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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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docx

消防喷淋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大连顺安水产供油有限公司大连杏树国家中心渔港油库工程建设项目石油库

监理实施细则

(消防、喷淋系统)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2013年11月5日

抚顺诚信石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1.总则..............................................3

2.适用范围...........................................3

3.编制依据............................................3

4.工程概况...........................................3

5.工艺管道安装监理程序及工艺管道安装流程..............4

5.1工艺管道安装监理程序........................3

5.2工艺管道安装流程.........................3

6.监理控制的方法和措施............................7

6.1质量控制............................7

6.2进度控制............................7

6.3投资控制............................7

6.4安全控制............................7

6.5信息管理............................7

6.6档案管理............................7

7.工程竣工......................................11

 

1、总则:

为做好大连顺安水产供油有限公司大连杏树国家中心渔港油库工程项目石油库工程消防、喷淋系统施工的监理工作,确保罐区喷淋水、泡沫灭火、及消火栓各消防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

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特编制本监理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连顺安水产供油有限公司大连杏树国家中心渔港油库工程项目石油库消防、喷淋系统工程施工的监理工作。

3、编制依据:

3.1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图纸;

3.2相关的标准规范

SH/3533-2003《石油化工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5-20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50261-200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2006《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容积为9.7×104×m3石油库所配套的消防、喷淋系统工程。

一座消防泵房、泡沫灭火系统、储罐喷淋系统。

设计单位:

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工程量:

1、罐区消防水、泡沫灭火系统

管线:

DN80–DN500共4086m

阀门

法兰式蝶阀:

DN80–DN500共136个

自动排气阀:

DN80128个

丝口闸阀:

DN25128个

Y型过滤器:

DN100-DN80共58个

法兰:

平焊钢法兰各种共516个

法兰盖:

DN80、DN100共128个

管件:

法兰式钢带编制金属波纹软管DN100、DN80共128根。

弯头DN100、DN80共128个

2、消防泵房(地下室)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PHYM90/60(6m3)2台

电动立式泵四台

柴油发电机消防泵组:

二台

管线:

(无缝管)DN50—DN400194m

阀门:

DN80—DN400(闸阀PN16)27个

管件:

(弯头、三通、大小头可曲挠橡胶接头)61个

法兰:

DN50—DN400共70个

5、消防、喷淋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

5.1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程序

 

 

 

参加竣工验收

 

6.监理实施质量控制措施及内容:

6.1工程前期的质量控制

1.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审表和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机构及安全负责人名单。

监理接到施工单位申报的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原则进行审查。

1.2施工批准文件。

必须获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工程施工的批文。

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

施工单位应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备有效的相应资质的队伍承担。

1.3参与施工图会审与设计交底。

整个消防系统的设计技术文件和施工图应齐全,且无重大错误。

设计单位作技术交底。

1.2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查。

施工单位应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备有效的相应资质的队伍承担。

1.3施工批准文件。

必须获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工程施工的批文。

1.4审查施工方案并经项目总监理批准。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质量保证体系,所执行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控制重点环节,隐蔽工程内容等,还应包括安全施工方案。

6.2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控制:

为保证消防系统上所使用的系统组件、设备和材料的质量,在购置和进场检查时,应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甲供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对消防产品,应具备制造地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以及使用地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认可证。

(2)乙供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商除满足以上的要求外,承包商在签订购货合同前应将供应商的有关情况及相应样品、样本提交给业主和监理,并取得同意。

如果不能同意,应更换供应商。

对于重要设备,监理参与产品出厂试验。

但是,此试验不代表对产品质量的最终肯定。

(3)设备开箱和材料进场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所有消防系统上使用的设备、材料和系统组件在进场时进行仔细、认真负责的现场检查,并作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决定。

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功能检查。

系统组件、管件、设备和材料的性能和材质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4)资料检查。

资料和证件是否齐全和有效。

除具备出厂合格证认可证外,对下列设备、组件还应具备:

1喷水和喷雾系统中的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泡沫系统中的泡沫发生装置、比例混合器、固定式消防泵组、单向阀、喷头、阀驱动装置等系统组件应经过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外观检查。

对系统组件、设备及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组件及设备等应无变形及其它机械损伤;外露非加工面保护涂层完好;无保护层的加工面无锈蚀;外露接口无损伤,保护物良好;活动机件无卡阻和异声;铭牌清晰牢固与标准相符;介质流向标记清楚。

安装、维护和运行说明书与手册齐全。

②管子及管件表面无裂纹、夹渣、重皮等,锈蚀或凹陷不超过壁厚负公差;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和径向沟槽;垫片无老化、分层、折皱。

