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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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华茂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炼钢厂文件

 

厂发[2016]第01号签发人:

李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目的:

为推动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的顺利实施,使厂属各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既定目标、有行为规范、有考核标准、有奖惩依据,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部的要求,结合炼钢厂安全生产的实际,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适用范围:

炼钢厂所属各单位

引用范围: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制度、规程发布登记表

文件名称

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刘常锁

编制日期

2015.12.28

炼钢厂审核

李崇

审批日期

2015.12.30

安全生产部审核

总经理审核

 

1、…………………………………………………….1

2、…………………………………………………….4

3、……………………………………………………………….4

4、管理制度……………………………………….5

5、安全生产………………………………………………….8

6、………………………………………………11

7、…………………………………………………17

8、…………………………………………………………19

9、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21

10、……………………………..23

11、……………………………………..26

12、…………………………………………..29

13、………………………………………………………..32

14、…………………………………………………..39

15、………………………………………………………..42

16、………………………………………………..54

17、………………………………………………………..71

18、…………………………………………………………..75

19、……………………………………………………...79

20、…………….…………………………………..83

21、…………………………………………………………91

22、…………………………………………………94

23、…………………………...………………………96

24、…………………………...……………………………99

25、………………………...…………………………103

26、………………………………………………………………...105

27、……………………………………...107

28、…………………………………………………...110

29、……………………………………...…………119

30、……………………………………………...121

31、………………...……………………………124

32、…………………...……………………………………127

33、……………………………………………………………...131

34、……………………………………………...134

35、…………………………………………...138

36、………………………...………………………………141

37、………………………...………………………………144

38、……………………………………………………………...149

39、领导现场带班管理制度…………………………………………...………160

40、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63

41、安全生产确认制度…………………………...……………………………166

42、炼钢厂文件管理制度……………………………………………………...171

43、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与评审制度……………….………………………….177

4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181

45、交叉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5

46、爆炸性粉尘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7

47、防高温液体爆炸安全管理制度…………………………………………..189

48、防煤气爆炸安全管理制度………………………………………………..191

49、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93

50、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公司)………………..198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炼钢厂安全工作目标的规范化管理,使厂属各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既定目标、有行为规范、有考核标准、有奖惩依据,结合炼钢厂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第二条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原则。

一、整合一致原则:

忻州华茂公司安全总目标是炼钢厂安全生产分目标的制定依据,目标制定要服从公司总体目标。

要科学处理好主分目标之间的主从关系和任务、范围、职责,以保证公司和本厂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层级负责原则:

炼钢厂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厂领导班子对全厂安全生产目标共同负责并对各科室、车间的分目标提出要求;各单位的科长、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三、制定依据及职责

3.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每年初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本年安全生产目标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炼钢厂安委会研究制定出炼钢厂安全生产目标,并形成文件印发各单位。

3.2厂各分管业务领导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与分管单位的第一负责人研究制定对口系统的分解指标。

3.3各对口系统按照所确定的分解指标,由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负责人

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细化具体指标和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职工。

3.4各单位安全指标制定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形成个人保班组、班组保车间(科室)、车间(科室)保全厂的全方位安全目标管控模式。

四、内容

4.1上级部门及公司所布置、安排的安全工作要求和重大安全事项。

4.2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炼钢厂制定的全年生产经营工作需完成的具体安全任务。

4.3上年度安全生产中需要完善、改进和强化的安全工作。

五、实施

5.1厂安委会依据全年安全目标制定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重点工作安排、职责分工、责任考核等方面的要求。

5.2各单位安全管理组检查督促本单位分解指标完成情况,定期针对指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通报,奖优惩劣,完善保障措施,保证指标完成。

5.3厂分管领导牵头定期检查各单位分解指标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安委会会议上通报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对下阶段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意见。

六、考核

6.1各单位负责人定期汇总本单位基层班组的分解指标完成情况,形成书面

报告,作为日常和年度考核的评价依据。

6.2各分管领导要对所分管单位工成绩,提出不足,并写出书面评价意见,作为年终单位考核评价依据。

6.3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单位月度安全指标分析、评价、考核情况,对各阶段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对不足之处及时改进,按照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6.4年底厂安委会对各单位和全厂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总结,形成分析评估报告,做为下一年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依据,结合各单位的完成情况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行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岗位标准化建设。

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创建班组管理新机制,努力实现班组自主管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在6月底完成安全标准化评定二级目标达标。

安全生产具体指标

1、轻微事故:

<2‰以下;

2、一般事故:

A类<1‰以下,:

B类0

C类0

3、较大事故:

0

4、重大事故:

0

5、特大事故:

0

6、隐患整改率:

100%

7、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取证率:

100%

8、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9、新员工入厂三级培训率:

100%

管理制度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炼钢厂工作实际,制定全厂安全机构设置办法及职责人员任职的程序。

2适用范围

炼钢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职及职责

3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3.1成立炼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是炼钢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

