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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床抛石施工方案

XX工程

 

基床抛石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3-

1.1编制依据-3-

1.2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3-

第二章工程概况-3-

2.1工程概述-3-

第三章施工组织策划-8-

3.1项目组织机构-8-

3.2施工总体安排-8-

3.3主要施工方法-8-

第四章施工质量控制措施-12-

4.1质量目标-12-

4.2质量控制措施-12-

4.3质量检验标准-13-

第五章施工进度保证措施-13-

5.1工期目标-13-

5.2工期保证措施-14-

第六章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16-

6.1施工安全保证措施-16-

6.2防台实施措施-17-

第七章环保技术组织措施-19-

7.1环境保护措施-19-

第一章编制说明

1.1编制依据

(1)《XX工程》施工图(报批稿);

(2)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3)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及本次招标的技术规格书等;

(4)业主对本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等要求;

(5)福建省建委颁发的有关建筑施工规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文件;

(6)《XX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2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1)《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5-2013)

(2)《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

(3)《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4)《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

(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第5号令)

(6)《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7)《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

(8)《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概述

XX工程位于兴化湾湾顶、江口镇东侧的滩涂海域,地理位置为东经119°12′,北纬25°27′。

本工程新建1号、2号2个3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水工结构均按靠泊7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和3号1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码头水工主体、港池疏浚(含航标)、护岸工程、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工程。

码头泊位设计总长690m,其中1号泊位长度222m,2号泊位长度213m,3号泊位长度255m。

建设岸线长度793.27m(含码头两端延伸段50.38m和52.89m)。

码头面设计标高为+10.0m,1-3号码头前沿设计底高程均为-15.61m,码头停泊水域宽度均为65m,其中1号、2号泊位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为-14.21m,3号泊位前沿停泊水域设计底高程为-15.61m。

本工程基床抛石总量约12.5万m3,基床抛石厚度3m~10.75m,块石规格10~100kg(其中基床表顶3m以下石料规格为10~300kg)。

基床顶标高-15.61m~-15.87(从前向后预留1%倒坡),基床底标高-18.61m~-26.62m,基床底宽27m~42.18m。

当基床厚度超过6m时,需在基床前沿回填海砂至标高-16.6m。

 

