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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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苍溪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教育督导站,各中、小学,教师进修校,县职中,各民办校:

为加强我县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下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特制订了《苍溪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为确保实施意见能得到全面的落实,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教学常规管理的规范化

管理决定质量。

学校领导和教师都要充分认识到,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

学校的教学质量,取决于课堂教学工作,而教学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学校教学管理的水平。

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规范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益与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

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依法治教、向常规管理要质量的意识,把落实教学常规,作为事关学生、教师、学校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大事来抓。

责任重于泰山。

学校校长是学校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负有全面的责任。

为此,学校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观念,依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作风,深入课堂,研究教学,不断提高教学工作科学管理水平,切实掌握学校教学工作的主动权和指挥权。

二、更新理念,创新方法,促进教学常规管理的科学化

理念决定行为。

教师的教学行为,总是受一定教学理念的影响和支配。

课堂教学管理的核心是促使教师不断端正教学思想,转变教学观念,进而实现教学方式的转变。

因此,学校在落实教学常规的过程中,一定要组织教师结合新课程理念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认真讨论教学常规制订的背景、依据及其内涵,使落实常规的过程成为对教师开展新课程理念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的过程,让教师在学习中接受新课程理念的熏陶,逐步转变观念。

同时,要促使教师在执行常规的过程中,不断加深对常规的理解和认同,并能通过不断反思、不断内化,逐步转变教学行为,促进自身专业发展,促进良好教风师风的形成。

主导服务主体。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新课程主要是通过课堂教学得以实施。

作为教师,一定要以对学生终身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国家未来负责的态度,按照教学常规的要求,认真备好每一节课,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认真教好每一个学生。

教师应该明确,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为学生主体地位服务的。

教师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应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探究性,应关注学生的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使每个学生都能在教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得到充分的发展。

三、注重过程,强化措施,落实教学常规管理的日常化

细节决定成败。

教学工作是一个严密的系统。

整个教学过程环环相扣,可谓牵一发动全身。

每一步的疏忽或缺漏,都会影响到教学的质量。

在教学管理中,抓而不细,漏洞百出;抓而不实,等于不抓。

因此,从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巩固到教学评价,课堂教学管理必须深入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环节,措施要到位,责任要到人,才能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评价务必真实。

为检查教学常规执行的情况,需要对课堂教学进行诊断与评价,以发现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研究改进对策。

只有客观的、真实的诊断与评价,对教学管理才有其意义和价值。

因此,对课堂教学的诊断与评价应在常态下进行,即尽量采用“随机听课”等方式,以利于实质性地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规范促进创新。

要处理好执行常规与改革创新的辩证关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实施意见的制定,为我县中小学教师的教学工作和学校的教学管理提出了最基本的规范化要求。

其目的在于克服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上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而不是为了束缚教师或管理者的手脚。

在执行常规的过程中,当常规中蕴含的先进的教学思想和科学的管理理念为广大教师和管理者所接受时,就能促使教师用新的理念进行研究与探索,用新的思想进行改革与创新。

研究推动贯彻。

新课程是涉及到基础教育整体改革的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重新认识、重新实践。

各校在落实依据新课程理念制定的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必定会有不少困难需要去克服,有不少问题需要去解决。

解决问题最好的途径是建立以校为本的研究制度,发动和组织教师,采用行动研究等方法,人人参与以教学和管理中的问题为课题的研究,以校本研究推动教学常规的贯彻落实。

落实贵在坚持。

对课堂教学的管理,既是对人的管理,又是对人的教育,而且是潜移默化的教育。

虽然教学常规的执行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更强调养成性,而规范的养成需要时间和实践的积累。

因此,对教学常规的落实,既要重在严格,贵在坚持,常抓不懈,又要坚持以人为本,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当常规要求内化为每个教师和管理者的自觉行为时,就会激发起他们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他们的工作价值和人生价值就能从教育教学质量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和回报。

四、明确责任,注重督查,形成教学常规管理的制度化

督查促进落实。

建立“教育局——督导站——学校”三级督查指导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工作行为,创新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各高中学校和教育督导站要根据《苍溪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等,推动学校新课程改革深入进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可持续发展。

各督导站、学校每学期要对教学常规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督查与指导,指导督促各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县教育局每学期要组织一次全面多元的教学质量检测,把检测结果作为评定学校和教师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同时,将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加强督查与指导,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县性的教学常规工作互检或调研,并将检查与调研情况进行通报。

实施意见是基于我们对新课程和全县教学工作现状的认识,从改进和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最基本的环节进行制订的,它未能涵盖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的全部。

