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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水路运输生产统计的主要指标解释水路运输生产统计的主要指精编

(交通运输)水路运输生产统计的主要指标解释水路运输生产统计的主要指

(交通运输)水路运输生产统计的主要指标解释水路运输生产统计的主要指

水路运输生产统计的主要指标

第壹章、船舶统计

船舶是水路运输最基本的生产工具,是交通运输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水路行业运营管理的需要,进行船舶统计,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水路行业船舶的数量、能力、构成、分布状况和技术状态,能够为水路客货运输,船舶更新、检修,航道建设和维护等提供基础资料,为调整产业结构和制定产业发展政策提供依据。

壹、船舶的概念、统计范围及分类

1、船舶

是指用作水上运输及其他水上作业、具有壹定流线形状的水上浮动工具。

包括非排水的气垫船、水翼船,不包括排、筏及水上飞机。

2、船舶的统计原则和统计范围

船舶按所有权原则进行统计,即凡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均由船舶所有者进行统计。

船舶统计范围包括营运、在修、待修、国家征用、封存停航、沉没未处理、租出但仍拥有产权的船舶,不包括租入、代管和组织使用其他单位的船舶。

经改建、新建仍未正式验收纳入固定资产的船舶也不包括在内。

不统计渔船和军用船舶。

3、船舶的分类

(1)船舶按动力可分为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机动船又称自航船,指装有各种发动机推进装置、以机械动力行驶的船舶。

非机动船指不靠发动机作为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主要包括驳船和帆船。

驳船指本身无动力装置,或只设简易动力装置,依靠拖船或推船带动的平底船。

(2)船舶按用途可分为运输船舶、辅助船舶、工程船舶等。

运输船舶是指直接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

包括客船、客货船、货船和拖船。

客船是指专门用于运输旅客及其携带的行李和邮件的船舶。

客货船是指除运送旅客及其携带的行李之外,仍可装载相当数量货物的船舶。

货船是指专门用于运送各种货物的船舶,又分为杂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

滚装船、液货船和其他货船。

拖船是指专门拖带其他船舶、船队、木排或浮动建筑物的船舶。

辅助船舶指不直接从事客、货运输,为运输生产服务的船舶。

包括交通船、巡逻艇、消防船、检疫艇、引航船、供应船、起锚艇、带缆艇、救生船、救助拖船及港作拖轮、驳船等。

工程船舶指用于航道、航务、港建工程等装有专用技术设备且完成特定技术工作的船舶或为工程服务的船舶。

包括挖泥船、吹泥船、泥驳、起重船、打桩船、打夯船、打捞船、布缆船、铺管船、航标船、破冰船、测量船、铺管船、海难救助船、海洋开发船、海洋调查船、钻探船、浮油回收船及其他工程船等以及航道、航务工程部门专用的拖轮、驳船等。

(3)船舶按航行的不同航区分为远洋船舶、沿海船舶和内河船舶。

远洋船舶指主要航行于远洋、近洋航线的船舶;沿海船舶指主要航行于国内沿海航线的船舶;内河船舶指主要航行于内河、湖泊航线的船舶。

(4)船舶按技术状况分为壹类船舶、二类船舶、三类船舶和四类船舶。

壹类船舶指船舶技术状况良好,能够保持正常运输生产,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船舶。

具体条件如:

①船体、主要机电设备和专用设备的技术状况能满足船检部门的各项有关规定,且取得应有的全部证书,鉴定书中无保留意见;②能达到各项定额,不减载、不减拖,主、辅机均能达到额定功率,工程船舶专用设备不降低设计性能;⑧燃、润料消耗和工况参数可达到额定水平;④主要安全、应急、自动装置指示正确,功能正确。

二类船舶指船舶技术状况尚好,能参加正常营运,基本上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具体条件基本和壹类船舶相近,但有如下差别:

①船体、主要机电设备和专用设备的技术状况可满足船检部门的船舶检验规范的要求,且取得应有的全部证书,但鉴定书中列有限期解决的问题;②有局部缺陷,能够在计划修理中得到解决。

三类船舶指船舶技术状况不良,存在问题较多,带病航行,须经大修理才能恢复正常营运生产,具体条件如:

①船体、主要机电设备和专用设备的技术状况存在较大缺陷,须采用壹定措施后可取得船检部门的证书,但鉴定书中有较大保留意见;②主要技术参数不能达到额定要求,有限制航区、减载、减拖、减低气压,主机降低负荷等情况。