第3章施工组织策划

3.1项目组织机构

3.2施工总体安排

本工程基床采用锤夯法进行夯实处理,基床抛石的分段分层与基槽挖泥的分段及所需基床夯实的分层相一致,分层厚度暂按1.5m~2.5m,具体分层厚度根据试夯确定。

本工程拟投入1艘定位船、2艘平板驳、1台挖掘机,采用驳船反铲抛填方法,抛石按照挖泥顺序由西往东方向进行(即3#泊位至1#泊位)。

3.3主要施工方法

基床抛填施工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1.施工准备

石料船机的准备。

基床抛石所采用的石料严格控制在设计规范要求范围以内,石料应有较良好的级配、新鲜,不含片状、不含风化、水锈、粘土及其它有机有害物。

石料的强度满足水中饱和状态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

为了保证抛填块石和抛填基床的密实度,石料规格应满足于设计要求的10~100kg块石(其中基床表顶3m以下石料规格为10~300kg)。

本工程石料在福清采购,石料考查检测合格后,提前进行石料的储备。

船机配备1艘定位船、2艘平板驳、1台挖掘机(船机配备视现场施工需要进行调整),经水路船运至施工地点定位抛填。

基槽验收。

基槽验收合格后应及时抛石,基床抛石前应检查基槽尺寸有无变化,如有变化应按现场工程师的要求处理。

基槽底回淤沉积厚度大于0.3m时,应清除,分层抛填的基床上下层接触面不应有回淤沉积物。

2.测量标志设立

施工前,测量放标,抛石施工采用横标和纵标相结合,形成测量方格网进行抛石质量控制。

横标按每50m立一道里程标,纵标为基床的中心导标和两个基床顶面两边的坡肩边导标,每个标采用两根竹竿分别挂红蓝旗帜两点成一线进行标识。

3.定位船定位

抛填施工平面定位采用定位船定位法,定位船依导标定位,同时采用手持式GPS精准校核。

基床抛石标高控制采用测深仪配合水砣的方法。

4.分段分层抛填

码头基床抛石采用1500t自航平板驳做定位船(定位船上配备反铲挖掘机),500~1500t平板船运输石料,定位平板驳上反铲挖掘机下料抛填的施工工艺,其方法如下图所示。

抛石时,定位平板驳先行定位在预抛断面位置,船外沿纵横各一侧每间隔1m划上标记。

抛石平板船靠在定位平板驳一侧,抛石工指挥挖掘机手把抛石平板船上的石料抛下指定基床。

抛石前要对抛石点的抛石量进行估算,在施工的过程中均匀抛散,以免超抛,抛石严格遵守“宁低勿高”的原则,并应勤对坐标、勤测水深、勤移船,做到先测水深再抛石再测水深的方法进行施工,测点距离不要超过1m,以免漏抛超抛。

抛石过程中,要密切注意水流方向及速度,顺流抛石,预留提前量,并注意潮汐变化,及时调整定位平板驳的船位。

抛石分段以现场基槽开挖分段为准,抛石分段边界与基槽开挖边界需有一定的距离(暂按15m,具体按下一分段基槽开挖情况调整)。

抛石时,每层按粗抛与细抛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层底部进行粗抛、顶部0.5m范围进行细抛。

基床抛石的分层顶面标高以锤夯分层厚度标高加上锤夯夯沉量。

锤夯夯沉率暂按10%的基床抛石厚度进行控制。

各分层顶标高如下表

序号

断面名称

断面长度

分层名称

分层厚度

夯沉量

分层顶标高(含夯沉量)

(m)

(m)

(m)

1

KA0+580.325~KA0+749.88

169.555

第一层

1.5

0.15

-16.96

顶层

1.5

-15.61

2

KA0+300.38~KA0+580.325

279.945

第一层

2

0.2

-17.2

顶层

1.79

-15.61

3

KA0+180.223~KA0+300.38

120.157

第一层

2.5

0.25

-23.45

第二层

2.09

0.209

-21.40

第三层

2

0.2

-19.41

第四层

2

0.2

-17.41

第五层

2.09

-15.61

4

KA0+50.39~KA0+180.223

129.833

第一层

2.5

0.25

-17.65

顶层

2.29

-15.61

5

KA0-70.505~KA0+50.39

120.895

第一层

2.5

0.25

-21.65

第二层

2.29

0.229

-19.38

第三层

2

0.2

-17.41

顶层

2

-15.61

5.试抛

在进行抛石施工前选取一段基槽10m作为抛石试验段。

试抛的目的:

通过试抛可以掌握水位、水流、风浪对抛石施工的影响,找到块石落点和基床的关系,用试抛确定抛石船位。

试抛的内容:

选取在不同潮段(涨潮、退潮、平潮),进行施工,形成不同的抛石施工参数,以此指导抛石施工。

试抛的特点:

抛石施工是一个动态施工的过程,施工参数是随抛石时间段、地段、施工工艺不同而不断变化的,得到的施工参数也不同,所以要经常进行试抛,以完善施工参数,确保抛石的质量。

基床抛石平面布置图

基床抛石示意图

第四章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4.1质量目标

为全面实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目标,在施工全过程中,我项目经理部将始终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现行各项施工技术规范、规则和各项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去组织实施。

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目标是按现行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检验,依靠科技,科学管理,工程质量达到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的合格等级。

4.2质量控制措施

1、基床抛石石料应有较良好的级配、新鲜,不含片状、不含风化、水锈、粘土及其他有机有害物。

石料的强度满足水中饱和状态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

为了保证抛填块石和抛石基床的密实度,石料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的10~100kg块石(其中基床表顶3m以下石料规格为10~300kg)。