3.2安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成员若干。

主任由炼钢厂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厂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科长、车间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副厂长兼任。

3.3炼钢厂设三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安全生产科、技术设备科;设六个生产作业车间:

转炉车间、连铸车间、行车车间、运转车间、检修车间和仓储车间,各车间根据生产实际设置若干班组。

安全生产科为炼钢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全厂人数的3‰配置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各车间配置兼职安全员。

各生产车间成立安全管理组,管理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

成员若干。

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车间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班组长组成,各生产车间设兼职安全员。

车间下设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兼任。

3.4车间级以上人员的任职以相应上级的任命文件为准。

4职责分级

4.1炼钢厂厂长是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4.2各分管副厂长是对口分管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4.3各科室科长是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4.4各车间主任是本车间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4.5各班组长是本班组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4.6安委会主要职责

4.6.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以上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6.2研究、解决炼钢厂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4.6.3听取各职能科室和生产车间执行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审定阶段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审定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4.7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4.7.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传达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决策。

4.7.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

4.7.3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4.8安全管理组主要职责

4.8.1在厂安委会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要求。

4.8.2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5附则

5.1厂级主要负责人、一般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5.2厂安委会成员因故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调整安委会组成。

5.3各级单位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4安全管理人员因故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补充配置。

本制度未尽事宜,视情况比照公司和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制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的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3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制定与沟通

4.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公司相关要求,厂安委会组织有关职能科室、车间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代表,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炼钢厂生产工艺过程岗位设置及责权划分的实际,制订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初稿。

4.2责任制初稿发放至各单位、各基层岗位组织讨论,征求修改意见。

讨论后各单位会签,提出意见。

4.3厂安委会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修改稿发放至各单位、各基层岗位组织讨论,再次征求修改意见。

4.4各单位会签后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经各分管厂长审核后由厂长审批,发布实施。

5培训

5.1《安全生产责任制》经厂领导组审核审批后,以厂发文件形式下发至车间,印发至工段、班组,并张贴至岗位周知。

5.2安全科组织各单位工段长以上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款和责任权限进行教育培训学习。

5.3各单位组织职工在科务会、安全生产会、班前会及班组活动日中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款和责任权限进行教育培训学习。

5.4工段班组不定期组织职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条款和责任权限进行教育培训学习。

5.5各级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抽查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了解、熟知和执行情况。

5.6各级教育培训学习和抽查要保存原始记录。

6评审与修订

6.1正常情况下,厂安委会组织相关人员每年评审一次、每三年修订一次。

6.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和修订:

6.2.1现行安全责任制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时;

6.2.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时;

6.2.3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6.2.4生产工艺和作业过程发生变化后,现行安全责任制不能覆盖安全管理全过程时;

6.3进行评审时主要结合生产过程实际操作难易度、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6.4与生产流程和工艺技术的相适应性、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6.5进行修订时主要结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年度评审结果、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的建议、意见等内容。

6.6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履行相关程序并经厂长审批后,发布修订版实施。

7考核

7.1实行以厂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内容、时间、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

7.2各职能科室科长与各车间主任,按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划定标准交纳风险抵押金,年底视责任制落实情况发放。

7.3根据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在全厂各单位实施季度、年度安全奖励。

7.4实行层级管理,对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评价。

厂长评价同级副职,各副厂长评价分管系统科长、主任,科长评价科员,主任评价职工,评价结果作为安全奖发放和奖惩考核的主要依据。

7.5各单位凡在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相关人员年度安全奖,并取消各项评先资格。

7.6责任制考核纳入炼钢厂《年度经济责任制》中,具体奖惩条款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我厂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充分调动各级领导争创安全集体的积极性,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年底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验收和备案,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厂属各单位

3职责

3.1厂安委会审核、批准《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的实施;负责考评结果的审批;负责具体奖惩事项的审批。

3.2安全生产科负责制定考核内容及标准,负责落实厂各阶段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考核;负责对各单位进行月、季、年安全工作检查;负责将考核结果报厂安委会负责人审批,交办公室计发。

3.3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的执行,在计发各单位当月人均50元的安全工资时,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考评结果,说明被考核理由。

3.4安全生产科负责对生产事故下发考核通报,并备案、报办公室执行。

3.5技术设备科负责对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下发考核通报,报安全生产科备案、报办公室执行。

3.6安全生产科负责对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和险肇事故等下发考核通报,报办公室执行。

3.7各生产车间和职能科室的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理,分级负责,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详细制定本单位奖惩办法,全面实现各时期安全生产工作。

4生产安全年度目标责任分解表

责任单位

安全

管理

风险

系数

重伤

以上

事故

为零

千人

负伤率

为2‰

重大(被公司明文通报考核的)生产、工艺、设备、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较大(被厂明文通报考核的)生产、工艺、设备、火灾、爆炸、未遂、险肇事故三起以下(包括三起)