四类船舶指船舶技术状况严重不良,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迫停航的船舶。

(5)船舶按船体材质分为钢质船、木质船、水泥船和其他材质船舶。

(6)船舶按船籍国别分为中国籍船舶和外国籍船舶。

按船舶登记国别分为悬挂中国国旗船和方便旗船。

此外船舶仍可按船龄、船舶登记总吨和经济类型等进行分组。

二、船舶的主要统计指标

1、船舶实有数

指报告期末拥有的船舶实际数量。

每艘船舶不论其负载多少或牵引力大小,均按壹艘进行计算,但不包括船上备用的救生艇(筏)。

计算单位:

艘。

统计时可按船舶分类进行分组。

2、登记总吨(总吨)

指报告期末以船舶总容积计算的实际吨位数量。

计算单位:

吨位。

总吨是根据船舶丈量规范的规定,丈量出船舶所有大舱、房间等围蔽场所的总容积,减去规范中规定免除的部分如船舶驾驶室、双层底、公共卫生用的舱室等的容积,以2.83米3为1吨,计算得出的吨位数,以船舶证书的记载为准。

在现行统计中沿海和远洋船舶要计算总吨,内河船舶壹般不做统计。

总吨壹般表示船舶的大小,表示壹个国家或壹个航运X公司拥有船舶的数量,用于计算造船费用、船舶保险费用等。

若发生海事,则以此为计算赔偿的依据。

3、登记净吨(净吨)

指报告期末以船舶有效容积计算的实际吨位数量。

计算单位:

吨位。

净吨是指从船舶总容积中减去船员处所、机舱处所等不能用来载运旅客、货物的容积,得到的船舶有效容积,以2.83米3为1吨,计算得出的吨位数,船舶证书上均有记载。

净吨壹般用作交付港口费、引船费、灯塔费和停泊费的计算标准。

4、总载重量

指报告期末所拥有的船舶达到设计满载时能够装载的实际重量。

计算单位:

吨。

船舶总载重量包括货物、人员及其行李、粮食及供应品、淡水、燃料、润滑油等的重量,但不包括固定压载、备件、机器和管系中的液体的重量。

相当于满载排水量减去空船排水量。

总载重量反映船舶具有的总载荷能力。

5、净载重量

指报告期末所拥有船舶的总载重量减去燃(物)料、淡水、粮食及供应品、人

员及其行李等的重量及船舶常数后,能够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

计算单位:

吨。

净载重量=总载重量-燃(物)料重量-淡水等给养-船舶常数

船舶常数指船舶经过壹段时间营运后的空船重量和船舶建造出厂时空船重量的差值。

净载重量反映船舶具有的载运货物的能力。

6、载客量

指报告期末所拥有船舶可用于载运旅客的额定数量。

计算单位:

客位。

由于船舶载运旅客设备不同,有铺位和座位之分。

在计算客位数时,不论是铺位仍是座位,均按壹个客位计算。

客货船临时将货舱改作载客用途,该船的客位数不作变更。

载客量不包括船员自用铺位。

载客量反映船舶具有载运旅客的能力。

7、箱位量

指报告期末所拥有船舶可装载集装箱的额定数量。

计算单位:

TEU。

各种外部尺寸的集装箱均按折算系数折算成20英尺集装箱进行计算。

箱位量

反映船舶具有载运集装箱数量(TEU)的能力。

8、车位量

指报告期末滚装运输船舶可用于装载车辆的额定数量。

计算单位:

车位。

反映船舶具有载运车辆数的能力。

9、船舶功率

指报告期末所拥有船舶主机的额定功率数。

计算单位:

千瓦。

国产小型陆用内燃机安装在船舶上使用时,以八折计算功率。

若功率标称为马力时,其换算系数为1马力=0.7355千瓦。

10、辅助船舶实有数

指报告期末拥有的辅助船舶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艘。

11、辅助船舶总吨

指报告期末辅助船舶以总容积计算的实际吨位数量。

计算单位:

吨位。

12、辅助船舶主机功率

指报告期末辅助船舶主机的最大功率数。

计算单位:

千瓦。

13、工程船舶实有数

工程船舶实有数指报告期末拥有的工程船舶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艘。

14、工程船舶总吨

指报告期末工程船舶以总容积计算的实际吨位数量。

计算单位:

吨位。

15、工程船舶主机功率

指报告期末工程船舶主机的最大功率数。

计算单位:

千瓦。

第二章、生产统计

水路生产包括水路运输生产,为其创造条件和提供保障的航道及辅助设施的维护生产,船闸生产和打捞生产等。

准确、及时地统计水路运输量、航道及辅助设施维护工程量、船闸作业量等指标,能够全面反映水路生产的规模、水平、结构和比例关系,体现出水路运输业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做出的贡献,以及为提高水路运输量和保障水路安全生产提供的服务。

水路运输指利用船舶、排筏和其他浮动工具,在江、河、湖泊、人工水道和海上从事旅客和货物运输生产的活动,是运输业的基本生产活动。

通过水路运输生产统计,能够反映旅客和货物的运送数量、距离,流向和构成,分析研究运输业内部及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相互关系,且作为指导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壹、水路运输统计范围和统计原则

1.凡在水路运输生产活动中发生的客货运输量均应纳入统计,包括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

2.水路运输量按船舶运营权统计。

3.按到达量统计,即在报告期内已运达目的港且卸(下)完的货物(旅客),才可统计为该报告期的运输量。

4.货物按实际重量、旅客按实际人数统计;运送距离按运输单据记载情况统计。

5.渡口的摆渡运量,港区内为装卸服务的驳运量及在没有划定港区范围的地,运距不足壹公里的驳运量,均不统计为运输量。

6.企业有调度权的租入船舶所完成的运输量和通过互换租入舱位,在合作船舶上承运的本X公司运输量以及企业代管其它部门的船舶所完成的运输量,应予以统计。

此外,水运企业以期租(含航次期租)、承租形式租出给国外企业的船舶所完成的运输量能够纳入统计。

水运企业以光船出租的形式租出的船舶所完成的运输量不予统计。

7.合资、合作企业的运输量按股份比例分摊。

8.排筏主要靠拖船拖带运输的,其运输量按驳船计算,否则不统计运输量。

9.江海联运的运输量按主要航行区域统计。

此外,为了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以及为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供依据,仍能够按区域或航线统计运输量,即在壹定区域内或壹条航线上,所有运输船舶发生的运输量,而不论船舶是否在该区域注册登记。

二、主要统计指标

运输量包括旅客运输量和货物运输量,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统称为旅客运输量;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统称为货物运输量,在货物运输量中仍应包括集装箱运输量和滚装车运输量。

运输量可按船舶航行区域(内河、沿海、远洋)、船舶运营性质和船舶运营者的经济类型进行分组,仍能够按照船舶类型分组。

1、客运量

指报告期内船舶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

计算单位:

人。

(1)在计算客运量时不论旅客乘船里程长短,客票票价多少,舱位等级如何,均按持有客票的旅客计算为壹个客运量;

(2)购买优待票的乘客,以及持有免费票的乘船者,均按壹个客运量计算,不得用票价折算客运量;

(3)军运、旅游及会议包船载客,应按实际人数计算客运量,如确实无法取得资料者,可按船舶定额客位计算客运量;

(4)购买儿童票的儿童,按壹个客运量计算,不足购票年龄免购客票的儿童,不计算客运量。

2、旅客周转量

指报告期内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位旅客和该旅客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计算单位:

人公里(海里)。

计算公式:

旅客周转量(人公里)=∑(运送的每位旅客×该旅客运送距离)

3、货运量

指报告期内船舶实际运送的货物重量。

计算单位:

吨。

壹般货物按实际重量计算。

若无法直接取得实际重量的货物,按有关参数进行折算,如木材按1立方米折算为1吨;液化石油气按1立方米折算为0.5吨;运输

汽车按出厂时的标记自重计算,如无标记的汽车,按面包车折算为2吨、大客(卡)车折算为5吨、集装箱车折算为10吨计算。

中转运输的货物,如壹、二程运输由同壹X公司承运,货运量只统计壹次。

独立核算的水路运输企业承运货主壹次托运的货物,中途因故由本企业转船运输的,货运量不应重复计算。

不同水路运输企业之间转运的货物,应分别计算货运量。

货运量除按上述方式分组外,仍可按运载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货运量、外贸货运量和第三国货运量。