2、抛石施工前期要进行典型施工,以10m为一标准段,观测记录石料抛落基床过程中随水流飘移及成层情况,总结出经验后方可铺开抛石。

3、抛石过程中,抛石工要密切注意水流方向及速度,顺流抛石,预留提前量,并注意潮汐变化,及时调整定位平板驳的船位。

4、基床抛石预留夯沉量,先按抛石厚度的10%控制,待试夯再作修正。

顶层基床抛石后的高差情况符合整平要求。

基床顶面应从前向后预留1%的倒坡,预留基床沉降量暂定为100~150mm,施工时应按基床厚度进行预留。

5、基床抛石过程中,相邻两段同层面搭接的断面或隔天再抛石的断面位置做好记录。

在该断面附近连续抛块石时,避免重叠抛高。

6、施工过程中对水尺和水砣经常进行校核,并派专人读尺和发布水位,潮位每变化0.1m通知船上施工人员。

7、抛石过程中控制好基床顶面高程不超过规定的高程,且不宜低于0.5m。

8、为防止基床顶面及分层接触面有回淤物沉淀,本工程在基槽挖泥时同时将港池及码头后方作业带一起开挖,减少回淤物的来源;有利于施工质量与进度;并且基床抛石工程中派潜水员进行水下探摸,如有超出规范规定厚度的回淤物,立即进行清理。

基床每层分段抛填后立即进行锤夯施工。

9、在抛石过程中认真做好抛石、水深、水位的原始记录,以形成“收方、定位、抛石、测量”一体化,责任明确,分包到人。

4.3质量检验标准

设计要求:

石料应有较良好的级配、新鲜,不含片状、不含风化、水锈、粘土及其它有机有害物。

石料的强度满足水中饱和状态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

为了保证抛填块石和抛填基床的密实度,石料规格应满足于设计要求的10~100kg块石(其中基床表顶3m以下石料规格为10~300kg);

基床抛石前应测量检查基槽尺寸有无变化,如有变化应按设计的要求进行处理、基槽底回淤沉积厚度大于0.3m时,应清除,分层抛填的基床上下层接触面不应有回淤沉积物。

基槽抛石应根据夯实要求安排分层抛石。

抛石过程中应勘测水深,以免局部漏抛和抛高。

抛石完成后,必须进行断面测量,以作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基床抛石的分层厚度需经设计和试验确定;

基床顶面应从前向后预留1%的倒坡,预留基床沉降量暂定为100~150mm,施工时应按基床厚度进行预留。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①石料的规格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②抛石前应对基槽断面、标高及回淤沉积物进行检查。

基槽内含水率小于150%或重度大于12.6KN/m3且厚度大于0.3m的回淤沉积物应予清除。

第五章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5.1工期目标

本工程基床抛石总量约12.5万m3,根据基槽开挖及沉箱安装的进度安排分段进行施工。

计划工期:

2017年11月中旬~2018年4月上旬。

5.2工期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管理

(1)科学、合理地编制进度计划,确定每个阶段主要工序控制节点,根据施工情况,进行比较分析,调整进度计划,确保施工总工期。

(2)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确定月和旬作业计划,逐级按目标控制,以达到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有效控制。

(3)当实际进度比计划慢时,在总工期不变的前提下,重新调整部署,增加资源投入,必要时加班加点,保安全、抓质量、抢工期。

(4)建立施工进度实施组织系统,进行施工任务目标分解,把目标落实到施工人员,将施工计划的内容传达给每个职工,使每个职工心中有数,充分发挥每个职工的积极性,研究并应用新技术和新工艺。

