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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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第三课 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教学目标

 

 

 

二、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2.教材分析与教学建议

 

重点

 

汉元时期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演变的史实。

 

难点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教材内容分析与教学建议

 

本课的编写依据,是课程标准中相关的学习要点。

相关学习要点的表述为:

“列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汉至元,时间跨度大,内容繁多,平铺直述,线索难以清晰,特点不易突出。

基于这种考虑,课文子目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考虑,紧密联系上一课学习要点的内容:

“知道‘始皇帝’的来历和郡县制建立的史实,了解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

”承上启下地设置了“中央集权的发展”“君主专制的演进”两个子目。

讲清楚这两个子目,学生既复习了始皇帝来历的旧知识,又了解了更多的关于皇帝制度在汉元期间的沿革变化以及君主专制一步一步演进的大致脉络;既能重温有关郡县制建立初期的史实,又能熟悉从汉至元郡县制度曲折发展的历程,进而了解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在汉元间的发展状况,分析中央集权对于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利与弊。

讲清这两目,就能掌握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最主要内容,进而也能从中找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即:

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内容相当丰富。

以广义范围理解,它主要包括国体和政体,也就是国家的阶级内容和政权构成的形式。

从狭义范围理解,政治制度主要是指国家的政治体制。

它包括国家各级机关的组织结构、形式,职、权、责、利的划分和运用,以及各时期总的国家体制和诸如行政、立法、司法、军事、监察、考试、选举、政党、财政、文教卫生、人事管理等制度。

为了让学生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有比较全面的认识,本课又设置了第三目“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

这一目的设置,一方面是为了提示学生,政治制度不仅包括行政管理制度,也包括考试、选举、人事管理等制度;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让学生了解,由汉至元官吏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及其管理水平。

 

学习本课,需要掌握推恩令、藩镇割据、行省制度、丞相、三省六部制、察举制、科举制等名词与概念,了解汉元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加强对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解,总结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并进一步认识其对中国历史发展所产生的影响,提高分析中国国情的深刻历史洞察力。

 

本课引言讲述的是有关西汉“七国之乱”的一段史实,揭示了西汉初年中央集权与地方封国分权之间存在矛盾。

教师可利用引言向学生提问,平定七国之乱后,地方分权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

如果没有,汉景帝的后继者又是如何去削弱封国势力以加强中央集权的?

汉以后的各代王朝,又是如何面对地方分权问题的。

以此导入新课。

 

第一目“中央集权的发展”,是汉元政治制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讲清楚与中央集权相关的政治制度,可为学生总结作史料铺垫,从而得出中央集权不断加强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

 

教学本目,应注意以下问题的分析。

 

①“汉承秦制”与郡国并行制。

 

“汉承秦制”。

两汉时期中央政治制度基本上沿袭秦朝,但又有所变化。

中央行政设三公,秦时即有,汉朝亦设,但到汉武帝时又形成了“中朝”决策机构,尚书令的权力日显重要。

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机构,演化为执行机构,被称为“外朝”。

东汉光武帝时进一步剥夺三公权限,扩大尚书台的权力,“虽置三公,事归台阁”,这些又是与秦时不同的。

郡国并行制。

汉仿秦制,实行郡县制,但同时惩戒秦不分封孤立而亡,又恢复诸侯王分封制。

西汉初,郡设太守、国设相,作为郡国的最高行政长官。

后封国名存实亡。

 

②汉武帝和“推恩令”。

汉武帝是中央集权强化进程中关键性的人物之一。

西汉建立后,很长时间里,封国的势力一直比较强大。

大臣晁错为此请求汉景帝削去他们的“支郡”。

晁错的父亲知道后,急忙从老家赶到都城,对晁错说:

“上初即位,公为政用事,侵削诸侯,疏人骨肉,口让多怨,公为何也!

”晁错答:

“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

”其父说:

“刘氏安矣,而晁氏危,吾去公归矣!

