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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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会上的讲话

李记泽

(2008年9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一次时间最为紧迫、任务最为艰巨、意义最为重要、形式最为特别的再动员大会、誓师大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市政府189号令)和9月17日全市召开的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街和社区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好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这场攻坚战。

区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昨天,吴区长专门召集我们研究我区的查控违工作,今天又亲自参加会议,待会还会结合《189号政府令》精神和我区实际作重要讲话,会上还专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查控违四项机制的意见》,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下面,我根据会议安排,就贯彻落实《189号政府令》,推进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认清严峻形势,认真分析查、控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今年以来,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在市、区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各部门、各街道认真履责,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重点工程周边、铁路沿线周边、旧城改造区域和查处现行违建为重点,坚持抓基础、抓长效,不断夯实查、控违基础,加大查、控违工作力度。

1至9月份,全区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471处计4.08万平方米。

其中,拆除新建违法建设140处计8231平方米。

全区存量违建逐步减少,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尤其是4月份以来,区委、区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并出台了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四项机制”,并于5月1日启动实施。

全区各街道、各部门乘势而上,认真贯彻落实“四项机制”。

紧密配合,加强联动,对46处房屋开展了联合鉴定,区房产局对其中26户符合条件的房屋做出D级鉴定,对37户私房实施联合审批,武昌规划分局为其中37户办理了规划建房审批手续,批建面积2174.8平方米,全区联合鉴定和联合审批机制得到有效运转。

我们完善了社区、街道、区查违办三级查、控违网络。

做到违法建设“六个一”,即:

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清理、第一时间回告。

各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还分别组建了专业拆违队伍,不断加大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4个月来,规划、城管、相关街道办事处联合拆除了徐家棚车站新村、粮道街郭家巷等地批后违法建设6处近400平方米;通过巡查发现并拆除批前违法建设120处6651平方米。

全区现行违法建设呈明显下降趋势,8月份现行违建比7月份下降了47%,9月份截止目前的现行违建比8月份下降了45%。

形成了全区上下合力查、控违的良好局面,巡查、控管机制得到了充分发挥。

与此同时,区查违办认真落实追责奖励机制。

加强检查督办,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社区等形式,对全区各街道、各责任部门的查、控违机制运转及查违工作情况,实行月检、月评、月通报,重点检查违建发现不及时、拆除不迅速、危房鉴定不实事求是、控违工作不积极以及其他违规违纪现象。

自5月份开展督察检查以来,共检查社区居委会104个,抽查拆违点位116处,调查走访社区居民390人,发出《通报》4份,督促整改各类问题57件,从调查走访情况来看,社区居民对街道办事处和区相关责任部门查、控违工作满意度逐步提高。

同志们,虽然全区查、控违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查、控违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必须认清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找准主要问题,迎难而上,积极应对,开创新的局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是受利益驱动,现行抢建、重复违建现象还时有发生。

由于违法建设当事人受利益驱动,使得违法建设呈现出屡禁不止的趋势。

虽然我们通过“四项机制”,拆除了大部分违法建设,但部分违法建设者心存侥幸,偷偷重复建设,“违建——拆除——再违建——再拆除”,违法建房者和执法人员由此展开“拉锯战”,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增加控管成本和工作压力。

二是部分区域存在黑恶势力插手违法建设的现象。

一些居民区违建房由社会黑恶势力控制,他们一方面向违建房主收取费用,另一方面采取不法手段威胁、甚至威胁公务人员及执法人员,公开抗法,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阻碍查违工作以及四项机制的正常运行。

三是部分街道在处置市民投诉问题上态度暧昧、行动缓慢。

少数街道对市城市管理网上通报居民投诉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由此造成市局网络平台亮“红、蓝灯”考核扣分,个别街道甚至对市城管网上通报工作置若罔闻,“红、蓝灯”长期不消,影响全区查、控违总体成绩,需要引起街道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消除模糊认识,坚定政治立场,打好查处违法建设这场攻坚战。

违法建设的泛滥蔓延,侵蚀城市公共资源,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危害社会公平和市场秩序,制约城市建设与发展,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在9月17日全市召开的会议上,阮成发市长把查、控违工作作为衡量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

