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修课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作业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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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修课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作业答案

开放本科补修课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作业

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20分)

1、刑法的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实体法所特有并贯穿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之中的基本准则。

3、刑事责任年龄:

指对违法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

4、犯罪故意: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所持有的一种心理态度

5、刑罚:

是指国家统治者和管理者用以惩罚犯罪的一种强制方法。

我国刑罚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的强制方法。

6、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7、数罪并罚:

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按照

一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项重要制度。

8、减刑:

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9、犯罪客体:

任何一种犯罪,不论其表现形式如何,都要侵害一定的客体。

10、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填空题:

(每空1分,共20分)

1、刑法理论上把犯罪的过失分为__疏忽大意的过失__和_____过于自信的过失______两种类型。

2、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_希望_或者_放任__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3、刑法是关于_规定犯罪__、___刑事责任____和___刑罚___的法律。

  4、__宪法__是我国刑法制定的法律根据;__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___,是我国刑法制定的实践根据。

5、犯罪人的行为已经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_某一犯罪的全部要件__,是犯罪既遂。

6、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四个方面的要件是_犯罪的主体__、_犯罪主观要件_、__犯罪主体_和__犯罪客观要件__。

7、我国刑法规定:

犯罪的时候_未满18周岁_和审判时_怀孕的妇女_,不适用死刑。

8、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包括__审理__和__裁判__两个基本环节。

9、我国刑法中的量刑情节包括___法定情节__和__酌定情节__两大类。

三、选择题:

(每小题至少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目括号内。

每题1分,共20分)

1、刑罚一般预防的目的是预防(1、2、3、4)。

①社会上可能犯罪的人实施犯罪②社会上一般的人实行犯罪③青少年实施犯罪④有劣迹的人进行犯罪

2、我国刑法规定的开始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是

(2)。

①已满18周岁②已满16周岁③已满14周岁④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

3、犯罪构成是成立犯罪的一条(4)。

①要件的总和②主观要件的总和③客观要件的总和④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4、间接故意是指(4)的心理态度。

①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并希望发生

②行为人应知自己的行为要发生危害结果并放任发生

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并放任发生

④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5、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4)。

①财物②自然人

③具体的法律条文④具体社会关系

  6、支配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的是行为人的(3)。

①意识②意志

③意识和意志④意识或意志

7、刑法对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的处罚原则是(4)。

①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②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③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④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犯罪的目的只存在于(3)中。

①过失犯罪②故意犯罪

③直接故意犯罪④间接故意犯罪 

9、某护士给生病儿童注射青霉素时,忘记了做皮试,致该儿童过敏死亡,某护士的行为是(4)。

①意外事件②疏忽大意的过失

③故意伤害④过于自信的过失

10、我国刑法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期间犯罪的,(4)。

①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②可以减轻或减免处罚

③可以负刑事责任④应当负刑事责任

10、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2、3、4)。

①犯罪策划过程中②犯罪预备过程中

③犯罪实施过程中

④犯罪预备过程或者着手实行过程中

  1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2)。

①主犯②从犯③胁从犯④教唆犯

12、从重处罚就是(3)。

①判处高于法定刑的刑罚。

②在法定刑范围内适用较重的刑种

③在法定刑范围内适用较长的刑期④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上判刑

13、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在于

(2)相同。

①危害来源②实施目的

③实施前提④实施前提

14、犯罪以后自首的,可以

(2)。

①从轻处罚②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③减轻处罚④免除处罚

15、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存在的犯罪类型是(3)。

①故意犯罪②过失犯罪③直接故意犯罪④间接故意犯罪

1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2)。

①主犯②从犯③胁从犯④教唆犯

17、犯罪过程中的未完成形态有(2、4)。

①犯意表示②犯罪预备③犯罪既遂④犯罪中止

 18、犯罪既遂是指(4)。

①犯罪人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

②犯罪人已经达到预期的犯罪目的

③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

④犯罪人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所实施的该种犯罪构成全部要件

19、首要分子是指(3)。

①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犯罪分子

③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④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0、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1、3)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①强奸罪②强制猥亵妇女罪

③走私毒品罪④贩卖毒品罪

四、简答题:

(每题3分,共24分)

1、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答:

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构成某一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构成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构成是以犯罪概念为核心内容的,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没有社会危害性或没有达到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的行为,不存在具备犯罪构成。

