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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管理资料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1、资格准入

1.1对劳务企业实行资格准入制度。

对于申请准入的劳务企业,报集团公司审验合格后核发《劳务企业资格准入证》。

1.2劳务企业申请准入申报条件和相关证件。

1.2.1申报条件

1.2.1.1具备相应资质。

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1.2.1.2具有劳务分包能力。

具备相应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劳务企业人员构成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规定比例的技术工人。

1.2.1.3施工人员具有有效证明文件,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

1.2.1.4有相应的劳务分包业绩和良好的合作信誉。

1.2.2相关证件

1.2.2.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1.2.2.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

1.2.2.3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4税务部门核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

1.2.2.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1.2.2.6企业出具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1.3提交准入资料

1.3.1提供劳务企业申请表、考察表(见附1、附2)。

1.3.2法人委托书,委托书委托权限应含合同签订、合同履行、验工、结算等内容。

1.3.3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1寸照片。

1.3.4提供各种证照复印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3.5各项目部在选择劳务企业时,必须审核各种证照原件,各种证照应包括副本中年度考核记录、变更记录等内容,及时登录其当地住建委网站查询验证并打印、提交网验资料,未提供网验资料不予以办理。

1.3.6提供劳务企业的业绩资料。

业绩资料包括劳务企业与集团各子分公司合作的业绩和与其它单位合作的业绩。

1.3.7提供人员资质复印件,劳务企业人员构成中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具有的效证明文件,其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

1.3.8上述所报的资料需为原件复印,并加盖劳务企业公章,不得上报复印件再复印资料。

1.4准入程序

1.4.1由劳务企业填写《劳务企业准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供有效证件(原件),项目部网上验证考察,如实填写《考察评价报告书》,(相关业绩报告书),并将其证照等相关资料上报公司。

1.4.2由公司核准后上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审验合格后,发放《劳务企业资格准入证》,《劳务企业资格准入证》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效。

1.5对准入合格劳务企业实行公布制度。

每季度对新准入的劳务企业公布一次准入合格名录。

2、考核

2.1公司每季度对所用劳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对于问题严重的劳务企业,清退出场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取消准入资格。

2.2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劳务企业的日常检查,每月对劳务企业进行一次施工过程综合检查。

实行劳务管理月度专项例会制度,分析发现的问题和制定整改措施。

2.3填写《劳务企业考核表》,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考核表中扣分;每月末对所使用的劳务企业进行一次考核评定,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子分公司、集团公司年度考核的依据。

工程完成后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整体履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2.4项目部对劳务企业月度考核评定采用打分制,按照扣分情况对劳务队伍进行等级划分,得分在90分以上定为优,得分在75-89分定为良,得分在60-74分定为合格,得分在59分以下定为不合格。

发生质量大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发生较大安全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连续两次发生一般安全、质量事故,负有全部或安全主要责任直接定为不合格。

2.5对年度内已使用劳务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和公布制度。

2.5.1公司在每年1月31日前组织对劳务企业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类。

项目部月度考核和公司季度考核结果应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5.2公司在每年2月28日前上报集团《合格劳务企业汇总表》(见附件)和《不合格劳务企业汇总表》(见附件)。

2.5.3经过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的劳务企业可继续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继续使用,同时进入集团公司《----年度合格劳务企业名录》并在每年3月底前公布。

进入集团公司《----年度合格劳务企业名录》中劳务企业,在参加集团公司劳务招标时进行奖励加分。

2.5.4经过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劳务企业取消其《劳务企业资格准入证》,禁止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劳务作业,并上报股份公司进入股份公司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录。

2.6不合格劳务企业认定的条件。

劳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6.1在办理准入手续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的;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或以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2.6.2以欺诈方式签订合同的或要挟单位、个人进行无理调价的。

2.6.3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再分包或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

2.6.4不按照技术交底和规范要求施工,违章指挥或操作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质量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2.6.5恶意拖欠劳务人员(农民工)工资的。

