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进一步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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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进一步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

浙江丽水市进一步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精神,进一步推动丽水市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浙委〔2008〕71号),结合丽水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丽水市进一步推动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以弘扬生态文化为主线,在深化绿谷文化建设“六大举措”的同时,着力提升特色文化品牌,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文化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为丽水市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特色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等“三大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绿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格局,努力把丽水建设成为在全省、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文化名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和谐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舆论环境和道德风尚进一步形成,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逐步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保障,公共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基本建立。

政策导向机制逐步健全,市场体系初步完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建成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培育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区块。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到2012年要达到4.2%。

  ——特色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

摄影和巴比松油画文化、黄帝文化、畲族文化、剑瓷文化、石雕文化、名人文化、华侨文化、好川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得到深度发掘,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传承和发展,对外文化交流有效开展,绿谷文化品牌的影响力明显增强,绿谷文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人才机制不断健全,成才环境逐步优化,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激发。

人才的总量、结构、素质与发展绿谷文化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匹配,涌现出一批领军人物、一批文艺骨干、一批文艺新人、一批复合型人才。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文化引领。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共同的理想信念、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阵地。

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坚持以人为本。

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着力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大力丰富社会文化生活。

注重发挥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使用和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事业凝聚人才、以机制激励人才、以实践造就人才。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让人民共建文化、共享成果。

  ——坚持传承创新。

既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不断彰显绿谷文化的区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又始终把创新作为文化发展的基点和动力,树立生态文化发展理念,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内容形式、传播手段的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

以城带乡,城乡共进,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农民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更好地活跃农村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城乡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成果,实现文化发展的城乡协调和区域平衡。

  二、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四)加强理论武装工作

  强化理论学习。

坚持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校培训教育为主要阵地,以“丽水论坛”和各类报告会、读书会为主要载体,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和法律等知识。

坚持和完善机关干部夜学、领导干部学分制及年度综合知识考试等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社会建设。

认真总结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扩大理论宣传。

探索理论宣传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兼职讲师团、政工师宣讲团等作用,广泛开展理论和形势政策宣讲活动。

办好《丽水日报》理论专版、《丽水研究》杂志、“丽水论坛”、“社科普及周”和“丽水人文大讲堂”。

积极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研究,抓好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深化理论研究。

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以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主攻方向,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丽水的实践”、“科学发展观在丽水的实践”、“创业创新、跨越发展”、“丽水生态文明建设”、“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圈”等系列研究,研究和回答丽水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研究和回答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五)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建立健全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体制。

坚持以项目为纽带,做好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和优秀成果评选,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的培养。

加强丽水市社会科学研究学术机构建设,更好地推动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工作。

推进县级社科联和高校社科联建设。

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民间社科研究机构和团体的发展。

  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

扶持高等院校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建设,着力培育具有丽水特色的优势学科。

建立一批市级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扶持一批具有重大创新意义、对弘扬和传承区域文化有重大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研究项目。

推进丽水文化研究工程,编撰《丽水·绿谷文化丛书》续辑。

认真落实丽水市与省社科院的全面合作机制,形成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六)加强和改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深化公民道德实践活动。

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切实加强公民诚信、社会责任、科学精神教育,促进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

大力实施“新丽水、新市民”文明素质工程,重点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文明新风”等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微笑丽水”、“爱心丽水”和“信用丽水”建设。

组织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办好邻居节。

深入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修订完善市民公约、社区公约、村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弘扬与时俱进的丽水精神。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化对丽水精神的研究,赋予丽水精神新的时代内涵。

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发展丽水精神,大力倡导创业创新、敢试敢闯的精神品格,大力倡导开放求实、诚信和谐的精神品格,大力倡导攻坚克难、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激发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内在动力。

坚持用先进典型诠释丽水精神,大力宣传人民群众投身创业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大力宣传优秀党员、道德模范等体现丽水精神的时代人物。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健全以学校为龙头、家庭为基础、社区为平台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