各校在落实的过程中,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和督查措施,并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探索创新的精神,不断积累经验,使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真正能取得实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苍溪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

在新课程背景下,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使我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鼓励全体教师探索课堂教学新模式、新方法,创建统一、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促进我县教学改革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下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常规实施意见。

第二章 教学思想

第二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条 学校教学工作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依靠科学提高质量,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注重教育内涵发展,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学校办有特色;要全面落实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依法、科学、扎实实施新课程。

第四条 在教学中,教师要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教书育人的教育观;树立人才的层次性、多样化,人人都能成才的人才观;树立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在教学中要扎扎实实打好基础,为学生将来的发展和幸福奠基的价值观;树立素质教育学科化,课堂教学素质化的素质观;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质量观;树立发扬教学民主,构建和谐课堂,学会用赏识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教学相长,师生共进的师生观;树立用教材教,而非教教材的教材观。

 

第三章 课程管理与开发

第五条 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

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

在开好学科课程的同时,要认真开好活动课程。

在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要认真开好选修课程。

第六条 学校在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独立或与校外有关机构或人员合作开发校本课程。

校本课程的开发主体是教师,各校对教师要提出一专多能的要求,将校本课程建设与教师的专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校本课程的开发一般应遵循非教材化的原则。

第七条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各校要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不得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

综合实践活动在课时安排上可按照固定安排与弹性安排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课程的计划性和灵活性。

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指导小组,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实施。

要建立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开发综合实践活动基地。

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综合实践活动予以积极的支持。

要按照课程计划的要求,充分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拓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空间。

第八条 开发利用课程资源。

根据课程管理政策和课程设置要求,积极开发并合理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

严格按照省颁教学用书目录选订教学用书,组织教师深入研究教材,创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充分发挥教材这一主要课程资源的作用;制定学校各配套室管理与使用制度、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使用计划,并做好使用记录,充分利用学校配套室和教具、学具开展教学活动,实现学校设施设备使用效益最大化,提高各学科课堂教学效果;广泛利用校外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社区资源、网络资源以及乡土资源等,为新课程的开发、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持。

积极发掘师生潜能,针对学生兴趣和需要,结合学校和当地文化、传统优势,开发富有学校和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加强沟通与合作,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建立课程资源管理系统,拓宽校内外课程资源及其研究成果的分享渠道,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九条 建立教学管理责任制。

实行校长、教导科研处主任、科任教师三级教学管理责任制。

校长要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开展工作,全面规划,有效组织,科学决策与评价,深入教学第一线,及时发观、研究并处理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给教学工作以正确导向。

教导科研处主任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充分依靠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扎实有效地安排日常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实施对教学过程的管理。

科任教师对所教学科教学质量直接负责;坚持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学校至少每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并形成记录,校长参加,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将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学生评价与同行评价结合起来,全面考核教学工作目标达成情况。

第十条 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教导处工作职责》、《教科室工作职责》、《教研组工作规程》、《教师课堂规则》、《学生课堂规则》、《作业设置与批阅要求》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教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严重违反教学基本规律、原则和要求的教学事故予以追究。

第十一条 课程计划管理。

开学前要严格按课程计划科学、合理地编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校历表和每周工作安排。

要做到专课专用、专时专用,要按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要按要求做好教材的预订工作。

第十二条 教师配备管理。

各年级任课教师的组合要优化并尽可能相对稳定。

同时,要使各年级任课教师明确年级的各项责任目标和质量目标,加强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 教学计划管理。

学校每学年初要制定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

每学期开学初,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等机构及全体教师,按学校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指导学生制定学期学习计划。

学校在开学两周内要检查审核教务处、教科室工作计划和教师教学计划。

第十四条 教学过程管理。

教务处、教科室要对教师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出相应的评价和记录,及时反馈意见,每学期不少于2次。

要求教师严格按规定的时间上课、复习、考试、放假,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教师的有效教学时间。

严禁突击教学或提前结束课程。

第十五条 教学结果管理。

每学年结束时,学校要写好教学工作总结。

每学期结束时,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等机构和全体教师要写好教学工作总结。

在搞好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教学经验、教学案例等典型材料。

第十六条 教学档案管理。

学校教学机构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好各类教学档案,包括工作手册、各类表格、教学计划、工作总结、分析报告、检查记录、成绩统计、业务记载、学籍资料、学生成长档案等,都要有案备查。