2.6.6存在重大问题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

2.6.7因自身原因致使工程工期严重滞后的。

2.6.8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倒卖工程材料的。

2.6.9对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生产安全隐患等整改不及时或隐瞒不报,导致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企业信誉的。

2.6.10由于劳务企业原因引发劳务纠纷的。

2.6.11在工程施工中破坏文物、严重污染环境的。

2.6.12拒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无理取闹,以非正当理由擅自停工、阻工、威胁项目部管理人员,唆使劳务人员聚众闹事,阻挠施工正常进行的。

2.6.13劳务公司备案劳动合同造假,不具有效性或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对整改要求不落实的。

2.6.14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其他情形。

3、劳务企业人员管理

3.1劳务企业进场后必须配备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实验员、材料员等八大员证),同时提供入场人员花名册(电子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郑重申明:

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是进场人员的全部人员(特殊情况申报我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进行审批,如遗漏人员未上报我项目部,经项目部人员发现,对其所在劳务队伍或分包队伍罚款人民币:

未交人数R*1000元,并责令该未报人员限期退场,限期未退场者,罚款在原基础上2倍罚款,限期交于项目部财务部,限期未交者,在其工程款扣除,扣除金额为原基础3倍扣除。

3.2劳务企业在与我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如因未报入场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有分包队伍、劳务队伍承担,项目部追究人员所在的分包队伍、劳务队伍的责任。

3.3入场人员花名册必须与现场人员一致,我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福利按分包队伍、劳务队伍提供的人员花名册发放。

未上报人员者未领取,后果自负。

3.4劳务企业队伍安全人员配备

3.4.1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4.2每个生产班组或作业点、每道生产工序最少设置1名群安员。

群安员的比例须按一线作业人员总数(含协作队伍)的5%以上配置。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1项目部要在施工现场挂牌设立“农民工夜校”,夜校内应有电视、录像等必须的教学设备。

每月定期组织开展建筑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

4.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年度职工教育计划,编制项目部的职工培训计划,包括现场所有人员的继续教育(如安全员、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

4.3项目部组织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新入场从业人员包括:

新入场的实习生、重新返场人员、劳务分包人员、相关方人员等。

三级教育分为公司(指挥部)级、项目部级、作业队级(或班组)安全教育。

4.4三级教育的培训时间为:

公司(指挥部)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级不少于15小时、作业队级(或班组)不少于20小时。

安全教育。

4.5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为:

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有关事故案例等。

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项目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6新员工和新项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并经项目部统一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7班前活动

每日班组开始作业前,由班组长集合全体人员,列队接受点名,班组长作班前讲话,讲话主要内容有:

明确本班作业人员的工作任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要求,提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预防措施,提示交叉作业的情况和注意事项,紧急情况的处置等。

4.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8.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建筑行业(包括分包队伍)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操作工(司索工、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特种车辆的司机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工程项目开工前还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8.2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经安全教育后,必须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工作。

4.8.3项目部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并实行动态管理,退场人员应及时标明,其特种作业操作证影印件应及时撤出,确保与现场的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5、劳务企业日常生活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生活区,必须按我项目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对其所在劳务分包队伍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罚款,罚款限期交于项目部财务部,限期未交者,在其工程款扣除,扣除金额为原基础2倍扣除。

6、劳务人员临时住宿管理规定

6.1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项目部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由项目部统一安排,劳务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住宿人员,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项目部。

6.2架子队负责人要安排宿舍的卫生值班员,并将卫生值班员名字写于宿舍门牌上,卫生值班员一天不得少于两次清洁、整理室容工作,宿舍垃圾要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倾倒。

6.3外来人员临时住宿,必须申报我项目部,审批通过方可入住。

6.4严禁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

6.5宿舍内临时用电、用水线路不得擅自改动,严禁宿舍内乱丢烟头、垃圾等,严禁宿舍内赌博、酗酒、斗殴。

6.6凡在宿舍范围内发生违法上述规定的,住宿人员有责任予以制止、举报、协助调查等。

6.7劳务负责人对本班组人员的文明、卫生、职业健康安全有领导责任,要认真组织学习,执行以上规定,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7、安全质量检查制度