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品工程”、“阵地工程”、“净化工程”、“绿网工程”、“帮扶工程”等五大工程,实施一批实事项目。

建立督查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中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

加强未成年人文化教育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推介。

关注农村和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切实保障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市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的权益。

深入实施农村“春泥计划”行动。

  (七)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以创建全国文明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六城联创”为载体,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12年全面实现“六城联创”目标。

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各项创建机制,推动城市文明创建向广度、深度发展。

加强对文明县城(城市、城区)创建的指导,积极争创浙江省示范文明县城(城市、城区)和浙江省文明县(市)。

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每年重点指导和扶持一批文明社区的创建,不断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以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置、污水集中排放为重点,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村级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班子建设为核心,以改善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为落脚点,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60%左右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生态文明村的标准。

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户、信用文明户、孝老文明户等多形式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基础。

加强对农民的形势政策、思想道德、民主法制、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农民职业技能、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

  推进基层创建活动。

完善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标准体系,提升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水平。

开展文明风景旅游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和军(警)民共建等创建活动。

  三、提升特色文化品牌

  (八)打造瓯江文化品牌

  重视对瓯江文化的挖掘和研究。

瓯江作为丽水的“母亲河”,孕育着丰富的特色文化元素,瓯江文化是绿谷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

重视对瓯江文化的研究,推动各种文化元素的挖掘、整理、综合和提升,进一步塑造文化品牌个性,丰富文化品牌内涵,提升文化品牌层次。

建立瓯江文化研究中心,举办瓯江文化论坛,加强对瓯江文化与绿谷文化的关系、瓯江文化与丽水历史沿革的关系、瓯江文化与丽水民风民俗的关系、瓯江文化与丽水特色产业发展的关系、瓯江文化与丽水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方面的深度挖掘和研究,形成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加强对瓯江文化的扶持和培育。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大对瓯江文化的扶持和培育力度。

以瓯江为主轴,整体谋划,分步实施,以点成线带面,加强瓯江各种文化元素的开发和利用,努力形成以瓯江文化为核心的特色文化体系。

结合瓯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综合开发,大力实施“瓯江文化长廊”工程,建成一批瓯江文化精品项目。

深入挖掘青田石雕、龙泉青瓷、龙泉宝剑、庆元廊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着力打响摄影文化、巴比松油画等一批特色文化品牌,积极推进丽水根雕、瓯江奇石等一批民间工艺项目建设。

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做好处州府城墙保护。

重视对文化传承人队伍的培育和建设。

  推动瓯江文化的展示和交流。

整合和激活瓯江流域各种文化资源,积极开展瓯江文化的展示和交流活动,推动瓯江流域文化的交融、互促与共振。

抓好各种文化节庆活动,不断扩大瓯江文化的影响力。

组织“瓯江行”主题创作活动,形成一批文艺精品,举办瓯江文化精品展。

编撰《瓯江文化丛书》。

  (九)弘扬民族民间文化

  提升民间艺术之乡建设水平。

充分利用文化资源优势,切实加大对民族民间艺术的挖掘、整理力度,不断丰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内涵。

突出抓好畲族歌舞、畲族服饰、青田鱼灯、缙云婺剧、缙云钢叉、松阳高腔、遂昌十番、遂昌台阁、庆元二都戏、莲都茶灯、处州板龙、云和包山花鼓戏等民间传统文化项目的包装、加工、提炼,丰富表现形式,提升文化内涵。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深入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利用示范项目、陈列展品精品项目进程。

修订丽水市文物保护规划,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体系。

构建市、县两级博物馆网络,支持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鼓励建设行业博物馆、民间博物馆和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小博物馆,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

推进龙泉青瓷古窑址、丽水古廊桥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挖掘、整理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库和名录体系,加强保护工作专业队伍和传承人队伍建设,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

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试点区、传统节日保护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

开展各种宣传展示活动,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特色景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