学校要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如实填写基本情况、教学工作情况、教科研工作情况、进修培训情况、专职管理工作情况、业务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材料,让教师的教学档案成为规范教师工作、促进专业发展的有力佐证,作为考核、评估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十七条 学生学籍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籍管理队伍,做好基础资料,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严格实行新生学籍注册制度、学籍变更审核制度和定期上报制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学生入学后根据性别、入学成绩均衡分班,实行标准班额,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高中每班56人。

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知识能力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的发展情况、学业成绩以及个性作品、荣誉与奖励等方面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袋。

第十八条 学校要逐步创造条件建设学校网站,实现教学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并通过网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章 计划与总结

第十九条 教学计划主要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备课组计划、教师教学计划等。

教学计划要目标明确,措施可行,针对性、实效性要强。

第二十条 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依据学校教学工作目标,统筹协调,对各年级、各学科教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相应的检查措施,对各项主要教学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作为各教研组和任课教师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的参照依据。

教学工作计划必须有具体的管理目标和实际可行的质量监控措施,应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和参与下由教务部门组织制定,学校教科室参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行政会审定后,于开学前印发至各教研组。

第二十一条 教研组教学工作计划应依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组学科特点,对本学期各项教研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和要求。

计划由教研组制定,经全组教师讨论认可后,于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部门审定存档。

教研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备课组计划由备课组全体成员根据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与教学实际,经集体讨论后由备课组长执笔完成,计划内容包括:

教材分析、目标要求、教学进度、集体备课活动、学科竞赛活动、研究性学习(或活动课)及其它教研活动等工作安排及主要措施。

备课组长为计划执行的具体负责人。

没有设备课组的学校,由教研组完成相关任务。

第二十三条 教师个人教学计划由各任课教师制定,一般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任课教师在制订计划时要充分理解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的总体精神,依照备课组教学要求,熟悉课程标准,明确本学科、本学期、本学年总的教学任务,明确教材的重点和难点,了解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充分估计到完成教学任务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拟定教学进度,提出教学质量目标,明确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四条 计划制定后,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

学期结束时,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对照计划,结合工作进度,对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反思,并写出书面总结,交教务部门存档。

教学工作总结包括:

工作进展概况,主要成绩,经验及体会,存在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第六章 备 课

第二十五条 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打造高效课堂、优化教学过程的关键。

备课要体现预设与生成的统一,体现尊重差异性的理念,体现生活化的理念,体现资源整合的理念,体现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转变的理念,落实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一新课改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教师要深入学习《课程标准》,熟悉《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明确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掌握教材的编排意图、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以及教材在发展学生智力、培养能力和进行思想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结合本班实际充分了解不同年段、不同班级学生的思想状况、知识基础、能力水平、学习习惯、兴趣爱好等,预见学生在学习活动中会发生的疑惑和困难,因材施教。

要针对学生已有经验,遵循认知规律,开发、整合、利用有效的课程资源进行备课。

做到目标明确、科学,易于检验和评价,内容具体、过程清楚,互为因果,方法策略恰当,具有实效性。

第二十七条 积极推行集体备课。

集体备课是备课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对教学工作进行全程优化的校本教研活动。

有利于改进学校备课现状,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集体备课内容:

备课标、备教材、备学法、备教法、备训练。

明确教学目标、教材体系、教学重难点、学习过程与学习方法指导、不同层次的训练题、多种课程资源的收集与整合、课件的制作与使用方法。

2、集体备课要求:

集体备课要做到“四定”、“四有”、“五统一”。

“四定”:

定时间,坚持每两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制度,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两课时;定地点,落实好集体备课地点,以便于活动组织;定内容,严格按照计划安排进行,专题备课要提前一周拟定好课题,严禁流于形式;定主备人,要逐周安排好每次活动的主备人,提前做好准备。

“四有”:

每次集体备课活动都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考评。

达到“五统一”:

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进度,统一作业训练,统一检测评价。

3、集体备课程序:

(1)分年级分学科成立备课组,选出备课组长,由备课组长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分解备课任务;

(2)每个教师根据各自备课任务,认真研读课标、教材、参阅相关资料(包括网上信息),精心选用例题、习题、测试题,提前拿出各自的“备课初案”,并交付同组其他教师;(3)同一备课组教师对每一份“备课初案”进行集体评议,达成共识后,主备教师对“备课初案”进行修订,形成“备课组教案”,供组内所有教师二次备课(独立备课)时使用;(4)教师不能直接使用“备课组教案”上课,必须对其进行加工处理(即独立备课),形成“自用教案”。

教师在课堂上只能使用“自用教案”。

如果教师只有“备课组教案”,没有“自用教案”,即被视为没有完成备课工作;(5)教师课后必须及时反思自己的教学工作,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备课组教案”和“自用教案”。

