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利弊辩论赛辩词原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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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利弊辩论赛辩词原创
上网利弊辩论赛辩词(原创)
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辩论词
立论陈词
正方一辩:
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和对方辩友进行一次思想的碰撞与交流。
网络日益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我们中学生也不例外,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我方认为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是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正是学习的最佳时机,网络可以打开中学生视野,扩大知识面。
上网可以及时了解时事新闻,获取各种最新的知识和信息,对以后的学习和生活都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上网可以充实头脑,只要留心就可以学到许多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网络的远程教育会给中学生带来无穷的益处。
学生可以在一个个内容丰富、名师坐堂的网站中任意翱翔,如果上了网,网上各种试卷和典型题目应有尽有,学生就可以任意选择。
鼠标一点,大千世界便尽收眼底。
所以网络对中学生的学习和成长都有利。
第二、中学生处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他们喜欢交朋友,渴望友情,网络就为中学生打开一扇门,让中学生很容易就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古人“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梦想今天通过网络实现了,我们可以在网上认识天南地北的朋友,甚至是外国朋友,极大拓展了我们的交际面,让我们的朋友遍天下。
还有利于中学生了解不同的世界,不同的生活。
过去孩子要和外界接触,会受到种种客观条件的限制。
现在在网上,完全没有了地域、背景等约束,可以找到志趣相投
反方二辩:
对方说中学生求知欲望强烈,但也承认中学生分辨能力比较差,那岂不就像一个饥饿的孩子一样,把什么东西都往嘴里填,不管能不能吃,是不是毒药,这是何等的危险。
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从中学生的特点进行了阐述,现在再由我来比较一下利与弊的大小。
首先,对方一辩说网络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我方一辩的数据充分证明了中学生上网的主要目的是娱乐,主要的上网时间也是在娱乐,学习不过是偶尔为之。
网络搜索固然快捷,但是我们往往要在千万条相关信息中找到真正自己想要的信息,不也浪费了大量时间么?
更何况,还有很多同学上网找作业答案,用网络代替了自己的思考,这怎么会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呢?
其次,对方辩友说网络拓展了中学生交际面,这话不假,但我们看到的现实是中学生的网友遍天下,但和身边家长老师同学的关系却日渐疏远了。
有多少中学生为了上网和父母矛盾重重;有多少中学生在网上滔滔不绝,在生活中沉默寡言呢?
又有多少中学生宁愿和天南地北的陌生人说知心话而忽略了父母和老师?
网络也许拉近了我们和陌生人的距离,但却疏远了中学生和身边亲人的关系,孰轻孰重,不言自明了吧。
何况因为轻信网友,上当受骗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网络如此危险,对方的怎么会认为利大于弊么?
再次,网络固然满足了一些人的个性化发展,但是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开放性也可以把人内心的丑恶诱发出来,将人性中的假恶丑放大到极致。
偷菜游戏的流行,暴力游戏的盛行,不都是因为满足了一些人内心的黑暗么?
有很多中学生认为网上说假话不算不诚实,有很多中学生在现实中文质彬彬,在网络上假话脏话连篇,这也是中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么?
这只会造成中学生的人格分裂啊。
还有很多为了显示自己的技术水平而做黑客,走上犯罪道路,这些惨痛的事实还不足以证明网络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
所以,网络给我们带来的一些东西同时,也在夺去我们一些更重要的东西,总起来说,中学生上网还是弊大于利。
正方三辩:
对方辩友一直在谈网络的弊端,我们也来谈谈弊端。
我一直在认真地倾听对方的发言,发现对方提到的网络弊端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网络上有,现实社会中也有的,比如诈骗,比如谣言,比如假冒伪劣。
这类弊端并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也就不是网络带来的,当然不能归罪于网络。
否则,什么东西都可以弊大于利,如果有人用菜刀去杀人,就说是菜刀的存在弊大于利,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如果社会上乱象丛生,网络里就不可能是一方净土。
所以与其归罪于网络,不如好好考虑一下如何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类则是由于过度滥用网络而导致的问题。
比如对方辩友提到的上网成瘾,网上网下人格分裂等问题,首先,这也不是网络的罪过,而是使用者对自己缺乏自制力。
比如有中学生浏览不良网站,就说网络弊大于利,但如果没有网络,自制力差的人难道不会看一些不良的书籍么?
