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文化艺术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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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文化艺术中心
第六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创作奖参赛项目26
项目概况
惠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是以艺术表演为主,兼具群众活动功能的大型剧院建筑,是惠州市中心区标志性工程。
包含一座1300座的歌剧院、800座多功能剧场、300座音乐厅等演出用房和群众艺术活动用房等。
总建筑面积40244m2平方米。
设计意象
表达城市独有的灵秀气质,形体特点可以象征多重的含义。
起伏的动态除了可以表现水波之外,还隐喻着音乐的律动。
形象上又仿佛天鹅(惠州的城市象征)轻轻升起的两翼。
向两个方向波动的曲面恰似跃动的舞者的姿态。
几何构成
建筑复杂的三维造型是在简单的平面形体基础上产生的。
通过在基本梯形里仅仅加入一条斜向的直线和一条曲线进行分割。
这种分割包含了文化艺术中心和群众艺术馆的划分以及一个弧形中庭和入口空间的设置,形成了既分区明确又完整统一的建筑体量。
总体布局
文化艺术中心位于江北南区,云山西路与惠州大道交汇处,邻接江北中心区景观轴。
其西北面为市政府,西南面为市民(乐园)广场。
作为城市区域的标志之一,文化艺术中心的建筑应在各个方位有着丰富变化的形象。
功能布局
总体上分为两块功能区,北翼的剧院部分和南翼的文化馆部分。
剧院部分包含歌剧场,多功能剧场和小音乐厅。
群众艺术馆置于西南角,体量围绕庭院环形布置。
将剧院的附属部分——化妆及布景间、办公等部分置于东北角,排练厅置于后台及侧台的上方。
交通流线
前往剧院的观众通过入口敞廓进入,沿着中庭空间可以方便到达大、中、小三个观演厅。
各观演厅的入口前空间及休息空间以及商业用房均以中庭空间作为联系的枢纽。
演职员通过东北面的开口出入,与观众流线互不干扰。
群众艺术馆将主入口设于建筑西南侧面向入口广场,同时通过斜穿剧院及群众艺术馆的半开敞空间可直接进入内部的中庭。
在基地西南临广场的道路上设两个机动车出入口,环绕建筑形成清晰的车辆流线,保证到达地上及地下车库的车辆、后勤运输及工作人员大车辆便捷通畅。
空间设计
空间与形体是相对应的整体。
独特的曲线造型同时形成了富于变化的室内外空间效果和动态的表现力。
空间表达着场所特征。
入口高大的顶盖下通透的空间象征着会聚和开放;较深的屋檐遮盖、曲折流转的水面,在温热的岭南气候条件下,建筑提供了较为舒适的室外休息空间。
室内空间通秀明亮,一个曲转的玻璃面将有韵律而变化的光线引入中庭,使室内具有独特的艺术气质和建筑上的现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