(6)性能检查。

对重要的系统组件应进行性能检查,并达到要求。

1对于非消防产品的通用阀门,应进行抽检或逐个检查,进行壳体压力试验和密封试验,并作好试验记录。

试验方法及要求,按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内容执行。

2喷水与喷雾系统中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抽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管和各种限位装置应逐个进行功能检查。

作好试验记录。

试验方法及要求,按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内容执行。

3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进行抽查,并作好记录。

试验方法及要求,按GB50281-98《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内容执行。

6.3消防泵安装质量控制

(1)设备开箱检验:

a由业主、供货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四家代表到场后当场开箱;

b检查设备铭牌上的性能参数是否与设计要求相一致,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与铭牌一致;

c检查设备外观是否有磕碰、划伤等缺陷,检查是否有缺损、松脱设备零部件;

d清点设备随箱物件,检查其规格、数量等是否装箱单完全一致;

对开箱记录中所记问题,由供货商负责解决,解决完毕,四家核实后在设备问题处理结果单上签认,设备转入安装阶段。

(2)基础检查交接:

a土建施工专业对设备基础进行各项检查、测量,完成本专业验收,形成验收资料并交付安装专业一份;

b监理、施工单位的安装、土建专业工程师在施工土建专业工程师陪同下对基础进行复查、复测,形成复测记录;

(3)检查基础表面处理及垫铁设置:

a检查基础表面的浮浆是否除净并按规范要求的大小和密度凿毛;

b检查是否将地脚螺栓孔内的杂物和水清理干净;

c检查垫铁的大小、厚度是否标准、每组垫铁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搭配是否合理,检查垫铁组数是否充足、位置是否合理;

d检查每组垫铁底部是否与基础有效接触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动设备吊装过程监理:

a检查是否按吊装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吊装;

b在吊装前检查对在吊装过程中易碰、易损部位是否采取了有效的保护措施。

(5)一次灌浆检查:

a设备初步找正、找平;

b监理采用巡查方式对一次灌浆质量进行过程控制和结果检查,施工单位将各设备一次灌浆日期通告监理;

c一次灌浆养护,灌浆砼强度到达75%后方可进行二次找正找平。

(6)找正找平检查:

a施工单位对设备最终找正找平完毕并记录相关数据;

b监理复查,复查合格,垫铁当场点焊牢固,将基础面清理干净,动设备监理工程师签署垫铁隐蔽验收记录,同时通知土建监理工程师跟踪二次灌浆;

d主要检查项:

平面位置偏差、标高偏差、水平度偏差;

e在监理检查确认可以隐蔽后的24小时内进行二次灌浆;如超过24小时应需对设备找平找正重新进行复查;

(7)设备的进出口接管无应力安装情况检查:

a检查确认管道未组焊口离设备足以远致不会对与机器连接产生应力;

b管道与设备相连前,施工单位测量配对法兰平行度、同轴度和相互间距,监理核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将法兰把合;

5.14设备单机试运行:

(1)机泵试运方案审批合格:

(2)审查试车程序、步骤、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3)审查试车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泵的各项参数要求;

(4)审查试车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充分有效;

(5)检查泵单机试运准备工作是否全部完成、试运条件是否具备;

①水循环系统是否正常;

②油循环系统是否正常;

③仪表检测系统是否正常;

④电气系统系统是否正常;

驱动机已试运合格

(6)单机试运转:

监理将对此项进行旁站,以确保此项能顺利完成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试车方案,控制各项指标、参数。

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机器运行的电压、电流、压力、温度、振动等项目,发现异常,联系有关方采取措施。

必要时紧急制动。

单机试运行2h无异常视为合格。

并形成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监理工程师要对每个消防系统的每道工序和每个设备和组件的安装质量进行严密和有效的监督、控制。

6.4消防喷淋系统及泡沫灭火系统管道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制订出项目监理细则,并经总监批准。

监理工程师检查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审查承包商的开工报告,书面通知承包商监理旁站工序、隐蔽工程内容及理化试验项目。

(2)施工与安装的质量依据是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相应的规范。

监理工程师应利用目测、检测工具的量测的方法来检查质量,凡不符合要求之处,应及时口头或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处理,直到满足要求。

当出现质量受到影响而承包商未采取有效措施,经总监同意,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停工令。

(3)严格工序间交接制度,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能进行下道工序。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不能隐蔽。

工序间的交接除消防系统内部工序外,还应包括土建、电气等专业。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审表和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机构及安全负责人名单。

