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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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ZFCG--H**001

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FCG--H**001

发布时间:

**年**月6日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人:

****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

*******

2、项目规模:

采购陶瓷过滤机两台。

3、付款方式:

*********

4、供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标包划分:

一个标包。

三、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其中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机电设备的生产或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

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且不在***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投标要求:

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

本次招标不提前接受报名,不需要交投标报名资料。

2、开标地点:

***招标采购管理局综合交易大厅[*********143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年**月6日17时以后在***招标采购网()“标书下载”专区下载。

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信用保证金80000元整。

上述两项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帐号:

**********

户名:

***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支行

帐号:

**********

户名:

***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帐号:

**********

户名:

***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

履约保证金为:

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方(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第二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ZFCG--H**001

3

招标人名称

及联系方式

招标招标人:

****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4

代理机构名称

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联系电话:

**********

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7

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8

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RMB:

2400000元)

9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投标文件正副本共同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并在包装袋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封套上应载明以下信息:

1、招标人名称:

****有限公司

2、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3、项目名称:

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

4、投标文件在年月日10:

00时前不得开启

10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60个日历天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信用保证金80000元整。

上述两项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与开户银行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帐号:

**********

户名:

***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滁州分行**支行

帐号:

**********

户名:

***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帐号:

**********

户名:

***招标采购管理局

1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5%;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供货方(无息)。

1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年**月**日17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

14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年**月12日17时后,在***招标采购网()澄清答疑专区集中发布。

15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年**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招标采购管理局综合交易大厅[*********143号]。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招标采购管理局综合交易大厅[*********143号]。

17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

18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19

标后考察

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企业实力、投标文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考核合格即为中标人。

考核不合格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考察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进行。

20

验收方式

验收人员组成:

由招标人组织县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进行验收;

验收需提供资料:

所有产品均需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或质量检测报告;若不能提供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文件或质量检测报告,视该产品不合格。

验收方式:

查看(运转)实物,查阅资料并复核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承诺是否一致。

21

招标代理费及

公证费

本次招标公证费向中标人收取。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不得单独列项。

所有费用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缴纳。

23

其他费用

所有投标产品投标报价均应包括运输费、卸装费、器材组装和安装费、产品调试费、验收、分发、培训等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变更合同价款(采购量变化除外)。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不得单独列项。

1总则

招标(采购)项目内容

石英砂生产零排放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技术参数、数量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

本次采购共划分一个标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计价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7.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其中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1.7.3、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机电设备的生产或销售(以营业执照为准)。

1.7.4、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且不在***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

均可参加。

1.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注意的其它事项

1.8.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整齐,封装在标函袋内。

除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宜胶装,不得使用活页夹装订。

1.8.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

违反上述规定,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手持或密封放在文件袋中均为有效)。

1.8.3、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不得改动投标文件规格响应表中“买方填写部分”的技术参数,只能在“投标人填写部分”作如实写明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如投标人通过改动“买方填写部分”的技术参数而使自己所投的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书作无效标处理。

1.8.4、当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供货期、服务等有关承诺出现正、副本之间不一致时,以投标函正本为准。

1.8.5、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担保都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前缴纳到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汇票,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内容:

2.2.1、招标(采购)公告

2.2.2、投标须知

2.2.3、评标办法

2.2.4、采购技术参数及要求和设备清单

2.2.5、合同

2.2.6、投标书格式

2.2.7、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根据相关条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解释

2.3.1、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招标采购网()网上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单位因未上网查阅而由此造成的错投等问题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2、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

3.1.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文字,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文。

3.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或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3.2.2、投标函;

3.2.3、产品报价表;

3.2.4、技术参数响应表;

3.2.5、诚信投标承诺书;

3.2.6、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2.7、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3.2.8、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放入投标书中。

第3.2.1项、第项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

原件手持或密封于标书中均视为携带。

投标报价

3.3.1、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

3.3.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3.3.3、投标报价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验收价格(卸货搬运),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总价。

3.3.4、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运输安装、调试、招标相关的一切费用(代理费、公证费)等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3.3.5、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3.3.6、质量保证期为1年。

维修响应时间为24小时人员到达现场。

3.3.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

3.3.8、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9、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

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投标文件的签署

3.5.1、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明

“正本”和“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

、投标担保

3.6.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打入***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

3.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担保交纳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帐号,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因投标担保到账问题导致招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3、未按和条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书将被视为无效。

3.6.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4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书正、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投标袋内。

封套上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填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

2、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当面原封退回投标人。

3、如果因投标文件迟到或提交前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和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人。

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

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和评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招标人、投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开标

5.2.1、开标程序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到,开标会开始,工作人员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2)介绍参加会议单位、人员情况;

(3)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场纪律及投标担保的递交情况;

(4)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进行验证确认;

(5)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6)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书,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并进行文字记录;

(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所有投标资料送交专家评委进行评审;

(10)评审结束,由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果。

(**)开标结束。

5.2.2、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2.3、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5.2.4、在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如法定代表人参会,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

(3)由于密封不妥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散失的投标文件;

(4)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

5.3.1、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5.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5.3.3、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是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

(2)在该项目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3.4、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5.3.5、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对所有的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行任何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者方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评审中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清单不符合采购价格限制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评标过程的保密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评标

5.5.1、评标准备工作

(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5.5.2、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对投标文件初审

5.6.1、初审内容为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5.6.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下列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7.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署、盖章和装订的;

5.7.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负偏离的;

5.7.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

5.7.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7.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7.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5.7.7、投标人的报价突破最高控制价(单价)的;

5.7.8、投标文件有粘贴页或者撕页的;

5.7.9、投标报价有涂改痕迹的投标;

5.7.10、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是其他应当否决的投标。

投标的澄清

5.8.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必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5.8.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评标报告的签署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

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5.9.1、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5.9.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5.9.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9.4、被拒标书、无效标书情况说明;

5.9.5、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5.9.6、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5.9.7、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5.9.8、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6授标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6.1.1、经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

6.1.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招标采购网上公告3个工作日。

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企业实力、投标文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考核合格即为中标人。

考核不合格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考察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进行。

中标通知书

6.3.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于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3.2、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公章并经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发出。

中标价

6.4.1、经投标人确认的,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

7合同的授予

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招标文件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合同的签订

7.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2.2、招标人如不按照规定与中标人签定合同,或者招标人强迫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担保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担保的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3、中标人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7.2.5、在不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作出特别承诺,为招标人提供更加优惠的服务。

履约保证金

7.3.1、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3.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

7.3.3、若中标人不履行采购技术要求或不按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第三章评标方法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5人专家评委组成。

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等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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