  (十)促进文化交流

  打造国际摄影名城。

制订丽水摄影文化发展规划,着力培育有国际影响的摄影家群体,建设有国际影响的摄影创作基地,搭建有国际影响的摄影交流平台。

通过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中国·丽水摄影高端论坛、《丽水摄影》杂志等载体,进一步丰富“中国摄影之乡”内涵。

加强中国·丽水摄影博物馆建设,丰富藏品,办好展览,开展学术研究,使之成为在国内外具有专业性、学术性、权威性的摄影博物馆。

大力推进摄影文化交流活动,提升丽水摄影的影响力。

  办好重大节庆活动。

立足文化资源优势,通过节庆平台充分展示绿谷文化的个性和内涵。

注重市县联动,办好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缙云黄帝文化节、龙泉剑瓷文化节、青田石雕节、遂昌汤显祖文化节、景宁畲乡风情节、云和木制玩具节、庆元香菇节、松阳开茶节等重大节庆活动。

  开展文化外宣活动。

重点打造“中国生态第一市”、“中国摄影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丽水三宝”等外宣品牌。

实施文化传播“走出去、请进来”工程,开展“相约丽水”系列主题外宣活动,提高丽水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增强涉外窗口服务单位的外宣意识,培育和建成一批外宣基地。

加强对特色文化商标的注册和保护。

  (十一)实施文化精品工程

  建立健全精品创作生产的组织化和市场化机制,打造一批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富有丽水特色、具有较高水准的精品力作,努力形成摄影、美术、戏剧、文学、音乐、书法等各个门类的文艺精品。

加强规划,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等重大奖项参展参赛作品的创作生产。

健全文化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对精品创作的扶持和激励力度。

完善“绿谷文化奖”评选。

组织油画展、书画展和摄影大赛、原创歌曲大赛、文学创作大赛,充分展示绿谷文化品牌的个性和形象。

建立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的工作体系,鼓励和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实践,形成一批优秀创作团队。

巩固和发展摄影、巴比松油画、畲族歌舞、文学、音乐、中青年书法等创作群体。

  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十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要求,集中力量改建和新建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文化设施,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的大型文化体育设施体系。

以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乡(镇)和村(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深入开展文化先进县、东海明珠乡镇、文化山花乡镇以及文化示范村(社区)、文化示范户创建活动。

办好乡镇综合文化站,使之成为集图书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场所。

全面实施有线广播“村村响”、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和新华书店农村小连锁等重点农村公共服务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充分发挥文化设施的作用。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

发挥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在提供服务、组织活动、培训骨干等方面的综合效应,辐射和带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

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十三)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与服务能力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提高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服务效益。

大力推进“文化低保”工程,加大向基层特别是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的力度,开展重点党报党刊免费配送农村工作。

充分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骨干作用,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服务水平。

发挥各级各类学会、协会、促进会等群众文化组织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村新型文化产业,开展多形式的文化服务活动。

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赞助或冠名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

  大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性文化活动。

进一步扶持发展一批示范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重点抓好“绿谷之声”音乐会、“绿谷大舞台”广场文艺演出、“绿谷风”文化大篷车等活动品牌,精心组织各种重大纪念日的文化活动,打造中心城区“20分钟文化活动圈”、“15分钟健身圈”。

深入开展“百镇千村种文化”活动,办好乡村文化艺术节。

完善“送文化下乡”活动长效机制,深化“双万双千”活动,继续组织万场电影进农村、万册图书送农民、千场演出到镇村、千名文化工作者下基层。

  五、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十四)加快文化产业区块建设

  充分发挥生态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着力培育一批有较强活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主体和特色文化产业区块。

重点推进“古堰画乡”、云和木制玩具、龙泉剑瓷、青田石雕、遂昌竹炭等文化产业区块建设,加快形成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集群。

  (十五)发展重点文化产业

  文化旅游服务业。

以“丽水是一个大景区”和“经营山水”的理念推进“大景区”建设,走生态、文化、旅游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发展路子,打响“山水古文明、丽水好风光”的生态旅游特色品牌。