其中外贸货运量又可分为进口货运量和出口货运量。

外贸货物运输是指按照外贸合伺规定运送货物的生产活动。

内贸货物运输是指按照国内贸易合同运送货物的生产活动。

第三国货物运输是指运输货物的发运港和到达港均是外国港口的生产活动。

进口运输是指发运港在国外到达港在国内的生产活动。

出口运输是指发运港在国内到达港在国外的生产活动。

4、货物周转量

指报告期内船舶实际运送的每批货物重量和该批货物运送里程的乘积之和。

计算单位:

吨公里(海里)。

其统计分组同货运量。

计算公式:

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货物重量×该批货物的运送距离)

5、换算周转量

指报告期内运输船舶完成的客、货周转量按照壹定的换算系数得到的换算周转量。

计算单位:

吨公里(海里)。

包括船舶自载和拖带所完成的旅客周转量和货物周转量。

船舶所完成的货物周转量和旅客周转量,按统壹比例换算成同壹计算单位后加总求得。

货物周转量:

1吨公里=1吨公里

铺位及海运座位客运周转量:

1人公里=1吨公里

内河座位客运周转量:

3人公里=1吨公里

6、旅客平均运距

指报告期内船舶运送旅客的平均距离。

计算单位:

公里(海里)。

计算公式:

旅客平均运距(公里)=旅客周转量÷客运量

7、货物平均运距

指报告期内船舶运送货物的平均距离。

计算单位:

公里(海里)。

计算公式:

货物平均运距(公里)=货物周转量÷货运量

8、集装箱运量

集装箱运量指报告期内船舶实际运送集装箱的数量。

按集装箱的实际箱数计算,计算单位:

箱;按折合为20英尺集装箱的数量计算,计算单位:

TEU。

(1)按集装箱是否装载货物分为重箱和空箱。

重箱是指装有货物的集装箱,空箱是指未装有货物的集装箱。

(2)按集装箱外部尺寸分为40英尺箱运量、35英尺箱运量、20英尺箱运量、10英尺箱运量等。

(3)按集装箱类别分组。

集装箱按TEU折算系数表

45英尺箱=2.25TEU

40英尺箱=2.00TEU

35英尺箱=1.75TEU

30英尺箱=1.50TEU

20英尺箱=1.00TEU

10英尺箱=0.50TEU

9、集装箱周转量

指报告期内船舶实际运送的每个集装箱和该集装箱运送的标准里程的乘积之和。

(1)按集装箱的实际箱周转量计算,计算单位:

箱公里(海里)。

计算公式:

集装箱周转量(箱公里)=∑(每个集装箱×该箱实际运送距离)

(2)按折合为20英尺集装箱周转量计算,计算单位:

TEU公里(海里)。

计算公式:

集装箱周转量(TEU公里)=∑(每个集装箱的换算TEU数量×该箱实际运送距离)

统计分组:

同集装箱运量分组。

10.集装箱货运量

指报告期内船舶运送集装箱的实际重量,包括集装箱装载货物的重量和集装箱箱体的重量。

计算单位:

吨。

壹般可按船舶航行区域分为远洋集装箱货运量、沿海集装箱货运量、内河集装箱货运量;按集装箱装载货物的贸易性质可分为内贸集装箱货运量、外贸集装箱货运量、第三国集装箱货运量。

11、集装箱货物周转量

指报告期内船舶运送每个集装箱货运量和该箱实际运送标准里程的乘积之和。

计算单位:

吨公里(海里)。

计算公式:

集装箱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个集装箱货运量×该箱实际运送距离)

统计分组:

同集装箱货运量分组。

12、滚装车辆数

指报告期内滚装船舶运送车辆的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辆。

13、滚装车辆货运量

指报告期内滚装船舶运送车辆的重量。

(1)按滚装车辆的重量计算,包括车辆自重及车辆装载货物重量。

计算单位:

吨。

(2)在滚装汽车的实际重量无法取得的情况下,按滚装车辆的体积吨计算。

计算单位:

吨。

14、滚装车辆货物周转量

指报告期内滚装船舶运送每批车辆和该批车辆运送标准里程的乘积之和。

(1)每批滚装车辆的自重及所载货物重量和其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计算单位:

吨公里(海里)。

计算公式:

滚装车辆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滚装车辆自重及所载货物重量×该批车辆实际运送距离)

(2)每批滚装车辆的体积吨和其运送距离的乘积之和。

计算单位:

吨公里(海里)。

计算公式:

滚装车辆货物周转量(吨公里)=∑(每批滚装车辆体积吨×该批车辆实际运送距离)

15、营业户数

指报告期末从事水路旅客、货物营业运输活动的业户实际数量。

计算单位:

户。

壹般按业户运营规模和经济类型分组。

16、从业人员数

指报告期末从事水路客、货运输活动的人员数量。

计算单位:

人。

壹般按所从事的水路运输业务类型进行分组。

17.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天拥有的从事水路客、货运输活动的人员数量。

计算单位:

人。

计算公式:

平均人数(人)=∑每天从业人员数÷日历天数

第三章船舶运用情况统计

船舶运用情况统计就是要经常地观察和监督水路运输企业的船舶所处的运转状况,正确、全面、及时地反映船舶的实际适用情况,检查分析船舶在整个运输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及其对运输生产的影响。

总结运输组织工作的经验及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船舶的使用效率,改进企业对船舶的管理。

壹、船舶运用情况统计的范围

船舶运用情况统计,是以水路运输企业使用的运输船舶为统计对象。

包括正在营运和非营运的船舶,非营运船舶包括在修、待修以及从事其他作业的船舶。

不包括出租、征用、卧冬、封存以及基本恢复修理、报废、退出营运、等待处理、代管和未正式投入营运的船舶。

二、主要统计指标

1、船舶总时间

指报告期内水路运输船舶已完成航次的全部时间,包括营运时间和非营运时

间。

计算单位:

吨位(客位、TEU、车位、千瓦)天。

计算公式:

船舶总时间=∑(船舶定额载重量×该船舶日历时间)

航次时间的计算,自上壹航次最终目的港卸空所载货物、下空旅客时起至本航次最终目的港卸空所载货物、下空旅客时止为壹个航次时间。

2、船舶营运时间

指船舶总时间中,技术状况完好能够从事客、货运输工作的时间。

计算单位:

吨位(客位、TEU、车位、千瓦)天。

计算公式:

船舶营运时间=∑(每艘船舶定额载重量×该船舶营运时间)

营运时间包括航行时间、停泊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

3、船舶航行时间

指报告期内船舶实际航行的时间。

即船舶自起运港离开码头泊位、锚地或浮筒,当解掉最后壹根缆绳或起奸船锚时,至到达港靠好码头泊位、锚地或浮筒,系妥第壹根缆绳或抛下第壹个船锚时止,为船舶的航行时间。

船舶航行时间可分为重载航行时间和空载航行时间。

计算单位:

吨位(客位、TEU、车位、千瓦)天。

计算公式:

船舶航行时间=∑(每艘船舶定额载重量×该船舶航行时间)

4、船舶停泊时间

指船舶在运输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在港区内码头、浮筒、锚地或途中的全部停泊时间。

可分为生产性停泊时间、非生产性停泊时间及其他原因停泊时间。

计算单位:

吨位(客位、TEU、车位、千瓦)天。

计算公式:

船舶停泊时间=∑(每艘船舶定额载重量×该船舶停泊时间)

生产性停泊时间指船舶在运输生产过程中,为完成客、货运输任务所必须停泊的时间。

包括靠离码头、装卸作业、上下旅客、等本船队集合、检验、熏舱、洗舱等停泊时间。

非生产性停泊时间是船舶在运输生产过程中,且非为完成客货运输任务所必需的停泊时间。

包括等码头泊位、等库场、等货、等工人、等港作拖轮或驳船、等调度命令、装卸设备故障以及事故停泊等。

其他原因停泊时间是指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出于气象原因(如风、雾、雨等)

的影响以及自然条件的限制(如不能夜航)等原因而产生的停泊时间。

5.船舶非营运时间

是指船舶因技术状况不良,进行修理、待修及其他不能从事运输生产的时间。

计算单位:

吨位(客位、TEU、车位、千瓦)天。

计算公式:

船舶非营运时间=∑(每艘船舶定额载重量×该船舶不能营运时间)

非营运时间包括:

船舶修理时间、船舶等待修理时间、船舶等待报废时间、船舶航次以外进行检修和洗刷锅炉时间以及专为修船进出船厂的航行时间。

船舶修理时间指船舶在总时间中进行修理、厂外待修、进出船厂的短航时间及其他不能参加营运的时间。

修理时间是船舶进行大、中、小修理,事故修理,机务修理和洗炉修理的时间。

船舶修理时间的计算,是自运输企业和修船企业双方交接船时算起,至船舶修理完毕企业双方交接船时为止。

厂外待修时间是船舶修理时间已到,同时又是航次结束了,但企业双方签署交船未妥,因而在船厂外等待修理。

其等待时间的计算应自船舶航次结束时算起,至修船企业接船时为止。

进船厂的短航时间是船舶为修理进厂或出厂的无载货航行的短距离航行时间。

其他不能参加营运的时间,包括航次外的检修、洗刷锅炉时间(若利用航次间

隙工作应算营运时间)以及待报废时间等。

6、总航程载重量

指报告期内每艘在用船舶在运输过程中总航行里程和定额载重量的乘积之和。

壹般可分为船舶营运航程载重量和船舶非营运航程载重量。

计算单位:

吨位(客位、TEU、车位、千瓦)公里。

计算公式:

总航程载重量=∑(每艘船舶定额载重量×该船舶总航行里程)

7、重载航程载重量

指报告期内每艘在用船舶在运输过程中重载航行里程和定额载重量的乘积之和。

计算单位:

吨位(客位、TEU、车位、千瓦)公里。

计算公式:

重载航程载重量=∑(每艘船舶定额载重量×该船舶重载航行里程)

8、平均使用船舶数

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天在用的船舶数量。

计算单位:

吨位(客位、TEU、车位、

千瓦)。

计算公式:

平均使用船舶数=船舶总时间÷日历天数

对于冬季航道封冻,不能全年通航的北方地区,船舶总时间要扣除封冻不通航时间。

计算公式为:

平均使用船舶数=船舶总时间÷平均通航期

9、船舶营运率

指报告期内船舶营运时间占船舶总时间的比重。

计算单位:

计算公式:

船舶营运率=船舶营运时间÷船舶总时间×100%

营运率是反映船舶在报告期内参加营运时间多少的指标,它表明在报告期内船舶总时间中,营运时间所占的比重,也表明参加营运的运输能力在总运输能力中所占比重。

营运时间包括航行,停泊和其他工作时间。

非营运时间包括修理时间和等待修理时间。

因此,减少修理和缩短修理时间,以及消灭等待修理时间,是提高营运率的主要途径。

同时,经常保养船舶,使船舶保持技术良好状态,提高修船质量和提高修船劳动生产率,也是提高营运率的主要途径。

营运率的提高,相对地增加了运输能力,即能够用同等数量的船舶完成更多的运输任务。

10、船舶航行率

指报告期内船舶航行时间占营运时间的比重。

计算单位:

计算公式:

船舶航行率=船舶航行时间÷船舶营运时间×100%

航行率是反映船舶在营运期内航行时间所占比重的指标。

航行时间在营运时间中占有多大比重,主要是受港口的条件和港口工作的组织运输货物的种类、装卸的繁简以及运输货物平均运距的长短等影响。

此外航道

的条件和气候变化也对航行时间有影响,船舶在港或途中停泊的时间缩短或减少其他工作时间,都会提高航行率,也就是提高了船舶的有效利用程度。

11、平均航行速度

指报告期内在用船舶平均航行壹天所行驶的里程数。

计算单位:

公里/天。

计算公式:

平均航行速度(公里,天)=船舶总航程载重量÷船舶航行时间

影响航行速度的主要因素有船舶和拖驳船队的质量,航道条件,驾驶人员和轮机人员的工作质量。

此外,仍有气象情况和燃料质量等。

12、航程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船舶重载航行里程占总航行里程的比重。

计算单位:

计算公式:

航程利用率=重载航行里程÷总航行里程×100%

13、载重量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货物运输船舶完成的换算周转量和其重载航程载重量的比值。

计算单位:

计算公式:

载重量利用率=货物换算周转量÷重载航程载重量×100%

14、载客量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旅客运输船舶完成的换算周转量和其重载航程载重量的比值。

计算单位:

计算公式:

载客量利用率=旅客换算周转量÷重载航程载重量×100%

15、箱位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集装箱船舶完成的集装箱周转量和其重载航程载重量的比值。

计算单位:

计算公式:

箱位利用率=集装箱周转量÷重载航程载重量×100%

影响载重量利用率的因素很多,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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