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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沿海截界始末

 

莆田县志

清初莆田沿海截界始末(草稿)

(反侵略反压迫斗争史资料之一)

 

莆田县县志编集委员会

1963年11月

清初莆田沿海截界始末(草稿)

公元1646年(顺治三年)9月,莆田被清兵攻占后,莆田人民曾几次配合了故明士绅和官吏,组织抗清义师,对清兵进行抗战,进围莆田城,并二次攻占莆田城。

郑成功海上起兵后,莆田这些抗清义师又和郑兵联合,利用沿海地形的有利形势,在战斗中经常取得胜利,使清兵疲于奔命,穷于应付。

公元1661年(顺治十八年)清廷采用反封锁政策,在全国沿海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带实行所谓“坚壁清野”,沿着海岸线划定离海三十里至五十里为界线,将界外的人民迁于内地,毁灭界线外一切房屋草木以及他们认为足以资敌的物资。

莆田因为地处福建沿海要冲,又是郑成功武力经常出击抗清的地方,因此同年冬,在清官吏严厉督责下,也实行截界。

截界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到无可估量的损失,界线以外的土地荒弃达二十年之久,迄解放前达三百年而无法恢复。

以下将莆田沿海一带从公元1661年(顺治十八年)到公元1681年(康熙二十年)截界、复界的先后经过作简单探索。

(一)

公元1644年3月,明王朝被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推翻后,满族统治者由汉奸吴三桂等帮凶下,乘机“定鼎”北京,稳定了北部中国,接着又次第消灭了在东南一带作最后挣扎的福王、鲁王、唐王等政权。

这时,整个南部中国,除了在西南一带依靠起义军残余部队和一些明遗老所支持的桂王政权是一支抗清力量外,其在东南沿海一带进行抗清最激烈最持久的要算郑成功领导的一支海上武装力量。

唐王朱聿键于公元1645年(顺治二年)闰六月称帝于福州,称隆武元年。

公元1646(清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封郑成功为忠孝伯。

这年八月,唐王遭清兵杀害,郑成功父亲郑芝龙降清,成功不从,父子决裂,郑成功遂偕同友人陈辉、张进、施显、陈霸、洪旭及其他愿与同行的90余人乘船入海,到南沃募兵,得数千人。

于公元1647年(顺治四年)归泊厦门鼓浪屿,设明太祖神位,与诸人共盟,誓效忠明室。

这时正是桂王永历元年(桂王系公元1646年11月唐王遇害后在广东肇庆称帝,称次年为永历元年)。

自郑成功1646年(顺治三年,隆武二年)开始进行抗清,到1662年(康熙元年)郑成功死,子郑经继之;郑经于1681年(康熙二十年)死,子克塽又继之,直到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郑克塽降清,大好台湾被清廷攻占为止,郑氏祖孙三代延续明室先后达40年之久。

郑成功对清进行抗战的主要方式,是运用其水师的优越性,利用东南沿海地带进行游击战和运动战。

因此,清政府虽能在大陆上消灭了最后抗清武力永历这一政权,但对于郑成功海上之师,却感到疲于奔命和穷于应付的。

光以莆田来说,郑兵攻克或登陆莆田各地主要有下列几次:

1.1647年(顺治四年)常太里人潘仲勤和仙游人王似玉起义,9、10月间,响应郑兵杨耿部队,率众围兴化城,到11月间,因清兵援师大集始退。

2.1648年(顺治五年)正月,莆人朱继祚与“五公子”等起兵反清,联合杨耿部围莆田,明故御史彭遇凯、知府胡允贡、知县盛于庚(63年版本为“盛于唐”)内应。

3月,莆田为明克服,坚持了三个月,7月又被清攻陷。

3.1649年(顺治六年)10月,明兵又克兴化,杀死清署兴化府黎树声,后又被迫退出。

4.1651年(顺治八年)闰二月,郑成功兵师次平海卫。

5.1651年8月,莆田郭尔隆响应郑兵,起义于寒铏山。

6.同年11月,郑成功兵至黄石一带。

7.1653年7月,郑成功遣大镇王大振驻江口、涵江,郭尔隆驻黄石塘下,明举人郑擎柱被任为兵部,驻黄石。

8.1655年(顺治十二年)正月初五日,郑兵克仙游,十三日移师围攻兴化,郑将甘辉驻涵江、黄石等处,于莆田南门外三官堂穴地道攻城,未克。

9.1657年(顺治十四年)7月12日,郑兵又登陆,驻黄石一带,另外由甘辉率领的一队,驻涵江,三日后退去。

10.1660年(顺治十七年)7月13日,郑兵又登陆,驻黄石、涵江等处征饷。

光在莆田一地就往来拉锯了这么多次,其他各地也是同样情况,这当然使清廷疲于奔命,乃采取反封锁政策,于是遂有截界之举。

(二)

