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企标06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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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企标0612

C70Q

江苏亿金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320281BBF02—2010

 

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

2009-9-28发布2009-10-05实施

江苏亿金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前言2

二.范围3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3

四.基本参数4

五.要求6

六.试验方法9

七.检验规则10

八.标志、包装、贮存11

 

 

前言

 

本产品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销售、质量监督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参照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T6719-1986《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JB/T8532-1997《脉冲喷吹类带式除尘器》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结合产品特点确定。

本标准按照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起草与编写规则》、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

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江苏亿金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质检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亿金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总工办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宋正兴、宋宏宝。

垃圾焚烧烟气净化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18485-200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985.1-2008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交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1720-1979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4053.1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T6414-1999铸铁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6719-1986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

GB/T8923-1988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9439-1988灰铸铁件

GB/T12138-1989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GB/T13306-1991标牌

JB/T5911-2007电除尘器焊接件技术要求

JB/T5917-2006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

JB/T8532-0007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3 基本参数

烟气净化系统的基本参数见表1~5

表1 吸收剂制备部分的基本参数

项目

单位

数据

生石灰贮存仓

进料方法

罐车输送

料位控制方式

数字量控制

主要材质

Q235

重量

kg

4400

对CaO质量要求:

石灰浆中的石灰含量

重量%

10

石灰中的CaO含量

重量%

85

石灰粒径

μm

d90:

99%;d63:

95%d32:

83%;d10:

62%

石灰计量方式

螺旋计量

石灰熟化仓

仓壁厚度

mm

6

进料方法

水平螺旋给料

搅拌方式

电动

控制方式

自动

主要材质

Q235

呼吸阀

排气风机

石灰浆稀释槽

进料方法

电磁浆阀

搅拌方式

电动

控制方式

自动

主要材质

Q235

石灰浆供应泵

料位计

型式

射频导纳式

 

表2喷雾反应器(MCR100%负荷)的基本参数

项目

单位

参数

反应器类型

圆筒型反应器

脱除SO2效率

%

85

脱除HCl效率

%

99.5

入口烟气温度

C

≤200

出口烟气温度

C

≤145

筒体材料

Q235A

石灰纯度(CaO)要求

%

85

石灰粒度要求

μm

d90:

99%;d63:

95%d32:

83%;d10:

62%

表3飞灰输送与储存的基本参数

项目

单位

数据

飞灰输送形式

机械运输

输送设备

螺旋,刮板,斗提

飞灰储仓

材质

Q235

保温层材料

保温岩棉

保护层材料

彩钢板

空气炮

电加热装置

型式

电热带20PPI-BS

手动插板门

型式

手动

星形卸灰阀

型式

格式回转阀

三通装置

型式

Y型

仓顶布袋除尘器

类型

低压脉冲

除尘效率

%

99.5

布袋除尘器排气含尘浓度

mg/m3

≤30

滤袋材料

涤纶聚酯

滤袋空气透过率

82

除尘器壳体材质

Q235

双轴螺旋加湿机

 