第二,犯罪构成是一系列要件的总和。

任何一个犯罪,总是包含着很多要件,而犯罪构成就是这一系列要件的总和。

这一"总和"表明,犯罪构成是一系列要件的有机结合;犯罪构成是一系列要件的主客观内容的统一。

第三,犯罪构成是以表明某种行为构成某种犯罪所必需的诸事实特征为必要要件的。

任何一个犯罪都可以由很多事实特征来表明,但并不是所有的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必要内容。

犯罪构成的要件,只是指对行为构成犯罪具有实体意义和确定性质意义的那些事实特征。

第四,犯罪构成所必须具备的诸要件,都是由刑法加以明确规定的,这是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直接反映。

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与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是完全一致的。

正象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构成一样,没有刑事违法性也就没有犯罪构成。

2、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法定化,即犯罪与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

(2)实定化,即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法律规定。

(3)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文字清晰,意思确切,不得含糊其词或模棱两可。

3、简述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答:

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1)从认识因素上看,二者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上有所不同。

犯罪的直接故意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而犯罪的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2)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

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

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是持希望的心理态度,而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

“放任”就是对结果的发生与否采取听之作之.满不在乎.无所谓的态度,不发生结果他不懊悔,发生结果也不违背他的本意。

(3)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对这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相同。

对直接故意来说,其行为性质与结果性质是同一的,其结果也是特定的,危害结果发生与否不影响定罪,而只是在那些以结果为既遂要件的犯罪里是区分既遂与未遂形态的标志。

对间接故意而言,特定的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其意志,都包含在其本意中,只有发生了特定危害结果才能认定构成特定的犯罪,即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决定了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与否。

4、什么是不作为犯罪?

构成不作为犯罪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不作为犯罪的构成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

(2)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3)不作为之不履行与危害结果之发生具有因果关系。

4、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和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

共同犯罪的形式是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和共同犯罪人结合形式的总称。

共同犯罪的形成形式,是指共同犯罪是如何形成的。

共同犯罪的结构形式,是指共同犯罪内部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人的结合形式,是指共同犯罪有无组织形式。

必须具备的条件:

在犯罪客体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指向同一个犯罪客体;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之间不论有无分工或者如何分工,都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在结果发生的场合,其每个人的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都有因果关系;在犯罪的主体方面,必须是二人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单位);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5、简述主犯的概念及种类。

答: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种类:

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犯罪未遂形态有什么特征?

它与犯罪预备形态、中止形态、既遂形态有什么区别?

答:

犯罪未遂的成立应具备三个特征。

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的标志。

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所规定的客观要件的行为。

第二,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标志。

所谓未得逞,是指行为没有齐备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成犯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追求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第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

所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行为人本意的因素。

8、简述刑事责任的基本特征。

答:

强制性

严厉性

专属性

准确性

 

五、案例分析题:

(每题8分,共16分)

1、案情:

被告人傅某,女,某厂临时工。

被告人侯某,男,某市农委干部。

1991年9月,被告人傅某在做临时工时认识了被告人侯某,同年第二次接触时两人发生了两性关系。

傅提出让侯某找工作,侯应付她说有一个合同工的位置可以给她安排。

与此同时,傅以给他人找工作、买自行车、买彩电等为名,多次诈骗他人的钱财合计二万余元,其中对大部分受害人是以让熟人侯某找工作、买车等名义进行诈骗的。

后来,当受害人对傅的诈骗行为有所觉察并向她追问情况时,傅将他们推到侯某这里。

侯得知此情况后,为掩盖其与傅某的关系,保全面子经与傅密谈,然后多次出面欺骗受害人说:

“工作找好了,先回去等通知”等等,致使受害人信以为真,受到损失。

请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分析:

侯某是否属于诈骗罪的共犯?

为什么?

答:

候某属于诈骗罪

当傅某诈骗时被受害人察觉时,候某出面诈骗受害人,其行为与傅某的行为相互补充,形成一个整体,属于共同诈骗行为。

且在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最后使受害人信以为真,受到损失。

故为诈骗罪的共同。

2、一天中午,林某与冯某、刘某、曹某等人在一胡同内的饭馆门前相遇。

冯某故意寻衅,撞了林一下,林即问:

"你干吗?

"冯说:

"看你不顺眼!