7.1定期检查。

劳务队工班长每天都要对其负责的工点进行检查,安全员、质检员则在施工过程中陪班作业。

7.2不定期检查。

每道工序开工前,要检查技术交底情况及各种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效。

7.3专业性检查。

对有安全规定的焊接、电气、吊装等特殊工种作业要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及时了解各种专业设备的安全性能,管理使用状况。

7.4安全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项目部安质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结合防治惯性事故安排进行。

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要评分。

各个架子队每周都必须由架子队队长牵头组织的安全质量自检。

7.5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主持,质量检查由技术总工主持,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

先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调查核实检查出的问题,正确评价被检查劳务队的成绩和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消号制度。

要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

在隐患没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要立即停止作业。

7.6要检出自查与互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人人讲安质,时时事事保安质。

7.7安全质量检查要与完善和修订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结合起来,要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励。

7.8填写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记录表、工程安全评定表、工程质量评定表。

8、现场安全防护

8.1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8.2基坑、沟、槽的安全管理

8.3模板工程的安全防护

8.4“三宝”、“四口”及“五临边”防护

8.5高处作业防护

8.6施工用电

8.7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

8.8施工机具

上述条目安全防护详见我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重大危险应编制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如编制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拆除程序等内容,并附有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样图,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后,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因作业需要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质量部等相关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设施,作业后立即恢复原安全防护设施。

9、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

施工现场内的危险源主要与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能量物质有关。

如:

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等意外伤害;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备劳动保护用品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

漏电、绝缘、接地保护等)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伤害;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伤害;人工挖孔桩(井)、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重大意外伤害;施工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伤害;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私接乱拉电线、使用不合格燃气具或大功率电热器具,以及吸烟、乱扔烟蒂造成火灾。

10、原材料和过程检验制度

10.1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由上一级管理部门(项目部、分部的物资设备部门)统一安排进场,架子队材料员负责对质保书、合格证、外观质量、铭牌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验证,并进行标识,坚决做到不合格材料不签收。

10.2使用《材料验收单》、《材料标牌》、《发料单》、《材料追溯记录表》,对材料入库、出库、进入工程实体等诸环节进行标识,以实现其可追溯性,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入工程实体。

10.3对隐蔽工程,质检员验收后还应由上级检查工程师检查,现场监理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4班组之间、上下道工序之间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应进行中间交接检验,使各工序之间和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做好检查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1、试验和见证取样管理制度

11.1架子队配备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器材、设备,负责各种原材料的进场检验,确保进场的材料质量合格、资料齐全、试验数据准确。

11.2加强对各种原材料质量的抽检复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检测,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整理、反馈、指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11.3检测器材、设备的性能和精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满足工程的检测项目的能力要求。

11.4架子队试验员负责现场取样,并由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旁站见证。

12、架子队奖罚考核制度

12.1奖金来源:

项目部建立综合奖励基金。

12.2奖励事宜:

综合考评优胜奖:

劳务队每月评比一次,把完成任务、安全、质量作为检查评比的主要内容,由架子队主要成员成立考评组,对各班组进行考评;特别奖:

对连续获上级部门通报表扬的,以及防止重大事故隐患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奖励。

12.3限期罚款:

罚款金额限期交于项目部财务部,限期未交者,在其工程款扣除,扣除金额为原基础2倍扣除。

12.4罚款事宜: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材料堆放混乱,影响道路畅通;危险段、危险口无醒目标志;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的;施工用电线路乱接,线路老化、裸露,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设施,闸刀损坏,无盖裸用,线头不包,用金属线代替保险丝,一闸多用,漏电保安器不灵敏,电动机械无接地或接零,风、水、电连接不好,漏风、水、电;移动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现场照明亮度不够的;外露的传运部位无防护罩,防护罩损坏严重不修复;人货混装、无证驾驶、酒后和穿拖鞋开车;装载机驾驶室超2人,铲斗坐人,小翻斗车车斗坐人的;各行其是,不听统一指挥;在禁火区吸烟用火,高空作业凡深、高超过2米的,道口未设安全防护栏;作业人员搭乘简易提升架;营区、室内乱拉、乱接电者;绝缘不良,烧电炉子;现场无警示牌,无醒目标志,无大字块口号,无操作规程;对同一问题拒不执行安检人员指令,在连续发出两次“安全质量监察通知书”的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附项目部罚款基本条目,其他奖励和处罚金额结合实际情况我项目部研究另行制订)。

郑重声明:

1、项目部每月对劳务队伍进行考核,报集团公司备案后,在公司网站协作平台通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劳务分包队伍、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不合格劳务队伍禁止录用,优先选择优秀的劳务分包队伍。

2、项目部对劳务分包队伍下发的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罚款通知单等等工作函严格按限时日期执行,未执行者产生的后果自负。

3、项目部工程款拨付,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顺序依次拨付,如建设单位项目资金未到位,优先拨付优秀的劳务分包队伍。

4、项目部所稽收的罚款金,用于奖励给优秀的劳务分包队伍、群安员、安全质量责任心重的现场作业人员、改善生活工作条件,福利发放等等,用之于劳务分包队伍。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罚款基本条目

1、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背心、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2、宿舍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及其他大功率设备,以免引起火灾,违者每次处罚200元。

3、施工现场垃圾分类,按项目部指定地点存放、及时清理,随处乱扔者罚款50元。

4、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大小便,违者大便罚款50,小便罚款20元。

5、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违者罚款100。

6、严禁在施工现场、宿舍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违者罚款100。

7、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手执东西打闹、开玩笑,违者罚款50元。

8、严禁从高空抛掷材料,违者罚款100元。

9、严禁非专业人员攀爬脚手架和龙门架,违者罚款50元。

10、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元,群殴者将重罚。

11、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

12、严禁在单墙和出砖线上行走。

13、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及吊篮下操作、站立行走。

14、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15、职工携带物品出大门,要开出门正。

16、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17、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挂好保险钩。

18、机械应定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开动任何机械。

19、机械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使用安全防护不齐全的机械﹙电气﹚设备。

20、严禁非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剥接电器、电线,违者罚款200元。

21、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2、施工用电必须是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

23、各种配电箱和设备必须有保护接零,有重复接地。

24、严禁用胳膊夹持带电的焊钳或手持带电的焊把线登梯或爬高,在潮湿环境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25、现场动火要开动火证,动火证当天有效,变换地点要重新变更。

26、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区划分明确,要有人负责。

27、库房要有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作到帐物相等。

28、门卫要有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

注:

以上没列出具体罚款金额的,将视违反情况给予50~100元的罚款,若表现好的个人及班组给予奖励。

制定人:

年月日

签发人:

年月日

 

项目部()月份安全生产考核记录表

表D1-1编号:

项目部名称

考核日期

考核情况说明:

 

考核得分

 

综合评价

 

签字栏

受检查方

检查人员

工程安全评定表

表D1-2编号:

工程名称

检查日期

依据:

施工方案(编号/)和有关规范、规程。

主要防护器具:

规格/型号:

/

检查内容:

检查意见及评分(满分100):

 

复查意见:

 

复查人:

复查日期:

签字栏

施工单位

中铁电化局集团北京建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安全员

领工员

 

工程质量评定表

表D1-3编号:

工程名称

检测项目

检测部位

检测日期

依据: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和有关规范、规程。

材质:

主要材料:

规格/型号:

/

检测内容:

检测意见及评分(满分100):

 

复查意见:

 

复查人:

复查日期:

签字栏

施工单位

中铁电化局集团北京建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

质检员

工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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