表4 活性炭系统的基本参数

项目

单位

数据

活性炭储存方式

活性炭仓

输送方式

袋装

活性炭的比表面积

m2/g

>700

活性炭的颗粒大小

<100μ

d60<10μm,d30<44μm,d15<74μm,d60<150μm,

表5 除尘器的基本参数

项目

单位

数据

型式

布袋

布袋除尘器旁通形式

双气缸、直线盘式阀

材料

Q235

最低温度

-20

保温材料

岩棉

最大漏风率

2

布袋除尘器总效率

99.9

热风循环方式

闭式循环

排灰阀形式

螺旋输送机+星形卸灰阀

露点

-23

颗粒物

mg/Nm3

<1

含油量

mg/Nm3

<1

气布比

m/s

0.014

笼骨材质

20#碳钢+有机硅涂层

顶部形式

“η”形冷冲压短管+文氏管

花板加工方法

数控冲压

花板材质

Q235

4 要求

4.1烟气净化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恶臭污染物的处理采用活性炭处理方法

4.3脱硫效率与除尘效率

烟气净化设备的脱硫效率应符合表2之规定,除尘效率应符合表5之规定。

4.4经过前处理之后的烟囱出口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6之规定

表6烟囱出口污染物排放保证值

污染物

数值含义

单位

最大允许值

保证值

颗粒物

测量平均值

mg/Nm3

30

≤30

烟气黑度

测量平均值

林格曼黑度,级

1

1

CO

小时平均值

mg/Nm3

100

≤100

NOx

小时平均值

mg/Nm3

400

≤400

SO2

小时平均值

mg/Nm3

260

≤260

HCl

小时平均值

mg/Nm3

60

≤60

HF

小时平均值

mg/Nm3

2

≤2

Hg

测量平均值

mg/Nm3

0.2

≤0.2

Cd

测量平均值

mg/Nm3

0.1

≤0.1

Pb

测量平均值

mg/Nm3

1.6

≤1.6

其他重金属

测量平均值

mg/Nm3

4

≤4

二恶英类

测量平均值

ng-TEQ/Nm3

0.1

≤0.1

注:

(1)表中所有保证值都已转换为标准状态下,11%O2干烟气;

(2)烟气在任何1小时的最高黑度时间总的不超过5分钟;

(3)在实际运行中,烟气排放值将低于保证值。

4.5主要材料

烟气净化系统使用的主要材料(有特殊要求者按设计要求)应符合GB/T699-88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的规定。

在不影响产品性能及寿命的情况下,经技术部门同意,并履行手续后可以用满足要求的其它材料代用。

4.6清除毛刺

烟气净化系统所用钢板、型材下料后,外露边缘必须清除毛刺,棱角整齐;凡与滤袋接触部位必须打磨光滑。

4.7焊缝质量

焊缝坡口必须符合GB/T985.1-2008的要求,焊缝质量应符合JB/T5911-2007的规定。

4.8法兰、人孔盖和检查门

烟气净化系统的所有法兰、人孔盖和检查门均应衬泡沫橡胶胶条以保证密封。

4.9法兰定位

两连接法兰孔宜配钻,并定位对接,螺孔中心距偏差不大于螺栓公称直径的1/8。

法兰上螺栓孔与螺栓公称直径的配合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单位:

毫米

螺栓公称直径

M6

M8

M10

M12

M16

M18

M20

M24

法兰螺栓孔径

≤7

≤10

≤12

≤14.5

≤18.5

≤21

≤24

≤28

4.10铸铁件

烟气净化系统所用铸铁零、部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铸铁件的表面质量和缺陷应符合GB/T9439-1988中的3.8和3.9的规定。

-----铸件尺寸偏差应符合GB/T6414-1999的规定。

4.11尺寸公差

烟气净化设备加工件的未注尺寸公差应符合GB/T1804-2000中m级规定,铆焊接的未注尺寸公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单位:

毫米

基本尺寸

<30

<30

-120

>120

-315

>315

-1000

>1000

-2000

>2000

-4000

>4000

-8000

>8000

-12000

>12000

-16000

>16000

-20000

20000

公差

±1

±2

±2

±3

±4

±6

±8

±10

±12

±14

±16

4.12直线度、平面度和平行度

烟气净化系统的焊接结构件未注直线度、平面度和平行度的极限偏差应不大于表9的规定。

表9单位:

毫米

基本尺寸

<30

-120

>120

-315

>315

-1000

>1000

-2000

>2000

-4000

>4000

-8000

>8000

-12000

>12000

-16000

>16000

-20000

20000

极限偏差

1.0

1.5

3.0

4.5

6.0

8.0

10

12

14

16

4.13脉冲喷吹装置

4.13.1气包必须进行彻底清理工作后,再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最低试验压力不低于0.6Mpa,保压15分钟。