首先创截界之议的是郑成功叛将黄梧。

《福建省志·黄梧传》:

“黄梧,平和人,为郑成功总兵,顺治十二年以海澄叛降清,牒言郑氏猖獗,全赖内地接济,宜先就接济之地设法严禁。

江日昇《台湾外纪》卷十一载黄梧密陈灭贼五策,其第一策就说:

“金厦二岛,弹丸之地,及延至今日而抵拒者,实由沿海人民走险,粮饷油铁桅船之物,靡不接济,若徙山东、江、浙、闽、粤沿海居民于内地,设立边界,布置防守,则不攻自灭也。

有的记载却说是漳州府知府房星晔(一作煜)指使其弟房星曜(一作焕)献迁界之策的。

痛史丛书《海上见闻录》:

“原任漳州府知府房星晔,使其弟候补通判星曜上言,以为海兵皆从海边取饷,使空其地而徙其民,寸板不许入海,则彼无食而兵自散矣。

这个献策的汉奸,不妨查个详细。

据某一本笔记载,房星晔本为“京师酒家子”,幼被掳出关,入汉军正黄旗,顺治初“从龙”入关,论功,因不能弓马,始任漳州府。

某年海上兵克漳州,星晔兄弟同被擒,不久逃出,乃北上依其旧主于京师(旧主愚云龙,也是明将而投降清太宗皇太极的),愚问以海外形势,星晔弟星曜乃以迁界之说进。

其主欲之,就将其说上之于清廷,星曜由是以献策功由布衣超擢监司,授山东济东道。

汉奸们的小小一策,便立即博得高官显爵,但人民却因为这一策,遭受了无穷灾害。

正因为如此,另一本笔记上说,星曜甫抵任,接印日骤患心痛,旋呕血数斗暴死,“人谓之天道之有知也”,不管天道是否有知,亦可见其怨毒之深。

(三)

清廷采取了迁界之议后,分派四个满州大臣分赴海疆各省,尅期督沿海人民迁徙,“功令既严,奉行者唯恐后期”。

其至闽主持其事的为兵部尚书苏纳海。

李桓《国朝耆献类征·苏纳海传》:

“郑成功踞台湾,四出劫掠,有言濒海居民宜移之内地者,苏纳海同侍郎宜理布奉命赴江南、浙江、福建勘定议。

”《海上见闻录》:

“顺治十八年八月,京中命户部尚书苏纳海至闽迁滨海民之内地。

”《清史列传·苏纳海传》(中华书局版)亦有同样记载。

这时降将黄梧已受清封为海澄公,亦在福建,遂同闽浙总督李率泰均参与迁海之役。

莆田迁界时间,据县志始于顺治十八年冬。

其内迁里数,各家的记载不一样。

萧一山《清代通史》说:

“初立界,去海岸二十里,犹以为近也,再缩二十里,犹以为近也,再缩十里,凡三迁而界始定。

”道光《福建通志》和郁永河《伪郑遗事》则载:

“悉内徙三十里”、“三十里以外悉墟其地”。

阮元《广东通志》却说“再徙内地五十里”。

可见迁徙的距离,少的三十里,多的五十里,先后凡三次其界始确定。

这时福建正处在双方拉锯战最激烈的前线,清兵麕集。

魏源《圣武记》说:

“闽人当成功世,内输官赋,外应郑饷,十室九匮,闽中驻一王、一贝子、一公、一伯;将军都统以下,各开幕府,所将皆禁旅,居民居、食民食、役其壮丁,而渔其妻女。

”全祖望姚公(启圣,曾任闽督)墓志铭亦有同样的记述:

“闽中驻一王、一贝子、一公、一伯,将军都统以下,各开幕府,所得皆禁旅……,朋淫其妻女,逮系其老幼,喑哑叱咤,稍不如意,箠楚横至,日有死者。

”其所述一王即和硕康亲王杰书;一贝子即固山贝子傅喇答;一公即上述郑成功的叛徒海澄公黄梧;一伯即都督穆黑林。

可见那时福建,光是军需的负担和军士的骚扰,就已经使老百姓无以为生了。

莆田人民在这样的情况下,其苦况从林凤仪(号樗轩,字少威,顺治时人)一首《村妪哭》的诗也可以看到(诗见《莆田前埭林氏族谱》列世诗钞卷七):

“木兰有村妪,半夜哭呼天,幽咽不成声,哭久绝复连。

我偶宿其旁,披衣起徬徨,天寒手脚皴,初日惨黄昏。

殷勤问村妪,村妪前致诉,客岁贼掠村,屋舍无一存,今春苦构屋,北骑复来屯。

府牒昨宵下,逼令筑土堡,土堡匪不高,运石何扰扰,民力亦云劳,鞭督愁难了。

方期暂息肩,部文促造船,沿山寻大木,斩断讵得闲,一木挽千人,踰岭更度阡,儿女卖供役,田园鬻赔官,夫亡子继殒,恻怆谁见怜。

《莆变小乘》顺治十八年条亦记载:

“自去年(十七)八月拨八旗马兵,在莆养马,扎南门外,十一月撤回。

不数日,换班养马又至,不扎南门,突向北门外,上下南郊、下戴、溪口、溪头、上林、七间、畅山、延寿、淡头数乡驻扎,乡民惊惧,只带衣服银钱而走,米谷家伙,具为兵所用,逃不密者,男人随伊驱使,女人使治栖床。

”这首诗和这段记载很可以具体说明莆田那时被蹂躏的惨况。

故迁界之令既下,“民迫严刑,多不愿”(《圣武记》),“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道光通志》)。

福建的界边自省城闽安镇开始,北抵浙江沙埕六百七十里,南抵广东的分水关一千一百五十里,统共一千八百二十里。

放弃的土地,按王先谦《东华录》载“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四府,福宁一州所属十九州县,原迁界外田地共二万五千九百余顷。

”这么多的土地被放弃,这么多的生产必然受到了完全破坏,其影响于人民生活,不难想象。

至于莆田沿海被截的界线,余飏《莆变纪事》说:

“以壶公、天马侧入雁沁为界,初议犹存马峰、惠洋、笏石,及满州官自来定界,并三乡而截之。

”陈池养《莆阳水利志》说:

“康熙二年筑界,自宁海东畔至塘下为长堤。

”又今灵川一带民众,凡逾越过龙岗岭的都叫做“去界外”,可见灵川一带是以龙岗岭为界线的。

统共被截去的土地,据《县志·舆地志》“莆田辖四厢三十里,康熙辛丑(1661年)清野徙民,截去兴福、醴泉、武盛、奉谷、崇福、合浦、新安、安乐、灵川九里。

他如望江、国清等里,亦各有割截,计去地三分之一。

”所废耕地面积,据《县志·赋役志》“顺治十八年本县原额官田民地山共计九千另五十九顷二十五亩二分八厘八毫,本年奉迁界外田地四千七百七十四顷四十七亩八分八厘九毫,实在界内田地山四千二百八十四顷七十七亩三分九厘。

”可见达二分之一以上。

这些被截去的地方,就是现在我们一般所称的“界外”;至于望江、国清等地部分被截的地区,如望江里的东坊村,现亦有“界外”“界内”的名称。

从这些记载,约略可以探索当时界线的位置。

(四)

截界之后,既用武力将所有居民全部驱之于内地,为了彻底根绝人民回归故土,还下令把界外所有宅舍房屋统统焚毁。

海外散人《榕城纪闻》顺治十八年十月条载:

“福建等四省近海处各移内地三十里,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露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

余飏《莆变纪事》亦云:

“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凉矣。

人迁屋焚之后,进一步又将界外所有树木砍掉,使寸草不留。

《莆变纪事》:

“又下砍树之令,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合抱松柏,荡然以尽。

近界之民,尚有附界之利,三月间又令巡界兵刈青,使寸草不留。

为了防止人民借故到海边采捕渔盐而与海兵联系,清兵还进一步严禁民间海味的买卖,但这样却使守兵多了一种敲诈老百姓的门路。

陈邦贤《莆变小乘》:

“海禁甚严,海味无敢卖,城门守兵,见物入城,俱要搜看,捉得海味,擅自肥己,兵卒借此规利。

”又“总兵杜秦巡海,拿卖渔盐,今日枷责,明日更多,只可禁于民,不可禁于兵,人不倚兵,鱼难得买。

为了对界线进行监视,复在沿海扼要地点建墩筑塞,以为守望,在建筑墩塞过程中,老百姓不但出力出钱,还要受官吏多方的勒索与苛求。

《莆变小乘》:

“康熙元年三月,于海岑五里设石塞一座,烟墩一座,计十余处,俱系乡民出力出钱,六月方竣。

”《莆变纪事》也载“界畛既截,于是就沿海扼要建塞四、墩十数,置兵守之。

城外乡民按户征银,照丁往役。

设塞干一名,协付数名,催促督办,百色苛求,上司之差使勘验,多方需索,一塞之费,至三四千金,一墩半之,拷掠鞭捶,死于奔命者不知凡几。

在当时的情况下,界禁也并不是不可逾越的。

迁民为了生存,不能不与守兵进行“与虎谋皮”的勾当,暗中贿赂守兵,准其出界采捕、耕种,但一碰到上面巡界的差官到来,守兵都将责任推卸给老百姓,老百姓免不了又是一场人财两空。

《莆变纪事》云:

“远界如东沙尾、莲塘等处,居民复集其中,与主兵者约,听其耕种采捕,各季纳银钱、豆麦,比于租赁之例,稍一不敷,发兵追捕。

……厥后京师巡界者至,勒命尽迁,乡民拒命,乃督兵攻下,系男妇入城,大呼曰:

‘官收我钱,许我耕,今乃杀我,命耶?

寅缘扬蔽,上司置若罔闻。

’”甚至更有以界线为索贿的门径的。

《纪事》又云:

“设塞以稽出入,出入者反以塞为接引,界内之人,兵导之出,界外之人,兵导之入,其无塞兵照验者立杀。

此外,还先后几次添筑界墙,增建墩塞,花费了人民无数的精力和财力。

《莆变小乘》:

“康熙七年正月,奉文着南北洋百姓砌界墙,从江口至枫亭,墙阔4尺、高6尺,每户计筑二丈一尺。

界口起瞭望台一座。

过海另筑界堤,海水冲决难支,筑堤加倍艰辛。

”、“八年,令乡民照户离原界15里再造大塞三、小塞四,内界旧塞仍存,每户破银三四两不等,工力不算,所给官价,不足供差备。

”《莆阳水利志》:

“八年展界,斗南、东埭等九乡同筑内堤,自东埭北始太孤屿,南抵邹会徐。

”李光荣《莆志采访稿》也说:

“康熙九年,相度道里别建宁海、百美、岸胜、东蔡、桥中、濑溪、长岭、天马、美兰九塞,再置墩台八座,塞设员弁,墩有守望,以防海兵。

(五)

那时候迁民流离之状,痛苦之情,有的见之于笔记。

《榕城记闻》:

“民死过半,枕籍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隔日之粮,饥荒已在目前,如福清、长乐,火焚三个月,惨不可言,兴、泉、漳三府尤甚。

《莆变纪事》:

“……方其时,流居城乡,填门塞巷,有亲戚者,兴采葛依居之叹,无亲戚者,尽离鸿中泽之哀,糗粮茹麦,富者足支一年,贫者日月可计,于是流离转徙,死亡荡析,郑侠所上之图,绘之不尽矣。

《莆变小乘》:

“海滨居民,初时犹带有银米及锱重变卖,尚可支持,日久囊空,既苦糊口无资,又苦栖身无处,流离困迫……远处若吉了、小屿、莆禧、平海等处,虽云滨海,不异城居,男享安逸,女多娇养,一旦至此,谋生无策,丐食无门,卖身无所,辗转待毙,伤不堪言。

有的咏之为诗歌。

郑兰陔《莆风清籁集·郭凤喈<截界行>》:

“黑风吹沙砾,白雾蔽前川,昨夜府帖下,沿海尽弃迁,官军来驱迫,长吏令难延,限期出乡井,眼见焚屋椽。

亲属骇相对,号泣但呼天,忍将举族去,恻怆辞祖先,妇女哀道旁,牛豕散广阡,暮投树下宿,朝坐草头餐。

人生不如草,倏忽见摧残。

回首望故里,惨淡无人烟。

豹狼窟我冢,狐兔走我田,壮者身何托,老幼命难全,饥寒更转徙,他邦孰肯怜。

有的载入家谱。

《屏山陈氏族谱·丹楼家祠记》:

“……清野令下,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残台旧址,没于荒烟衰草久矣。

展界以来,流鸿甫集,家室未宁……”

甚至一些高级统治阶级,看到这种情况,也上之于奏牍。

《道光通志》康熙十二年总督范承谟条陈闽省利害疏略云:

“闽人生活,非耕则渔,一自迁界以来,民田废弃二万余顷,亏损正供约计有二十余万之多,以致赋税日缺,国用不足,而沿海庐舍畎亩化为斥卤,老弱妇女,辗转沟壑,逃亡四方者不计其数,所余孑遗,无业可安,无生可求,颠沛流离,至此已极。

当然,这奏疏是从其所谓赋税国用出发讲的,但从这里面,可以体会到当时迁民的痛惨情况,甚至统治者如总督之流也不能不注意到。

(七)

从这些奏牍、笔记、诗歌、家谱所记载的来看,截界所造成的一幅人民悲惨图象,就已足令人酸鼻。

在截界过程中也是有不同的斗争的。

林云宗书《鼎建吉江书院小记》:

“仆世居附海吉蓼之乡,有社有学,国初以海氛不清,诏迁近海居民于内乡,仆前人遂与乡之善者百余家迁于涵江居焉。

”“善者”迁徙,当然还有“不善者”不愿迁徙,斗争必然很激烈。

加上截界的先后几年,莆田又连年发生自然灾害,风灾、水灾、旱灾、海啸接二连三,像有意给迁民作对头似的到来。

《县志》:

“顺治十六年九月三十日,飓风大作,东角一带长堤尽坏,海水淹入洋,晚禾绝粒。

《省志》:

“康熙元年,东角遮浪堤荡为海港。

《县志》:

“康熙三年,春夏不雨,禾稼尽枯。

《县志》:

“三年六月大雨,连七日夜,水暴涨,漂荡民居无数,水及半城,舟从东门入者至王大夫坊,从南门入者至醮楼前,闰六月六日水乃退。

《莆变纪事》:

“三年七月二日,海波怒发,崩堤裂港,迤东一带万顷尽为鱼龙之窟,咸水入地,又无颗粒之收。

《莆变纪事》:

“次(四)年四月稍雨,五六月又旱,斥卤之地,十荒其九。

在水旱天灾和刀兵人祸交织当中,满族统治者对人民的赋税和力役却是一点不肯放松:

“田既三季失收,粮又加倍征收”正是说明其实况。

甚至“奉旨严追未完钱粮,欠在民者准免,欠在绅衿者不准”的虚文规定,也为吏胥们开一贪污之门:

“府县将民欠作为绅衿抗欠,一并混追”,因而有“挟衅妄报,往往代赔”的事情发生。

“田荒赋频加,人亡徭犹在。

”郭凤喈的诗句(见下引“卖子行”全诗),言之何等痛切!

这是关于钱粮的。

再看力役的情况怎样?

顺治十八年,光是福州起盖耿王府(耿精忠的王府),已召集了全省八府的工匠服役三年才造成。

康熙三年,福州大火,耿王府被火波及,又一次召集八府工匠民夫,王府的修缮工程比上次更加浩大华丽。

《莆变小乘》更有一则关于本县工匠服役情况的记载:

“府县取各色工匠,赴各营内制造家伙器具,务要奇巧,诸匠多未经制作,拙者受其鞭挞”。

其他如盖墩塞、筑界墙、砌路(康熙七年每二户出夫一名往界外砌大路)、造船(见上引林凤仪诗)等什役,更是指不胜数。

现再引一首郭凤喈的《苦役行》诗:

“朔马下南征,羽书调役亟,仓卒用万人,派令田赋出。

官差夜打门,啼儿复吠犬,贵贱总不分,捉应县官点。

三鼓赴军前,系缧防躲闪,肥男扛大铳,瘦男负矢鞑。

疾驰逐橐驼,困惫足双跰,饥渴死道旁,尸骸沟谷转。

丁徭有常供,驿传有常额,兵兴二十年,权宜措大役。

谁知征战罢,役苦仍未革,郡小遭摧残,民力哀已竭。

在水旱刀兵天荒人祸交加的情况下,民众主要粮食谷子的价格,就起了带头的上涨。

康熙三年,谷子每石卖到一两银子,在当时已涨一倍以上,可以想象,因谷价的腾升,其他各物的价格,必然会跟上看齐。

加上新旧朝代交替时间,钱币的紊乱,交易时往往发生纠纷,“民兵多斗”。

关于明清之际的币制紊乱,在《莆变小乘》里说:

“宋代历朝,铸纪元之钱,名曰宋钱。

传至明末,每文值银三厘。

至清初,兵丁强用低银。

顺治钱始出,每千文当纹广一两,常用九百当一分,由是银不用而顺治钱通用,间用宋钱,每文抵顺治钱三文。

至顺治十八年因私铸顺治钱甚多,轻薄小恶,人不敢用,多用宋钱。

迨康熙钱新出,每千亦扣纹广一两,私铸又多,拣用甚艰,民兵多斗。

康熙三年,宋钱俱不用,富家大贾,坐是倾家。

是冬十月,宋钱略用,但价贱,盖宋钱四文,可制熙钱八文,今宋钱四文,方换熙钱一文。

”同书康熙五年条载:

“2月22日熙钱又不用,因投诚官任意私铸。

30日城乡闭肆,三月初一日各官议定钱价,谕令官钱每千照旧扣银一两,细钱每千扣银五钱,于是有以细钱充作大官钱混用。

加以兵丁强用,以小钱为官钱,名曰流通,日致争执。

不数日只用银,钱俱不用。

”同书康熙七年条“二月十六日奉文,前朝废钱俱不用,本朝钱轻薄者亦不用,只用宋钱及治钱熙钱大者。

”在这些变来变去、换来换去的过程中,小民遭受无形的损害,更是难以估计的。

(八)

在满族统治者铁蹄下的莆田人民,不但遭受到上述种种形形色色的灾难,更其惨痛的是截界前后还长期受到旗兵、王兵(耿精忠的兵)以及海上叛变过来投降的兵的各方劫掠和受尽惨无人道的屠杀,其惨况即称之曰原始野蛮的掠夺也并不为过。

先看兵灾的情况(均见《莆变小乘》)。

“黄石被兵抄戮甚惨,老幼逃走不及者,十杀八九,是晚,城中哭泣遍闻。

”(顺治四年十一月)

“夜禁甚严,巡夜之兵,不风生波。

定更之后,回家不及者,遇巡兵,即为犯夜,先兵打,后官责,诈骗多金,始准买静。

”(顺治九年)

“王兵分防下四府重地,具扎城中,横行无忌,有司难制。

”(顺治十八年)。

“王兵、杨兵(郑经右武卫杨富叛降清,驻城北龙坡厚隆厚村等处)三五成群,日在旷野,遇单行之人,财物抢去,衣服剥尽,设与之争,财物去、身体伤,城中孔道,妇女往来,戏将簪珥抢去,一与之索,一兵即传彼兵,驾言虚指,作浪生波,将官不管,府县难投。

……恶少同悍兵夜到乡间强掳妇人女子。

”(康熙三年)

“汛兵墩塞目兵,夜夜强刈稻麦,遇守望者至,即借巡夜,反捉守田者为盗,鞭扑不堪。

”(康熙四年)

“耿王兵扎城中,……贫者受辱百般,一年一换,一换迁一处,通城受亏,杨兵在北门,呼群当途抢劫。

”(康熙四年)

“王兵虽横尚大概,杨兵一派小局,偷鸡打狗,无所不为,二兵扰莆,莆土大伤。

”(康熙五年)

“驻涵水师二千余,官粮三月未给,公然劫掠,或登门,或伏度,人莫敢拒,常数十人强下大船,搜检攘物而上,人难防备。

”(康熙八年)

“涵江水师,借口无粮,乘吴(三桂)反,抢夺涵江、黄石街市货物,官不之禁,民莫能拒,乡村抄掠更甚。

”(康熙十三年)