(5)实行施工任务书制度,将每天的施工任务下达到施工班组,明确具体目标及要求,并用经济杠杆实行奖罚制度,促使班组能按期保质完成任务,从而确保施工节点要求。

2.船机设备保证

船机设备的到位率、完好率将是影响工期的重要因素。

施工中我们将提前做船机调配计划,并保证有足够的富余量,同时及时做好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并保证其它各种配合机械设备的数量足够、正常运转,提高完好率、利用率。

船机配备视现场施工需要进行调整。

拟投入船机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

能力

1

挖掘机

320D

1

中国

2010.6

2

自航平板驳(定位船)

1556t

1

中国

2009.03

3

自航平板驳

720t

1

中国

2014.06

4

自航平板驳

1379t

1

中国

2015.01

5

装载机

ZL-50

1

中国

2010.05

162kw

3m3

6

交通船

20t

2

中国

2009.1

——

载10人

6.2.3劳动力保证

劳动力调配遵循“结构合理、施工程度和技能级别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原则。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及施工条件,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劳动力进行有计划、合理地组织。

船员、抛石、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等需进行严格筛选后进场施工,以确保本工程关键工序的顺利开展。

6.2.4技术保证

(1)提前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对图纸中有疑问的地方,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

(2)技术人员认真审核图纸,做好各专业技术交底工作,提供正确的数据,确保工程结构尺寸、位置正确,避免返工现象。

(3)根据本工程的技术难点和环境特点,精心细化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合理安排船机,正确处理各施工区域之间的矛盾,做到环环相扣,井然有序。

6.2.5工期管理应急措施

本工程将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安排,均衡组织生产,但若因重大设计变更、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影响了计划施工工期,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调整施工资源,确保总工期的实现。

1)挖掘潜力,优化施工方案

通过科学分析并结合施工实际情况,挖掘潜力,优化施工方案,调整施工工序,使施工作业更科学、更合理,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

2)增加人力、物力、机械和资金的投入

(1)适当增加劳动力,积极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搞好材料、物资储备,减少节假日对施工的影响。

(2)合理增加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机具的投入,充分发挥机械化施工的效率。

(3)加强施工管理,确保资金更好的用于施工生产,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3)加大各方面的管理力度,优化现场施工组织,提高生产进度。

第六章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1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工程开工前,对施工水域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2.开工前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

3.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4.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证书,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施工船舶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6.施工船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

7.施工船舶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主动与过往的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他船,确保航行安全。

8.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参加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及船员在上岗作业前熟悉作业船舶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材料,熟悉船只结构、船用设备,特别是救生设备、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使用方法等。

施工船上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机械操作规程。

9.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的变化,制定防台、防汛、防火、防暑等相关预案,制定雾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核。

10.参与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11.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船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入安全活动记录簿。

12.发生海上交通事故,首先要采取自救或救助他船,及时向项目部和有关单位、部门报告现场情况。

13.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向项目部和有关单位、部门报告。

14.船舶靠岸后人员上下船,应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跳板。

15.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大浪、雾天时,超过船舶抗风浪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应停止作业。

16.分项分包负责人应督促船组各位船长在接受项目部的任何时候、任何形式的安全交底后,及时地对所管辖的所有船员进行详细、全面的安全交底、教育,督促遵守、实施,并做好交底记录。

17.水上施工作业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设置昼夜显示的信号及醒目标志。

18.船舶靠岸后人员上下船,应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跳板。

19.从事施工潜水作业,必须遵守《潜水员管理办法》及《潜水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20.潜水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严谨、依法管理”的原则,保障潜水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21.从业潜水人员必须具有潜水员证书。

22.潜水设备和装置必须通过有关法定部门定期检验,使用前应做到例行检查。

23.潜水作业时,潜水工作船应悬挂信号旗;夜间作业应悬挂潜水信号灯,并应有足够的工作照明。

24.多组潜水作业人员在同一个工作面上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信号绳和供气管,防止相互交缠。