第二十八条 教师上课前要写好教案。

教案编写要注重实效,要根据学科特点,按课时备课并写出每一课时的教案。

对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可以有不同的备课要求,初级教师要编写详细的教案,中级教师要在规范的基础上注重教案的实用性,可写简案,县级以上骨干教师、高级教师教案要体现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提倡撰写包含学案在内的教学设计,一是学生用的学案,它侧重于学生直接参与、主动求知的学习活动的设计;二是教师用的导案,它侧重于指导学生如何学习。

教案要手写,集体备课可以采用电子教案。

第二十九条 教案的内容包括:

课题、授课日期、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的定位、教学重难点的确定、课型与教学方法、教学时数、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设计、教学资源的利用、板书设计、课堂小结、练习与作业、教学后记。

第三十条 各种课型教案基本要求:

1、新授课必须每课都要有常规教案,按第25条要求书写;2、复习课(包括习题课)要有课题、教学目标、复习范围、重点和过程、总结、后记;3、讲评课(包括试卷、作业)要有课题、教学目标、讲评重点和过程。

讲评过程包括:

①评价题目的难度和质量,公布答卷(题)得失情况。

②重点讲评题目分析。

根据学生对知识、方法、思路等了解掌握的实际情况,设计拓展性训练。

③对每一类问题及时讲评总结,做好作业布置和后记;4、作文讲评课包括讲评目的、作文情况综述、针对性范文讲评,引导学生修改完善。

鼓励教师写下水作文,启发学生写作思维。

5、实验课包括目的要求、实验器材准备、实验过程、结果分析、作业布置(写出实验报告)、后记。

不得无教案上课,不用旧教案上课,不下载照搬不符合本班学生实际的教案上课,不能以在课本、资料上写评注圈点为由而不写教案。

课件应根据实际需要运用,要充分考虑学生对信息的处理能力,不能不切实际滥用,在教案中要有课件运用的说明,不能用课件代替教案。

第三十一条 建立教案检查制度。

要注重教案质量评估,学校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教师的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教案进行检查,要建立教师教案教研组(备课组)周查制度、学校月查制度,查后要有签字、有修改建议、有评价记载。

学校教导处(教科室)和教研组每学期要对教案进行等级量化评定。

        

第七章 课堂教学

第三十二条 课堂教学是实施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环节。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重视教学观念和教师角色的转变,要树立课堂是师生合作学习、沟通交流的天地,是师生历炼心志、感悟人生的场所,是学生追求学习的幸福感,是师生课堂活动的终极目标的新课堂观。

每一节课要做到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学习资源充足科学,思路清晰,结构紧凑,方法恰当,运用自如,以生为本,突出主体,技能娴熟,功底扎实,短时高效,效果显著。

第三十三条 围绕目标组织教学。

教师要重视教法的选择和学法的指导;以基础知识为核心,以能力为重点,兼顾情意发展,把德育渗透于教学的各个环节;抓住要害,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分析疑点,夯实基础,发展能力;根据学生的学习实际及教学过程中的动态情况,对预设教学目标进行新的生成和调整,真正实现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第三十四条 教学过程安排紧凑,结构合理,精讲精练,无知识性错误,做到讲有中心,练有目的,分析透彻,注重实效,每节课教师讲授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分钟;要注重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要把知识教学的过程同时变成情感、态度、价值观形成的过程,创设开放性课堂,在倾听和欣赏中施教,构建民主化课堂,借助情感走进学生心灵,给学生以足够的心理安全感和学习自信心。

第三十五条 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个体差异,采用多种方法,引导学生动手、动口、动脑,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大胆质疑;师生共同营造和谐、融洽、平等的课堂氛围,实现“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第三十六条 重视教学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合理使用教学辅助手段。

充分利用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课件等教学媒体辅助教学。

做好图书馆、电脑室、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和资源库的管理。

教师要善于搜集、整理、开发和充分利用资源,为学生更好地学习提供有效的资源帮助。

第三十七条 强化课堂教学的管理意识。

上课前要检查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要维持好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学现场,也不能让学生随意离开教学现场,杜绝上课时间教学现场无教师的现象发生,一旦课堂发生事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堂内发生的问题,应以任课教师为主负责在课后处理,上课时教师不得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凡因特殊情况需停止学生上课,必须上报学校教务处同意。

第三十八条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要耐心说服教育,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挖苦、讽刺或侮辱学生,要积极创设平等、民主、和谐的课堂环境,让学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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