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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体育意见】武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

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41号),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现就加快发展我县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人文、绿色、共享、惠民、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围绕增后劲、补短板、抓特色、建拳头、促规模、上水平,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能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体育消费需求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人口发展的体育产业态,形成“公平、开放、有序、透明”的体育产业市场秩序和环境。

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创新驱动力和贡献力,使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显著作用,基本建成国际知名户外运动胜地。

(二)总体目标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在2018年基础上,体育产业总规模年均增长22%以上,到2020年体育产业达到8亿元,到2025年翻一番达到16亿元,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

初步建立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为主体,体育产品与服务协同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体系。

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

按照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的战略要求,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优化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初步形成以城市核心区和仙女山镇等旅游文化景区为核心,白马镇、江口镇、羊角镇、土坎镇、石桥乡为支撑,其他各乡镇及村(社区)联动的空间结构布局,推动全县体育产业协同全面发展。

产业基础进一步巩固。

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3%;建成国际知名户外运动胜地。

(三)任务指标

到2018年,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0年,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8万以上,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92%;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500人以上;群众身边好体育人数达到200人以上。

到2025年,健全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0万以上,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93%;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600人以上。

形成县城体育产业发展核心区、仙女山体育产业发展重镇,白马镇、江口镇、羊角镇、土坎镇、石桥乡体育产业发展基地,其他各乡镇及旅游景点协同发展的“点—线—面—体”立体构架和布局态势。

二、构建体育产业体系

(四)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制定体育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点扶持培育县城体育产业发展核心区、仙女山体育产业发展重镇,以及白马镇、江口镇、羊角镇、土坎镇、石桥乡体育产业发展基地。

重点引导足球、赛车、马术、摩托艇、自行车、极限等运动项目及体育场馆、产业园区的集聚发展。

依托城区体育场馆、健身广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体育用品商贸等产业。

结合仙女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居民的消费水平,引导更多人参与体育消费,突出度假区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建成一批中高端体育场地。

依托仙女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体育场馆(场地)设施资源和品牌赛事,以及白马镇、江口镇、羊角镇、土坎镇、石桥乡的自然地理环境,发展户外体育产业,推广航空体育、登山、攀岩、游泳、漂流、钓鱼、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户外运动项目。

依托乌江画廊自然资源打造体育旅游长廊,在瓦厂坝体育公园乌江水域开展水上运动培训项目。

依托社会力量和各单项体育协会,扎实推进城乡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健步走、健身气功、太极拳、广场操舞、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自行车、游泳、象棋等全民健身运动,形成全民体育消费态势。

依托民族特色资源,推广龙舟、舞龙、舞狮、独竹漂等传统体育项目。

(五)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

建立完善体育赛事开展和评估机制,推动专业赛事发展,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赛事,构建多元化的主体投入机制和运营机制。

利用全县体育场馆,积极争取每年举办1—2项市级以上大型赛事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单项体育赛事、体育职业赛事。

扩大武隆国际山地户外运动公开赛、重庆市芙蓉江龙舟锦标赛等专业赛事的品牌影响力,新培育打造1项以上具有影响力的新品牌赛事,着力推进品牌赛事提档升级。

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因地制宜举办区域性体育竞赛表演项目,支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每年开展中型体育赛事活动12次以上,常规性开展全县运动会、老年运动会。

逐年提升各类体育赛事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

(六)大力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依据《武隆县“十三五”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加快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分层分级规划设计县城、乡镇、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目标、内容和标准。

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对长期闲置的旧厂房、旧仓库、旧设施进行改造后用作全民健身活动场所。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健身场馆和设施。

重点在人口聚集区建设一批实用性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体育场馆、户外运动营地等较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项目。

加快实施瓦厂坝体育公园、500公里登山步道、白马山航空体育训练基地、县城至羊角古镇(土坎段)健身步道、北滨路健身步道和自行车道等重点项目建设。

升级打造仙女山室内滑雪场、木棕河漂流、仙女山露营基地、仙女山亚高原户外运动训练基地、国际户外运动营地、懒坝LAB、仙女山足球场、赛马场,以及城乡其他体育场馆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服务功能。

按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标准,加大对仙女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室内外公共体育设施及场地的建设力度。