监理接到施工单位申报的资料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原则进行审查,并进行签发,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审查意见。

(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

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人员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通知方式:

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后填写监理工程师回复单,报监理复查,附有施工检查记录。

监理工程师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填写复查意见。

(3)施工单位将各分项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配件等向监理报验。

并附上:

各种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出厂试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

各种材料进场复试报告

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作好分批检查记录,对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进行检查,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构件签发检查意见。

对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

(4)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必须向监理进行工程报验,并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监理人员对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检查合格后方可隐蔽。

(5)质量控制措施

工程质量控制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与进度计划和工程计量相互制约,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是监理工作的原则。

(6)控制手段

⑴施工过程中对重点的项目和部位进行跟踪检查。

⑵对完成的工作进行实测实量,不符和要求的要进行整改。

(7)工程质量整改的处理

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要先停止施工,责令施工单位分析原因。

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况,不同性质,不同程度提出处理办法,写出书面报告。

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规定,参加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6.2工程进度控制

⑴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日期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⑵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编制出施工组织设计。

⑶监理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⑷在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进度,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

⑸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措施

审查施工单位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的配合,资质等。

⑹要求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报下月的进度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

⑺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计划进行比较,找出影响进度的原因,并报总监理工程师。

6.3投资控制

⑴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原则

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总价款,作为投资控制总目标。

⑵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内容

A核实工程量进行实物量签认。

B控制设计变更,工程联络单。

⑶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措施

严格执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变更程序;定期进行投资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6.4安全控制

在施工前和施工中,要求对所有参加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中提出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各施工单位现场必须有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方案内容,审查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冬季施工方案、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专项方案。

(2)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

(3)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各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4)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现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具设备。

(6)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7)现场出现违章现象责令停止作业立即整改。

6.5信息管理

(1)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及通讯网。

(2)对国家、行业、企业的相关信息做好沟通。

(3)对新政策、法律法规和新材料、新工艺、新要求等信息及时交流。

6.6档案管理

(1)加强工程施工过程资料的整理。

(2)严格审查各种报验、报审资料。

(3)督促施工单位各种施工资料的形成.做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工程完工后督促竣工档案的形成。

2.3管网的试压、冲洗质量控制。

管网的试压、冲洗是检查系统安装质量的保障系统使用功能的重要环节。

试压、冲洗不合格的系统不能投入使用。

监理工程师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严密的监督和控制。

(1)一般规定

(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压、严密性试验和冲洗。

在进行该项工作之前,应制订试压冲洗方案,并获得监理批准。

(2)试压中压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低于1.5级;量程为试验压力值的1.5-2倍。

(3)对不能参与试压或冲洗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应加以隔离或拆除,试压或冲洗完成后加以恢复。

临时盲板应带大于法兰的边耳,作好临时盲板数量及位置的记录,拆除时加以核对。

(4)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渗漏时,应停止试压,放空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重新再试。

4.2泡沫灭火系统的试压和冲洗的方法和要求,按《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第4.7条执行。

试验合格后,按该规范附录D和E的记录表填写。

4.3喷水和喷雾系统的试压和冲洗的方法和要求,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第6条执行。

试验合格后,按该规范附录A和B的记录表填写。

5调试的质量控制

5.1一般规定

(1)调试应在施工结束,打压、冲洗及各类理化试验合格后进行。

(2)调试前对规范要求的资料和记录应齐全。

(3)调试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预定的调试程序进行。

(4)调试前应再次检查确认系统的设备和材料的规范、型号、数量以及系统的施工质量,合格后方可调试。

(5)临时需要的仪器、仪表安装完毕,调试所需的检验设备齐全。

记录表格已印制好,由专人负责记录。

5.2单机调试

(1)单机调试由监理组织。

试验对象是系统中设备和组件及仪表、阀门的质量和功能。

试验的内容是各系统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的单机调试内容。

(2)监理应认真组织和监督每台设备和每个组件的每项试验。

对质量和性能达不到要求的设备或组件,应立即进行分析和处理,使其达到要求。

5.3系统调试

(1)系统调试由业主组织。

试验对象是系统的功能。

试验内容是各系统施工和验收规范内规定的调试内容。

(2)系统调试应在单机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有关联动装置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

(3)监理协助业主做好调试前的准备工作,并参与调试。

6竣工验收

消防系统验收由建设主管部门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并组成共同进行。

验收的内容和要求均按规范执行。

6.0质量记录

各种设备材料进场报验;施工和调试中的每道工序,每个隐蔽工程,每个试验都要作好详细、如实的记录。

记录的格式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附表和省市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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