1

转炉车间

1.2

0

0.5

0

≦1

2

连铸车间

1.2

0

0.5

0

≦1

3

行车车间

1

0

0

0

0

4

仓储车间

0.8

0

0

0

0

5

运转车间

1

0

0

0

0

6

检修车间

1

0

0

0

≦1

7

安全生产科

0.5

0

0

0

0

8

技术设备科

0.4

0

0

0

0

9

办公室

0.2

0

0

0

0

说明:

1、重伤事故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细则规定》判定;

2、公司控制厂千人负伤率为2‰,转炉、连铸车间危险因素高,控制底线各占0.5人。

5奖惩办法

5.1厂安委会每月从全厂工资总额中,提取人均50元工资作为安全工作的考核基金;再筹集专款作为季度、年度及年终风险抵押兑现等奖励的资金。

5.2为确保实现年度控制目标,采用“周检查、月度考核、季度奖励、年度总评兑现”的办法,通过检查各单位每月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由安全生产科在月底出据考核凭证,报厂主管领导审批,次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明细报办公室执行计发考核比例的安全工资,经过逐月累加,取季度、年度平均得分作为各单位季度、年度的考评兑现依据。

5.3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

对事故责任单位以零分计算,否决当月安全工资总额;否决责任单位领导的当月工资30%;否决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季度(年度)的评先评优、晋升资格。

影响全厂利益的停发本季度全部安全奖金。

5.4安全工作考评标准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单元自评/评审内容》;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5.5单位总评资格。

5.6为鼓励职能科室第一责任者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配合生产车间加强管理,控制本时期发生事故,同样按高标准×系数予以奖励。

5.7班组安全建设达标奖励办法是,各单位按照标准贯彻达标建设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创造条件,对符合达标标准的班组,不论何月份,由单位书面向厂安全科申请推荐,经过公司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当月颁发荣誉牌以鼓励。

对转炉、连铸车间的班组长奖励500元,行车车间的班组长奖励300元,仓储、运转车间的班组长奖励200元,对连续保持三个月的班组可追加奖励一次。

当出现建制变动、人员大量调整、取消荣誉牌等情况时,可在三个月之后重新提出申请推荐。

5.8各单位班组安全建设达标工作最迟到11月底之前具备100%的申报条件,陆续通过验收、评审、备案程序,12月份完成整体达标任务,否则,对延误公司要求的,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500元/组,或采取行政考核手段。

5.9对个人处罚的金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超出的金额应逐月扣除。

5.10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的考核

5.10.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公司处罚金额总数的50%以上的比例,给予责任单位主管领导行政考核,当月领取最低生活费,执行公司调查处理批复意见,同时下岗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只计发最低生活保障费。

5.10.2发生轻伤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公司处罚金额总数100%,责任单位主

管领导,当月领取最低生活费;事故直接、和间接责任人经调查落实后接受经济处罚,并处下岗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只计发最低生活保障费。

5.10.3发生重大生产、工艺、设备、火灾、爆炸事故,否决责任单位安全工资100%,单位主管领导接受处罚,当月领取最低生活费;事故责任人离岗接受一个月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只计发最低生活保障费。

5.10.4发生较大生产、工艺、设备、火灾、爆炸、未遂、险肇事故,否决责任单位安全工资100%,处罚责任单位主管领导3000元,责任班组长就地免职;事故责任人离岗接受15天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只计发最低生活保障费。

5.10.5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坚持第一时间如实上报,对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者,单位领导停职检查;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对隐瞒事实真相,破坏事故现场者,一旦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依据事故处罚条款从重处理。

5.10.6因管理不到位,渎职、失职的行为,根据日常考核结果,报请厂安委会对单位领导给予免职或降职处分;对责任人下达离岗接受15天安全教育培训通知,培训期间只计发最低生活保障费。

5.11在安全检查中,被公司查出有严重“三违”的责任单位及班组,降低单位及班组本时期内的评比级别。

5.12在安全检查中,被公司查出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或责任班组,

5.13降低单位及班组本时期内的评比级别。

5.14在本时期内多次出现重复性问题及隐患整改率达不到100%的单位及班组,将报请厂安委会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1目的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结构

2.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厂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及生产车间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厂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的相关问题。

2.2安委会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成员由各生产车间专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生产科人员组成,负责在安委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3安委会主任委员由厂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安全厂长担任。

3职责

3.1安委会是厂安全工作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

3.2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厂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问题。

3.3安委会审议批准安全工作的年度计划。

3.4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成员的安全工作汇报。

3.5负责组织制定、审核厂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程。

3.6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安全工作的定期检查和专业检查。

3.7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审议并通过有关决议措施。

3.8负责及时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时推广先进的管理办法

3.9和适用的科学技术成果,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3.10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的上传下达和沟通。

4要求

4.1厂安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

全面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部署下月、下季度的安全工作。

4.2厂安委会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厂范围的安全检查;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专业性或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组织进行综合安全检查。

4.3厂安委会成员应经常性地深入生产现场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4.4安委会成员应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针对炼钢厂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5安委会办公室协助安委会开展日常事务,汇总有关情况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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