”回去后老人喝毒药而死,临终时说:

“吾不忍见祸逮身。

”“七国之乱”后,虽然景帝采取了一些削弱诸侯王势力的措施,但地方分权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

汉武帝在位期间,采纳主父偃的献策,制定“推恩令”,在政治体制上实行强干弱枝。

推恩的办法易于为有关的皇族所接受。

推恩法不断加强了中央的统治,也不断削弱了地方的力量,这对于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教学本目时,建议教师引导学生回顾初中所学有关汉武帝大一统的内容,结合本目主题展开讨论。

 

③节度使与藩镇割据。

唐睿宗为了加强西部与北部边防,于710年开始设置节度使,以掌管地方军政。

开元以后,唐政府在沿边相继设立了安西、北庭等九个节度使和一个岭南经略使。

节度使设置之初,对稳定边疆形势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

但是,募兵制的实行,使边将得以专兵,节度使的势力不断扩大,“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尾大不掉,很快发展成为强大的地方割据势力。

安史之乱后,唐政府不仅对参加叛乱的节度使不予追究,而且还任命安史旧部担任节度使。

平叛过程中设置的节度使也大多保留下来。

这样,藩镇割据的局面进一步扩大,史称:

“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

”这些节度使名义上是唐政府的节度使,但实际上“虽奉事朝而不用其法令”,中央集权严重削弱。

 

④宋朝加强中央集权。

这一部分内容较多,名词概念既多且难,教材没有充分展开,教师只需抓住中央政府从军事、行政、财政三方面削弱了地方的权力,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即可。

 

⑤行省制度的创立及意义。

元朝在地方设置行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省之下设路、府或州、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设置宣慰司进行管理。

元朝的行省制度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影响深远。

教学这一部分内容时,教师可准备一幅今天的行政区划图,让学生进行比较。

 

第二目“君主专制的演进”,主要是要说明中国古代中央政府即朝廷内部的组织结构与权力之争。

宰相固然是皇帝的附庸,但在不同的组织结构下,因不同时期皇帝的能力与作为不同,其权力表现也会有所区别。

宰相有时会极大地分割皇帝的权力,影响君主的专制。

 

教学本目,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的分析。

 

①宰相。

宰、相之名分别出现于商周及春秋之时,宰相连称始于战国。

当时的所谓宰、相或宰相,地位均相当于丞相。

后来,宰相一直沿用于整个封建社会。

不过,除辽代设置“宰相”外,宰相一般只是一个习惯用语,用以指辅佐皇帝行使权力、处理国家政务的主要官吏,而不是一个正式官名。

 

②三省六部制。

教学中应注意分析其形成和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步形成三省体制。

隋朝时三省为中央政府最高统治机构。

唐朝时三省分工明确,既有合作,又相互牵制和监督,保证了君权的独尊,可说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立的六部,则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使此后历朝都基本沿袭了这种制度。

 

③宋朝的政治制度特点。

宋朝时的三省六部有名无实。

统治者鉴于唐朝藩镇割据局面,不断削弱和分割宰相的职权,以进一步加强皇权。

 

④元朝在加强皇权方面又有了新发展。

元朝综合汉蒙政治制度,设立了中书省和枢密院,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军事机关。

同时又设置了统领宗教事务和西藏地区的机构宣政院。

 

由于课文只正面介绍了中书省,教师可以重点讲述元朝中书省的设置及其特点,其他相关内容,如果学生不提及,教师不必展开。

 

第三目“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其实讲述的是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一个侧面。

 

科举制,是本目的重点。

但是,唐以后科举制发展变化的具体情况,课文并未过多展开。

如学有余力,教师可参考本课“资料与注释”或其他资料,适当予以介绍。

甚至可结合现今的高考制度,分析科举制的利弊得失。

 

三、教学设计与案例

 

1.教学设计

 

(1)本课时间跨度大(汉至元长达1575年)、内容丰富,要在有限的一节课内较好的讲完学好,实非易事。

教师在备课中应吃透教材、理解教材的编写思路:

两条主线:

中央与地方的争权斗争,通过分割、限制地方权力,中央集权得到加强;皇权与相权的矛盾,通过削弱相权,君主专制逐渐强化。

三个方面:

地方机构的演变,中央官制的演变,选官制度的演变。

理解这一点,对于教师从整体上设计教学,大有帮助。

 

(2)适当采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或图表式教学法辅助教学(详见下列案例)。

 

(3)力求设计探究式教学案例。

古人云:

“疑为思之始”,探究问题,首先要提出问题,也就是要善于设问置疑。

本课内容无生动情节可言,要在探究问题、深化理性认识上多下功夫。

 

2.教学案例

 

案例一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可作课件或投影)

 

引入新材料,创设新情境,提出新问题,引导学生思考、探究。

 

阅读下列材料:

 

北宋初,君臣讨论国家长治久安之策。

宋太祖问:

“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争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

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之计,其道何如?

 

宰相赵普对曰:

“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

今所治之,无他奇巧也,惟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天下自安矣。

”(引自《续资治通鉴长编》)

 

根据上引材料,并结合课本知识,回答:

 

①赵普认为唐末五代以来“帝王易姓,战争不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你认为赵普的看法是否正确,并结合史实说明之。

 

答:

主要原因是“节镇太重,君弱臣强”。

因为唐朝安史之乱后形成的藩镇割据局面,持续一百多年,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唐亡后出现的五代十国分裂局面实际上是藩镇割据的继续和发展。

 

②根据赵普的对策,北宋初年实行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你能概括指出这些措施的两项基本内容吗?

 

答:

首先从集中军权入手,把主要将领的兵权收归中央,加强禁军;其次是派文官任地方长官,加强中央对地方军、政、财权的控制。

 

③试扼要分析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效果和影响。

 

答:

效果:

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成功地防止了地方割据的局面。

影响:

逐渐导致官僚机构和军队的膨胀,为北宋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

 

[提示:

回答此问要从课本中多渠道获取信息。

 

案例二 元朝的行省制度

 

设计思路:

引导学生读《元朝行省图》和相关课文,获取图、文中的有效信息,并层层设问,启发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要点。

 

①元朝为什么实行行省制度?

 

学生从《元朝行省图》中应认知:

元朝建立了幅员空前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三次大一统局面。

为了进行有效的管辖和统治,元朝建立了行省制度。

 

②行省制度是怎样确立的?

 

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作为最高行政机构,除以大都为中心的中央直辖区(称“腹里”)和宣政院辖地以外,中书省派官员往地方执政,称行中书省。

元朝共分设11个行省,在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由此,行省确立为地方行政机构。

 

③行省制度有何作用?

 

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辖,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

 

④行省制度有什么影响?

 

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行省制度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影响深远,明清沿用此制,至今“省”依然是我国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

 

案例三 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

 

设计思路:

在利用图示明确三省六部职权的基础上,重点探究其作用和影响。

 

①三省六部的分工与职权(可作课件或投影)

 

 

 

说明:

三省分工明确(中书决策,门下审议,尚书执行),互相制衡;三省长官集体行使宰相职权;尚书省下分设六个行政管理机构。

 

②三省六部制的作用和影响

 

作用:

第一,分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第二,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办事效率。

 

影响: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它使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更加完备,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四、问题解答

 

【学思之窗】

 

宰相李沆与宋真宗的这段故事,能说明些什么问题?

 

解题关键:

要从相权与皇权关系的角度去说明问题。

 

思路引领:

先要解读历史材料,获取材料中的有效信息;再针对所问作答。

 

答案提示:

说明两个问题:

①北宋从宋真宗开始,相权逐步强化,对皇权有所限制。

李沆抵制宋真宗扩大财权的企图,不仅想维护相权,也是从有利于治国的角度出发的。

②中国古代相权与皇权的消长,总体上虽然朝着强化皇权的方向演变,但其间也有相权强化的时候,并非简单的直线发展。

 

【探究学习总结】

 

本课测评

 

从汉至元,皇权不断加强,请用宰相职能变化的史实加以说明。

 

解题关键:

这是一道大跨度、高概括的论述题,解答此题的关键首要的是精心审题:

二是题目的时间范围是“从汉至元”;二是准确把握题目的要求,即运用“宰相职能变化的史实”说明“皇权不断加强”这一历史结论。

 

思路引领:

一要依时间顺序(分汉、隋唐、宋、元时段)组织答案。

二要运用相关史实说明结论的正确,作到史论结合。

 

答案提示:

①汉武帝重用宠信的近臣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国政,使决策国家政务的实权逐渐由相府向宫廷转移,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②隋唐创立三省六部制,唐时三省长官相互制衡,集体行使相权。

这样,就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③北宋增设参知政事(副宰相)、枢密使(掌军权)、三司使(掌财权)分割宰相(中书门下长官)权力,使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④元朝设中书省总揽政务,其长官中书令实为宰相,例由太子兼任,实际政务委以左右丞相等。

但元朝后期相权大增,有时甚至威胁皇权。

 

综上所述,从汉至元,通过削弱相权使皇权不断加强。

 

学习延伸

 

根据以上材料,想一想,这种措施体现了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什么特点?

它有何利弊?

 

解题关键:

解读材料,逐问作答。

 

思路引领:

分三步,首先解读历史材料;再由材料中的有效信息(措施)概括出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最后,要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独立思考,对“这种措施”加以评价。

 

答案提示:

①特点:

中央集权,即地方服从中央、中央控制地方。

②利:

在防止地方割据势力上很成功。

弊:

过度限制地方权力,层层严加控制,不利于地方和国家的整体发展,是北宋后来形成积贫积弱局面的原因之一。

(此问答案学生只要能言之成理、自圆其说,就应鼓励。

 

五、资料与注释

 

1.原始资料

 

天下初定,制度疏阔。

诸侯王僭儗。

地过古制,淮南、济北王皆为逆诛。

谊数上疏陈政事,多所欲匡建,其大略曰:

“……夫树国固必相疑之势,下数被其殃,上数爽其忧,甚非所以安上而全下也。

今或亲弟谋为东帝,亲兄之子西乡而击,今吴又见告矣。

天子春秋鼎盛,行义未过,德泽有加焉,犹尚如是,况莫大诸侯,权力且十此者乎?

 

然而天下少安,何也?

大国之王幼弱未壮,汉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

数年之后,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气方刚,汉之傅相称病而赐罢,彼自丞尉以上偏置私人,如此,有异淮南、济北之为邪?

此时而欲为治安,虽尧舜不治。

 

──《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

 

(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

“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

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

”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

 

……

 

(五年)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六百人……

 

──《汉书》卷六《武帝纪》

 

其后更用主父偃谋,令诸侯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制封号,辄别属汉郡。

汉有厚恩,而诸侯地稍自分析弱小云。

 

──《汉书》卷五三《中山靖王传》

 

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

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复置一丞相。

有两长史,秩千石。

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

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

 

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

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

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

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

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

有长史,秩千石。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

有两丞,秩千石。

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

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

 

──《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

 

按自魏晋以来,宰相但以他官参掌机密,或委知政事者则是矣。

无有常官。

其相国、丞相或为赠官,或则不置,自为尊崇之位,多非人臣之职,其真为宰相者不必居此官。

 

──《文献通考》卷四十九《职官·宰相》

 

按自后汉,时虽置三公而事归台阁。

尚书始为机衡之任。

然当时尚书不过预闻国政,未尝尽夺三公之权也。

至魏晋以来,中书、尚书之官始真为宰相,而三公遂为具员。

其故何也?

盖汉之典事尚书、中书者,号为天子之私人。

及叔季之世。

则奸雄之谋簒夺者,亦以其私人居是官。

而所谓三公者,古有其官,虽鼎命将迁之时,大权一出于私门,然三公未容遽废也,故必择其老病不任事,依违不侵权者居之。

 

──《文献通考》卷四十九《职官·宰相》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

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

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

其后,以太宗甞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

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佗名。

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

其后,李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

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

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

其后,改易官名,而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台、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

永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

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

 

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

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徙政事堂于中书省。

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

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

 

──《新唐书》卷46《百官志》

 

本朝鉴五代藩镇之敝,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

靖康之役,虏骑所过,莫不溃散。

 

──《朱子语类》卷128

 

中书不知与兵,增兵多少不知也;枢密院要兵则添,财用有无不知也;管军将帅少兵则请增,不计较今日兵籍倍多,何故用之不足也;三司但知支办衣粮,日日增添,不敢论列,谓兵非职事也;四者各为之谋,以至于此!