"双方遂发生口角,进而扭打起来。

扭打过程中,冯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刮刀胡乱刺扎林某。

林某肩背被刺中数刀,疼痛难忍,于是顺手从饭馆放在外面的瓷碗中拿起一只砸打冯某,欲求脱身。

冯某头皮被砸出血,无比恼怒,抱着林某继续猛刺并喊刘某、曹某过来帮忙。

林某腿、臂、腹部又被刺中数刀。

此时,刘某也手持刮刀赶了过来。

林某见势不妙,便用瓷碗用力地砸打冯某的头部,瓷碗砸碎后,哦某尖角扎中冯某的颈部动脉,冯某当即倒地。

刘某、曹某等见冯某倒地,流血不止,忙将冯某抬起送往医院抢救。

林某趁机捂住腹部伤口逃向胡同口,但被接到报案赶到的巡警抓住。

冯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请分析:

林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为什么?

答:

林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行为。

林某与冯某等人相互斗殴,双方都具有不法侵害他人的意图,没有防卫意识,故不属于正当防卫。

林某的行为造成冯某死亡,符合故意犯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开放本科补修课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作业

一、名词解释:

(每小题2分,共20分)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2、背叛国家罪:

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3、侵犯著作权罪: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沫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4、报复陷害罪: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

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5、空白罪状:

指罪行规范没有具体说明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但指明了必须参照的其他法律、法令。

6、间谍罪:

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的行为。

7、伪证罪: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8、侵占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务、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9、罪状:

是指分则条文对罪行的名称或具体犯罪构成特征的叙述,它是定罪的法律根据。

10、交通肇事罪:

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填空题:

(每空1分,共20分)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___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__;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__10年_。

2、国刑法规定的主观罪过形式可分为__直接故意_和__间接故意__。

3、刑法的体系就是刑法的__组成__与__结构__。

4、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__罪应处死__和___不是必须立即执行__。

5、犯罪目的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所追求的__结果_,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的__必要_要件。

6、刑法分则条文一般由_罪项_和__法定刑__两部分组成。

7、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对象是已满__14_周岁的女性。

8、犯非法拘禁罪,具有_殴打__、___侮辱__情节的,从重处罚。

9、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抢夺、诈骗罪,为__窝藏脏物__、__抗拒抓捕__或者__毁灭罪证__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处罚。

10、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是聚众斗殴的__首要分子_和__其他积极参加者__。

三、选择题:

(每小题至少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目括号内。

每题1分,共20分)

1、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数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3)。

①20年②15年③10年④5年

2、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按照(3)的计算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①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②先并后减③先减后并④限制加重

3、我国刑法规定的时效,是指(4)。

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②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期限

③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期限④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4、某甲于1991年7月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于1993年3月又犯抢劫罪,某甲的行为(3)。

①构成累犯②构成特殊累犯③构成一般累犯④不构成累犯

5、我国刑法对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1、2、3)。

①从旧原则②从轻原则③从旧兼从轻原则④从新兼从轻原则

6、农民陈某为自己拉线浇地,于某日夜间偷割供电线电缆150米,造成供电中断数十小时。

陈某用偷来的电线浇完地后,又将电线卖给他人,获款200余元。

陈的行为构成(3)。

①盗窃罪②销赃罪③破坏电力设备罪④破坏通讯设备罪

7、某甲将其寡嫂锁在家中,胁迫其改嫁某乙,企图从中牟取钱财。

嫂不从,甲便不给其饮食,连续两天不让其睡觉,嫂他堪忍受折磨,趁甲不备,触电身亡。

某甲的行为构成(3)。

①非法拘禁罪②故意杀人罪③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④虐待罪

8、刘某因与李某恋爱不成,遂蓄意报复李某。

一日,他乘李某在电影院看电影之机,将装有定时起爆器的自制炸弹放置在李某的座位下面,致使李某当场炸死,同时炸伤三人。

刘某的行为构成(3)。

①故意杀人罪②报复陷害罪③爆炸罪④故意伤害罪

9、故意伤害致死与间接故意杀人的最主要区别在于

(1)。

①行为人的犯罪目的不同②行为人的犯罪故意不同③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不同④犯罪手段不同