市委、市政府下定决心,拿出铁的纪律,并明确锁定了“四个重点”,即:

锁定重点工程周边、锁定违建多发的重点村湾、锁定违法建设容易扎堆的重点景观路段、锁定重点人群(指违建中涉黑势力、党员干部等),准备集中一段时间解决违法建设问题,坚决遏制住违法建设的势头,以此促进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

因此,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当前,我们的各级干部在违法建设问题面前还存在“怕”和“轻视”的思想,如果这些思想问题不破除、不解决,那么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就会雷声大、雨点小,就会首战必败,屡战屡败。

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今天的再动员大会,有效破除少数单位和少数干部中仍然存在的模糊思想认识,动员全区各单位和干部把思想统一到查、控、拆违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一场自我革命的正确立场上来,树立敢打硬仗的勇气和逢战必胜的信心,真正达到思想空前统一,步调协调一致;真正做到“无论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地雷阵,我们都将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一要破除“怕”的思想,树立敢于攻坚、敢打硬仗的雄心壮志。

少数同志一是怕得罪人,认为违法建设情况复杂、鱼龙混杂,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早上不见晚上见,生怕查违得罪家人、得罪熟人、得罪友人、得罪亲人;二是怕工作难度大,磨破嘴皮子,踏破脚板子,也拆不掉座小房子,存在严重的畏难情绪;三是怕做拆违工作触及少数人利益,遭打击报复等等。

要知道,全市查违拆违大局已定,势不可挡,“开弓没有回头箭”。

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干部彻底破除各种“怕”的思想,勇字当头,胸怀十足的底气,拿起政策的利器,放开胆子,抹下面子,“对着有虎山,直向虎山行”。

二要破除“轻视”的思想,树立时不我待、责无旁贷的进取精神。

少数同志一是认为城管要做的事太多了,现在又要查处违法建设,的确工作压力不堪重负;二是任务重的街道“虱多不养,债多不愁”,任务相对较轻的街道掉以轻心。

同志们,查处违法建设是城市化进程中一道绕不过去的坎,早解决一天,解决的彻底一些,付出的代价就会小一些,对城市化的贡献就会大一些。

而且,市委、市政府已正式行文,把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正式纳入绩效目标考核。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市委、市政府把任务交给我们,既是相信我们,也是我们份内的责任。

等一等就会丧失机遇,缓一缓就会错失良机,拖一拖就会一事无成,不仅现在拆违工作搞不好,其他重点项目也推不动,将来还要回过头来搞拆违,最终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因此,我们要通过控违、拆违把风气搞正,把城市变美,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现在,市委、市政府查违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此时若不乘势而上、乘风破浪,还待何时?

查违、拆违,人心所向,我之所责,势在必行!

总之,我们各级、各部门、各街道和广大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着眼长远,胸怀大局,既要看到查处违法建设的艰巨性、复杂性,又要看到查处违法建设具有广泛的民意支持和高度的价值认同,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

三、锁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查处违法建设各项工作。

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广泛。

既要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强力推进;又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各个击破。

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总体要求是:

以本次大会为起点,坚决遏制住新的违法建设的发生,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对存量违法建设,集中精力打歼灭战,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力争完成2万平方米的拆违任务。

一是明确职责。

区城管局是查处批前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武昌规划分局是查处批后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区水务局是查处位于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和湖泊水域线内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区园林局是查处非法占用城市公园、单位绿地、绿化广场等绿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局是本辖区拆除控管工作的责任主体。

区水务、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各自管理范围内制订巡查监管方案,明确专人、责任区域、巡查时段和巡查重点。

全区各责任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明确控制和查处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范围是:

全区规划区域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整治重点在市政府锁定的“四大重点”基础上,我们再增加“四个重点区域”,即:

旧城改造区域;人民群众对违法建设投诉居高不下的区域;违法建设问题严重的区域;“插花”地带等违建控管薄弱环节的区域。

三是循序渐进、稳步推进查处工作。

我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总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

集中一周时间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宣传、摸底工作要做到“两个覆盖”:

即普查要覆盖到每个单位和社区,覆盖到每户居民。

做到“三个到位”:

即宣传内容要到位,把意义说透彻,把道理讲明白,把政策讲清楚;宣传面要到位,通过进社区入户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做到人人皆知;宣传效果要到位,通过宣传要让政策深入人心,让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查控工作。

同时,要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同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妥善解决好他们的现实困难。

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实施拆除。

用三个月的时间,集中拆除各类违法建设。

这是最关键的阶段,既是难点,也是重点。

我们结合实际又将这一阶段分为示范推动、自拆帮拆、实施强拆三个步骤。

区协调专班已确定首义路火车站东广场、水果湖街、中南路街为查处违法建设示范点,在坚持动员自拆的基础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组织强拆,以强拆带动自拆,确保10月中旬前自拆帮拆达70%以上,以此带动面上拆违工作顺利开展。

各街道、各社区、各责任单位要在自拆帮拆阶段组织人员,集中力量,上门开展工作,动员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拆;对自拆摇摆不定或有困难的,要及时组织帮助拆除,帮拆的目的是为了把强拆面降到最低限度。

通过自拆帮拆动员仍拒不拆除的,要坚决实行强制拆除。

强拆过程中要精心做好涉法涉诉、接访、安全保障等工作。

要通过我们过细的工作和强力推进,争取自帮拆助拆达90%以上,强拆控制在10%以内。

在这一阶段还要采取“拆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方法,一方面要求有违法建设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职工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自拆,另一方面,要对顶风作案、恶意搭建的在建户,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户,拒不拆迁的党员干部户、钉子户、难缠户,依法组织帮拆和强拆,坚决攻下堡垒。

要通过这些方式,迅速掀起查违拆违的高潮,增强拆违行动的影响力、震慑力,强力推动还在观望的违建户实行自拆或帮拆,实现我们的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巩固提高。

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完善违法建设拆除后的善后工作。

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责任制,杜绝新的违法建设的发生,防止死灰复燃。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查处违法建设,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需要方方面面的参与和配合。

各部门、各街道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调动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一场查处违法建设的“人民战争”,确保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能否深入推进,关键在领导。

为此,区里对查违机构进行了调整,专门成立了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协调办公室,代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全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协调办公室要强化指挥调度,切实发挥“四项机制”的优势,认真负责地组织好全区控制和查违拆违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肩负查违拆违任务的部门一把手,要把查违拆违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讲究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打好这场硬仗。

要坚持工作靠前,一线调度,要亲自组织、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冲锋在前,街道、部门、社区干部,也要全身投入,全力而上,抓好落实。

领导力量要下沉,领导重心要下移,哪里问题多、哪里难度大,领导就要出现在哪里,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经验总结在一线,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要找准工作的突破口,特别是少数重灾区的街道,主要领导的态度一定要坚决,措施一定要得力。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

区查违协调办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各相关部门要服从大局,听从指挥,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负责加强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效能监察,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严肃追究;公安机关要按照保障强制拆违方案的要求,对干扰、阻挠查处违法建设行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对参与鼓动、组织、暴力抗法的,依法进行严惩。

三是要坚持有情操作。

一方面,对违法建设,要坚决进行拆除,并且一律不予补偿。

这一点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

另一方面,要针对实际问题,有情操作,做好思想工作,统筹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设身处地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住房、生活等困难,确保不因拆违出现困难群众无房可住,确保不因拆违导致困难群众生活无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四是要严明政策纪律。

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在拆违过程中不得搞双重标准、不得搞“暗箱”操作,坚决杜绝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

要严肃查处拆违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搞违法建设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行为,一律对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对拆违工作不力、拆违进度严重滞后的部门和单位,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同志们,查处违法建设这场硬仗,只能打赢,不能打输。

赢则一片坦途,光明一片;输则没有退路,前功尽弃。

目前,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时机已经成熟,我坚信,只要全区上下齐心协力,从武昌的长远发展出发,按照法律法规制度办事,扎实细致耐心工作,我们就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扫除一切困难和障碍,全面完成查处违法建设的各项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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