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金溪县对桥乡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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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金溪县对桥乡总体规划文本

抚州市金溪县对桥乡总体规划

 

(2006-2020)

 

文本

 

总则

第一章蕲州镇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二章城镇性质、规模、用地发展方向与规划区界定

第三章镇区总体布局

第四章专项系统规划

第一节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节绿化景观规划

第三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四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五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六节电信工程规划

第七节广播电视工程规划

第八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第九节环境保护规划

第十节环卫设施规划

第十一节消防工程规划

第十二节防洪工程规划

第十三节人防工程规划

第五章近期建设规划

第六章总体规划实施

总则

第一条金溪县对桥乡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是对桥乡规划区内各项城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凡因村镇建设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均应按照本规划要求执行。

本规划条文中黑体部分为强制性条文。

第三条本规划具体落实由对桥乡政府负责,对桥乡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监督。

第四条因某种原因需要对本规划的某些内容进行调整时,应经乡人民政府批准,报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金溪县建设局备案。

第五条城镇总体规划期限为:

1、近期:

2006年至2010年

2、远期:

2011年至2020年

第一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六条镇域村镇体系发展战略是:

集中主要力量建设发展镇区,以点带面,带动村镇全面发展,加强乡镇企业建设与内引外联的力度,发展民营经济,注意生态保护,走持续发展的道路。

第七条镇域村镇体系空间规划模式为:

以镇区为核心,沿206国道经济发展带为主轴,镇域南部沿县道形成南北向发展次轴,与主轴形成T字形村镇分布格局。

镇域经济发展以点、轴开发模式展开,为远期镇域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打好基础。

第八条规划对桥乡近期2010年总人口为1.73万人,远期为1.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800人,城镇化水平为10%。

第九条镇域村镇等级分为三个层次:

1、中心镇:

对桥乡镇区

2、中心村:

对桥村、庄坊村、太平村、汤家村、横源村、炀田村、龚家村

3、一般村:

拥军队、暾头、朱家坊、下傅、程家等

第十条工程系统规划

1、道路规划

逐步完善各乡级公路,使镇域主要村的道路能够互通,道路宽度15米。

2、给水系统规划

逐步完善水系统的现状,以白塔河支流为全镇主要水源,形成以中心镇与一般镇为中心,辐射中心村与一般村的给水系统。

3、电力规划

坚持以国家大电网为主,加快电网建设,完成农村初级电气化。

加快农村地区电网建设,使之与中心村电网形成网络,争取实现一户一表,达到农网安全、高效、低耗运行。

通过农村电网的改造减轻农民负担。

4、电信规划

加快信息产业化过程,建设以镇区为中心的全镇电话网络。

在逐步完善固定电话网的同时,加强信息传输网的建设,逐渐发展以IP技术和装备为主导新的高速宽带互联网,远期逐步实现光纤进入生活区。

第二章城镇性质、规模、用地发展方向与规划区界定

第十一条镇区性质为:

特色农业和养殖重镇

第十二条镇区规模:

1、人口规划:

镇区人口近期1800人,远期2500人。

2、用地规划:

用地为100公顷,人均100平方米。

第十三条镇区用地发展方向为:

以向西为主,适当向南北发展。

第三章镇区总体布局

第十四条镇区空间布局

在现状基础上集中成片发展,避免过于沿交通线路发展。

旧区在镇区中部,强化其现有的大部分职能,如集居住、卫生、商业于一体,通过整治环境,完善设施,创造一个全新的商贸服务区;新区则集中在西部发展,是镇区未来居住、商贸中心。

新旧两片区相辅相成,共同构筑一个人工环境与自

然环境相互交融,内外部空间紧密结合的城镇空间格局。

第十五条镇区用地构成——镇区用地分类详见城镇用地平衡表

城镇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类别

规划远期(1.85万人)

用地面积(ha)

占城镇建设

用地(%)

人均用地指标

(m2/人)