建设城市社区便民利民的健身锻炼公共体育设施,确保市民出行“15分钟”就有健身锻炼场所。

加强乡镇健身休闲广场建设,在行政村大力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的覆盖。

(七)创新发展场馆管理模式

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联动的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

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

支持已建场馆进行适用性改造,盘活场馆资源,提高使用效益。

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输出品牌、管理和资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

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健身、竞赛、培训、会展、停车等多种经营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

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

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和建立“云动武隆”等,向公众发布体育场馆利用和开放信息,提高场馆设施使用率。

(八)进一步拓宽体育彩票市场

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推进体育彩票的品牌建设、系统建设和管理销售队伍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拓展体育彩票销售市场,创新销售方法、技术和模式。

加强24家体彩销售网点服务建设,扩大销售网点分布,在人员集中的城区新增6家销售网点。

长抓网点业主管理培训,分析营销技能、网点宣传展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分析消费群体购买行为和特征,发现和填补购买人群盲区和弱区,壮大体育彩票消费人群数量。

规范彩票公益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资助体育活动、体育为民惠民、场馆改造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三、培育体育市场主体

(九)加快发展赛事经济

建立完善体育赛事评估决策机制,构建合理的赛事体系、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和运营模式。

利用体育场馆和户外健身休闲场所,积极争取举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

继续开展好武隆国际户外运动公开赛,并利用其国际大赛的影响力,打造一条原生态“冠军路”,增强群众参与度。

通过市场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承办赛事,培育发展县、乡、村三级体育协会和体育组织网络。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全民健身服务业,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体育公司、俱乐部、体育协会筹办以体育健身休闲为服务内容的全民健身赛事。

成立或引进1—2家有实力的国际赛事管理公司,推进办赛主体专业化、市场化,实现由政府主导模式向“政府+赛事公司”运行模式转变。

鼓励大型体育赛事充分进行市场开发,依托各类赛事媒介,构建以体育传媒、赛事策划、运营推广、经纪中介等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实体。

(十)积极推进体旅融合

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相互融合,以体育活动为载体,串联整合自然山水、交通、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旅游资源要素,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

以县城为核心,以石桥乡、仙女山镇、火炉镇、双河乡等自驾车线路为依托,以全县景区为主要节点,鼓励旅游企业和景区开发体育产品,不断完善全县体育旅游服务体系。

打造集体育健身、旅游体验、时尚运动为一体的产业链,提升我县体育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境内外游客输入量。

规划建设仙女山亚高原户外运动训练基地、国际户外运动营地、500公里登山步道、汽车露营基地、户外露营基地、公开赛冠军路、瓦厂坝体育公园等户外运动基础设施,打造体育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和户外精品基地。

构建体育旅游安全预警和救援体系。

四、强化政策支撑和管理

(十一)优化产业政策环境

转变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坚持放开与管好相结合,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引导。

积极引入现代市场和企业竞争机制,激活社会资源效能,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元联动的体育产业主体机制。

强化政府在公共体育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制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的良性合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加快体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探索和创新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体育产业主体市场,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共同体发展,增加体育产业资源,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开放;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十二)创新赛事管理制度

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加强赛中赛后监管,防范办赛安全风险。

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赛事原则上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办赛。

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相关制度从全县性单项体育协会获取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协会依法合规地收取相关费用。

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十三)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

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群众体育设施。

加大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计划保障,按划拨用地目录予以划拨供应。

(十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在体彩公益金中切块列出专项,采取项目补贴、政府采购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等方式,对体育产业发展进行扶持。

支持品牌赛事举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重点体育产业项目建设、体育人才培养等。

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

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逐步增加。

(十五)拓宽体育产业融资渠道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

支持相关部门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落实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十六)加快培养体育人才队伍

贯彻体育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引进体育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科研等专业人才。

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体育人才奖励体系,加强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的奖励和资助。

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身边好体育人,鼓励学校、乡镇、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

五、组织实施

(十七)明确责任落实

认真梳理、细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形成整体推进、督促有力的工作机制。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和协调指导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工作。

(十八)健全工作机制

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建立发展改革、体育、财政、人力社保、经济信息、教育、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卫生计生、工商、统计、旅游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十九)完善监管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对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经营活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推动依法购买安全保险,保障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安全。

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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