用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如排水系统中45。

弯与90。

门弯、顺水三通、四通的使用,以及水泵吸水管和偏心大小头的使用等等)。

⑥室外管道的沟槽、地基及管道基础、垫层等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2)室内给水管道安装

①管道安装施工工艺流程:

配合土建预留预埋--管位与支架确定--管道连接干、支管安装--阀件安装--管道试压--防腐、刷油和保温--系统冲洗和消毒。

②督促施工单位按上工艺流程有序进行施工和管理,并监督施工方建立严格的管材阀件等器材进场质量验收制度,防止劣质器材用干工程。

③对管线比较复杂的工程,应在图纸会审时,注意及时解决图纸上各类矛盾,并督促施工单位各工种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④对给水管道安装过程中易出现的套丝、填料、垫片、焊接等方面的质量通病,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3)室内排水管道安装

①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a.±0.00以下排水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配合土建预留预埋--管道定位与管沟开挖及处理--管道对口与直及坡--按口施工灌水试验与防腐刷油--回填管沟。

b.±0.00以上排水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配合土建预留预埋--管道度支架定位、放样--预制管段--立管安装--模、支管安装--系统通水与立管通球试验及管道刷油。

②督促施工单位按上述工艺流程有序进行施工和管理,并监督施工方建立严格的器材进场质量验收制度,核对质保文件和作外观检查。

③埋地和暗装管道的坡度检查和灌水试验,必须在隐蔽前进行,并办理验收手续。

④排水横管施工时坡度不得小于最小坡度要求,也不宜过大。

管件应尽可能选用阻力小,水流条件好的顺水三通、四通、45º弯等。

⑤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雨水漏斗连接管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

(4)室外给水、排水管道的安装

①管道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定位与打桩放线--开挖沟槽与工作坑及排水管道基础施工--散管,下管管道对口、稳固,排水管坡--接口安装施工--管道试压或试水--回填管沟--给水管冲洗消毒。

②督促施工单位按上述工艺流程有序施工和管理,并监督施工方建立严格的材料进场质量验收制度。

③开挖沟槽应确保槽底土层自然结构不被破坏,严禁超挖,如沟底土质松散或遇有块石障碍,应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适当处理,经监理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④在地下水位较高,雨季或冬季安装管道,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降水,排水或防冻等措施。

⑤有防腐要求的管道,下管与回填管沟前应对防腐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下管与回填隐蔽。

下管前,施工方应先自检管道基础尺寸,坡度标高和中心试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后,报监理验收。

⑥各种型式的管道接口,其材料与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接口完毕后,应采取措施加强养护,管道的承口应与水流方向相反。

⑦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前,施工方应提交试压方案,试压所用压力表应经核验,水压试验经监理认可后,应及时回填管沟并按要求分层夯实。

⑧排水管道闭水试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管沟,严禁晾沟,管顶上部500mm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回填土应按要求分层夯实。

⑨阀门井,检查井等井口标高应与地坪或路面施工配合,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排水检查井应按规范要求做流槽。

(5)管道安装完毕后,应分系统,分区段进行分项验收,其内容按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其程序同监理验收。

监理核验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各种管道试验应在管道安装已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后在进行。

②各种管道的水压、灌水、通水、通球等试验应按设计要求进行,不明确的按施工规范进行。

③所有隐蔽管道(如墙、板、柱内、吊顶内、埋地、防腐保温等)的水压、灌水试验和验收须在隐蔽之前进行。

④管道试验时,要有相应的防止漏水污损的相关措施,试完的水集中派放。

(6)管道的水压试验

①管道试压一般分单项试压和系统试压两种,单项试压是在干管敷设完后或须隐蔽部位的管道安装完毕后,按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系统试压是在全部干、立、支管安装完毕后,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②系统试压前,应做好试压前的有关各项准备工作,对系统作一次检查,暂拆去与试压无关的阀件、仪表,用堵件堵严各预留口和隔离与试压无关的设备,调整好管路中各处阀门开关状态及考虑好系统排气和泄水需要。

③联接的试压泵宜放在管道系统最低点或室外管道入口处。

高层建筑应根据系统分区、分段情况试压。

系统试压时,压力表应设两个,一个在试压泵出水阀后作测定试验压力用,另一个安装于系统末断或顶部,作核对试验压力用,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1.5级,刻度值适宜。

④管道试压时,当压力升到试验压力时,停止加压,检查全部系统,渗漏处,做好标记,并进行修理后,重新进水试压和复查,如管道不漏,并持续到规定时间,压力降在允许范围内,视为试验合格。

施工方试验时应及时填写试压记录,并报监理验收和办理验收记录。

⑤管道试压合格结束后,应对系统作妥善恢复,拆除试压泵和水源及无关临时管件。

冬季应把系统内存水池,以防冻坏管道和设备。

(7)灌水试验

①室内排水管道埋地及吊顶、管井内隐蔽工程在封闭,回土前,都应进行灌水试验。

内排水雨水管,安装完毕亦应作灌水试验。

②灌水试验前,应将各预留口采取措施堵严,在系统最高点留出灌水口,楼层吊顶内管道灌水试验时应在下一层立管检查口用橡皮球塞或胶囊充气堵严,由本层预留口处灌水试验。

③试验时,由灌水口将水灌满,按设计或规范要求的规定时间对管道系统的管材及接口进行检查,如有渗漏现象应及时修理后,重新进行灌水试验,直至无渗漏现象后,视为试验合格。

施工方应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并报监理验收和办理验收记录。

(8)管道系统冲洗

①管道系统冲洗应在管道试压合格后,调试运行前进行,冲洗前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检查,并暂时拆去阻碍水流通过的相关阀件仪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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