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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验收规范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文件

豫建建〔2006〕105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现将《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

《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省实际,指导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依据国家和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进行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分户验收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规范标准。

   二、分户验收内容

   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以可观察到的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要验收项目,验收内容应以检验批检查内容为主,对每套住宅涉及到的分户验收项目和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主要包括一下检查内容:

   1、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2、门窗安装质量;

   3、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防水工程质量;

   5、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7、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8、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初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内容主要涉及下列8类58个项目:

   

(一)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砖砌体(浑水)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二) 门窗安装质量

   1. 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3. 木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特种门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钢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门窗玻璃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三)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1. 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水性涂料涂饰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墙面饰面砖粘贴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裱糊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8. 地面砖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9. 地面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0.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1.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2. 地毯面层质量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3. 明龙骨吊顶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4. 暗龙骨吊顶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5. 地面找平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四) 防水工程质量

   1. 地面隔离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五) 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1. 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及金属辐射板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六)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1. 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卫生器具及给水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8. 公共部分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七)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1. 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开关、插座、风扇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电线导管。

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线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槽板配线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8.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9.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0. 公共部分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八) 其他分户检查内容

   1.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橱柜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金属风管与配件制作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非金属、复合材料风管与配件制作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风管部件与消声器制作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8. 风管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9. 金属管道空调水冷系统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0. 非金属管道空调水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1. 设备空调水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2. 公共部分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按照上述分户验收项目划分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自行确定验收项目和制定验收表格。

   三、分户验收数量和方法

   分户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全数检查验收。

观感检查项目应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检查。

平整、垂直、标高等需要实测实量的检查内容,应使用靠尺板、水平仪和尺子等专业检查工具,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检查数量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检验批在验收完,应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表二)。

   四、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

   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检验批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就可组织验收。

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工作,组织施工单位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绝对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

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分包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也应参加分包项目质量分户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与分户验收。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五、分户验收的程序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2.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3. 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复查;

   4. 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附表一)。

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六、分户验收的其他要求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

   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2.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3.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建设单位还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

   1. 保修范围、工程保修期限;

   2.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3. 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4. 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5.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以上事项并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个月。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加强对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各方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随机抽查有关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对质量分户验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附表一: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附表二:

分户验收记录表

 附表一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结构

1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2

门窗安装质量

3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

防水工程质量

5

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6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7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8

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验收专用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验收专用章)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验收专用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附表二

          分户验收记录表(58项)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目录

   

(一)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 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砖砌体(浑水)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二)门窗安装质量

   1. 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3. 木门窗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特种门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钢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门窗玻璃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三)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1. 墙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水性涂料涂饰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地面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地面水泥砂浆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墙面饰面砖粘贴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裱糊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8. 地面砖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9. 地面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0. 实木复合地板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1. 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2. 地毯面层质量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3. 明龙骨吊顶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4. 暗龙骨吊顶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5. 地面找平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四) 防水工程质量

  1. 地面隔离层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五) 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1. 室内采暖辅助设备及散热器及金属辐射板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室内采暖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六)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1. 室内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建筑中水系统及游泳池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卫生器具及给水配件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8. 公共部分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七)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1. 普通灯具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开关、插座、风扇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电线导管。

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线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槽板配线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8.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9.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0. 公共部分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八) 其他分户检查内容

   1.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 橱柜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 金属风管与配件制作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6. 非金属、复合材料风管与配件制作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7. 风管部件与消声器制作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8. 风管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9. 金属管道空调水冷系统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0. 非金属管道空调水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1. 设备空调水系统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12. 公共部分通风与空调设备安装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表格具体内容可登陆河南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查询,网址: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豫建[2007]14号)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落实质量责任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建建〔2006〕105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现对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监管程序和方法

  1.住宅工程主体分部和竣工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分户验收,进行首次分户验收时应将分户验收方案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

质监机构应及时对分户验收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复核,以保证分户验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2.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监督检查,主要对参建各方的工作质量、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核查建设、监理、施工的验收组织形式、人员资格等;

  

(2)抽查工程的实物质量,重点抽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和相关记录表,是否对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及时进行了检查;

  (3)通过抽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各参建方分户验收工作质量。

抽查数量:

三个单元及以上的单位工程应随机抽查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5户;二个单元以下的单位工程应随机抽查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3户。

(每户选取应综合考虑楼层、户型、装修特点等情况)。

抽取的每户将按提供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内容全数检查,并核查其相符率,如果其验收结论与工程实体质量不一致时,应按有关文件规定,责令其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

  3.抽查结果相符率的要求:

  

(1)观察、手摸等方法检查的质量项目应全部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2)监督站及分户验收小组实测实量项目与验收标准的最大偏差,应满足极限偏差(既1.5倍允许偏差)的要求。

  (3)抽查的相符率应大于80%。

  4.对抽查结果处理:

  

(1)每单位工程所抽检项目全部相符或所抽检只有一户出现两个不相符项目时,以及每户最多只出现一个不相符项目时,视其验收结果有效。

  

(2)每单位工程抽检存在两户以上(含两户)出现同一个项目不符合时,应责令开发、监理、施工单位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3)每单位工程抽检存在两户以上(含两户)出现二个及以上项目不符合时,应责令开发、监理、施工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5.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应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派专人对住宅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分户验收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二、其它要求

  1.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首先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

  一般主体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结构尺寸、构件尺寸、混凝土和砌体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面层、门窗安装和启闭性能、护栏安装、厨卫间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的观感及使用功能方面的质量等。

  3.分户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分别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意见》要求的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分户验收记录表。

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分别进行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质监机构应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监督记录表》(见附件)要求的内容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复核。

检查中发现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应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并重新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分户验收;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分户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按《意见》要求进行公示;

  7.分户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8.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监机构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管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本地市的分户验收工作。

  9.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上网公示,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00七年二月十六日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

2007年02月16日 实施日期:

2007年02月16日 (地方法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0〕31号)

2010-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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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

豫建建〔2010〕31号

各省辖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我厅先后下发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建建〔2006〕105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建建〔2007〕14号)等文件,各地相继开展了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全面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住宅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及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质量兴省”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增强各责任主体对搞好住宅工程质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住宅工程质量的现状,明确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阶段目标和任务,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并通过积极开展创建“消除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精品住宅工程”和专项治理等活动,不断促进我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的总体提高。

  二、突出重点,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责任和行为

  

(一)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下同)是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对其开发建设的住宅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建设单位应按工程所在地规定的程序办理开工手续,项目应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设计和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管理。

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执行住宅建筑的相关设计、施工规范和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已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保证工程的合理工期和造价。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的显著部位镶刻标牌,将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名称和工程竣工日期向社会公示。

商品房销售合同应载明质量要求以及违约责任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买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勘察单位要加强对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和成果处理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保证地质勘察资料的质量。

  (三)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注重提高住宅工程的科技含量。

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和住宅内部功能设计,在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保证设计文件能够满足对日照、采光、隔声、节能、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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