1

R

居住用地

43

24.90

25.00

2

C

行政设施用地

26.3

15.20

15.26

3

M

工业用地

32

18.48

18.55

4

W

仓储用地

32

4.19

4.21

5

U

市政工程设施用地

7.25

5.90

5.92

6

S

道路广场用地

27

15.60

15.66

7

T

对外交通用地

5.67

3.28

3.29

8

G

绿化用地

21.54

12.45

12.50

9

合计

城镇建设用地

173

100

100.39

10

E

水域和其它非建设用地

0.736

第十六条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分片布置,其中以“四大基地”为龙头,不断优化结构调整,发展主导产业,增强经济活力。

新增、改造黄栀子面积1450亩,新增蚕桑面积820余亩,改造蜜梨面积1600余亩,种植南丰蜜桔550余亩,订单优质稻20000余亩。

依托区位优势在206国道10公里辖区沿线建立了西瓜、蔬菜、养殖和加工专业村(组)

第十七条仓储用地规划

遵循交通便利、有利物资集散和尽量靠近工业区、减少无效运输,避免对内干扰的原则。

将现有的国家粮库适当扩建,并在北部工业园区西侧和镇区南部蕲州大道西侧设置仓储用地。

第十八条公共建筑用地布局

镇区公共设施体系,由206国道公建带——旧区商贸服务区——新区商业居住中心构成,形成老新结合、内外有别的服务体系。

第十九条行政办公

行政中心位于镇区的中部,规划集中安排以镇政府为主的行政办公区。

现有部分建设情况良好的行政办公用地予以保留。

第二十条商业金融

主要分两处布置,一处布置在旧区商贸服务区内的206国道道两侧布置,建设现代化的新型商业与金融设施;一处在西部新区内相对集中布置商业金融设施,功能上侧重于商业服务。

第二十一条文体科技

近期保留老城区的文化设施,对于原球场建议整修,并预留一定的发展备用地。

九、医疗保健

完善现有医院设施,在规划区内根据规范要求新建相应的医疗设施。

第二十二条医疗保健

老城区内的小学和中学,规划预留扩建用地,扩建原有中学和中心小学。

第二十三条教育机构

镇区南部地段结合现有的居住用地,形成一个环境优美的居住中心;新区中的居住小区必须高标准、高起点的建设,规划定为二类居住用地。

现状建成区内建筑密度大,层数低,环境差,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应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用地,对建筑进行清理整顿,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建筑层数,增加绿地面积,疏通道路,严格控制建筑间距,禁止乱搭乱建。

新区居住用地应统一规划、综合开发,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和湖北省居住区规划设计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住宅以多层为主,完善各项配套设施。

第四章专项系统规划

第一节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四条镇区道路系统规划

1、路网特点

规划采用自由式的路网布置方式,间距均匀,分级明确。

2、具体规划措施

(1)以206国道为主干道,适当增加次干道和支路,将镇区各主要功能区(农业)串联起来,避免尽端式道路,进一步明确道路的等级。

(2)加宽部分次干道和支路。

3、道路网分级

(1)一级道路红线宽42-30米,是国道,以对外交通为主。

(2)二级道路红线宽20米,是镇区主要道路。

(3)三级道路红线宽12米,是镇区次要道路。

第二十五条静态交通规划

规划在工业、仓储和商业用地内新建多处停车场。

第二十六条交通设施规划

1、在中部内规划货运站一个,用地面积2公顷

2、扩建现有客运站。

第二十七条对外交通规划

对现有公路进行逐步改造,有效组织镇区与全镇的交通运输。

第二节绿化景观规划

第二十八条规划目标

以提高人均绿地面积与城镇绿化覆盖率为首要目标,规划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m2/人,镇区绿化覆盖率达30.5%以上。