25.潜水现场必须备有急救箱以及急救手册和相应的急救器具。

26.严格控制潜水作业时间和周期,潜水员在未得到充分休息时,不得安排作业。

6.2防台实施措施

(2)建立气象信息网,由综合部昼夜监听、记录气象预报,并用彩色笔在台风标示图上标明台风编号、风力、风向及台风登陆中心、登陆时间等。

并且随时将台风信息向防台领导小组汇报。

(3)服从地方防台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当获悉工地区域内48小时内可能有6级以上大风预报时,应通知各工点停止生产,人员撤离至安全之处,并迅速按防台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4)台风期间,防台领导小组成员要分班轮流24小时值班,及时排除台风来临可能造成的险情。

(5)组织分工:

项目经理—防台防汛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落实防台防汛方案,并负责应急措施的最终决策,对防台防汛工作负责全面领导责任;项目部副经理—防台防汛副指挥,负具体领导责任组长不在时代理组长职责并对防台防汛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对台风期间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物资的加固,撤离及其它相应的组织落实;项目总工—负责对工程结构物的安全,制订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

组织审核工程结构加固,安全技术性问题;工程部长—负责台风期间的船舶安排,施工人员撤离,气象接收,届时向领导小组和各施工船舶,施工队伍发布气象消息,台风行径,动态及组织抢险。

提出防台防汛具体措施等等;材料员—负责采购防台防汛必须物资,产妥善储存,保证应急需要;调度—负责船舶防台应急调度,落实船舶紧急拖带避风;安全员—负责防台防汛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

(6)船舶避风措施:

大型工程船舶的避风,服从船舶调度的统一安排。

得到台风警报时,根据台风路径,如可能袭击本地区时应及时安排船舶按预定方案撤离现场,并保持密切联系。

(7)工程结构物安全保护措施:

接到台风消息时,停止海上一切作业,并对水上工程边界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确保在强热带风暴或台风侵袭前边界边坡防护的牢靠。

(8)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接到台风消息时,对本项目部所属各类设备做一次全面检查采取相应遮盖和加固措施;便于撤离现场的设备撤至安全地带,不能撤离的采取就地加固措施;对供电线路及移动电箱作一次全面检查,首先应切断电源,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

拆除的设备拉回基地集中保管。

(9)施工材料的保护、转移和防台物资准备:

当接到台风警报,对现场各个施工点的材料作一次全面清理,防止物资损失;板材要集中成堆并做好加固工作;易受潮变质的物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配足必要的防台物资,如帆布、应急灯、手电筒等。

(10)防止船舶走锚措施:

配备有类似海区施工经验的船员,施工前完成船舶的锚机、锚缆、锚具的检查、改造工作,特殊位置专门配置辅助抛锚的锚坠,出现走锚现象后,立即调整锚缆长度、船舶方向,并立即通知值班拖轮保驾护航,避免在风大、流急、浪高等恶劣海况下漂移作业。

(11)后勤保障:

后勤部门必须备足手电筒应急灯。

蜡烛等应急用品,防止紧急情况需要;物资部门必须备好防台,防风的绳索,雨布,草包,编织袋等各种应急材料物资,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满足需要。

第七章环保技术组织措施

7.1环境保护措施

8.1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

把环保指标以责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列入承包合同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一支懂行业善管理的环保自我监控体系。

8.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为噪音、粉尘、烟尘、污水污染源。

8.3加强对施工人员环境保护的教育,提高职工对环境保护的教育,提高职工对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人人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做好环保工作。

8.4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本地区有关环境保护和海域管理的有关规定。

8.5加强对船机的管理,做到层层落实。

船上废机油有专人管理,避免废机油污染海面。

8.6抛填时要有相应的防止海水污染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海洋局颁布的倾卸海洋废弃物的有关规定;

8.7抛石工程的船舶作业施工所产生的废气、噪声和油污水处理排放应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所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中国海洋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满足环境评价报告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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