这些资料,说明那时莆田群众所受到的兵灾,其范围是多么广,其时间是多么久。

至于说到几种惨无人道的屠杀,仍然从《莆变小乘》里可以引用几节。

“城外之人被获,不分民“贼”,用木棍一条,长丈二,埋一半于地中,一半削尖向上,将所获得之人,衣服剥尽,两人抬上,两股扯开,谷口放上棍尖,两人一起扼下,如插烛一般,有穿肠下而出者,有穿肩上而出者,生不得生,死不得死。

“将所获之人,头发拴于柱子,先砍两手,次割两足,后斩其头,复碎其胸,又抉其肝,旋断脐下,四分五裂,方快其心。

此外还有用竹片子钳口,用铁钉将四肢钉在板上,发放鼓楼前示众的。

这些毒刑,特别在顺治初期明兵围城期间,是经常施行的,甚至绅衿亦不免,试举一例为证:

陈玄藻是前明布政,围城期间,其子宪琯是个生员,参与抗清斗争,令仆寄书城外,被兵所获,将宪琯钉门板而死,并拘宪琯妻严讯。

迁民在流离颠沛、无以为生的情况下,有的就率性结成一伙儿到处骚扰。

《莆变纪事》:

“初民之迁也,搬移粮食,携带老幼,以为暂塞功令,不久当复耳。

既而焚屋撤墙,既而破树筑塞,法禁弥严,始有无归之叹。

千百成群,骚扰城乡,官府怜其失所,每从宽政,即有踰轨,亦常偏宥,未久而食空财竭,恶迹愈横,凌铄綦著,瞋目语难,动曰我迁民也,相率入田园,掠稻掠麦,摘果实,缚鸡猪,居民侧目,不可奈何。

有的砍伐树木。

《莆变纪事》:

“癸卯(康熙二年)之秋,有发端砍树者,不五六日间迁民蜂起,壶公、谷城、天马二十余里,合抱条肆,濯濯然无枝干之遗矣。

有的乘家人死亡时,移尸图赖。

《莆变小乘》:

“又乘亲戚饿死,移尸图赖,索骗银钱,迁党闻风而来,不论贫富,一乡尽室俱空。

县长以为真命案,怜其迁民,不究撤抢之罪,恶风愈炽。

有的则发掘过去士大夫家祖先的坟墓,拾取墓里的金银财宝。

《莆变纪事》:

“乙巳(康熙四年)三月,闻有富人之媳丧二十余年,中有簪珥之类,开之卖十余金,于是闻风兴起,界内外之棺,无不断矣,黄白首饰,日登街市。

《县志·祥异志》:

“康熙四年,饥,范伯略等数十人,乘截地界外,发掘前代公卿坟墓,攫取殉葬金宝,至有悬尸于树,以出水银者。

有的公然掳人勒赎。

《莆变纪事》:

“当其时稍有体面者,犹就约束,穷不安分者,逸于山陬海澨,以蚶芦峰为窟,置奸黠内地为勾援,今夜劫某乡,明夜劫某人,渡海聚南日山,计产勒索,初犹在地之家,既而并迁移者具获矣。

《莆变小乘》:

“迁民及内地恶少同悍兵,夜间至乡村拥入,乘男人不在或远避,强掳妇人女子,将口面包塞,手足捆缚,刀剑赫杀,不许叫声,抬至他乡变卖,追之不及,寻则无踪。

又或千百为群,各执枪刀,强劫乡间富室,逃之不拒,命全财空,设与之拒,财命两空。

在无以为生、生命无日不在死亡威胁下的某些迁民,自发地干出这些行为,那是无怪其然的。

不过要知道,县志的修编者、《莆变纪事》和《莆变小乘》的作者,他们都是所谓地主士大夫阶级,其所记述的,有他的阶级偏见,常用“贼”、“匪”这类字眼来叙述这些人。

统治者和士大夫阶级有时也会装模作样,搞一些所谓“善举”,来赈恤那时的迁民,但究竟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时间更不能持久经常。

《莆变小乘》:

“康熙元年四月,太守李公见迁民穷苦饥困,自用银百两包封,朱标到乡绅及富户,称照时价买谷赈饥,各家将银缴回,随家计捐谷,共收三千石另,令能干士民在玄妙观煮粥赈饥,一日二餐,早熟为止。

又“后李公自发钱及钱票赈济迁民,每人谷三斗,钱一百文。

又“四月四日,各上宪捐俸赈济迁民,每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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