 

──《蔡忠惠公文集》卷18《论兵十事》

 

宋朝设官之制,名号、品秩一切袭用唐旧,然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用三省长官,中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与枢密院对掌大政。

天下财赋,内庭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

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

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位版,流外较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

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互以他官典领,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

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与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左右谏议无言责,而起居郎、起居舍人不执记事之笔;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补阙、舍遗改为司谏、正言,而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

至于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七八。

秘书、殿中二省名存实废,惟内侍所掌,犹髣髴故事,九寺五监尤为空官。

六统军十六卫,每遇大礼,朝会,但遣官摄事,以备仪范。

天圣中,始以环卫官补宗室子,东宫官不常置,公主无邑司,节度使不食本镇租赋,藩府除授虽带都督之名,而实不行都督之事,京府以及四方大镇,皆有牧尹,而类非亲王不除。

诸路无观察、采访,而观察、防御、团练、刺史,特以为右列叙迁之宠,虽有正任遥领,大率不亲本州之务。

诸司使付,有东班、西班,又有横班。

横班之有职事者,独合门客省、四方馆,略有典掌,其他悉无所领。

此其大概也。

至于官人授受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

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故士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迟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

 

──《文献通考》卷47《官制总序》

 

宋承唐制,抑又甚焉。

三师、三公不常置,宰相不专任三省长官,尚书、门下并列于外,又别置中书禁中,是为政事堂,与枢密对掌大政。

天下财赋,内庭诸司,中外筦库,悉隶三司。

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版位,流外考校,诸司附奏挟名而已。

台、省、寺、监,官无定员,无专职,悉皆出入分莅庶务。

故三省、六曹、二十四司,类以他官主判,虽有正官,非别敕不治本司事,事之所寄,十亡二三。

故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预朝政,侍郎、给事不领省职,谏议无言责,起居不记注;中书常阙舍人,门下罕除常侍,司谏、正言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诤。

至于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

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

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宋史》卷161《职官》

 

诸府置知府事一人,州、军、监亦如之。

掌总理郡政,宣布条教,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岁时劝课农桑,旌别孝悌;其赋役、钱谷、狱讼之事,兵民之政,皆总焉。

凡法令条制,悉意奉行,以率所属;有赦宥则以时宣读,而班告于治境,举行祀典;察郡吏德义材能而保任之,若疲软不任事,或奸贪冒法,则按劾以闻;遇水旱以法振济,安集流亡,无使失所。

……县令,建隆元年,令天下诸县除赤、畿外,有望、紧、上、中、下。

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

凡户口、赋役、钱谷、振济、给纳之事皆掌之,以时造户版及催理二税。

有水旱则有灾伤之诉,以分数蠲免;民以水旱流亡,则抚存安集之,无使失业有。

孝悌行义闻于乡闾者,具事实上于州,激劝以励风俗。

若京、朝、幕官则为知县事,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

 

──《宋史》卷167《职官》

 

元太祖起自朔土,统有其众,部落野处,非有城郭之制,国俗淳厚,非有庶事之繁,惟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亲贵重臣耳。

及取中原,太宗始立十路宣课司,选儒臣用之。

金人来归者,因其故官,若行省,若元帅,则以行省、元帅授之。

草创之初,固未暇为经久之规矣。

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遂命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

其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

体统既立,其次在内者,则有寺,有监,有卫,有府。

在外者,则有行省,有行台,有宣慰司,有廉访司。

其牧民者,则曰路,曰府,曰州,曰县。

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

于是一代之制始备,百年之间,子孙有所凭藉矣。

 

──《元史》卷85《百官志·序》

 

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

故其地北逾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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