第二十九条绿地系统规划布局

充分利用现状条件,沿主干道布置绿地,以主干道为骨架,城镇公共绿地为核心,原有苗圃为背景,构成完整的绿色景观体系。

第三十条规划期内按《园林绿地规划一览表》完成镇区主要绿化建设

园林绿地规划一览表

名称

位置

主要功能

休闲小园

中心小学南侧

休闲、观赏

农家乐钓鱼台

原有东北侧池塘

休闲、钓鱼

206国道行道树绿地

206国道

防护、观赏

工业区路段防护绿带

工业区一侧

防嗓音、防护

第三十一条居住建筑用地、工业小区内还应增设小型绿地,补充和完善绿地系统,使镇区绿化整体性更为突出。

第三十二条协调道路景观与绿地景观的关系,相互促进。

第三十三条协调绿化用地与周围用地的关系。

第三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三十四条镇区远期用水量为5万吨/日,人均综合用水指标300升/日。

第三十五条规划取水水源为地下水,注意保护供水管。

第三十六条采用生活、生产与消防共用的统一供水系统,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网的形式(详见给水工程规划图)。

近期建设干管主要沿206国道布置,管径为DN300,支管管径DN200-DN150。

并要求保证供水水压满足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米的要求。

第四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三十七条规划排水体制:

排水采取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统一排入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雨水汇集排放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

第三十八条规划污水处理厂位于镇区北端,用地规模控制在7-10公顷,近期设计规模为1.5万吨/日,远期设计规模2.5万吨/日。

镇区内雨水、污水主干管沿206国道敷设,具体管线敷设见排水工程规划图。

第三十九条雨水排放遵循“分散、就近排放”原则排入乡内水体。

汛期通过雨水泵站将洼地水抽排至高处。

第五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四十条到2020年,预测用电总负荷4.2万千瓦。

第四十一条10千伏高压走廊宽度按15~20m控制。

第四十二条保留镇区内2座10千伏变电站。

主电缆沿干道东西两侧铺设,新区电缆管线建设逐步实现管道化、地下化。

第六节电信工程规划

第四十三条近期镇区市话普及率达到13部/百人,移动、联通发射接收网全面贯通。

近期规划镇区市话普及率达到20部/百人,远期普及率达到30部/百人,固定电话装机容量达到5000门左右。

第四十四条电信干管沿城市主干道敷设,应避开易受洪水淹没、河岸塌陷,土坡塌方的地区。

第九节环境保护规划规划

第四十五条1、源垄水库达到国家Ⅱ类水体,镇域各水系对桥河等达到达到Ⅱ类水体,确保镇域主要水源地下水适宜饮用,达到国家I类水体,镇区内各明渠水质达到Ⅳ类水体。

2、镇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3、镇区各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应按功能区分类相应达标。

功能区划:

一类功能区:

声效声级Leg为:

昼间(7:

00-23:

00)55dB,夜间(23:

00-7:

00)45dB,适用于各组团居民区和文教区;

二类功能区:

声效声级Leg为:

昼间(7:

00-23:

00)60dB,夜间(23:

00-7:

00)50dB,适用于各组团商业中心区和市级中心区。

三类功能区:

声效声级Leg为:

昼间(7:

00-23:

00)65dB,夜间(23:

00-7:

00)55dB,适用于工业基地。

四类功能区:

声效声级Leg为:

昼间(7:

00-23:

00)70dB,夜间(23:

00-7:

00)55dB,适用于主要干线两侧区域。

第十节环卫设施规划

第四十六条镇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近期1.1公斤/日,远期1.2公斤/日,日产垃圾量近期约76吨,远期为91吨。

第四十七条小型垃圾转运站按相应规范和规定设置,转运站占地不小于100平方米,操作实行密闭化,清运完毕后应进行消毒处理,不得影响居民生活。

第四十八条镇区规划公厕主要布置于城市道路两侧或居住小区内,镇区公园、市场、车站、码头等人流集中地段布置有公厕。

第十一节消防工程规划

第四十九条镇区规划在2号路和10号路交叉口东南角新建消防站1座.。

第五十条镇区道路按200米的间距设置消火栓,服务半径为100米。

第五十一条鉴于对桥乡南北长东西窄﹑北部人口稀少﹑南部人口较密集等的特点,消防站设在南方较密集,服务半径可适当减小,如服务半径80米,而北方宜设置较少,节约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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