难道因为有这样的书籍存在,我们就能说书籍对中学生弊大于利么?
其次,网络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人们也要经历一个适应的过程。
随着网络的发展完善,人们的逐渐适应,这些弊端都能得到解决。
不能因为有人坐汽车晕车,就说汽车是个坏东西,要求别人也不要坐汽车,岂不太可笑了?
我们不能因为少数人不会善用网络就说网络是个坏东西,大家都不要上了吧。
可见,多方所谈的网络的诸多弊端其实罪不在网络,而是人们将责任推卸个网络,如果这样荒唐的逻辑也能成立,那我们人类就没有罪犯了。
贪污犯可以说,是金钱诱惑我的,把金钱抓起来吧。
杀人犯可以说:
致人死命的是那把刀子而不是我,请判处刀子死刑。
那我们还要法律干嘛?
反方三辩:
我们当然不是要把使用者的责任推卸给网络,而是要认真分析网络对中学生的不利影响,才能趋利避害,避免导致恶果。
对方三辩分析似乎头头是道,但我方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诈骗和假冒伪劣现实社会也存在,但是网络却给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带来了便利。
网络使这种违法犯罪更容易,成本更低,打击起来更难,受害者更广泛这是不争的事实吧。
今天,制作一个钓鱼网站只是几块钱的成本,却可以使成千上万个用户上当受骗。
一个网络木马,就可能危害数以万计的网银用户,这难道不正是对方所说的网络的便捷导致的么?
这种违法犯罪危害的扩大,难道不是网络导致的么?
其次,对方说网络成瘾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使用者自己,看似有理,但仔细推理又不对了,按照对方的逻辑,那任何东西都是利大于弊的。
鸦片能治病也能致命,就看使用者自己把握,那就能说鸦片对人利大于弊么?
火能做饭也能导致灾难,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告诫小孩子不要玩火?
如果一个东西有很大危险,我们不会让未成年人使用的。
在任何国家,未成年人都不能考驾照;即使可以合法拥有枪支的国家,未成年人也不能拥有枪支,不是同样的道理么?
别忘了今天我们讨论的对象是中学生,是缺乏自制力和分辨力的未成年人啊。
我倒想反问对方辩友,你们说只有网络特有的危害才能算网络的危害,那老鼠和蚊子都能传染疾病,是不是因为不是它们特有的,就可以说它们就没有危害了?
再说,网络病毒是不是网络所特有的,是不是有了网络之后才有的,那你怎么解释这种网络弊端的存在呢?
自由辩论
正:
网络病毒是网络特有的现象,但也是不法分子制造的啊,要不我们为什么要审判制造者而不是审判病毒呢?
我想问一下反方辩友,吃鱼可能被卡住,是不是因此大家都不要吃鱼了?
反:
正因为吃鱼有被卡的危险,我们才不会放心让孩子自己吃鱼啊,才要加以帮助么?
别忘了我们讨论的主体是中学生啊。
正:
还有哪个中学生吃鱼需要父母喂的么?
中学生不是白痴,是有分辨是非能力的啊。
如果一个孩子从小吃的都是被父母挑干净刺的鱼肉,他是不会被卡,但什么时候才学会吃鱼呢?
反:
鱼中只有鱼刺,可网络就复杂多了,网络游戏是温柔的陷阱,让中学生乐在其中而不能自拔,网络诈骗让成年人都防不胜防,你怎么能要求中学生能明察秋毫呢?
正:
按对方逻辑,既然成年人也不能防范网络诈骗,那成年人也不该上网,既然现实社会中也有诈骗,那我们都不要活了,去另一个世界多清净啊!
反:
我方说网络存在诈骗是要大家提高警惕,我们说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也不是要禁止中学生上网,而是要加以管理和限制,对方不要曲解我方观点。
国家不就立法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了么?
正:
国家禁止未成年人进网吧,但并没禁止中学生上网,而且还专门开设了信息技术课程,对方又怎么解释?
过度使用网络会给中学生带来伤害,那是使用者的责任,一些同学上课坐姿不正也会导致近视和脊柱扭曲,难道就能证明中学生上课也是弊大于利的么?
对方怎么就看不到上课带来的利呢,对方真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阿
反:
中学生过度使用网络不正是由于中学生自制力不强所导致的么,这不正是我方要证明的观点么?