继续推进“五个在丽水”建设,使之项目化、具体化、形象化。

建设一批文化旅游项目,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逐步完善以绿谷文化为内核的文化旅游服务体系,力争把丽水打造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最具生态文化特色的旅游目的地之一。

  文化创意业。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主体、转型升级,以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和重要抓手,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重点抓好丽水万象文化创意园区、丽水古堰画乡油画市场、龙泉青瓷文化创意基地、遂昌三墩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云和木制玩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青田石雕文化创意基地等建设。

  文体用品制造业。

大力发展工艺美术品、木制玩具、金笔、体育休闲用品等文体用品制造业,不断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

重点培育若干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

  会展业。

规划建设一批有较高水准的现代化会展场馆,推动丽水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进程。

培育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会展项目,使之成为丽水文化产业的新亮点。

重点抓好中国·丽水国际生态经济博览会等节庆活动为主的会展经济。

  演艺业。

充分挖掘畲族风情、缙云婺剧等特色优势,积极推动民间文艺团体发展,打造若干在全省有影响、有特色的民间文艺团体和文艺品牌。

全面完成国办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演艺产业,激活演艺市场。

  广告业。

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引导广告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技术先进、主业突出、特色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广告龙头企业。

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小广告企业,引导其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之路。

依托文化创意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力量,建立广告设计和制作园区。

鼓励广告企业与知名企业加强深度合作,使广告业为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

  (十六)培育重点文化企业

  坚持项目带动,落实《丽水市文化建设“四个一批”规划》,确定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整合文化资源,形成发展优势,带动文化产业发展。

编写《丽水市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推介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做大做强骨干文化企业,发展各类“专、精、特、新”文化企业,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培育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

  (十七)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加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

引入竞争机制,减少流通环节,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发展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工艺品等文化产品市场,发展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

积极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型文化行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服务。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咨询、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推介、拍卖等中介机构,推行知识产权代理、市场调查、法律咨询等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完善文化场所运行机制。

严格行政执法,净化文化市场。

  六、推进文化传媒建设

  (十八)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创新,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坚持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晚报、企业报、专业频道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形成主流舆论强势。

发挥媒体的信息服务和文化服务功能,积极研究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的信息和文化服务手段。

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加强热点引导、典型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把提高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能力作为当前创新新闻宣传工作的重点,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机制,形成宣传部门和事件处置主体共同推进突发公共事件舆论引导的新机制。

加强网上舆情研判,推进网评队伍建设,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

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定期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工作。

  (十九)加强新闻媒体建设

  提升媒体整体竞争力。

加强主流媒体建设,集中力量办好丽水日报、丽水人民广播电台、丽水电视台、处州晚报和丽水网,培育品牌媒体,拓展经营空间,壮大媒体实力。

把发展主流媒体作为战略重点,加大支持力度,扩大影响力。

充分发挥党报作用,着力搞好重大主题宣传。

办出晚报特色,满足群众多层次需要。

着力推进广播电视频道专业化、栏目精品化、节目大众化建设。

  加强新闻宣传管理。

坚持党对新闻媒体的领导,确保正确舆论导向。

加强新闻阅评、出版物审读和视听评议工作,深入实施新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报纸质量综合评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质量综合评估、报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新闻网站违纪违规扣点警示等制度。

加强行业管理,发挥新闻工作者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

  健全各类新闻出版传播网络。

以报刊发行、广电传输网络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全市文化传播网络健全,渠道畅通。

发展报刊发行网络,建立和健全多元渠道营销网络,改善发行结构,提高自费订报率,增加有效发行量。

加快全市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和改造,积极推进有线数字广播电视整体转换,开展无线数字广播电视的开发和应用。

推进新闻媒体管理数字化,提高各类信息管理系统的集成度和利用效率。

  (二十)加强网络媒体建设

  做大做强新闻网站。

推进新闻网站建设,建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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