4.13.2脉冲阀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应无漏气现象,并能正常起闭,工作可靠。

4.13.3脉冲控制仪工作应准确可靠,其喷吹时间和间隔均可连续调整。

4.13.4在保证本装置气密性的前提下,按规定进行喷吹试验,每一个阀正常连续动作不得少于10次。

4.14安装

4.14.1烟气净化设备的滤袋安装时必须垂直于固定花板,滤袋骨架应符合JB/T5917-2006的规定。

4.14.2有喷吹管的烟气净化设备,喷吹管安装时,喷孔所喷出气流的中心线应与滤袋中心一致,其位置偏差小于2mm。

4.14.3其它钢结构安装按GB50205-2000标准执行。

4.15运转试验

烟气净化系统的传动结构应进行2h运转试验,必须转动灵活、可靠,其滚动轴承的温度不应高于80℃。

4.16涂装

4.16.1烟气净化系统涂装前应将表面的铁锈、残留物、油污、尘土及其他脏物清除干净。

除锈方法和除锈等级应符合GB/T8923-1988的规定。

4.16.2整机出厂的烟气净化系统,其外表面均涂底漆一道、面漆一道;分体发运现场安装的大型烟气净化系统,在现场涂最后一道面漆。

4.16.3烟气净化系统的漆膜应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发脆、剥落、裂纹、卷皮和刷痕等缺陷,厚度不得小于50µm。

漆膜附着力按GB/T1720-1979的规定。

4.17烟气净化系统的钢制平台、扶梯、栏杆应符合GB4053.1~4053.3的规定。

4.18电气安全

4.18.1烟气净化系统所用电器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4.18.2烟气净化系统所用电器应能承受1500V正弦电压1min的耐压试验,不能有击穿和闪络现象。

4.18.3烟气净化系统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和牢固的接地装置。

5试验方法

5.1系统中的主要测量单位如氧量浓度测量、气态污染物浓度测量系统均可实现在线自动/手动标定(从采样探头到分析仪全程标定),以确保系统的测量精度;出口粉尘浓度、除尘率设备阻力和漏风率的测试应按GB/T12138-1989的规定的方法进行;除尘器本体的制造漏风率,在除尘器正常过滤(不清灰)情况下测得,测试条件是除尘器净气箱内负压为2000Pa。

当负压偏离时按式

(1)计算:

—ε=44.72*ε1/√P………………………

(1)

式中:

ε---漏风率,%;

ε1---实测漏风率,%;

P---净气室内平均负压,Pa。

5.2烟气净化系统漆膜厚度的检验用漆膜测厚仪,检验点在每平方米中不少于两点。

5.3漆膜附着力的检验按GB/T1720的规定进行。

5.4其它项目以常规量具或目视、手感方法检测。

5.5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检测。

5.6耐压试验用介质击穿仪检验。

5.7烟囱出口污染物排放按GB18485-2001标准测定。

5.8气包试验采用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最低试验压力不低于0.6Mpa,试验过程保压15分钟,应无渗漏现象。

5.9采用温度仪测温。

6检验规则

6.1产品须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方能出厂,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或形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出厂检验以过程检验项目为依据,对产品进行终检。

6.3型式检验

6.3.1在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设计、工艺或所用的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半年以上,再次恢复生产时;

d)正式批量生产的产品,每三年一次;

e)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2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

6.3.3型式检验样品从出厂合格品中抽取,每次1件。

6.3.4型式检验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允许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检中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7标志、包装、贮存

7.1每台产品应在指定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的尺寸和型式应符合GB/T13306-1991的规定。

其内容如下:

a)制造厂名称;

b)产品型号、名称;

c)净重;

d)出厂年、月;

e)出厂编号。

7.2随同产品供应的技术文件包括:

a)产品说明书;

b)合格证:

c)装箱单。

7.3技术文件应装在防潮袋内。

7.4烟气净化系统零、部件应分类、平整的存放在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随意堆压,防止锈蚀、变形、损坏和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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