对方侃侃而谈,说的都是网络利大于弊,可我们要讨论的是中学生上网的问题阿,请对方不要跑题。
正:
如果网络利大于弊,怎么对中学生就弊大于利了呢?
对方能不能举出对成年人有利而对未成年人不利的例子来么?
反:
中学生作为未成年人,他和成年人在身心上有不同的特点,我方一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对方辩友是没听懂呢还是没听懂呢?
正:
那我方二辩不是已经回应了这个问题么,我看是对方没理解吧。
再请问了,如果因为担心牛奶中含三聚氢胺而不喝牛奶,因为担心地沟油而不吃菜,因为担心馒头可能被染色而不吃馒头,那我们只有绝食而亡了。
我们怎么可以为一种可能性而放弃营养呢?
反:
如果你知道某品牌牛奶含三聚氢胺你还会买么?
那我真佩服你的勇气阿。
别忘了,是因为我们相信牛奶中没有三聚氰胺时,我们才会购买使用,如果我们确定它有问题,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购买。
网络给中学生带来的伤害不是一种可能性,而是实实在在的阿。
正:
谁说中学生使用网络就一定带来伤害,就一定会网络成瘾。
调查数据显示中学生上网成瘾比例有10%,难道其他90%带来的利反倒可以忽略了么?
反: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的《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2009)》显示:
目前,我国城市青少年网民中网瘾青少年约占14.1%,人数约为2404.2万。
18~23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最高(15.6%),其次为24~29岁的网瘾比例(14.6%)以及13~17岁的网瘾比例(14.3%)。
对方说10%是个很小的比例,那你知道我国有多少中学生网民么?
10%就意味着成千上万的中学生深受其害,难道这也是可以忽略的么?
那我们学校就不要加强安保了,去年校园凶杀案也不过死了几十个中小学生,连中学生的1%都不到,也可以忽略不计了。
调查表明:
用于聊天、玩游戏、下载娱乐内容的比例高达55.7%。
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上网聊天、玩游戏上,怎么会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呢?
总结陈词
正方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
对方辩友、老师、同学大家好!
首先,我想针对对方辩词做一些分析:
首先,对方一再强调网络是多么危险,如洪水猛兽一般,但是你只看到了这种潜在的危险,可能的伤害,而没看到实际的好处与便利。
我们是不是能因为牛奶中可能含三聚氰胺就不再喝牛奶?
是不是担心地沟油就不再吃菜,那我们只能饿死了。
其次,对方对我方提到的网络带来的便利,总说其他途径也可以获得,这个不假。
你要放弃QQ而鸿雁传书么,你要放弃网络搜索而埋头故纸堆么?
三国时期,一把青龙偃月刀可以成就关羽英雄的美名,今天你要在拿一把青龙偃月刀奔赴战场,可能你还没看到敌人就被干掉了,你还想成为英雄么?
再次,对方总在说中学生自制力差,分辨能力差。
是所有中学生自制力都差么?
我想问在座的各位同学,有谁没上过网,有几个网络成瘾的?
很明显,对方把一部分人的弱说成全部的弱。
如果按对方的思维方式,那么我们去看看那些少年罪犯,是否应该说说一句:
“完了,现在的孩子全都没救了。
”听起来很荒唐,但这却正是对方以偏概全的逻辑。
何况,我们说中学生要在辨别是非中提高分辨能力,如果因为小牛不会耕田就不让它下田,它什么时候能学会耕田呢?
我再总结一下我方观点。
我方认为,从中学生的特点看,网络满足了中学生了解世界,探索未知,获取知识,不断创新的需要;从时代特点看,网络时代的到来让中学生不可能也不可以远离网络,中学生只有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掌握信息技术,才能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从网络的发展来看,网络会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人们在适应网络的过程中建立起新的社会规则,包括法律,道德等行为规范。
所以不管是从现实情况还是到未来发展,网络带给中学生的利远远大于对小部分中学生造成的弊。
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信心说:
中学生上网利大于弊!
谢谢!
反方总结陈词:
今天,对方辩友罗列了大量的例子,不惜夸大其词地说中学生上网如何好,如何好!
可对中学生上网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轻描淡写,甚至像蜘蛛网一样