10、王某为表现自己的英勇行为,将造纸厂内一造纸原料草垛点燃再去救火,但火势蔓延无法控制,王某虽奋力扑救,但仍然造成20余万元的损失,自己也被烧伤。

王某的行为构成(3)。

①危害公共安全罪②破坏集体生产罪③放火罪④失火罪

11、刘某在房后自留地种上了西红柿,为了防盗,他私自在自留地周围拉了一道电网,每日21时至次日6时通电。

一天他妻子和儿子生病住院,忙于跑医院而忘了切断电源,致使邻居家一8岁的男孩触电身亡。

刘的行为构成(3)。

①故意杀人罪②过失杀人罪③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④意外事件

12、高某在地铁车内乘人多拥挤窃得一旅行包,内有人民币5000余元,手枪一支。

数日以后,高某在向朋友炫耀其手枪时被发现抓获。

高某的行为构成(3)。

①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②盗窃罪从重处罚③盗窃罪④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13、许某得知张某欲领养一子,遂乘洪某家保姆带洪某之子(2岁6个月)在外玩耍之机将洪某之子抱走送到张家,并向张某索要“抚养费”一万元。

许某的行为构成

(1)。

①绑架罪②拐骗儿童罪③拐卖儿童罪④敲诈勒索罪

14、王某驾车时不小心将李某撞倒,李某当即失血休克。

王某害怕被人发现,忙将李某拖至路边驾车逃离。

结果李某失血过多死亡。

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以(3)论处。

①过失致人死亡罪②交通肇事罪③故意杀人罪④重大责任事故罪

15、某仓库被盗时,吴某正与刘某一起吃饭玩耍,没有作案时间。

但当侦查人员向刘某调查时,他却谎称当时吴某并未与自己在一起,以致公安机关将吴某作为重点嫌疑对象进行了长时间的调查。

刘某的行为(4)。

①构成诬告陷害罪②构成伪证罪③构成妨害作证罪④不构成犯罪

16、刘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的集体林木,且数量大大超过了有关部门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刘某的行为构成

(2)。

①盗伐林木罪②滥伐林木罪③破坏集体生产罪④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17、王某、张某在某旅馆住宿时,发现隔壁房间一男一女有不轨行为,遂冒充公安人员闯进隔壁房间,对该男女要挟并强行搜身,搜走其随身携带的款物,价值1000多元。

王、张的行为构成。

(1)

①抢劫罪②诈骗罪③敲诈勒索罪④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

18、叶某为牟取暴利、非法向走私分子收购走私进口的彩电、照相机、手表等物,价值50多万元,然后贩运到内地转手倒卖。

叶某的行为构成

(2)

①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②非法经营罪③不构成犯罪④投机到把罪

19、王某和张某发现出纳员从银行出来时手提包内装有大量现金,遂蓄谋行抢。

王乘出纳员不备,突然从背后用双手栏腰将其抱住,张乘机将出纳员手中的提包抢走。

王、张的行为构成。

(1)。

①抢劫罪②抢夺罪③敲诈勒索罪④绑架勒索罪 

20、孙某见其妻与同事李某(女)扭打在一起,遂将李某拉开。

李骂孙是流氓。

数日后,李到派出所控告孙曾多次调戏她,并强奸他一次。

经公安机关调查,李的控告纯系捏造。

李某的行为构成(4)。

①伪证罪②报复陷害罪③诽谤罪④诬告陷害罪

四、简答题:

(每题3分,共24分)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答: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以下方面: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

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刑法将过失犯罪排除在累犯之外,对累犯的主观构成要件作了严格的限制,这主要是因为:

一方面,故意犯罪的犯罪人比过失犯罪的犯罪人具有更为严重的人身危险性和更大的主观恶性,理应受到重罚;另一方面,在我国,经常发生且对国家、社会和公民危害最大的主要是故意犯罪而非过失犯罪,因此,将累犯制度设立为防止犯罪人再犯故意之罪的法律措施,是有实际意义的。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

换言之,构成累犯的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所谓“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的全部情况,最后确定其宣告刑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这里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除了有期徒刑以外,还包括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所谓“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根据后罪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实际上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我国刑法以刑满或赦免以后5年内再犯罪作为累犯成立的时间条件,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期间,则不构成累犯,而应适用数罪并罚;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满或赦免5年以后,也不构成累犯。

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认为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

主刑执行完毕以后5年内又犯罪的,即使附加刑还未执行完毕,也可以构成累犯。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而应在撤销假释之后,适用数罪并罚。

因为假释是附条件提前释放,在假释犯撤销假释后,原判的刑罚仍须继续执行,而不是已执行完毕。

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新罪的,则可以构成累犯。

2、适用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答:

(1)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所有累犯一律不适用缓刑,这是绝对条件,不存在任何例外,在考虑适用缓刑时首先要能够排除罪犯是累犯的可能,然后再考虑适用缓刑的其他条件;

(2)法定刑幅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符合缓刑的对象条件,包括两个刑种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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